街头的人围了一圈。街尾的人也围了一圈。两拨平日极少聚首的人马,因着马夫带进来的这个女人,在旺记酒馆门前撞上了头。
撞是撞上了,说的,却是各自的话。
“两千个大洋,买回来一匹马。”
“那双脚,比过埠的轮船还大。”
街尾的人在嘲笑着女人的高大。街尾的人听说这个女人是从北边买过来的,听不懂广东话,用不着忌讳。
“听说后边那间屋子就是鸦片馆。还有女人,那种女人,最小的才十一岁。”
“说不定,这个也是。”街头的人说。
街头的人知道街尾的人英文很有限,街头的人说起街尾的事来,也用不着忌讳。
“她不是婊子,她是我花钱买下的老婆。”
门里走出一个男人来,对街头的那伙人嚷了一句英文。
那是旺记酒馆的老板吉姆。吉姆当然是洋名字,吉姆的土名字叫阿旺。吉姆叫得顺了口,现在除了他自己,大概别人都已经忘了他还有过另外一个名字。吉姆的英文很烂,烂得跟碎布片似的,不过,街头的人还是听懂了。
门前围着的人看见女人微微抬了一下头,又把头垂了。吉姆很矮,站得笔直也刚够得着女人的肩膀。女人用不着抬头,轻而易举地,就能看见吉姆左脚那只空空的裤管,和刮得铁青的前颅上,那颗长了一根白毛的黑痣。
“阿吉姆你一条腿怎么上得了马啊?是前头上还是后头上啊?”街尾的人问。
“丢你老母,你有本事买根马毛回来我看看。”吉姆咧嘴回了一句。
街尾的人哄哄地笑了起来。
吉姆的嘴就没有再合回去,一口烟牙,在日头里泛出屎黄的光亮。
“我煮了鸡粥,你喝过一碗,再卸货。”吉姆拍了拍马夫阿福的肩膀说。
“拿了东西,进屋。”吉姆对女人说。
女人没动。
“吉姆你鸡同鸭讲哩,她哪听得懂广东话?”街尾的那伙人又哄哄地笑。
吉姆对女人指了指马背上的东西,又指了指屋里。女人就来解马背上的那个蓝布包袱。包袱系得很死,女人解了几回,也没解开。街头的丹尼离女人最近,就帮女人解开了,不是用手,而是用牙齿。丹尼刚刷过牙,包袱上留下了一丝薄荷味。女人没闻过这种味道,觉得有点怪,蹙了蹙眉头,拿过包袱就往台阶上走。女人要走,围看的男人们用眼光紧紧地拉着女人不放。男人的眼光一片一片地剜着女人身上的肉,胸脯的、大腿的、臀上的肉。女人觉出了疼。女人走到最上一级台阶的时候,突然转过身来,说了一句话。女人的这句话,叫街尾的男人们都怔了一怔。
女人说的是:“扑街!”
这句话翻成官话,就是“滚”。
街尾的男人没想到女人能说广东话,而且是那样的一句话。愣了半晌,不约而同地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大笑。一街的鸡惊得满天乱窜,羽毛飞了一地。
吉姆骂了一声丢,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笑完了,就对街尾的人说:“散了,散了。晚上收工回来,到我这里喝酒。我请客。”
丹尼虽然没听懂吉姆的话,却也猜出了大概的意思,就走到台阶底下,对台阶上的吉姆招了招手:“老吉姆,怎么不请我啊?”
吉姆认得丹尼。吉姆认识丹尼,这并不稀奇,镇上几乎每一个人,都知道丹尼。镇上摆不平的事,比方说你家的狗咬破了我家的篱笆,我家挖金的小工挖过了你家的地界,等等。管金矿的长官也管不动,丹尼出面,就摆平了。可是认得归认得,街头的人,从不到街尾的酒馆来喝酒。街尾的人,也从不到街头的酒馆去赌牌。街头八家酒馆,街尾两家酒馆,从来是各进各的门,各喝各的酒,谁也没想到丹尼会跟街尾的中国人讨酒喝。
“当,当然,你也请。”吉姆回答得有些迟疑。
丹尼没看见吉姆的迟疑,因为他已经走在路上了。丹尼一路走,一路挥着手里的帽子,“晚上见。”
围看的人终于散了,吉姆关上了门。屋里马夫阿福坐在凳子上抽烟,抽的是从印第安人那里换来的土烟,辛辣得紧,女人捂着嘴喀喀地咳嗽。
吉姆对女人说:“芙洛拉,你去把炉子上的鸡粥端过来,给阿福盛上。”
女人愣了一愣,才明白过来吉姆是在叫她。
女人就去了后面的厨房。
一阵叮叮当当的声响,两三分钟的样子,女人就出来了,手里端着锅,锅盖上放了几个碗勺,一把筷子。女人把手里的东西放在桌子上,从锅里舀出两碗粥。女人拿东西放东西的神情,仿佛已经在这里住了十年八载。
吉姆把粥碗往女人面前挪了挪,说我吃过了。女人坐下来,端起碗就喝,没用筷子也没用勺,飞快地把一碗粥喝得见了底,自己起身又添了一碗。
丢,真他妈的能吃。吉姆心想。
“我不叫芙洛拉。”
女人放下添过两回的空碗,肚子有了点底,才对吉姆说。女人说这话的时候,依旧没有抬头看吉姆。
“在我这里,你就叫芙洛拉。”吉姆哼了一声。
女人还有话。女人的话在肚子里叽叽咕咕地翻着滚,却一直没有翻到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