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九天(1)

但她坐着没动。脑子里使劲回忆村民怎么说的?因为人类活动范围越来越大,现在山上野猪也少了,年轻人都没见过野猪,只有一些老头热衷回忆当年吃不饱饭的时候约上亲友,偷偷进山打野猪,野猪吃的杂,总归比人的活路多。

说什么来着?野猪是群体动物?找到一窝野猪,够全村上下吃好些天呢!她是不想着吃野猪了,野猪能不过来把她掀翻在地吃掉她,她就要感谢天感谢地了。家猪是野猪驯化来的,家猪和野猪吃的都非常杂,植物的根茎果实、动物都吃,甚至也吃人。

一人一野猪严肃对视。

涂莉莉一边还要担心同一窝的其他野猪过来。

听村民说,遇到吃人的动物,首先你不能害怕,你要是害怕了,身上的气味就变了,动物就知道你害怕它,它就胆肥了。这并没有什么可靠的科学研究证明,但她想,应该是人类心中恐惧,于是就会出汗,身上的气味自然改变了。野猪又没有超能力,它怎么能知道人类会恐惧?应该还是出汗导致的。它知道你身上的化学分子有所改变了,可能就会做出攻击的姿势试探你,而你要是转身就逃,那就完了。

她假装镇定的从火堆里抽出一根烧的正旺的树枝,点燃了旁边的干草。

干草燃烧的极快,突然冒出一大团火焰。

那头野猪又看了她几秒钟,转身离开。

涂莉莉松了一口气。

村民没有说过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她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离开,或者,应该躲到树上去?大型动物很少会有爬树的技能。

她快速收好背包,带上水净化器,爬上距离最近的一棵巨树——身处森林的好处就是,大部分树木都很巨大,总能找到适合攀登又便于隐藏身形的大树。

上了树,挑了一处枝叶茂密的树杈坐下,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中午12点40。手机还有65%的电量,不怎么点亮屏幕的情况下,手机的待机时间其实远远超过72小时,不过中途她又用手机看电视剧来着,所以电量消耗的还是比预期的要快。

手机是她目前拥有的最能证明文明社会存在的物件,意义重大,不仅仅是一份实用工具。人类擅长适应环境,可能不用多久,她就会习惯如今这种餐风露宿的生活——

那是什么声音?有什么动物在狂奔?她保持镇静,尽量往脚步声的方向看过去:一头野猪狂奔而过,接着只过了十几秒,有人跟着狂奔而过。

她惊呆了:有人!这儿居然有人!

野猪跑的虽然快,但体型在那儿,能看的很清楚。

至于人……两足站立行走、拿着木棍,肯定合理猜测那是“人”,还是男人。

突然一下子真的见到了“人”,她更紧张了。

还不是一个人,是很多人,至少有十几个人,紧追着野猪逃跑的方向追过去——糟了!有人停下来查看她中午在溪边点燃的火堆,她虽然上树之前将火堆浇灭,但并没有清除火堆的残余痕迹,不管是谁都会停下来查看。

猎人们跑远了,留下来查看的这个男人警惕的手握木棍,四下查看。

男人,赤-裸上身,腰间裹着不知道什么动物的皮子,也就是短裙的长度。隔的略远,看着脚上应该穿了鞋子,很可能也是皮革做的鞋子。

涂莉莉紧张得心跳加快了:她是想过这儿会是什么原始社会,但一旦让她看到了“证据”,她无法相信这会是真的!

——我真的不是在做梦吗?!

突然想哭。

男人身材瘦削,男人本来体脂率就低,既然是原始社会的猎人的话,常年运动,肯定是没有赘肉的。没有什么8块腹肌,就是很结实的胸腹,皮裙裹的很低,露出了马甲线。

她迅速计算要是被发现了,她能不能跑的赢——别想了,瞧那腿部肌肉!大腿发达小腿修长,肌肉结实,她一个21世纪现代文明社会城市里长大的女孩,要是能跑得过他才是奇怪!

她当时忙着躲开野猪,也就没有时间掩埋青蛙皮和吃剩下的青蛙骨头,就拢在火堆边,随意的用灰烬掩盖了一下。那个男人蹲下来,仔细拨弄灰烬。

这时候她肯定不能移动身体,只能尽量保持姿势,坐在树杈上。

过了一会儿,男人站直身体,再次四下张望。

不远处传来动物的哀嚎声。

应该是那些猎人追到了野猪。野猪是群体动物,但没准早就被追得四下逃散,原始人可以分成小组分头追击。

男人一直没有离开溪边,涂莉莉也没法下树逃跑。就这么过了快有1个小时,猎人们扛着野猪回来了。

那个男人在跟另一个壮实一点的男人说话,还指了指那个火堆残留。壮实男人很快说了几句什么,又一个男人站了起来,拎着木棍,匆匆离开。

猎人们在溪边休息了十几分钟,大声说话,喝水,站在小溪里清洗身上的血污,还有人往溪水里撒尿。

涂莉莉顿时觉得一阵恶心。

虽然吧,溪水是流动的,撒的尿早就流走了,但还是觉得——太不文明。不过想想,就是文明社会的省会城市,你还能在大白天看到成年男人当街撒尿呢,原始社会这就更不奇怪了。男人很少会认为暴露身体器官是什么羞耻的事情。

她身处的大树距离溪水大概有100米左右,其实是看不清楚的,但人类的身体动作是在干什么,这不用有很多经验就能看出来。

男人们的身体都很结实,大腿粗壮,想来也应该善于奔跑。皮肤偏黑,不过这个应该是日晒的原因。好像北欧人在原始时代皮肤也不是太白皙的哦?

猎人们休息过后,重新扛起野猪——野猪四蹄朝天,捆在一根粗树枝上——很快离开。

涂莉莉还待在树上。

首先,这儿是原始时代无误了,是不是该庆幸这儿不是什么侏罗纪时代?

然后,人类已经进化到有部落了,懂分工合作,有语言能力。据科学家研究认为,智人曾经至少两次走出非洲,第一次,略过不提;第二次走出非洲的,叫“现代智人”,地球上所有的种族都是现代智人的后裔。

走出非洲的智人一定已经产生了语言,不然无法沟通交流。语言能力是人类发展史上极为重要的能力,人类之所以跟远亲类人猿分开,就是因为产生了语言。

刚才那些猎人们之间说的语言,她隐约能听见,但一个字也听不懂——听不懂就对了!

人类的语言经过数万年的演变,早就改变了很多,语言的变化甚至比基因的变化还要快。

他们的文明程度达到了什么程度?看不清那些木棍,所以不知道上面是不是绑着铁制的尖头,是不是旧石器时代?这得看他们用的器具,他们随身带着装水的器具,因为太远看不清,不是竹筒就是木筒,不是皮囊。木筒上有盖,有绳,装满水盖住之后,斜背在身上。

还有呢?是不是说明他们距离宿营地不远?早期原始部落都是游牧、采集社会,直到驯化了粮食作物,开始大面积种植,才开始固定居住地。

没有狗,是因为没有驯养狗,还是因为狗的数量不多?驯化狗的最大用处就是用作打猎的助手,这样即使一、两个人也能出门打猎。

别的呢?

有原始部落是不是说明会有盐?至少要能在不太远的地方换到盐,现在应该还没有出现“货币”,都是以物易物。

还有呢?

她挠头,好像也没有什么了。现在该纠结的是,要不要跟上去?

不行,这些人都是男人,男人太危险了。既然是原始社会,男人就更没有什么道德观和必须尊重女性的意识,她不能冒险。

女人是物资的一种,还是重要物资,“抢钱抢粮抢女人”会放在一句话里面,正说明了即使在文明社会,男人也仍然认为女人不过是物资的一种。女人是附属品,但是是不可或缺的附属品,于是,就有了一定的“价值”。

她突然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女人,在原始社会可能还真的不如在侏罗纪呢!侏罗纪她只要避开食肉恐龙,大概率是不太会死的太快的;在原始社会?有人的地方危险反而更大,她压根不知道自己会遇到什么情况。

她立即决定顺着原路回去。那块巨石也不是什么安全的居住地了,毕竟距离这儿只有一天半的路程,换成这些男人,肯定一天便能走到。巨石太醒目,太危险。她得沿着小溪往上游走。

又在树上蹲了1个小时,她才小心的爬下树,没有到溪边去,直接从树下走,往回走。

她走的很小心,尽量避免踩到树枝。

野猪应该是没有的,这儿刚有一场围猎和追杀,大概什么动物都被吓跑了。空气里多了一丝血腥味,多了很多惶恐不安。

别说其他动物了,就是她这个接受过现代文明高等教育的两足动物也很惶恐啊!她走的比上午几乎要快一倍,一心希望能赶紧走远点。

但身后传来的脚步声真的是要吓坏她,她回头看了一眼,立即尽力奔跑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见到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