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人生边上

写在人生边上

作者:钱钟书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人生据说是一部大书。 假使人生真是这样,那么,我们一大半作者只能算是书评家,具有书评家的本领,无须看得几页书,议论早已发了一大堆,书评一篇写完交卷。 但是,世界上还有一种人。他们觉得看书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写书评或介绍。他们有一种业余消遣者的随便和从容,他们不慌不忙地浏览。每到有什么意见,他们随手在书边的空白上注几个字,写一个问号或感叹号,像中国旧书上的眉批,外国书里的Marginal ia。这种零星随感并非他们对于整部书的结论。因为是随时批识,先后也许彼此矛盾,说话过火。他们也懒得去理会,反正是消遣,不像书评家负有指导读者、教训作者的重大使命。谁有能力和耐心作那些事呢? 假使人生是一部大书,那么,下面的几篇散文只能算是写在人生边上的。这本书真大!一时不易看完,就是写过的边上也还留下好多空白。…

最新更新再版后记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其莫
    明天入V,有万字更新掉落,请小可爱们多多支持哟V后每天十二点和晚上九点更新,双更不要错过呀!戍守边疆的将军慕泽回京述职,拿着当年祖辈的信物和定亲文书找到贾府,言说当年黛玉的祖父曾和他的祖父定过一门婚约,他如今来履行了。预警&避雷黛玉前期喜欢贾宝玉全文都是婚后,没有婚前男主大黛玉六岁
  • 作者:夜不语
    本书为《夜不语诡秘档案》系列第七部第五集《鬼钱》。就哲学而言,人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贡献越大,价值越大。就经济学而言,贡献的价值,通常都能用钱来衡量。钱,是一种等价交换的货币。有人说,钱,很重要。这是关乎一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生死的问题。有人说钱很俗,但是没钱你更俗,钱是社会商品中最有用的东西。钱不是万能,但没钱是万万不能。因为我们是用钱来生活的,除了生活,钱有时候还能挽救生命,能延续生命。不错,钱确实很重要。重要到你无法想象。经济社会,总是有经济社会的好处。所在在这个忙碌不堪、拥挤难受的时代,钱的重要性,越发的突出。但是,当钱和你的命真的扯上关系时,究竟哪一方会比较重要,你,有想过吗?这个世界充满为了钱不要命的故事。可是这些故事的本身,并不有趣。最重要的是,钱本身,也并非很有趣。好吧,这次我要讲的是,一个关于钱的恐怖故事……
  • 作者:离女
    今天不更新哈3月14日入v,入v当天3更,请大家多多支持!其实我很喜欢发光的人……看完权至龙的演唱会,南繁星轻声开口。果然繁星也被我迷住了吧,变成了gd的饭了吧?话一出口,权至龙就忍不住打自己的嘴,明明很好的氛围,硬生生被自己破坏。繁星…不是,我刚刚不是那个意思……看见南繁星的表情,他就知道糟糕了。抱歉,我临时有个工作,今天可能就要回去了。南繁星平生第一次生出了胆怯的心理,选择落荒而逃。在综艺里再次碰面,南繁星淡淡打招呼,却不想被某人拉进小角落……这大概就是推拉高手权,这辈子唯一一次滑铁卢了吧——========================存稿文案:当顶流遇上顶流他像是个孤独的黑洞,高处不胜寒。年少成名,历经波折,他见识过无比喧闹的繁华,也曾跌落到背负骂名的低谷。这一切的一切,造就了权至龙她天赋异禀,踏圈多年,秉持初心,因为真实曾备受攻击。第一眼见他,从他灿烂的笑容下,看到了他无边的孤独。像是被黑洞吸引的行星,从此奔向他,成为他心中温暖的柔软。===================================ps:文中人名都不是打错哦其他GD完结文,点我的专栏哦![娱乐圈]暗恋是件技术活[绅品+娱乐圈]所谓交集娱乐圈之荆棘玫瑰
  • 作者:王晓磊
    历史上的大奸大忠都差不多,只有曹操大不同!曹操的计谋,奸诈程度往往将对手整得头昏脑涨、找不着北,卑鄙程度也屡屡突破道德底线,但他却是一个心怀天下、体恤众生的圣人;而且他还是一个柔情万丈、天才横溢的诗人;最后他还是一个敏感、自卑、内心孤独的普通男人。公元189年秋,曹操逃避董卓追杀,躲到老友吕伯奢家。吕家人磨刀杀猪款待曹操,曹操却疑心他们要谋害自己,断然砍杀吕氏全家;逃出门正好遇到吕伯奢打酒归来,问他猪杀好没?曹操惊愕中将热情的吕伯奢一刀捅死。公元194年,曹操攻打吕布,为激励士气,他火烧城门断绝后路,但一开战就中了埋伏,几乎全军覆没,赶紧仓皇回撤,穿过自己刚才点燃的熊熊大火,胡子烧焦了一半,正在残余人马垂头丧气的时候,满脸烟灰的曹操沉思半晌,突然下令立即夜袭吕布,因为他算到吕营刚刚得胜,此时必然松懈!果然得计。公元220年3月15日,临终前,这个一代枭雄的遗言却如此温柔:老婆们要学会做鞋子来卖,挣钱养活自己,想改嫁的就改嫁,说完永远合上了他的眼睛。翻开本书,您将了解中国历史上这个独一无二的家伙,进入曹操尘封了两千年的精彩内心世界。《卑鄙的圣人:曹操Ⅲ》:曹操仓皇逃离洛阳组织举兵讨董,结果却惨败,他逐渐清醒过来,要想结束乱世就必须拥有实力,他依附袁绍以待时机,终于有了自己的地盘……
  • 作者:暗黑茄子
    破庙小乞丐,锦衣贵公子,漫漫长生路,持剑欲封天。
  • 作者:打醮翁
    三次元比较忙,经常会断更,建议小可爱完结后来看,谢谢。林灵穿进一本狗血修仙文里。书里有个人气很高的美强惨反派——闻人越。五岁宗门覆灭,跳下幽冥鬼域,肉身被恶鬼啃食殆尽。他从地狱重生,换一副面貌出现在仙门。他是许多人敬畏的无妄仙尊。也是个疯子。修真界在他的报复中险些毁灭。林灵偏偏穿成欺负过反派,被反派设计死相凄惨的炮灰。面对必死结局,林灵:还好她有抽卡系统。关键时候,她忍痛花光积分,孤注一掷一抽,满心期待来个带她飞的大佬。结果,抽到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病美人。病美人长得仙姿玉容。苍白的脸,一双水泠泠的眼睛,细瘦的腕上垂下雪青的鲛纱,手指冰凉的。妈妈,他好好看。可是好看不能救命。关键这个美人好好的长了一张嘴。你会仙术吗?!快干掉那个妖兽!林灵拉着他狂奔逃命。美人咳了两口血,懒洋洋道:不会。!*知道病美人既是无妄仙尊,又是万鬼之主那一日,闻人越屠尽鬼川十万恶鬼,血流成河,哀嚎遍地。林灵抖着腿细想自己所作所为,不说把病美人当祖宗,至少也是没饿着的。她心下不由松了口气,看着满地尸首,腿有点抖,小心翼翼道:仙尊,没我什么事,那我是不是可以——走了?无妄仙尊/万鬼之主/病美人嘴角微勾,目光阴冷,握着滴血的剑,道:你试试看。林灵默默把没说完的走咽了下去。*闻人越曾经像条丧家之犬,与狗争过食,死于恶鬼之口,却又受诅咒一般复生。他厌恶这个世界,一切在他眼中皆肮脏可憎。他打算毁了它。然而有一天,他听见一少女叽叽喳喳许愿,睁开眼,他已变成少年模样,出现在那少女身边。这世上想掌控他者,皆死相凄惨。她找死。可是,后来她掉下万鬼川,他想也没想,用自己最憎恶的血肉,为她续了命。文案随时会改动。治愈系预收《魔道大佬宠崽日常(穿书)》~苏西西是个社恐,胆子比芝麻还小。这样的她,突然穿进书里,成了一个反派大魔头。大魔头心狠手辣,是修真界人人喊打喊杀的妖女。苏西西每天都在战战兢兢苟命。不能崩人设,不然死得更快。幸好她面瘫,虽然内心疯狂尖叫,腿发软,脸上还能一片冷漠。苏西西苟得水生火热,疲于应对残忍的手下和仇敌,唯一的快乐就是饲养原主留下来的可爱小崽!这些小崽漂亮得不像话,个个乖巧可爱,可会撒娇,让人心都要化掉。呜呜呜只有原主这个变态才会虐待这么可爱的小崽,可恶!然后苏西西开启了修真界宠崽之路。她摸摸这只幼崽软软的头发,亲一亲那只崽崽水汪汪的大眼睛,捏一捏崽崽软嫩嫩的脸颊,心里激动:幼崽实在太可爱了!她不知道的是,那本小说她只看了不到三分之一。按照原剧情,这些被从小虐待的幼崽早已黑化,原主就是死在他们手中。他们是修真界令人闻风丧胆的魔头,杀人如麻。*修真界人人都知道,魔域里有十个魔头,他们外表如仙,却个个冷漠嗜血,残忍成性,以他人痛苦怨憎为食,以折磨人为乐。修真界对其又怕又恨,可是打不过能怎么办!十大门派围剿魔头于无妄之巅,眼看不敌,即将全军覆灭,突然,一个少女出现。魔头们脸上表情由冷漠迅速转为温和。只见一个魔头扶起地上正道弟子,满是关心:小心点,没事吧?正道弟子:???再看那少女,正板着脸训斥魔头,更惊悚的是,魔头们排排站在少女面前,个个乖巧,眼神稚嫩。正道弟子:到底是这个世界出问题了,还是他们在做梦?苏西西打量着正道弟子,两腿有点发抖:这些人不会识破了她的身份吧?她打架不行啊啊啊!
  • 作者:冯唐
    冯唐最新小说,香港繁体版长居畅销榜首,冯唐说这是有关权力的书。实则包罗万象,权力、情欲、金钱、历史、悬疑、奇幻、同性,幽默、讽喻、留白。《天下卵》,冯唐用一句貌似名言的话做了定论:……男人,要得势,先要去势。也就是说,天下和卵,不可兼得? 一个以阉割男人为职业的家族,靠祖孙三代的努力,得到权位的故事。——这么一说真简单极了,但实际上哪个人物一定是主要的,人人为己,各施手段,精彩纷呈又跌宕起伏,情节更是天马行空……冯唐的文字依旧保持着风骚腥鲜的个性。笔头肆无忌惮,无法无天;有时狠辣刁钻,针砭时弊,直陈人性劣根;有时如泣如诉,轻描慢拢,细摹人情冷暖。有些则事无巨细地写出来,细节到如临现场,如皇帝幸骚妃,语言动作环境程序结果,一个不落;有些又惜字如金,不肯多言,如写到欲效吕不韦事,利用家中美妾谋国时,只用八个字:一灯如豆,一妾如花,精简妙绝。
  • 作者:冒泡的米饭
    本文将于6月22日周四入V,届时三更,请大家继续支持《嫡女修仙记》是一本集复仇虐渣、宅斗、仙侠修真的升级流女强小说。宁伊穿成了里面有着惊人美貌,想靠嫁人改变命运,却落得一剑穿心的对照组女配。想到书中对自己死状描写,她决定另辟蹊径,远离修仙世家的圈子转投更为强大的修仙宗门。想象很美好,现实很骨感。这年头仙门不好考,完全就是异界版的考编。几千人争一个弟子名额,宁伊泪流满面。为了早日考上门派,过上有灵石和五险一金的日子,她只能起早贪黑,头悬梁锥刺股,还意外结交了一个卖课的同窗。同窗身体不好,生来虚弱亏空,心地善良却一心想要当剑修。被对方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感动, 宁伊时不时的光顾他的三无理论修仙课,在他高烧病危时只收五折的跑腿送药费,在他被人埋伏时只收五折情报费,时不时就让他多喝热水多穿衣。曾经上界的天之骄子,剑道魁首裴奕:???他因门派之争被陷害打入下界重走修仙路,虽然剑道根骨被夺,但只要剑心还在,他便还是那柄让人闻风丧胆,行走的饮血剑。只是在那之前他得先攒笔灵石灵气入体。修为不再,学识还在。打算一对一卖课的他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对象。就是……一剑斩杀魔尊的裴奕有些纳闷:对象为什么总觉得他很弱?预收文《修仙界101》求收藏宁芜一朝穿进弱肉强食的修仙界,成了一个最弱的草木小仙。彼时仙界正召开101上神选拔大赛,每位选手随机分得一方地界,经营百年后进行乱斗比拼。误入比赛的宁芜先看看左边战斗力爆棚的南天门战神,再看看右边拥护者无数的碧水仙子,顿觉仙生无望。不如回家种红薯。宁芜战战兢兢问:这位仙人大哥,我看您骨骼清奇,请问退赛哪里走?仙侍一脸冷酷:无故退赛浪费众仙感情,需劳役一百年以上有期徒刑。宁芜:o()o只能强上了。眼瞅仙屏上撸起袖子的小小一只,众仙笑声一片:太弱啦太弱啦,我赌地界随便一个修士都能欺负她。这旁边就是寸草不生的魔渊吧!猜猜她能活几天?等等,她在干什么,种地?开玩笑,她是直接放弃了吗?只是谁也没想到,比赛开始后这点姜黄色的小小身影成了所有人目光流连之处。宁宁种的植物怎么又嫩又大啊?杂交水稻又是什么?以前我家里黄沙肆虐,娘亲临死前都想看一眼绿洲,要是那时遇到宁宁就好了。#地界的人都好爱宁宁,支持率已经连升八十名了!我也要投票!!宁前顶级大学农院高材生坐在田头荡秋千每天都觉得自己要玩完芜:苦也一天~乐也一天~小苗苗,快让麻麻狗带前再摸一摸你*?万年前,上神木梓一身霜寒以身殉道,镇守魔渊——那是一处伏尸百万魔气笼罩的荒芜之城。他本想,这样孤寂与混沌的日夜彼时如此,往后千万年皆如此。直到一个傻乎乎的小仙来了,笑起来眼睛很亮,她说要在这个地方种一片太阳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