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不怕虎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鲁智深和梁山三怪

写到这里时,大军已到了睦州,皇甫端却回了京师,据说皇帝的御马病了。在我印象里,一匹马应该没有人命值钱吧,不过皇帝的马是例外,值我一百颗脑袋,这是朱武说的,他说的总是对的。

我们驻扎在城外,太阳已经偏西,远远地挂在山顶上,泛着血色,我平生第一次觉得那不像大饼,而像人头,是的,像人头。

我坐在草地上写日记,我想抓紧时间把身边人的事记下来,说不定哪天哪个人就不在了。无论你是谁,也无论你多好,一旦你不在了,没有人会记住你很久的。而当哪天大家偶然提起某个人却想不起名字时,我还可以去翻翻日记……

那个靠着树干脸色苍白的叫武松,他是清河县人氏,有一身好武艺,拳脚甚是了得,曾赤手空拳打死过猛虎,他一生杀人无数,刚开始杀人他还讲理由,只杀与他结怨的人,或者只杀他认为该杀的人,后来杀着杀着也就习惯了,看不惯的当头一刀,这一点和我有点像,有时候杀人是不需要理由的,你非要个理由,看你不顺眼就是理由。

那个坐在草地上喘大气的胖大和尚叫鲁智深,他曾经是名提辖,是朝廷在编人员,在经略府混得有滋有味,结果酒后冲动失手打死了一个屠夫,最后只好亡命天涯。他长得太有个性了,躲在哪儿也藏不住,只好跳出红尘当了和尚,后来觉得枯燥,又跳出空门当了强盗,不过平日里他仍以高僧自居,杀完人后总是念经超度死者,也算慈悲为怀,他坚信有朝一日自己能修成正果。

那个一身刀疤的叫丁得孙。他,我,还有武松,并称梁山三怪,生人见了我们都绕着走。武松靠眼神杀人,他眼神中透着一股犀利,一看就是杀人惯犯,旁人往往看一眼就吓得尿裤子,无人敢跟他对视。我主要靠相貌惊人,一脸络腮胡子,身高八尺,腰围八尺,一身疙瘩肉,我常自我标榜像铁塔一般,兄弟们却说像铁桶,不管铁塔还是铁桶,生人见我第一面往往都会骇然失色,吓得浑身打哆嗦。而丁得孙主要靠他那一身刀疤,光脸上就好几道,跟蜈蚣似的,看着怪瘆人的,他曾经半夜把人活活吓死过。

丁得孙本是一地痞流氓,混迹街头,终日以打架为业。他本来长得眉清目秀,书生味十足,谁见他都喊秀才。可他却很是郁闷,他自小就非常羡慕那些长相凶恶的大哥,看人走到哪里都有人陪着小心十分潇洒。于是他思前想后,都怪自己长得太文静了,一狠心砍了自己几十刀,就成了现在这个模样。

丁得孙在梁山排名忒靠后,时迁都落他好几条街。按说他功夫不错,不该混成现在这个样子,主要是当年排座次时宋大哥对他有偏见,据说宋大哥见他第一面就给定了性:浑身这么多刀疤,脸还被砍成这样,功夫一定不咋的,当下丁得孙气得吐了血。

那个拿着刀追着母猪满军营跑的叫曹正,那个五短身材的叫时迁,那个水桶腰、丑得跟夜叉似的叫孙二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