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永远不可能快乐,有人说过,快乐是脑内的某一组细胞,细胞发达的人容易快乐,细胞不发达的,时常陷入郁结之中。
Marc大概是属于细胞有缺陷的那种,他知道什么是快乐,他感受过,当他重复渴望同一类东西的时候,他知道自己正沉醉在那快乐里。
他一直欠缺的,是名叫激情的元素。他会快乐,但不会过分快乐,他愿意享受,但不会过分享受。生活里,他从没非常渴望过什么,亦没有任何梦想,凡事都只一步一步前往,但当前往了,却又不会太兴奋。
从来,他便没有成功感,长得好看身体健壮的男孩,会考四A四B一C,港大法律系毕业,女朋友秀外慧中,背景富有,毕业后在数一数二的英资律师行工作,怎么说也是人上人,生命于他,宽容不过,要什么有什么,多少人拚个你死我活也得不到他拥有的一半。
但他从来没为自己自豪过,不觉得自己值得那么多,可是却又不会思索为什么觉得自己不值得,只不过永远的事不关己,永远的漠不关心。
若他知道,阿夜在他死后变成如此,一定会很奇怪的了。早在认识她的初期,他便已经告诉过阿夜,不可以放那么多心思在他那里,千万不要爱上他。
但阿夜才不理会,那是她的初恋,她要尽情享受。
Marc根本不知道他是阿夜的第一个男人,不过若是他知道,也大概无甚感觉。他俩的第一次在往泰国的短途旅行中发生,适逢阿夜的经期,他根本不知道那是她的第一次。阿夜亦没意思让他知道,她不想以此威胁他爱她多一些。
Marc一直冷落她,说什么自己是个没感情的人,和他一起开心便好了,当作玩玩便好了,不要动真感情,以免受到伤害。阿夜一直的听在耳里,由起初感到很不愉快直至后来的麻木,前后大半年,她最终也习以为常。
现在他不能爱上,难保日后他不会,只要她做一个一百分的女朋友,他必然在某一天感动起来。
于是,她很有信心很努力地做Marc的女朋友,然而他却宁愿死。
事前没半分预兆。临死前的早上,他才处理过一宗离婚和一宗租务纠纷,工作很顺利,午饭时间与阿夜在American Pie吃了个午餐,事后阿夜拚命想,也想不出Marc在午饭时说过什么暗示自杀的说话。
若说那午饭有什么特别之处,便是阿夜那天特别神采飞扬,她的美国政治研究题目拿了个A的成绩。
在吃着白蘑菇苏格兰三文鱼的头盘时,她一如往常,甜丝丝地把手按在Marc的手背上,告诉他:“我爱你。”
而Marc,也如平日,淡淡地回了句:“你知我不爱听。”
“但我真的真的很爱你。”
“你这样说只会逼走我。”Marc望进她那双陷入恋爱中的清澈眼睛。
阿夜一听,笑了声,然后说:“将来的某天你一定会屈服。”
然后,Marc没有继续这个话题,阿夜愉快地享用她的烤大虾主菜,和浓浓的芝士蛋糕。那一天,她吃得特别多,很开胃。
分别的时候,她热情地给了他一个法式热吻,然后“咚咚咚”比他要快地跑下斜路,转头挥手说再见。她从来没告诉过他,为什么她总是抢先说再见的那个,因为,她害怕别人先离开她。
也不知Marc有否留意到她每次抢先的别离。阿夜耸耸肩,就当是她守着的小秘密吧。
就是这样了,他甚至没叫她好好保重,努力读书,开心做人。阿夜那天下午没有课,买了一包纸黏土,回家学做手工,也与天宙说了一阵子的话,然后弄了个腊味煲仔饭,夜里吃过饭后传呼Marc,他没回复,她以为他有应酬,不以为意,在十一时左右便上床睡觉了。
谁知他居然自杀哩,塑胶袋蒙头,吃下一瓶安眠药。他想死,也不预告半句,亦没交代他死了她怎么算,阿夜不相信,自己的地位真的轻若如此。
复来,隔了一天,她才接到Marc堂姊的电话,说Marc自杀了,她握着电话不肯相信。到相信了的时候,她昏倒地上,在医院住了一星期。
清醒的时候她挖空心思地想,不清醒的时候她在梦里细想,也找不出可以令自己信服的原因,半句说话也没有留下,唯一可疑的是当天午饭时他那一句:“你这样说只会逼走我。”
真可怕。阿夜在病床上不住抖震。她相信了自己是杀人凶手,因为她不负责任,不理会别人接受与否的爱情态度,把深爱的人逼死了。
她需要一个解释,而那解释就是她自己。
千错万错,别人的死,却怪罪在自己头上。就是没考虑过,寻死的理由可以很简单,就是Marc不珍惜生命,感受不到活下去的意义,觉得死比生更好。
就只是这样,他想死,于是去死。
简单吧,可是就是连累了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