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其他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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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人骨,世间罕见。有骨者,而未有皮,有皮者,而未有骨。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如果在现在这个社会里,有个人,带着两世的记忆,深爱着你。多幸福。时宜对周生辰就是如此。而他,早已忘记她。时宜这辈子做过最出格的一件事,就是在机场安检时,冲破重重警卫追上一个陌生的男人。第一次和他相遇,是在数百年前的长安。她站在城墙上看他登上点将台,振臂一挥,数十万大军便已单膝跪地,齐声唤王……彼时,他是霸气凌云的小南辰王,她是清丽温婉的太子妃。一句色授魂与,心愉于侧,让他们的命运因此颠覆。而这一次,是在广州机场。虽然时光改变了他的音容,她仍然一眼认出了他。她独自带着那段前世的记忆来到他身边,他却对她茫然不知。周生辰,单是念着这三个字,就能让她的心底涌出最温柔的情绪。纵然与他在一起就势必要面对那些来自他家族的阴谋、陷害、争斗,却也一步步,让她与他的心贴近。这一生一世,她只想要一个真正属于他们的故事。无论富贵,与君同归。
  • 作者:墨宝非宝
    这是一个大大,想要跨圈追一个小透明,发现对方是个真巨巨的故事。她第一次正式介绍自己是歌姬,他……没听懂。她又说自己网名是密室の游鱼,他还没听懂,她继续解释,这个名字取自《HunterXHunter》里旅团团长的招数。他……不想再听下去了。她以为她追的是个三次元帅哥,不想,此人却是电竞圈的远古传说。
  • 作者:墨宝非宝
    他们相识于家族祭祖,论辈分她叫他哥哥。那年她十几岁,初到江南,看到的是雨下的灰墙古树,这墙下、树旁没半个影子,四处空空。她总觉少了什么,很失望。她不知,这江南年复一年等着北来的大雁,他也在日复一日静候她。人人尽说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你若不归,我不会老去。
  • 作者:墨宝非宝
    第一次遇见他是在一排转动的经桶旁,他背对日光,双手合十,对她颔首。他是她见过最有佛性的男人,后来才知道,他一路从地狱走来,行过刀山火海,方才能站在那里。这世间事,怎会是非黑即白,又何曾非此即彼。既算不清谁欠了谁,既怀中还有烈酒,倒不妨就此,如蚕作茧,奔波流离,一醉到白头。——虽万丈深渊吾往矣。
  • 作者:墨宝非宝
    程牧阳。这个名字对俄罗斯黑帮来说,等同于China。对在莫斯科的死亡边境辛苦赚钱的中国人来说,是救世主。而在那些共同掌控着中国绵长边境线的家族眼里,这个人,是最大的华裔军火商人。惟独对她来说,他只是那个笑起来像波斯猫,或是狐狸的,漂亮的混血男孩子。她是中越边境毒枭的妹妹,早已习惯在刀风血雨的世间独立自持。她的路,是被迫选择,因为别无它选。而他,是在善恶之间,没有任何犹豫地选了一条血腥的道路。人活百年,不过一场黄粱美梦。黄粱梦短,何必贪求?可他若不贪求,她就不可能认识他。他和她在一起,总像个执念深重的人。她又何尝不是?这场相遇,从一开始就注定是劫难,只是他与她都不忍停步——多一秒,再多一秒,去看看悬崖还有几步之遥……纵情,才是这世上最奢侈的贪婪。
  • 作者:墨宝非宝
    这是一个小编剧爱上大明星的故事。若得易文泽,必金屋藏娇之。作为他十几年的资深粉,佳禾奉之为宝典,却未料最后被金屋藏娇的……是自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沧海桑田。然后,一定会有人伸出手,陪你一路走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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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觉醒来,林间成了大正朝镇邪司的一名熔魂匠。时逢乱世,战火弥漫。屠戮于战场的兵器,刽子手的行刑刀,江湖豪侠的佩剑,每经沾染一层鲜血都会附带一具恶魂。日积月累形成逆鳞,武器主人会遭至阴魂反噬,须臾之间命丧黄泉。林间的工作就是将武器上的恶魂熔炼消弭。他发现,自己可以靠熔魂获得奖励。铸魂经,九幽总要,冥备录,乾坤断魂刀……开头铺垫较多,慢热,二十章后剧情就会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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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无倦河山
    【下本写:《重生后任他发疯不逃了》】【预收:《纸人师尊今日还魂》《东宫为婿》】成为苗疆大巫的这一天,竹阕乙在主祭台下喝的酩酊大醉。繁芜看到那个醉的一塌糊涂的白发男人,也看到了他身旁躺着的几个贵女和奴隶,嗅到空气里弥漫着的血腥味,意识到即将要发生什么。她皱了皱眉,正准备离开。却听到那人喊了一声:……你,站住。昨天刚告诉她他不是她的亲哥的兄长,昨天大吼着让她滚回中原去的兄长啊……他将属于苗疆大祭司的手(镣)镯(铐)套进了她的手里,从此以后她就是他的妻子。繁芜:我真的只是临走前……路过而已。——他苦心孤诣,教养了她六年,想这么走?——他不准。一句话:让事业批兄长发疯……*1v1双处HE(文中只在祭祀大典时段男主是白发,其余时间是黑发,白发是职业要求)*男女主无血缘关系,亲缘关系续存下无暧昧,感情线在断绝关系后。*以正文为主。*小说仅是笔下宇宙,架空无原型。*感谢姑娘们看到这里,如有不喜欢请及时止损不要强求。已报备责编已截屏文案与聊天记录(20230206)存稿中求收藏!*****下一本写*****(指路专栏求个收藏感谢):《重生后任他发疯不逃了》郁长安只是京城一家小医馆的掌柜,但生就一副祸水容貌。原本计划着到了十八就与订了婚约的施家公子成亲。可那大长公主之子兰陵却对她强取豪夺,他掌管京中禁军,这京城中无她逃身之处,她逃了一圈也只能乖乖地走回他的面前。#她死的那天,京中大雨。她坐在马车里,毒血从唇角缓缓流出,她知道这毒发只要一刻钟,只是她好不甘心就这么死了……大人,再快点……她祈求着车官。此时她方知在死前最想见的人,是兰陵。当他冒着雨骑马狂奔而至。她从未见过这样狼狈不堪的兰陵,他这人发狠的时候都是光风霁月的,他有洁癖,讨厌雨天,他更讨厌披头散发的人,可现在他成了他最讨厌的样子……她倒在他的怀里,终于在最后一次用她最冷硬最凶狠的声音说:你来晚了……我再也不要你了。现在她被人害死了,再也不用想着如何避开他了。她闭上眼睛前,只记住了他猩红的凤眸。她后来才知道,同一个雨天同一个时辰,他的母亲大长公主薨了。重生回来的郁长安明白了自己所占的施家三公子未婚妻的位置,对于三公子的那位心上人而言是种膈应。更搞笑的是,她死是因为她什么都没有做,让他们认为她大智若愚、不露锋芒、城府极深。她原本以为遇到的最疯最狠的人是兰陵,到死前才知道这大历朝野上下到处都是疯批!重生回来的郁长安:退婚!上辈子死于躺平摆烂,这辈子随便发疯。可当日对她强取豪夺,拦车堵墙红眼掐腰的人,怎么突然见了她就绕道走了?兰陵殿下。………郁掌柜。有何贵干。你过来。?投桃报李。当日他如何拦路,如何堵墙,如何掐腰,今日如何还他。兰陵眼一红。反手将人捞入怀,这才发现她浑身抖得厉害。——呵,我以为她胆子大了,就这?#全员疯批就显得他格外正常……………………#*1V1双处*架空笔下宇宙无原型*****预收*****《纸人师尊今日还魂》我曾生活于一座边陲县城。那里贫瘠荒芜,十年里来过三任县官,他们的任期很短。这一年,新来县官美的让人吃惊。传言他从中州来,是个没吃过什么苦的公子哥,熟人们议论着他在这里待不了半年。可他一住便是五年。初见时他为我翻案,后来他教我学说中州的官话,他让我喊他先生,而不是大人。他给我裁衣、打药柜、建医馆、开药田。他把他的半生积蓄都给了我。只是他命不好。刚升迁便死在了任上。我记得我许多年不曾大哭了,唯有他死的那日。后来的三百年,我都住在他出生的地方中州,潜心修道,一心苦求飞升。却不想,在雷劫到来这一天,我看到了那个无量天派来取我性命的人,是我唯一哭过的人。可后来沧海桑田,三界对立。兰镜照,三界之中最为疯狂最为美丽的人,三百年前他让我喊他先生,三百年后他让我喊他师尊。可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只有万蛊楼里这满墙的和他容貌一致的纸人,向世人昭示着他曾经的光鲜。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却仍喜欢停留在那把曾经打我手心的戒尺上,仍然喜欢漂亮的衣服和每年新出的茶叶,也仍是改不了好为人师的性子。——这一天经幡上飘荡着的一百多个纸人师尊开口对我说:蚕光,为师想起来为师的尸身可能流落在哪里了。我抬眼看向他,语气平淡:您老人家不会是想……——是,还魂,娶蚕光为妻,想和蚕光厮守万年万万年。*正文是第三人称。*1V1双处HE,师徒关系续存期间无暧昧,感情线在师徒关系结束以后。*****预收2*****《东宫为婿》_无倦河山在县府医署学习的最后一天,时桉靠着墙脸色苍白。淳鲟知道他身上有伤,昨天她看到他的父兄对他拳打脚踢,只是都没敢踢他这张清俊美丽的脸。她知道他的父兄想将他卖去富户家里做女婿。终于,她走到他面前:后天和我一起去郡城好不好,我考女官,你去考太医院,我们一起去长安。那一晚,他的青丝铺散于锦被,任她放肆,炙热的眸凝着她的脸,低声下气重复着她的话:不去别人家做女婿了,不结婚了,跟着去考医官,去长安……可考试那天,看到考场前排空出的那个桌子,淳鲟想她再也不会信那些鬼话了。进宫做女官的第三年后回家过年,乡亲告诉淳鲟:顾时桉啊,您去参加女官考的前天晚上被人抓走的,来了十几辆马车,直接塞车里了。她想他应该是没有逃脱给人做女婿的命运,去哪家做女婿去了。却不想,在她就快要爬到女官的至高点时,那个人重新出现在她的生命里。一身光鲜,满目萧然。被禁步于皇城长达四年的六皇子笙时桉,他是宫中人人畏惧的疯子,但他除了出行受管束,皇上给他的权力是极多的。彼时淳鲟是正平步青云的司医大人。二人擦肩而过,笙时桉看着她的眼里,写着厌恶。她不懂,该恨的人是她才对。原来他发现了她的秘密,他以为她勾着大皇子,才有了今日的青云路。在尚宫最终选的那一天,淳鲟刚踏进偏殿,便被焚香迷昏在地,殿门已然合上。在两个太监进来钳制住她,想将她吊死于偏殿制造出自杀的假象时,那个口口声声说恨她的人提剑而入。殿前染血。他搂着她的腰的手不曾松半分。鲟鲟,从此以后,我只有你了……*后来——鲟鲟,孤去你家做女婿。——殿下还惦记着我家那几亩药田呢。*1v1双处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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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前,小勾偷走少林达摩袈裟一事,至今仍让少林上下耿耿于怀。小勾虽然没有拿走袈裟,但这不光彩事,总让人想讨回公道。一年后,小勾又重登少林。他打探后,觉得少林和尚记忆力不差,还记得清清楚楚。他若贸然进入,不被铐起来做苦工才怪,说的话又怎能让人听进?最好的方法就是当和尚混进去,可是又不想理光头。混吧!从厨房开始,呵呵,我倒忘了那大鼻子和尚,不知他有无意思投靠宝贝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