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不讨喜

翌日大清早,熬夜到半宿的却涟漪就披着红狐斗篷到了既霞轩。

既霞轩是沈酩殷的院子,一个侍女都没有,一路走过来只有三四个小厮向她行礼。

却涟漪还记得以前打趣过,说他住了个和尚院。

当时沈酩殷还没娶她,听了这话后就扬着唇回了句:“那不如你搬来跟我一同住,这样就不是和尚院了。”

当时自己回了什么却涟漪已经记不清了,反倒是男人失望又装无事的表情印在脑海里抹不去。

真是可笑,他对她掏心掏肺的时候她不愿意搭理,现在人家不跟她玩了她倒是恨不得黏上去。

自嘲地叹了口气,却涟漪的步子立马又快起来。手里的小木鸟攥得很紧,就藏在袖子里面,任谁也看不见。

她盼着第一眼能给沈酩殷。

可是空荡的书房让她的心顿时凉下去一截。

皱着眉心,她招呼过来一个路过的小厮,正好是昨天跟他一块送琥珀的那个:“你们世子人呢?”

小厮抓了抓头发,有些不知道该怎么说,但他眼底的慌乱被却涟漪逮了个明明白白,小姑娘眯眼一凶,前者马不停蹄地就招了。

“世子去骏阳王府了,那边派人来说是从扬州接来了好几个貌美的画舫瘦马,说让世子去挑个……”

小厮也知道这事有多不正经,说到后面的地方干脆折颈,脑袋垂得极其低,声音也是,跟蚊虫爬过似的。

后面的话却涟漪也不想听了,眼不耐烦地摆摆手让小厮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可小厮却还伫立在原地,一动不动。

却涟漪眉心现出川字:“你还待在这里作甚?”

小厮身子略显僵直,硬着头皮挑明了却涟漪接下来的想法:“世子临走前吩咐,说您如果来了,绝不能让您进他的卧房。”

却涟漪冷笑两声,讽弄的意味一点也不比当时那人摆出来的浅:“他倒是安排的巨细无遗,若本郡主非得进去呢?”

刚说完,跟前这个跟她差不多个头的小厮就直直跪了下去。

因事出突然,坚硬的膝盖骨骼与木质地板猛地撞在一起,听着都疼。

刚想让他起来,就又听到小厮的哭喊。

“郡主您行行好,放过我们吧,世子若是知道我们没拦住您,定是要打断我们一条腿的!”

您行行好……

又是这句话。

却涟漪烦闷地动了动嘴角,有点想发脾气。

但是一垂眸,这个干柴的身影跪得又这么可怜,她实在是不知道肚子里的火气应该超哪个方向撒出来。

“罢了罢了!”却涟漪咬牙:“本郡主才不稀罕看他的‘闺房’呢,书房总能去了吧?”

小厮激动地站起来,好像是真的吓哭了,眼角还残存了点儿湿润,看得却涟漪心里一毛。

这些人为什么这么怕沈酩殷?他明明很温柔啊,看他的反应,不知道的还以为沈酩殷是个长了五只眼睛八只胳膊的大妖怪呢。

小厮抬手把那点不符合男子气概的晶莹擦得干干净净,指了书房的方向,忙不迭说道:“可以,书房可以。”

总算是被顺好了脾气,望着小厮离开的身影,却涟漪的心里还是感觉闷闷的。

就像是很喜欢的木偶娃娃突然有一天说不喜欢她了要跟别的人走了,她明明不想让它走,却怎么都留不住。

那种丰沛的无助感像是死气沉沉的水,将她的四肢百骸都灌满,让她除了唉声叹气想不到别的应对方法。

沈酩殷回到齐云侯府的时候,已经夕阳西下了。

屠氏搬着把椅子安坐路中央,看来是等候多时了。

听见近处的脚步声,她看过来:“呦,我们的世子爷回来了?扬州的貌美瘦马呢,怎的没带回来一个让我见识见识。”

顿住脚步,沈酩殷面如死水,波澜不惊:“您若是实在想看,我现在掉头回骏阳王府也不是不行。”

“你敢!给我过来!”

还是被逼急了,屠氏紧绷着一张脸站起来:“我怀胎十月生下你就是为了让你给我作对的?”

听到这句熟悉的话,沈酩殷的脸才算是有了别的颜色。

他站在原地,显然是不太敢随便动作:“倒也不是这个意思,不如您先把告小状的人说出来?”

没好气地剜了他一眼,屠氏的嗓音都厚了两分:“沈酩殷我是不是跟你说过,不要再与骏阳王府的人有来往,你看看他们家的三个儿子,哪个是能扶上墙的,你若是真想走正道就离他们远点!”

这话虽然有些锋利,却也不无道理。

骏阳王祖上虽然是开国以来第一位异姓王,饶是他本人再如何英明神武,却也生了了个糊涂儿子,糊涂儿子再往下,就是三个混账孙子,说他们是无恶不作丧尽天良一点都不为过,甚至都觉得不够。

那可真的是走到路边狗看了都得嫌弃地跑到另一边撒尿。

而沈酩殷不同,这是齐云侯府未来的顶梁柱,是自开蒙起便备受赞誉的,连陛下都夸过好几回。

想起曾经种种,屠氏自然不希望他在临近科考的这个节骨眼上被那家的三个人带坏。

见他硬的不吃,屠氏只能熟练地放下架子,语重心长地说道:“距离科考最多也就一个月出头,他们还特地这个时候找你,你这么聪明不会想不到其中缘由吗?况且他们早就站队,是大皇子一党的人,若是你今天去骏阳王府的事情被太子殿下知道,你觉得他会怎么想?”

终于,那双潋滟生姿的桃花眸闪了一瞬。

夕阳斜下,熔金灿灿的霞光为蜀京诸多楼宇披上了层红纱,连屋檐上的瓦片都添了新衣。

几缕不安分的发丝从脸上被他拨到一边,眉心朱砂生于身/下白皙肌色,偏偏此时不觉圣洁,只叹诡谲。

“母亲说的这些我自然明白。”

他主动破冰,瞳仁泛着幽幽的光,神似雪原之上数日未开荤的银狼:“这种不入流的手段不会放在眼里,他们影响不了什么,我是如此,太子殿下那边亦然。”

最后一句话他说时的音色不算特别重,但是每个字应在浓烈的夕阳下都显得格外弥足珍贵。

这是他对东宫那位的信任。

或者说,如果连这种毛毛雨似的玩笑计划都看不出,那这位太子殿下确实也蠢到不值得帮。

也不知清楚是不是沈酩殷说话时的语气太过笃定,反正是直接打散了屠氏那些藏在嗓子眼里的规劝。

最后,那一大段的话只能换成干涩的两个字:“当真?”

沈酩殷颔首,眼神也算是真诚流露。

屠氏把沈酩殷放走的时候,余晖已经剩下只有一点点的,连原本团在天边的绚丽霓虹般的火烧云也早就跑回家睡觉。

回到既霞轩后,他习惯性地先跑了一趟书房。

在靠墙壁一侧书架子中抽选出来几本比较有兴趣的书和图册,一转头的功夫,目光正好定在笔墨边上的小木鸟上。

他挑眉,疑惑地走近。

几本书被随意地放到了一边,那只手再一转方向,拿起来了小木鸟。

兴趣使然,他从小就对各种名贵的木头有兴趣,大部分的时候基本只要看一眼纹路或者是闻一下它们特有的木香便能轻而易举分辨出来品种。

这次也不例外,几乎是拿在手里的一瞬间,他就认出这是一块顶好的沉香木,市价少说上百两银钱。

但有个地方倒是相当可惜,那就是这么好的木头却被雕刻成了这种不入流的模样。

饶有兴趣地打量起来,沈酩殷猜这可能是一只鸟。

只是这鸟做的未免太不堪入目,先不说双翼臂膀没有认真雕出层次感,连原本应该作为画龙点睛的瞳孔也很是奇怪,就好像是多了几个本不应该出现的棱角。

除此之外,还有尾翼和嘴巴,能挑出来数落的地方简直不计其数。

“可惜了这么好的木头。”

没多想,他将小木鸟扔到桌案的另一边。

而后者好像是听到了伤人心的批评话,竟然就这么叛逆地翻了好几圈,最后滚落到了地上。

无奈地瞥了眼,他还是好脾气地又给捡了起来,但想不到刚刚还勉强算是五脏俱全的木鸟竟然就这么伤了嘴巴,瞧着更丑了。

沈酩殷没多想,以为是哪个粗心大意的家伙忘在这里的。

这时,书房外传来恭敬的声音。

沈酩殷连一个眼神都没分出去:“怎么了?”

小厮的手绞在一起,手汗满满:“回世子,您出门的时候,郡主来过了。”

“是吗,”眼睛眨都没眨一下,沈酩殷继续问:“她来做什么?”

指了下桌子上被冷落嫌弃的小木鸟,小厮道:“说是亲自来给您送礼物,就是桌上的那个。”

“这是却涟漪送的?”

他罕见地唤了她大名。

脸上和语调上终于有了剧烈的变化,只见沈酩殷第三次拿起那只小木鸟。

只是嘴角的弧度在人看来未免太过不善:“果然是人傻钱多的郡主,真是不知道她是从哪里买来了这么一块破烂。”

话音刚落,小木鸟就被结结实实地扔到了小厮怀里,后者手忙脚乱地接住从被砸的胸口落下来的木鸟,不知所措地抬起头看过去,显然是没懂世子的意思。

与此同时,传来了男人不容置疑的命令:“拿去丢了,别再让我看见,脏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现在的沈总有多拽以后就有多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