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 12 章

瘦猴少年名唤蒋宿,亲爹三十岁时中了个举人,如今在淮南一带任职,是萧云业势力的其中之一。

于是他也是萧矜的忠实狗腿子,先前见陆书瑾给萧矜写文章,心中早就拿她当自己人,十分豪迈地答应了,接过纸认真端详,“你是为何要找他?”

陆书瑾道:“他先前借了我银子,尚未归还便了无音讯,我家境本就贫寒,指望着那些银子吃饭呢,必须讨要回来。”

蒋宿气道:“还有这等泼皮无赖?我喊上哥几个好好去教训他一顿!”

陆书瑾倒是很意外,不知道他是真义气,还是凑热闹,只道:“眼下需找到他人才行。”

“你可知道他住在何处?”蒋宿问。

陆书瑾摇摇头,“但是我先前在城北长青巷一带经常看到他。”

“长青巷应当是在城北长青区,”蒋宿道:“此事不难办,我小舅虽在城西当差,但是认识长青巷那边的捕快,可以让他们帮忙找人,不过若是他出了云城去了别地儿,可能就寻不到了。”

陆书瑾也在担心这个,但总归要一试,这是唯一能够救沛儿的方法。

她道了声谢,摸出小银锭递给蒋宿,“这些银钱,便算是请兄弟喝酒了。”

蒋宿家中出了个官老爷,并不差这点银钱,张口就拒绝了。但陆书瑾执意要给,强塞给了蒋宿。

并非是她钱多,而是这种非亲非故的关系,若是不拿出点什么东西,别人未必有菩萨心肠帮她办事,这种紧要关头出不得岔子,还是花钱更稳妥,哪怕蒋宿根本看不上这点银钱。

蒋宿豪迈地拍着她的肩膀,笑道:“放心吧兄弟,此事包在我身上,保证给你办妥。”

两人说了几句,便一同回了学堂之中。

夏季闷热,堂中门窗大开仍没有风,萧矜身边的小弟拿着扇子殷勤地给他扇风,还有人提了红木锦盒,一打开上下两层都是冰,中间则是饱满鲜亮的葡萄,剥开给萧矜吃。

陆书瑾是万万没想到,居然还能在学堂之中看到这种场景。

萧矜热得将领口稍微拉得敞开了些许,露出白皙的脖颈,俊美的脸上也浮现些许绯色和细汗,使得他整个人看起来竟有几分秀色可餐。

她坐下来,掏出方才在食肆买的大饼,鼻子里问着鲜甜葡萄的香气,然后咬了一大口饼子。

“你就吃这?”萧矜仿佛热得心浮气躁,盯着饼子紧紧皱起眉头。

“便宜,且吃得饱。”陆书瑾回答。

这几日银子来得快去得也快,但是为了救人她花得不心疼,不过手上的银子花一点少一点,她只能先艰苦些。

萧矜只嫌弃地撇撇嘴,并没有多问。

天气炎热,他都没什么胃口吃饭,光是看着那个饼子就想吐,却没想到陆书瑾竟然真的一口接着一口,慢悠悠的全部吃完,又开始低头写字。

她像是感觉不到热意,领口洁白平整,碎发散在耳根后和额边,不见一滴汗珠,干干爽爽。

萧矜思绪正飘着时,被蒋宿的询问声打断,“老大,你日后都在这甲字堂了吗?”

一提起这事他就满心烦躁,冷哼一声,“怎会,我最多在这里装模作样念个几日,待乔老头气消了之后再回去。”

其他人发出了然的声音,纷纷说道:“就知道萧哥不会留在甲字堂,这地方哪是人待的?”

陆书瑾虽在抄写注解,但耳朵还是听着旁边的声音,心想那萧矜上课时也没见多认真,捧着本《俏寡妇的二三事》看得入神,夫子都没有责怪他,这甲字堂怎么就不是人待的地方了?

几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叽叽喳喳有些吵,萧矜当即烦得赶人:“去去去,还杵在这作何?不吃饭啊?”

他们见状也知道不能再赖下去,甲字堂到底跟丁字堂是不同的,与萧矜说了几句话之后便结伴离开。他们一走,陆书瑾立刻觉得周围凉快不少,也安静了许多。

萧矜将装了冰块和葡萄的红木锦盒推到桌子中间,自己拿了本书出来看,手却再也没有往盒子里伸,那盒亮盈盈的葡萄仿佛就这样被舍弃了。

陆书瑾余光正好能看到葡萄的光泽,总是被分神,情不自禁就斜眼看过去。

她吃过葡萄,但只有那么一回,还是在与那个要定亲的瘸子见面的家宴上,汁水饱满酸酸甜甜,是非常可口的水果。

陆书瑾觉得自己并不是嘴馋,她只是好奇为什么云城的葡萄比她以前在杨镇看到的葡萄大一点而已。

下午的课是乔百廉亲自任教。

他本已很少任课,更少来甲字堂,这次之所以来,大家心里都清楚原因。

萧矜也是十分规矩,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书都收了起来,认认真真地听乔百廉的授课。待讲完了内容之后,乔百廉便让所有学生对刚学的一篇内容写出自己的理解,一时间堂中纸张的声音顿起,所有人开始磨墨提笔。

萧矜不想糊得手上都是墨汁,将砚台推到陆书瑾的手边,理所当然道:“你给我磨。”

陆书瑾想问你没手吗?但是她不敢,便将自己的砚台往旁推了推说:“萧少爷要是不嫌弃,就先将就着用我的。”

萧矜的俊脸一下子皱起来,半点没有不嫌弃的样子,“你这玩意儿能叫墨?怕不是兑了水的炭渣,还有一股子牛粪味儿,拿远点。”

陆书瑾默默将砚台拿到另一桌角,心说就你那狗爪子扒拉的字,还好意思挑剔墨?就算是兑了水的炭渣给你用都是浪费!

虽说如此,她还是乖乖将刚放下的衣袖又挽起来,拿起他的墨滴水开始研磨。

墨块卡在特制的木槽中,沾了水一转,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气顿时在空中漫开,是醇厚而绵柔的味道,用料上乘的名贵墨,价比黄金。

不一会儿就磨好,萧矜拿起笔沾了沾,提笔便开始书写他的“大作”。

余光看见陆书瑾还盯着他,萧矜写了几个字后停下来,不爽地问,“看什么,找打啊?”

陆书瑾眨眨眼,讶然问:“你……用左手写字?”

“不可以?”萧矜反问。

陆书瑾呆呆地摇摇头,可眼睛还是不太老实,一会儿看着他持着笔的左手,一会儿看着他纸上那扎眼的字迹,像是百思不得其解。

萧矜也没惯着她,笔尖往她脸上点了一道,凶巴巴道:“写你自己的,再乱看我就把你的脸全涂上。”

柔软湿润的笔尖在脸上点过,她如一只被惊惶的鸟,下意识用手揉了一下,在白嫩的脸蛋上留下长长的墨迹也未察觉,赶紧扭头写字去了。

心中却怎么想不明白,萧矜平日里翻书,揍人,拿东西用的都是右手,怎么写字会用左手呢?

她一边想着,一边低头作文,却并不知两人方才的互动都落在乔百廉的眼中。

他原本是怕萧矜调来甲字堂之后心情不虞,会欺负旁的学生,便赶紧亲自来瞧瞧,却不曾想他与陆书瑾坐在一起倒十分和谐。虽说两人不怎么说话,但这位置到底是萧矜自己挑的,且陆书瑾方才给他磨墨的时候动作也从容,显然不像是被欺负了。

乔百廉看着自是满意极了,深觉将萧矜调来甲字堂这件事是对的。

放课钟响,乔百廉带着笑容刚出学堂,萧矜就将笔随便一撂,转了转脖子发出清脆的骨响,将桌子往前一推,那些个名贵的笔墨纸砚就这么在桌上肆意摆着,起身离去了。

陆书瑾一点不想多管闲事,但这些东西看着就贵,她平日里就算是鸡毛做的笔也会好好归整,见这些宝贝被如此对待实在心疼,便顺手整理,将白玉墨笔洗干净放置整齐后才离去。

蒋宿小舅的行动力比她想象中的要快,陆书瑾本来以为还要等个两日才会有结果,却没想到第二日蒋宿就告诉他,人找到了。

这日下学,陆书瑾吃了晚膳就径直出了海舟学府,直奔玉花馆。

玉花馆是城北长青区这一带较为出名的青楼,每日酉时开馆,一直到巳时才歇业,整个夜晚灯火通明,歌舞不断。

太阳还未落山,街道上十分喧闹,摩肩擦踵。

她刚给了车夫铜板,就听见旁边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呀,这不咱们陆小才子吗?怎么还能在这碰上了?”

陆书瑾吓一跳,匆忙转头看去,见说话的人是季朔廷,但随后很快地,她对上了萧矜的眼睛。

只间那几个身着锦衣的纨绔少爷就站在几步之外,正当间的萧矜皱着好看的眉毛偏头看她,面上俱是迷惑不解的神色,显然是完全想不明白这个白白嫩嫩的书呆子会跑来青楼找乐子。

作者有话要说:【无责任小剧场】:

【白天】

陆书瑾:我一点都不馋不心疼,几个葡萄而已。

【晚上】

陆书瑾:那败家子怎么能这样!浪费可耻他不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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