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茵早在十六岁就矢志当个响当当的女恶棍,这么做都是为了让那个人一回来,就能立刻找到她。
那个已经离开十年的男人,曾经数给她成为女恶棍的基本技巧,还说要成为世界一流的流氓来保护她。
虽然十年来,他半点音讯都没有,但她仍坚定地等著,相信他是个说话算话的人。
于是她花了四年的时间,探索变成响当当女恶棍的方法,混过黑道、灰道、白道,最后决定在龙蛇混杂的地方——夜总会当女恶棍。
在这消息流通的地方,他一回来,她会马上知道。
于是方茵在满二十岁时,到这家梦莱茵夜总会打工,先端盘子,再趁机观察周旋其中的诀窍,揣摩如何成为被男人捧在手掌心的女恶棍,同时竖起耳朵聆听各种消息。
满一年半,她正式被聘任为公关,从此在夜总会作威作福……呃,讨生活。
满三年,她欢场女恶棍的声名不胫而走。
“金董,喝喝这个,这瓶陈年白兰地是我特地留给你的。昨天钱公子要开,我可是好说歹说才留下的。”方茵用那醉人的甜美声音说。
洁白的脸蛋、细致的五官、晶亮的大眼、挺俏的鼻,她活脱脱是个举世无双的大美人。
加上那无懈可击的交际手腕、明眸善睐的动人丰采、轻柔娇怯的语调,使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男人,多不胜数。
方茵今年已经二十四岁,在梦莱茵当公关已经两年半,这两年半以来,不管是坐台率、开瓶率,每月都荣居业界之冠,让老板娘芳姨自愿以百分之十的股份把她留下来。
“哎呀呀,茵茵对我这么好,令我受宠若惊啊。”金董笑得合不拢嘴。
金氏和钱氏本来就是生意上的死对头,金老头尤其好胜,就算赢在这种事上,他心里也乐。
“金董这么说,真要折煞我了。金董这么爱护我,能为您争取爱喝的酒,是我的荣幸啊!”方茵主动拉起金董欲往她身上摸去的手,假装万分感动的说。
每天面对同样的状况,她已经应付得很老练,与其被动等人摸,还不如主动控制全局。
“茵茵哪。”金董附在她耳边说,“大楼已经买好了,车子也准备好了,你几时住进来,每天为我挑好酒?”金董没有一天不想得到她,只可惜美人不只不点头,连给亲一下也不肯。
方茵听到这话,娇滴滴的蹙起眉心来。
“金董说这话,不是要让茵茵成为罪人吗?您与夫人再怎样也同甘共苦了几十年,茵茵要是听从安排,怎么对得起夫人?为了劳苦功高的夫人著想,茵茵还是不要坐您的台好了。”说著,方茵作势离开厢房。
“茵茵,茵茵……”金董慌急的把她拉回来,“我开玩笑的,你别当真!”金老头爱她爱得紧,只要她别不见他,什么都可以答应。
“那请金董以后别再说这种话,让茵茵成为罪人了。”方茵眨著无辜的大眼,一副万般不愿意的样子。
“好,不说,以后都不说。”金董闯荡天下大半生,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这美人儿不高兴。
这茵茵美人和他见过的风尘女郎不同,不但不拜金、不媚俗,更出淤泥而不染,洁身自爱得有如清丽的莲花,让人望而自惭形秽。
“金董应该知道,茵茵在这行业中只想糊口饭吃,并不卖身,也不想成为破坏别人家庭的狐狸精……金董只要常常来,茵茵就感激不尽了。”方茵很委屈的吸著鼻子。
在这行业中,不只是金董这种人,就连捧著金银珠宝到她面前的都有,那些人起码能演出三十六种戏码,所以她当然要有七十二种应付方法,否则早就被人“夹去配”了。
“好好好,我知道,我知道了。”金董连忙安抚她,“我以这杯酒向你赔不是,答应绝不再动这念头。”
“嗯,您干杯,我随意,算是我的回礼了。”方茵终于破涕为笑地端起酒杯来。
互相劝酒了好一阵,门外传来吵杂声,紧接著传来拍门声,让他们双双放下酒杯。
“我去看看。”方茵起身去开门。
“茵姊,茵姊,上次那个钱公子又……”小妹急急的敲开门,一句话还没说完,话中那个钱公子就冲进来。
“茵茵,终于让我找到你了!”
钱公子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把拉起方茵就往大厅走,大厅里众多客人的注意力全在他们身上,“不管你说什么,我这回一定要带走你,明天一大早,我们就去登记结婚。”
钱公子是钱氏企业的小开,几个月前和人打赌一千万,赌他不用半年就可以把红牌公关茵茵娶回家。
眼看这半年期限就快到了,他输不起这个面子,只好用尽一切欺哄诈骗、威胁利诱。
“放开她!”金董连忙上前要分开他们。
“金董,不劳烦您,茵茵自己处理就好。”方茵很冷静的以微笑告诉急得像要救女儿的金董。
她可是方茵,怎么可能应付不了这种状况?
金董不想惹她生气,只好亦步亦趋地紧跟一旁,当个护花使者。
“谁也别上来,茵茵从现在开始,就是我钱多多的,谁敢动她就试试看。”钱公子恶狠狠的警告金董。
在财力上,钱家在台湾虽不是首屈一指,却也名列前五名,致使他不把任何人看在眼里。
“茵茵,嫁给我,我保证给你终生吃不完的美食、花不完的钱、穿不尽的漂亮衣服……”钱公子殷切殷相求。
方茵不置一词,只用那双媚眼微笑地勾著钱公子。
不知情的以为她想趁机把自己哄抬上天、狠狠敲这凯子一笔;而知情的都知道这是方茵发火的前兆,识相的就该闪远一点,否则整死不赔。
钱公子不明所以,以为自己的条件不够大方,连忙增加筹码。
“我们的新房会在全台北最贵的别墅区,出入有司机开著凯迪拉克接送……”
“是,你还可以给我金山银山呢!但就算金山银山,又怎么能表现你的诚意?毕竟在你之前,有九百多个公子哥儿说出同样的话呢!我看,不如这样吧……”她随手一捉,捉来一支酒瓶,往桌角一敲,酒瓶应声而破,金黄色的液体流淌一地,酒香四溢。
钱公子一时慌了手脚,看著那支满是尖刺的酒瓶,吓得两眼圆瞠,频咽口水,张嘴说不出一句话,双脚颤抖的往后挪。
“茵茵,别生气啊……”
“茵茵……”
劝和的微弱声音,怯怯地在空气中飘荡。
“来。”方茵把破酒瓶递给钱公子,“表现你的诚意。”
“不……”钱公子吓得连退两步,望著尖尖的碎瓶,头摇得像波浪鼓。
“之前那九百多个都有表现、你也……”方茵的话还没说完,钱公子已经吓得屁滚尿流,逃也似的跑出梦莱茵。
救人喔,他只是想赢了赌注、扳回面子而已,并不想断送小命!
“我会为你保留机会的!你如果没有改变主意,就再来吧!”方茵对他的背影喊。
哼!连个胆都没有。
“茵茵啊,你别乱生气,气坏身子可就不好了。”相熟的客人劝道。
“我比较怕她真的整死人。”另一个说,“上回那个才抱她一下,肋骨就断了两根,上上回那个是被抬著出去,听说住院住了半个月,再上上回那个……”她的丰功伟业,不胜枚举。
说起方茵,她会把不规炬的客人整治得惨兮兮,却又能把对方收得服服贴贴、没半句怨言,让人对她佩服也不是,不佩服也不是。
也因此,没几个客人敌对她有非分之想。
方茵重情重义、恩怨必报,说她是流落烟花的可怜女子,还不如说她是混乱尘世中的一股清流,令人敬重,不敢亵渎。
客人暗暗誉她为“欢场女恶棍”,这里的恶棍是好汉的同义词,行不端、坐不正的别来惹。
“放心放心,我自有分寸,只要对方不找死,我就不会鸡婆。”方茵迳自把酒瓶和碎片收了,“大家就当作看了一场余兴节目,别坏了喝酒的兴致。”
于是梦莱茵又像没事发生般,恢复平常的气氛。
只有芳姨暗暗担心,“拜托你小心一点,要是伤了自己怎么得了?以后不准再这样了。”
“好好好。”方茵也只是嘴里应著。有钱人通常没胆,她早料到钱公子只会夹著尾巴跑,“我去陪金董了。”
说著,方茵钻进厢房。
“这只小花猫几时才改得了这脾气?”方茵走开没多久,后头就响起了一阵轻叹。
那个人将伟岸的身躯藏在黑色沙发中,纯黑的劲装也像要隐没于黑暗,但是那双震慑人心的锐眼、凌厉逼人的气势,让人心惊胆跳,无法漠视他的存在。
这个唇角勾著淡淡弧度,双眼只注视方茵的男人名叫雷焰,是世界第一大帮——雷门的统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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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门成为世界第一大帮,是最近几年的事。
不管是太平洋岛屿、俄罗斯、欧洲大陆、美洲大陆的黑帮,都要对这个新兴帮派礼让三分,据说这是雷焰一人赤手空拳打出来的结果。
雷焰艺高人胆大,只身走江湖,走到哪儿打到哪儿,无坚不摧、所向无敌,没几年便闯下“焰神”的封号,也创造了雷门这个黑白两道都得敬让三分的帮派。
雷门与一般走私、贩毒的不肖黑道集团不同,它所阐扬的忠孝节义理念,让西方黑道大大感佩,其重情重义、铲奸除恶的精神,更是感化不少江湖好汉,于是乎,雷门渐渐变成警界的帮手,和FBI、CIA也有生意上的往来。
而雷焰虽打遍天下无敌手,但他的长相非但不若江湖人士般剽悍,反而还有几分艺术家气息,若说他来自维也纳,弹得一手好钢琴,恐怕也人人相信。
除了雷门之外,雷焰还创立了鲜为人知的跨国性企业,身价逾越世界首富,早就成了人人津津乐道的传奇人物。
俊美、潇洒、神秘、内敛,是人们对他一贯的观感,只是,像他这样一个充满魅力、充满生命力的男人,是为了什么原因,而无怨无悔选择上这条艰辛的路?
除了他之外,没有人知道。
雷焰啜饮著美酒。梦莱茵的环境不错,酒醇人香,生意兴隆,而最重要的是——这里有他最珍爱、最想亲手保护的人。
阿茵,我回来了!他想大声告诉她。我没有变成世界一流的流氓,但变成了世上最强的男人!
刚回台湾时,听到欢场女恶棍这名号,他心里就有预感是她,心头往事翻涌,他唇角的弧度加深了。
想不到她真的当起恶棍来了。
“雷先生,真抱歉、让您看笑话了,不如我们到别家去。”说话的是统领北台湾帮派的汤铭,这梦莱茵正是在他的地盘上,没出声阻止钱多多,是因为钱家是帮派的金主之一。
今日这一宴,正是为了帮派的事。
汤家虽是北台湾的第一帮派,但总无法推及国际,汤铭深思熟虑的结果,觉得雷门打到台湾来是迟早的事,还不如反被动为主动,先提出“合作计画”。
“不用。”雷焰简明的回答。
汤铭心中惴惴难安。雷焰不贪杯、不好色也不求财,又隐隐流露令人望而生畏的狂猛气势,是极端难以讨好的人物,大家都在暗地里说他是“世上最强的男人”。
“那么……关于合作的事……”在雷焰面前,汤铭只觉自己愈来愈卑微、渺小。
“把跟商场勾结的勾当全部了结再说。”雷焰仍不多说话。
他的眼神穿越醉人的灯光、悦耳的音乐、迷人的莺声燕语,投向不知名的远处。
这里算来是他的故乡,但早在十九岁离开后,他就没有回来过了。
这十年来,台湾变化好大,变得他完全不熟悉,所幸他心心念念的人还在这里,所幸她好像过得还不错。
这十年来,他没有一天不想她,但碍于某个因素,他不能,也不敢派人暗中保护她,只好任牵挂在心里悬著。
现在见到她,他心里的某些牵挂放下了,但难题来了——他今后如何能将目光、注意力自她身上移开?
如果不能将她视为陌生人,又如何持续成为世上最强的男人?如何保护她免于敌人的威胁?
但如果不能和她在一起,就算位居世界的顶端,又有什么用?她是他唯一的想望,也是他唯一的弱点。
他落入前所未有的困惑与挣扎中。
尽管冷气开得再强,汤铭的衬衫还是湿了——这种话不多、一开口就没得讨价还价的人物最令他头痛。他再悄悄偷瞄他身边的护法,连头皮都要发麻了。
那个黑人护法从一开始,那双眼就没离开过他,好像任何不安分的意图,都无法在那双利眼中遁形,而那蓄势待发的无形张力,更让人觉得他每分每秒都准备战斗……
“来,来,喝杯酒吧。”汤铭叫来的公关颤巍巍的劝酒。
汤铭叫了两个公关,主要是陪雷焰,但她们被他的护法一瞪,就自动自发的缩到汤铭身边来,连眼神也不敢往那边飘——太可怕了,好像一个不小心,就会尸骨无存似的。
汤铭无意中随雷焰的眼神望去,很敏锐的知道他看的是谁。
也许,他找到投其所好的方法了!
“你去找茵茵来。”汤铭小声的对其中一名公关说。
那公关立刻逃也似的跑去找方茵。
汤铭趁机讨好,“看来雷先生对茵茵有兴趣,如果……”
雷焰那双眼冷冷的扫过他,神情严峻得仿佛他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汤铭再也不敢吭半句。
方茵岂是一般人能动的!?汤铭的意思让雷焰想一拳轰碎他的脑袋。
汤铭用眼神命令手下叫那名公关回来,只可惜为时已晚,方茵已经走到大厅来了。
“谁呀?这么大的脾气,吓坏我们的姊妹?”方茵走了过来,一副见多识广的神气——这大台北地区不买她帐的,目前还没找到。
“没,没事……”汤铭怕得直打哆嗦,想不到适切的话阻止方茵过来。
来不及让汤铭弥补错误,方茵清澈的凤眼就和雷焰冰冷的锐眼对上了。
方茵心上一震,倒抽一口气。
太像了!他怎么会那么像那个人!?
是他回来了吗?方茵的心如擂大鼓。
如果他回来了,为什么不找她?为什么她没听说?不,也许他只是一个和他相似的人,也或许是灯光使他看起来像他。
她一定认错了,如果真是方彦回来,他一定会第一时间来找她!
心念电转,及时稳住心绪,小脸也就职业性地露出媚人的笑容来。
“我还以为是谁,原来是汤帮主和朋友。”方茵使了个眼色,让两名公关过去安抚汤铭,“难得汤帮主带朋友来,咱们自然不可失汤帮主的礼,让伙计开瓶好酒,算我的。”
接过伙计拿来的酒,方茵很平常心的坐到雷焰身边去,黑人护法想动手,雷焰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不要动。而在方茵顺利把酒杯端到雷焰面前时,以为方茵会死于非命的汤铭,下巴惊讶得差点掉下来。
“这位大哥一看就知道是个角色,不知如何称呼?”方茵十分恭敬的把酒杯递给他,自己也端起一杯来。
老天,若不是她眼花,就是灯光有问题,再不然就是她在作梦!
这个人简直和方彦是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只不过多了份成熟、沧桑和高深莫测!
老天,愈看觉得愈像她心中想念的影子,十年来的思念就快要泛滥成灾……
雷焰知道不该将注意力放在她身上太久,但是只消一眼,他就再也无法抽离眼光。
十年了,这十年之中,她从那个爱哭的辫子丫头,变成一个浓妆艳抹、八面玲珑的女人……
他的心中有什么在揪动著,每揪一下,就痛一分。
“好吧,认识朋友的第一个步骤是介绍自己,”方茵低垂著头寻找话题,“我叫茵茵,是个孤儿,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同情,大哥如果爱护茵茵,就常来捧场吧。”
方茵说完,仰头干了那杯酒。
他想劝她别喝得那么猛,但他不能——在这龙蛇混杂的地方,如果他对她表现出任何好感,那么全世界想巴结他的,都将会和汤铭有相同的反应。而想仇杀他的,只会把这里变成战场,把她变成威胁他的筹码。
所以,为了保护她,他必须非常、非常小心,不能流露出一丝情感。
方茵见雷焰的杯子连动也没动,耐心和好脾气终于用罄,火气一下子全冒上来。
她慢慢站起身,一脚踩在沙发上,一手擦在腰上,脸上却笑容可掬。
“这位好伟大的大哥,不知有没有人数你做人要谦虚,要礼尚往来,要吃敬酒,不要吃罚酒?”她巧笑倩兮的说著,接过他手上的酒杯。
汤铭频频对方茵使眼色,方茵却理也不理。
他急得想直接打电话叫救护车待命,以免来不及抢救伤患,或考虑要不要先把方茵打昏,以阻止灾祸酿成,可都还没有所行动,方茵就已抓起狂来。
“不高兴就别来,不想喝酒就别来,不想被当人看就别来!这里也是有秩序、有游戏规则、有人权、有民主的地方,别以为你是汤帮主的客人,我就不敢把你轰出去!”她想把那杯黄澄澄的酒往雷焰头上倒,只是手才刚抬起来,酒杯就被他身边那个黑人甩出去。
酒杯碎了一地,酒滴却半点也没有溅到雷焰,方茵更生气了,但她不是有勇无谋的笨蛋,刚刚硬的不行,那么她就来软的,总有一天会让她成功的。
她立刻陪著满脸笑意,“唉,这位大哥,你好歹也说句话,好让茵茵知道如何伺候您,嗯?”
她往他的胸怀贴去,方才那名黑人一手将她拎起来。
汤铭还想快说什么替茵茵求情,只见雷焰蓦然起身。
他的双眼望入方茵惶恐不安的眼眸,深邃得仿佛里头藏了千言万语,大手轻轻握住她细致秀气的下巴,心中有一亲芳泽的冲动,但他咬咬牙,极力忍下。
“我叫雷焰,你记住了。”几个字从那性感、压抑的薄唇挤出来。
方茵看著他,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太像了,连声音都那么像!
但是他们虽然有著这么相像的嗓音、这么雷同的长相,但理智却告诉她——他是雷焰,不是方彦!
方茵打个寒颤。是了,他不是温和可亲的方彦,方彦不会有这种非比寻常的恐怖、锐利感。
可是她的心,怎么还想在他身上找寻一丝希望呢?
“走了。”放开她,雷焰与黑人护法走出梦莱茵,汤铭紧跟其后。
他必须赶快离开,否则再多待一秒钟,他恐怕会做出强掳民女的蠢事!
他的辫子丫头,他没有一天不想念她!
可是她记得他吗?
他该如何告诉她,他回来了?
他的所作所为不会吓坏她吧?她是他唯一不愿去惊到、吓到、伤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