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记忆的颜色 第一节

土佛寺不是寺。

土佛寺是离平安县城最近的一个劳改农场,属于红光农场的一部分,里面关押着诸如小偷、流氓、投机倒把分子、挖社会主义墙脚者等等在当时罪名比较流行的犯人。

少年罗扬不知道一个劳改农场为什么要被命名为“寺”,它是否包含了“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的禅意?或者那里原本就是一座寺庙的遗址也未可知?

彼时是一九七零年秋天,父亲被人从家中带走已经三年了,罗扬第一次见到父亲,也第一次知道了土佛寺这个地方。在小小的平安县,父亲罗新宇的罪名很吓人——盗窃、藏匿国家文物。罪名是由新任文化馆馆长麦三举证并由县革委会裁定的,但他还是被押送到土佛寺和那些在街上小偷小摸的人一起接受监督改造。

那个秋天,正值农场摘收苹果的末期。最优质的大红苹果早已采摘下来,经过精心包装,由农场专用的汽车送到火车站,再被一节一节的火车皮分送到一些不可知的地方。此时的苹果树上只剩下青白的没有成熟的果实,稀疏地挂在枝头。它们或许永远等不到成熟的机会,因为冬天就要到来。

罗扬跟随父亲在苹果园走走停停,不说话。

苹果园里活动着许多像父亲那样沉默寡言的人。他们排队走路,排队劳动,排队领饭,清一色的光头,清一色的蓝布褂子,后背写着编号。树影间隐约可见持枪的管教人员。除此之外,罗扬觉得父亲在这里的日子过得还不错,至少比起他和母亲在外面的日子来要好得多,不用为一日三餐发愁,一切活动很规律,也不会再有无谓的额外担忧。而罗扬和母亲几乎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房子被革委会占了,母子两人暂住在原先堆放杂物的小屋里,完全靠母亲替别人做针线维持生计。母亲的针线活做得好,她会缝制各式衣服和鞋帽。据说这些手艺都得益于罗家女眷的家传——曾祖母传给祖母,祖母又传给了母亲。但县城里能添置新衣的人很少,母亲常常没有活做,他们的日子过得朝不保夕。父亲被带走三年了,革委会第一次允许家里人来土佛寺探视。接到革委会通知那天,母亲连夜赶制了一顶棉帽子,是她用祖母留下的一件毛蓝布棉坎肩改制的,让罗扬带给父亲。现在是深秋,冬天已经不远。土佛寺正处在山口,冬天的风会像刀子一样割人,比县城的冬天还要冷得多。

罗扬随父亲走进一栋干打垒土坯房。房子是通的,靠墙垒着通铺大炕,炕上铺着一排席褥,挤得又紧又密,大约能睡三十个人。父亲指着一张席褥说:“我住这儿。”罗扬伸手摸了一摸,褥子薄而发硬,不知里面絮的是什么。他打开随身携带的包袱,将一包烟丝和母亲连夜赶制的棉帽子取出来递给父亲。父亲把帽子戴在头上,脸上绽现出一抹笑容。

“老罗,听说你儿子来看你了?”一个穿制服的高个子男人勾身进了土坯房。一眼就能看出来,他是农场的管教干部。

“是啊,是啊。”父亲答应着,迅速摘下帽子,塞到席褥底下。

“我这里有点好东西,招待你儿子。”管教干部将一个帆布包放在炕头,取出一只瓷缸和一把挂面。瓷缸里盛着熬过的猪油,已经凝固了,呈乳白色,能闻到一股淡淡的腥香气。

父亲将烟丝打开,分出一半给管教干部。两个人坐炕上聊了一会儿,管教干部说:“这两天你不用劳动,陪陪儿子。”说完他拿上烟丝走了。

晚饭的时候,父亲先排队领饭——惯例的两个馍馍,一碗水煮土豆片,然后带罗扬到一间堆放着各种农具的仓库里,用煤油炉子煮了一碗挂面,拌上猪油和咸盐,真香啊!

罗扬很久都没有吃到有油水的饭了,强烈的猪油味令他反胃,使他很不适应。但父亲摸摸他骨瘦嶙峋的肩胛和单薄的夹衣深情地说:“吃吧,别拂了政委的好意。”

“给我们送挂面的人是政委吗?他是管农场的政委吗?”罗扬好奇地问道。

“是的,我和他还算投缘,他从来没有为难过我。这次若非他帮忙,我又怎么能见到你呢,我的孩子!”父亲因激动而嘴唇颤抖。他又问起母亲的情况,一边说,一边将面碗和筷子塞到罗扬手中。他自己则吃刚才领来的馍馍和土豆片。

罗扬强忍着对猪油的不适应吃完了一大碗面条。但是,因为来的路上班车颠簸,他的胃里还隐隐地难受。夜里和父亲挤在通铺上,还没睡着他就将吃下的面条全部吐了出来,引起房子里近三十个汉子的一片骚动。

第二天一早,农场里所有的犯人被集合起来,由一个年轻的管教干部训话,清查罗新宇私藏食物和灶具的问题。罗扬当即被送上了去县城的班车。据说,从那天开始罗新宇被关了禁闭。

直到许多年后,罗扬每想起农场里的猪油拌面,胃里就会隐隐地难受,甚至害怕闻见沿街小饭铺里飘散出的浓重的猪油味。他几乎不吃猪肉。

冬天真的来了。一个大雪狂飞的日子,有一位街道女干部到家里通知母亲说,罗新宇从土佛寺逃跑了。

罗扬不明白父亲为何要逃跑。其实外面的日子比起那个劳改农场来要乱得多,县城里曾经接连发生了几起武斗。

自从父亲逃离土佛寺,经常有革委会的人找母亲问话。其实那段时间父亲并没有回家,他深知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他躲藏在文化馆一间废弃的展厅里,每天深夜由母亲给他送一次饭。革委会的人找不到父亲,也找不到他们想找的赃物,心里异常愤怒,母亲自然成了他们批斗的对象。这样的形势,迫使父亲不能继续躲藏,他必须走到明处,去找一个他要找的人,据说那个人能够解救父亲乃至罗家的危难。但父亲很快被巡逻民兵抓住了。接下来,罗家的宅院被划归为文化馆的一部分。罗扬和母亲一起被赶出了院子,连那间堆放杂物的小屋也不让他们居住了。

文化馆馆长麦三一家理所当然地拥有了罗家的宅院。

走上领导岗位的麦三意气风发,他突破了县城的旧风俗,很快娶回了他的第三任妻子。她是县文工团的秦腔演员,四十来岁,长得不怎么漂亮,却很会打扮,而且和县革委会主任是干兄妹。麦三很在意他的第三任妻子,以及她带给他的和县革委会主任的姻亲关系。

罗新宇逃跑后被巡逻民兵抓到,他的罪行更重了,由县革委会作出判决,他被发配到地处腾格里沙漠边缘的一个偏僻的草场劳改。那里属艋县辖地。曾经对罗崇文无比敬重的原文化馆柳馆长也因此遭受牵连,他只能将被指责为“来历不明”的侄女柳絮打发回老家——地处艋县的沙湖村,并让已经无家可归的罗扬母子也跟着去避一避。

沙湖村离父亲劳动的草场不远,徒步走一天便可到达。罗扬到草场探望父亲,知道了草场旁边的山叫苏武山,而这草场曾经是苏武牧羊的地方。父亲除了在草场放羊,还要到草场边一个荒滩上从事他并不擅长的农业生产劳动。那时的父亲愈加颓废,头发也全白了。

许多年后,长大成人的罗扬每忆起父亲垂头丧气的样子,不禁想,艋县原本是历朝历代发配罪臣的地方,而此时的罗家不过是寻常百姓,被遣送到那里劳动,也算不得什么委屈。但当年他的父亲却想不开。

来到草场后,罗新宇又逃跑了一次。那一次出逃同样没有成功。由于对地形不熟悉,他误入了腾格里沙漠。幸好他被沙湖村的巡逻民兵抓回来了,否则他将葬身沙海。

罗新宇被民兵押回草场,挨了一顿鞭打,当即被送到石羊河下游的水库工地。那里正在兴建大大小小的水库。工地上有很多从各个地方押解来的劳教人员,实行军管制,周围是荷枪实弹的军人和民兵。

罗新宇是再也逃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