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我回到出租屋,已经是午夜了。我知道李一现在回学校,肯定进不了宿舍。本来李一执意要回去,他说进不了宿舍,也可以到网吧上通宵。我说今天晚上我肯定要失眠,既然我们都不睡觉,不妨聊天聊一个通宵。他便留了下来。
走进屋,在灯光下我不由惊叫了一声,李一的脸上有两道触目惊心的血痕。
“疼吗?”我心疼得嗔怪他,“你怎么那么傻,由着他抓你。”
李一苦笑:“都是我引起的,让他出出气也好。”
“让我看看,伤口深不深?”我掂着脚,捧着他的脸。其实我什么也没有看清,他呼出的气热乎乎地扑到我的脸上,早让我心旌摇荡,神思恍惚。
“让我抱抱你好吗?”他在我耳边轻声说,清晰而遥远。
我没有回答,但是身体已经主动靠了上去。他的双臂揽住了我的腰,轻轻的,浅浅的抱了我一下,就后退了一步,和我分开了。这是一个浅尝辄止的拥抱,像夜空中划过的一盏流星,美丽而仓促,但也足以让我沉醉,我不得不在接下来的几分钟里,慢慢地收拢我飞散开来的意识。
也许他发现了忽然的沉醉,忽然的迟钝,我也发现了他的眼睛里荡漾着难以捉摸的笑意。在以后我经常看见他眼中的这种笑意,七成的深情,三成的嘲弄。
“我找找看,看有没有包扎伤口的东西。”意识的回复,使我向后退了几步。我知道在这间房子里找不到给他包扎的东西,但我必须去找,因为我需要做一些事情,离开他一会儿,梳理自己紊乱的情绪。
房间里本来没有多少东西,我很快就找遍所有的角落,但我显然不想这么早结束,继续装模作样地东走西转。找到最后,我真的希望能找到适合包扎他的伤口的东西,亲手给他包扎,然后问:“疼吗?”这似乎是影视剧里被用滥了的场景,却最能够打动人心,“疼吗”两个字里胜似千言万语,有无限关切和温柔。我也想试试。
李一大声说:“算了,别找了,这点儿小伤,对我来说小意思。”
他这会儿已经坐到餐厅的椅子上,抽着一根烟。我空着两手过去,在他的对面坐下。担忧地说:“会留下疤的。王军要是有你这么大度就好了,他太小气了。”说着,我轻声叹气。
“没事,这点儿小伤很快会好起来的。”他伸出左手放在餐桌上,“你看,我的手上有多少伤疤。”
我看见他的手背上果然横七竖八着一些疤痕,心揪了起来,感觉到一些很清晰明确的疼。我问:“怎么弄的?打架打的?”
“不是,是我小时候给兔子割草,不小心用镰刀割的。不过我的皮肤恢复能力特别好,割破了,弄片青青菜叶子挤出水,止止血,用不了几天就好了。”他吐着一团烟雾,在我们之间散开,他的脸在烟雾后缥缈得像个梦境。
他话锋一转,说:“你应该理解王军,看来他真心喜欢你。”
“可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他,自始至终都是他一厢情愿。我也不止一次告诉过他,我和他仅仅是朋友,可是他想不开,我也没办法。”我竭力表白,同时也忽然感到语言的无力,我不知道怎样表达才能把我和王军的关系解释得界限分明,一清二白。
“情这种东西就是这样,我有时候也想不开。”他猛吸了一口烟,吐出一团更浓重的烟雾。他的话里给我预留了提问的空间,但我没有问他为了谁而想不开,我怕那个人不是我。
烟雾散开,有一些吸进了我的鼻孔。我一向讨厌烟味,现在居然也从烟味里,感觉到一些令我陶醉的气息。我又叹了口气,摇摇头说:“不要说他了。”
烟雾散了,他的面孔又清晰起来。我说:“说说你吧,说说你的那些伤口。”
于是他说他小时候跟着妈妈在农村,爸爸在县城里上班很少回家,大多数时间都是他和妈妈相依为命。那时候,他家养了几十只兔子,每天放学后,他都要去割草。他的妈妈很辛苦,他从很小就懂得体贴妈妈,帮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七八岁的时候他就学会了做饭洗衣。
他说最怕割麦子,同时割麦子也最能让他获得成就感。五月有明晃晃的太阳、热辣辣的风和无边无际等待收割的麦子。站在地头上,他望着那些麦子,常常感慨这么多的麦子,好像什么时候也割不完。但是等到麦子全部整齐地铺伏在脚下,那个时刻,他就会沉浸在巨大的成就感里,感觉自己已经是个男人,顶天立地。
十二岁那年,他和妈妈割完麦子后,爸爸回来了,带来一个让他们全家振奋不已的好消息,他和妈妈农转非的事情办妥了,不久,他们将搬到了城里,妈妈被安置在市政局做了清洁工。那是他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时光。爸爸为他们一家三口制定了目标:爸爸和妈妈负责攒钱,准备置办电视机电冰箱之类的家用电器;他的目标是好好学习,考大学。
他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县重点中学,他们一家人欢天喜地,爸爸说只要能保持这样的成绩,考大学将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可是幸福并没有总眷顾着他们一家,不幸很快降临了。一个下午,他的爸爸在上班的途中,被一辆疾驰的小轿车拦腰轧过去,当场就告别了人世。说到这儿,他大骂那个酒后驾车的司机,说他永远也不能原谅。他说他的名字是爸爸起的,是想让他做一个独一无二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可是就算果真有一天他顶天立地了,爸爸也看不到了。
“让他断子绝孙,生个儿子没屁眼,生个女儿当婊子!”我也跟着他诅咒那个司机,用我认为最最恶毒的语言。李一听了愣了一下,先是以一种很惊异的目光看我,然后又很欣慰地笑。
午夜后的气温越来越低,我感到冷都浸到骨头里了。于是我提议到我的卧室去,一人裹上一床棉被,暖和着继续聊。可能他也冷了,没有异议地跟我走进了卧室。
他看见了他送给我的礼物,也许看出我很珍视的心意,他的眼睛亮起来,灿若夜空的烟花。他没有为这件事表示什么,只在嘴角翘起一些淡淡的笑。
我不由地又拿他和王军作比较,如果换了王军,一定会大呼小叫,问我为什么要这样重视他的礼物,全然不顾我会不会发窘。
他坐在床的那头,我坐在床的这头,裹着臃肿的被子,我觉得我们像两个面对面的雪人,在寒冷的冬天里,我们靠目光的交流,互相取暖。
他那天聊了很多,我像发现了宝藏的守财奴,贪婪的挖掘着他往事里的珠宝,有时候因为一个细节,我都会不厌其烦地一问再问。过了这个夜晚,我完全有资本觉得自己已经完全了解了他,洞悉了他的过去和现在,至于未来,我那天晚上就决定了,只要他乐意,我会义无反顾地和他一起去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