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聊了一会儿,常嬷嬷起身告辞,顾廷烨把团哥儿叫给崔妈妈后,自去梳洗又换了常服,才回屋来。约是朝中之事累心的很,他一下坐到床边,一边疲惫的捏着鼻梁,一边对明兰道:“往里头睡过去点儿,用饭前,我好歇会。”
明兰陪着常嬷嬷坐了半天,也觉着腰酸,正想平平躺下歇息,闻言不满道:“不是给你另置了屋子么?外头还有软榻,与我来挤什么。”
顾廷烨懒得和她废话,自己动手平抱起明兰,连人带薄毯稳稳放到里边去,然后仰身倒躺在她身边,他长长的松了口气:“总算把两淮的事跟皇上禀清了,圣上到底是心急了,沉疴多年,如何能一朝痊愈。慢慢来罢。”
听他声音里都是疲惫,明兰伸手帮他揉着太阳穴,顾廷烨反手一把捉住她的手,覆在自己的脸颊上,侧过脑袋,直直看着她道:“对不住你了,没能早些回来。”
明兰想了想,促狭道:“崔妈妈说,其实我生的蛮顺当的,若是没有前头的闹事,没有后头的放火,其实你不来也不要紧。”顾廷烨侧躺过去,把头埋在明兰怀里,低声道:“以后定不会了。”明兰抚着他粗硬的浓发:“常嬷嬷也这么说呢。”
“你们都说了些什么?”顾廷烨闭着眼睛,鼻息平稳。
“说了曼娘的事。”明兰静待着男人的反应。
果然,顾廷烨的睫毛动了动,缓缓睁开眼来,沉静道:“说到哪儿了?”
“到你只身一人,离府出走。”
顾廷烨慢慢转过身,和明兰头挨头,并排躺着:“那我接着说罢。”
明兰也平平躺好,洗耳恭听。
“其实,曼娘去余府之事,我是有些不快的。可是,一如既往,她总能把故事说圆了,我还是信她。”顾廷烨双手平平交握于小腹上,声音十分平静。
彼时的宁远侯府是场噩梦,不理解自己的老父,佛口蛇心的太夫人,享受着白家银子却鄙夷自己的叔伯兄弟,哪怕回到自己屋里,也满是别有用心的俏婢艳仆。处处不得志,时时憋屈,只有在曼娘处还能受些软语安慰。曾经的一段日子里,他真的非常信任曼娘。
人是惯性动物,一旦信任了某人,那么她的许多行为,就自发的合理起来。
“直至那日在广济寺,你的那番话,很有道理。”
说来可能没人相信,明兰是除曼娘之外,他唯一好好交谈过的女子。那个小小的女孩子,皱着眉,斜着眼,满脸的不满,但却不曾拿空话虚话来胡骂一气,而是认真的讲逻辑,摆事实。他回去后反复思索,怎么想,都觉得明兰的话都没错。
若曼娘真是只想当个妾,那实在没理由去余府闹。
人会受骗,其实只是没往那处想,若真查起来,很多人,很多事,其实是经不起查的。
“曼娘有个服侍多年的丫头,后来由曼娘出嫁妆,远远的嫁了人。我费了许多功夫寻到她,一番吓唬,威逼利诱,她终是开了口。”大凡有了丈夫孩子的女子,很少能忠心到底的。
“那丫头说的,俱是匪夷所思。先是曼娘的哥哥,他压根不是弃妹而逃,而是曼娘苦劝兄长走的。直到曼娘生下两个孩儿后,她兄长才假作懊悔的回来。曼娘一番苦求,兄妹俩做得好戏,叫我宽宥了她哥哥,我却还当她秉性善良。”
明兰没有说话,只呆呆看着床梁顶。
“再来是孩儿,还真叫常嬷嬷说中了。是曼娘叫人去引那汤药婆子吃酒,在药材上做了手脚。”顾廷烨语气涩然,仿佛叙述着一幕荒诞剧,“可我还是不大信,回京拘了曼娘宅里的人来拷问。这一问,竟又有旁的事。”
“她又做了什么?”明兰也开始心生厌烦了。
顾廷烨去握她的手,牢牢握住,才道:“她打听到嫣红的陪房家人常去的酒馆,叫人把自己的住处透了过去,又说了些招摇过分的话,嫣红听了传话,自然气急败坏的打上门去。她布置好了一切,只等我‘及时赶去救下’她们母子,再和嫣红反目。”
明兰深深叹了口气,挪过身子,侧身抱着男人的臂膀,把脸贴上去。
“得知这些,我一时竟是呆了。”顾廷烨翻身抱着明兰,手心冰冷,“我去与她对质,她辩无可辩,这才说了实话。她始终都是想做正房太太的,之前种种敷衍,都是哄我的。”
那日,当着两个孩子的面,他抓着曼娘的头发把她拖了出来,一顿逼问痛骂,曼娘见躲不可躲,便直言不讳了。他气的怒火攻心,重重的扇了好几个耳光,她面颊紫红肿起,却依旧淌泪而笑。他清楚的记得,那日斜阳昏黄,曼娘匍匐在地上,双手抱着他的腿,楚楚可怜的仰头哀求,还如做戏般的表白,说她是一片真心,望君垂怜,盼君珍重。
却不知,他心头已一片冰凉。人人都骗他,欺他,连这个他一直深信的人都不例外,那还有谁是可信的,这世上还有人可信么?
“那夜,我回府又和老爷子吵了一架。我越说越不像话,直把老爷子气的吐了血,他骂我是‘自甘堕落,无药可救,果然是贱人贱种’,我再不愿待在这儿了,当夜就走了,一直到了南边,才给常嬷嬷去了封信报平安。”
明兰心里难过,贴着他的胸膛,轻轻叹了口气。
“我走后,老爷子一直寻我。好容易寻到了我,给我送的第一封信,便是叫我速速回府,说嫣红有身孕了。”顾廷烨道。
“啊?!”明兰大惊,“有这事,怎么从来无人提起过。”
顾廷烨露出一种奇特的笑容,仿佛是在嘲讽:“因为这是一件大大的丑事,上不可告天地,下不能告至亲。”
明兰已经猜到了些许,却不敢乱说。
“老爷子十分高兴,拉着我的手对我说,以后就做爹了,要懂事,好好做人,不能再惹事了。可我却对他说,嫣红肚里的孩儿,大约也姓顾,但不是我的。”
老侯爷当时又惊又怒,连声责骂自己乱冤枉人,他离家一个多月,妻子怀孕两月有余,岂非正好。顾廷烨漠然回答,自那次因为曼娘,和嫣红闹翻后,他们就不曾再行房。
老父脸上当时的神情,顾廷烨一辈子也忘不了,那种震怒,那种惊慌,那种深入骨髓的愧意和歉疚,真是无法用语言形容。可当时,他只顾着自己的心情,狠狠把顾家上下嘲讽了一番,直骂顾家是个污糟的烂泥潭,没几个人是干净的。
至于给他戴绿帽子的到底是谁,他既没兴趣,也懒得问了,反正侯府之中,没一个人是好的。
“那,嫣然姐姐的妹子,到底是怎么死的?”明兰闷闷道。
顾廷烨黯然:“堕胎不顺,血崩而死。消息传来时,老爷子正和余大人理论着。嫣红虽是错了,可我也有不当之处,我从未想过叫她以命相抵。可我们赶去别院时,她已断了气。”
明兰一阵心头发凉,这种死法真是够报应了。
“所有人都以为嫣红是心急堕胎而死。顾家为着遮丑,对外头说是病逝,余大人也不敢多声张,此事便了了。”顾廷烨忽的眉头一皱,“只我一人,觉出不对来。”到底夫妻一场,余嫣红不是笨人,既知会被戳穿,为何不早堕胎,还让顾家人把自己叫了回来。
“那是怎么了?”明兰奇道。
“我有个叫平贵的长随,曼娘对他甚是笼络,他也常为曼娘说好话,当时我并不以为意。自我离京后,已久不见他的。”顾廷烨笑容里满是戾气,“谁知我离去时,别院的门房却说,就在半日前,平贵来过,说是替我传话的。可我并不曾叫人穿过任何话!”
明兰惊问:“难道又是曼娘?”
曼娘最神奇的地方,就是每次顾廷烨不过想问些芝麻,最后总能得了西瓜。顾廷烨森然道:“我捉了平贵拷问,他就一股脑儿吐了出来。”
自打顾廷烨离京后,杳无音讯,曼娘如热锅上的蚂蚁,常嬷嬷不肯说,她就只好时时叫人盯住宁远侯府,尤其是嫣红的陪房家人。很快她就有了收获。一日嫣红借口回娘家,马车半道改路,嫣红戴着帷帽偷去见了位郎中。
曼娘随后就去找了那郎中,反正不知主顾是谁,看在银子的面上,那郎中毫不犹豫的说,那位蒙面夫人已怀有两月的身孕。曼娘大喜过望,立刻盘算起来;既要让顾廷烨能赶紧回来,又不能叫嫣红瞒住了,然后偷偷解决掉问题。
平贵的妹子在顾府内宅为婢,全府上下都知道烨二夫人是吃不得莲藕的,她就趁机在嫣红的饮食中丢了些藕粉,份量很轻,只叫余嫣红起了些小红疹子。但贤德的太夫人不肯让老侯爷以为廷烨一走,自己就怠慢他媳妇,坚持找了大夫来瞧病,这便瞒不住了。
事发后,嫣红又惊又怕的缩在别院里,等待着对自己的处置。就在这个时候,平贵来了,他说顾廷烨不愿张扬丑事,只要她把孽种堕了,待此事风平浪静后,便跟她和离。
这个饵,实在太诱人了。顾廷烨本就恶名在外,如今又弃家出走,若两人和离,全京城的人都会以为顾廷烨不好,而她也能全身而退,待过个几年,让宠爱自己的父母再寻一门亲事就是了。平贵又强调,一定要快,否则事出有变,就不好了。
嫣红哪会不从,当下赶紧让人去抓了副虎狼之药,为怕药效不强,她还一气吃了两贴,胎儿是打下来了,但也送了性命。
明兰听的全身冰凉,张口结舌:“…都那份上了,曼娘何必还…?”
“曼娘说,她只想叫嫣红吃些苦头,出口气罢了。”顾廷烨冷笑道,“谁知反叫我看出了端倪,我当夜就跟她摊了牌,说清了,从此一刀两断。”
此事后,老侯爷内外交困,又气又病,很快就病故了,顾廷烨没能赶上见老父最后一面。
前因后果,明兰俱是明白了,却说不出话来。两人久久无语,过了半响,顾廷烨忽的翻身伏在明兰身旁,目中满是歉意:“你怪我么?我没处置了曼娘。”
明兰一愣,失笑道:“怎么处置?”
“要了她性命么?”她缓缓的坐起身来,顾廷烨也起身,和她对面而坐,“说实话,倘若侯爷取了她性命,我是决计不敢叫蓉姐儿再留在身边的,非得远远送走不可。蓉儿再怎么明白道理,到底是母女连心。我不敢赌这侥幸的。”
“可若真杀了她,又有些罚过了。”这事明兰早就在肚里过了几遍的。嫣红的死,曼娘只能算作恐吓欺诈,而向自己撞过来的那一下,属于未遂,这两样罪都不足以判处死刑。
“那就要罚了,可该怎么罚呢?”明兰苦笑道,“说实话,以曼娘的性子,再打她骂她,甚至动大刑,她也不见的能悔过的。”她还不像康姨妈,至少康姨妈爱她的孩子,有了软肋,就能拿住她。可似乎连孩子的安危都不能使曼娘却步。其实,对于这种潜伏伤害性的精神病患,最好的处罚就是终身监禁,但这话她不能说。
明兰把两手一摊,笑道:“侯爷把她远远送走了,倒也是个法子。”
顾廷烨怔住,他实没想到,此时此刻,明兰居然还能这般理智冷静的分析,说的头头是道,丝毫不带半分情绪,他心头忽然百种滋味起来。
“还有朝堂之上,府邸之外,这事越快了结越好。”他忍不住辩解一二。
“这事原本就是不好闹起来的。”明兰立刻表示同意,并且道,“曼娘一不是你的妾,二不是府里的奴婢,人家正经的良民一个,咱们凭什么要打要杀的。若是良民犯了过错,也不该以私刑了断,要过堂审问然后定罪,到时候,公堂上一闹,咱们的脸还要不要了。夜长梦多,若耽搁久了,叫你的对头拿住,就没完没了了。”
倘她是顾廷烨的政敌,一定会拿这件事做伐,把事情闹大了不可。若真叫人参了私德不修,那顾廷烨没准也得和沈国舅一样,在家思过了。两位心腹一起思过,皇帝可要烧眉毛了。
顾廷烨定定看着明兰,神色复杂,默了半响,才道:“在绵州,我给昌哥儿置了百亩田地,又叫人看着,只盼她能念在儿子份上,就此消停。”说着,他脸色倏然一变,厉色道,“再有一次敢作恶,我就顾不得了,立时取了她性命。”
明兰点点头,随即又挥挥手,叫起来:“哎呀,其实这不是关口啦!要紧的是那一位,我说你到底想出辙来了没有。”她满面惧色,“我可再不敢和她一道住着了。”
名义上的长辈,打不得,骂不得,真是处处掣肘。
看她才一副镇定自若的模样,转眼又如只受了惊的小兔子般,顾廷烨不由得莞尔,“放心。便是你敢跟她住着,我也不敢。我已经布置好了,这就分家!”
※ ※ ※ ※ ※ ※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区里讨论的如火如荼,某关也不好意思沉默了。这里申明几件事。
首先,不少读者认为曼娘太幸福了,伤害了这么多人,还能带着钱袋子去当土财主享福。
这怎么可能?事实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一个会出戏子的老家,那必然是贫瘠的,不然不会背井离乡去做戏子;然后,古代田地的利润率大约是百分之三(贫地)到百分之十(除非非常非常的肥沃的土地),就是说,若算十两银子一亩地,那么一百亩就是一千两银子,我来算个折中,按照百分之五的利润,也就是说,曼娘母子每年的收入是五十两左右的银子。
请问,五十两一年的生活费,曼娘能过怎么豪华舒服的生活。
另一方面,大家毕竟生活在现代,对真正的穷乡僻壤可能没有什么概念。
我写曹表妹流放那段日子的时候,有个很可爱的读者,详细分析了关于古代流放的状况,真的,古代的穷乡僻壤真不是闹着玩的。
现代人生活在小城市小地方,最大的不便,大约就是看不了IMAX电影或者上淘宝购物时,卖家会要求另加邮费,可在古代,穷乡僻壤是真正的生活品质截然不同。
像在西北地区,蔬果贫乏,人人脸上都是一层土,水的味道不是咸的,就是带碱味的,只能吃粮食和肉食,很容易得病又因为是贫瘠地方,所以连个好些大夫也请不到;至于学业,只能让孩子去附近的镇里,或是别的大户人家附学了。
读者们很气愤,顾二说要叫地方官照应。
可是在古代,男子方能立户,一个孤身女子,带着一个孩子,还有不少的财产,那些穷山恶水的刁民们,还不活吃了他们母子?!并不是真的让曼娘母子去横行霸道啦。
小地方,偏僻,闭塞,没有消遣,没有戏班子,连个SHOP都没有,需要每月或每半年去赶集,才能获得休闲娱乐品或一根钗。
除了每日看日升日落,听鸡犬相斗,曼娘的生活的确是算完了,所以她才会那么绝望。
对顾二而言,这就等于流放,把不安定的因素远远的隔开,等于放弃了那个儿子,当然,他的个人感情因素也是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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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们很多讨论都是有道理的,因为顾二在这件事情上的确有个致命的错误(这个以后再说),但不是某些读者口口声声的‘什么礼法问题’或者‘律条问题’!
为了这些读者,某关特意多写了一段,原本我以为大家都是明白的,所以略过不写的,没想到有些妹纸,居然把顾二不狠狠处置曼娘归到什么礼法,什么原则问题上去了。
拜托,曼娘是良民好不好,她早八百年前就脱了贱籍的,良民犯了罪,由得私刑处置的吗?倘若顾二私刑处置了,那些政敌们一定乐的跳起来!
那么,曼娘能上堂去受审吗?然后按罪处罚。拜托,那顾廷烨的脸面才是丢尽了,那些政敌们也乐得拿这件事折腾一番,让顾二倒霉一阵也好呀。
所以说,顾二在处置曼娘问题上是经过仔细考虑的,的确也有感情因素在里面,但不像某些读者认为的那样,是如何如何对曼娘情意难忘,如何如何雷声大雨点小,如何如何去让曼娘享福,进而推演出他对明兰是如何如何的薄情。
这也太扯了。
但是顾二在这件事的确是有错的,这个错误而且很深刻很大,将导致本文的最后一次风波,作者是女主的亲妈,我是不会放过顾二的,大家放心。
所以,拜托,请愤怒的群众们别再义愤填膺了,别逼我剧透呀!!!!
无条件的一见钟情,一般多存在于荷尔蒙旺盛的青春期,大家喜欢女主的心情我能理解,可是,让一个饱经沧桑的男人,尤其在吃过一次曼娘的苦头后,还要毫无条件的信任另一个人,毫不保留的去爱另一个女人,这太没有道理了。就算是女主,也不该这么金手指的。
不说了,不说了,再说又要剧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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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说两句闲话。
对某关的读者时代留下深刻烙痕的NO1,就是敬爱的匪大,她的文真如罂粟一般,明知道看了会被虐,还是想去看。好文才会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至今难忘。
某关及死党们当时的的最大感悟就是,有时候真爱顶个P用啊?!
真爱既顶不住权势的无奈(春晚),也挡不住野心的欲·望(碧甃沉),更加拦不住复仇火焰(芙蓉),甚至连流言蜚语和误会也可以轻易杀死真爱(玉碎),所以当真爱扛不住死神时,某关反而淡定了(佳期)。
当然,虐的七晕八素,实在很经典的虐心文,现在很少有这么好的虐心文了。
因为受伤太重,某关就此落下病根,从此看书要先检查是否为HE结局,否则坚决不看。
静琬的确是小六的真爱,他记了她一辈子,可这有个毛线用呀!敢问各位读者一句,这种真爱,你要么?
吾友八戒说,她宁可去当那没有真爱的程夫人,人家至少尊荣富贵,儿孙满堂的活到七老八十。鲜衣得穿,珠宝得挑,权柄在握,有什么不好。
于小六的江山,静琬不过是一抹浮云,转眼即过,若干年后,没有人会记得;而程夫人才是浓重的不可磨灭的注解,只要慕氏江山承续,她的血脉后裔就永远坐在王位上。
当然可以选的话,还两者都别做,还平淡老实的过日子吧。
我知道,某关太俗气了,我自己来骂:太俗气太俗气太俗气太TM俗气了………………
PS一句,某关绝没有非议匪大的意思,只是就故事论故事而已,大家懂的。
她是某关心目中的大神,她的文笔,她的布局,她对人物情感的把握,都是悲剧小说里难以企及的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