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在我印象里有两个版本。
在第一个版本里,我躺在卧室的大床上,瞪大眼珠望着天花板,任凭隔壁欢愉的尖叫潮水般一波波涌来,我跳下床,翻箱捣柜地找棉花,塞耳朵。
不容怀疑,我是故意翻得惊天动地的,在翻弄的过程中,我脑中反复出现了一个被遗弃的怨妇的经典形象,头发散乱,动作迅疾且频率很大,还兼抽搐症状,如果你有看过尼古拉斯?凯奇演的《离开拉斯维加斯》,那会比较好理解一点,对,就是浑身发抖的那一种,最后我瘫在写字桌下,手里握着唯一找到的两片邦迪创可贴,上面还有一只小熊,一只小兔子。那是她上次从楼梯上摔下去,我给她买的,她觉得太可爱,不忍心贴。于是我把它们撕下来,贴在脑门上,呼呼喘气。
在第二个版本里,隔壁是很安静的,好象很纯洁,但这安静在脑中变成了最最恐怖的声音,他们现在在做什么?他们在用什么姿势?没有声音,他们不会在台灯下研究杜蕾斯包装上的英语语法吧?
老爸,这玩意好好玩哪。
老爸,你戴这个不难受吗?
老爸,这活象被人死死勒住脖子啊。
老爸,会不会里面的血倒流啊?
我走出家门,凌晨三点,到了女友家,灯还亮着。
我敲门,她开门。
又是一场相对。
她讶异地看着我。
能不能进来坐一坐,我说,突然发现自己嗓子都是哑的。
你怎么了?她问,你哭过了?
没有,我想抱抱你。我说
那天晚上我是在女友家度过的,这是我生平最希奇的一夜。
我住在分手的前女友家,原因是我被自己的前前女友从自己家活生生逼出来。
女友为我铺床叠被,当然,好笑的是,她在为我打地铺。
她睡床,我睡地。
一旦分了手,最狭小的空间也要分隔出最远的距离。
我躺在地板上,听着女友安静而均匀的呼吸声。
想与之共度余生。
她睡得这么安稳。
她会同意吗?
她翻了个身。
她翻身时呼吸的频率一点没有改变。
她根本没有睡着,她在装睡。
我想她会的。
你会不会嫁给我?黑暗里我问她。
你说什么?
你会不会嫁给我?
不会,永远不会。
我心凉了下去,为什么?
她沉默了很久,一字字道
你太变态了,我不适合你。
有没有人告诉你什么叫万念俱灰?那个时候我就是万念俱灰的。
我本来与她有最温馨的感情,我们一起上班,一起下班,周末看电影,一起逛家具店,经过钻饰店,她会似笑非笑地看我一眼,让我觉得,随时我牵她手进去,出来她就会是我的妻。
直到有一天,那个19岁的女孩闯了回来,把我打回原形。
那段过去,原本是恋人的私密,现在全成了险恶。
我无法往前走,前路全被堵死。
早上回家的路上看到那个男生和她正去上学,迎面走来,她朝我摊开手。
什么?
给我点钱。
作什么?
老去你家也不好,还是去开房。
OK。退无可退,也就无需再退了。
那一刹那,我决定正式应战。
我微笑望着她,伸出手指抵住脑门——那个贴着小熊创可贴的位置,笑。
地狱一共有几层?
我想,我和我的宝贝女儿很快都会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