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星期五拎着包赶去上班的时候,还没来得及往杯子里泡片干柠檬,同事晓苏便神秘兮兮地凑过来告诉我:知道么?今年是白羊座命犯桃花的一年,有什么动静?
她向来热衷于命理星象,整日沉溺其中,大有为之奋斗终身的精神。我翻翻眼皮,没动静。
晓苏不信邪,她进一步将我的椅子占为已有,喝了口我刚刚泡好的柠檬茶,兴致勃勃地问我,那个男人呢?
哪个男人?我跟她打哈哈。
少来了。她吐了吐舌头,就是你有一天逛街的时候说漏嘴的那个笨笨傻傻的男人嘛!二十七岁还是处的那人。说完笑得一脸暧昧。
他么?我在心中暗自咒骂了一句八卦,然后笑眯眯地回答她,他是处女座的,据说跟白羊是天生的死对头,而且你说我们办公室凡是处女座的男士都有些神经兮兮,我估计我们没戏。
轻轻一推搡,把她从我的座位上拿下,我自个儿享受地坐了进去。然后晓苏依然笑笑,踩着一双高跟鞋踱回了自己的位置。
2.说来也巧,和他的相识一点儿也没有想象中的浪漫。同在一家杂志社写稿,经过编辑介绍,互相交换联系方式,然后在**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从陌生到熟悉。
我向来对新认识的朋友寡然无趣的介绍觉得乏味,只是即便认识了,总觉得这个男子的心态很好,写作不图名,不问利,只是很默然却认真地把写作作为一个爱好去坚持。取材和修改都慎重其事。偶尔给他一点儿建议或者帮助,他会开心好一阵,边说边从网络的那一端贴来一个拥抱。
看过他的照片,黑色的T恤,西裤,很俗气的打扮,让我嘲笑过很多次,不过面孔还是干净的,戴着眼镜,精神奕奕的样子。
奇怪他总是在群里嚷着没有女朋友,现实中人却很羞涩,据说从未谈过恋爱。我试探性地问过原因,只说缘分未到——对待感情一事,他好象并不着急。
3.杂志社把笔友会约在了武汉,凡是发表过文章受到好评的作者都在被邀请之列。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有点仓促,没来得及跟老板请假,手头上也积了一大堆事情要处理,正犹豫着要不要去,南昌居然下了一阵少见的春雪,十分大,积得有半尺多厚。我瑟缩着身体看着远从北方赶来的同事的男友接她一块儿去过周末,两个人依偎在雪地里行走的样子,让人羡慕得块要死掉了。
他去么?我不知道。
对感情向来理智的我,不知道为何对这个笔友会开始有些情有独钟起来。是期待还是别的什么莫名的情愫,我真的有点说不分明。拨了个电话,订了张去武昌的车票,然后坐在电脑前面,对着**上他暗黑的头像发了一个消息:星期天,武昌不见不散。
然后,义无返顾地收拾东西,竟像要私奔似的急切。
晓苏拉住我,问我去做什么。
我冲她眨眨眼睛,去见那个男人。
处女座那个?她惊呼。小心哦,处女座的男人不喜欢女人主动追求。
我挑挑眉,并没仔细追问原由,而是拎起包,笔直地冲出了办公室。室外白雪皑皑,冰天冻地,难得我的心,却依旧澎湃。
4.有多久,不曾为一次见面而激动了?
依稀记得仍是读大学的时候,自己青涩得像一枚带刺的酸果,爱上一个高年级的男生,一起吃饭,自习,散步,聊天,换来的仍是一个冷冰冰的称谓——朋友——软刃似的把人拒之于千里之外。
从此不再谈及情爱,只觉得自己付出去了,却收不回来。身心俱疲。酸果上的刺逐渐脱落,照镜子的时候,发觉自己成熟得像五月的杏,酸甜可口,只是经不得久藏。摇头轻叹流年易逝,是该找一个好男人依靠一下了。
火车上,对面坐的是一个读大二的小男生,稚气未脱,攀谈起来告诉我,自己是乘着周末去武汉看女友,一个月去一次,兢兢业业地经营几百里之外的感情。
心下一阵喟叹,只是笑着听他描述他小小的女朋友的样子。笑容在脸上加深,再加深,终于深不见底。我的笑,亦如同一颗心一样,在漫漫车轨上,无尽延伸……
5.并不宽敞的休息室里,挤满了初次见面的写手,都是一样热情而客气的表情。在人群中穿插来去,见到长有胡子和一捧长发的凤凰,像位现代版的耶酥吊着脚坐于沙发之上;还有面孔苍白冷艳的美女,据说是有着满州正蓝旗血统——珍妃的同姓亲属——赫舍里馨;还有一大堆混迹于网络的著名写手。寒暄之后,面上含着笑,却迟迟不见想见的人。
我站在窗口向楼下张望,果然还有一群姗姗来迟的客人。我的呼吸有些急促起来,探出头,俯身看那群沐浴在阳光之下的朋友们向我走近。凭着照片上的印象,我一眼便看到了那个家伙,慢条斯理地走在最后面,憨憨傻傻的样子直惹人发笑。
有人说,真正恋爱中的女人像个疯子,而男人则是个傻子。
于是这个疯女人隔着几层楼房的距离,挥舞着双臂,对那个傻子说:嗨,我是眉儿!
6.彼此正式介绍的时候,大家都十分拘谨,客气得连两个人之间的距离都能够开卡车。他只是跟我握了一下手,手上很多汗,然后用那只手挠挠脑袋。事实上,我以为我们彼此见面会熟络到来一个法式的大拥抱,为此我怒视了他很久。
有些遗憾地坐在他身侧,占据地利的优势。然后和围坐在一起的朋友聊着彼此有兴趣的话题。斜眼看看他,仍是静静地坐着,端着茶杯,很认真地数里面的茶叶——至少我以为是如此——偶尔说一两句切中肯綮的话。我有些失望悄悄起身,站到他们座位后面,远远地看着他,好象彼此之间仍有什么隔住了似的。毕竟现实之中,和网络不同。一盆火仿佛被什么浇熄了,我想着明天回去要面对老板的责难还有一大堆让人头疼的文案,心中好不懊恼。想打开窗子透气,却不料被一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进来的小蜜蜂蛰了一下。
都说女人是天生的戏子。
我于是充分发挥丰富的想象和大胆的夸张,把小蜜蜂说成是大马蜂(为了销毁证据我甚至残忍地把那只可怜的蜜蜂捏死然后扔出窗去,反正它蛰了我也活不了多久),把微微的麻酥说成是刻骨的伤痛。而且我被蛰伤的手指也十分配合地肿得老高,挤出几颗眼泪,装成可怜兮兮的模样,看看他是不是木头做的,知不知道怜香惜玉。
同去的人有建议我去医院的,有建议涂上蜂蜜消肿的,有建议先把刺挑出来的,不过都是嘴上动作,丝毫没有行动起来。他站起来瞧了我一眼,嘴上好象要说什么,最终不曾说出口,仍是讪讪地坐了下去。
7.回到住宿的宾馆,已然夜幕深沉。大家聚餐完毕,约好去KTV,只有我借故溜了回来。的确是痛楚难耐,手肿得像根可以致人死地的胖胡萝卜,那种灼热的感觉深入骨髓,疼得我面孔扭曲变形。
正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有人按铃。我以为是服务生,便大声喝道:没活人啦!不用进来!
谁知一个低沉的男中音在门外轻声说了一句;眉儿你在么,是我。
他!他!他!
我从床上跳了起来,在房间里一边甩着手一边转圈,不知道当不当开门。看看镜子,把我因为痛苦而扭曲的嘴脸收拾端正,才摆出一副盈盈的姿态去开门。
喏,绿药膏,擦在患处,一两天就消肿。他递过来一小盒绿色鲜嫩的药膏,站在门口,一步也不肯往前了。见了我,大气也不敢喘,只是很有礼貌地低垂着头,果然很有处男的风范。
进来吧。我热情相邀。
半晌,那个傻瓜才踏进我的房门,手上仍捧着那盒药膏,不敢妄动地挑了张离我的床比较远的沙发坐下。
我把手伸给他。他吃了一惊,人往后仰。
我的手肿成这样,怎么涂药啊。想学人家妲己媚惑商纣的样子,于是把脸孔逼近他,声音放得很嗲,轻柔细声,婉转娥眉,吐气如兰。
他无奈地拉过我的手,捧在掌中,一边给我擦药一边很天真地问我,刚刚我按门铃大声嚷嚷的那个大婶在哪里?
白痴!
8.临别的时候,我的车最早起程。一大群人去送我,到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站台上只留下了他一个。众人神秘兮兮贼眉鼠目地朝我眨眼睛,我低头装傻充愣,假扮清纯,心里却盼着他把话挑明。
晓苏说,处女座的男人不喜欢女人主动追求。
好吧,我忍。咬牙看表,时间这么一分钟两分钟地过去了,眼看车要开动,我心中窝火得厉害。我是装愣,他却是十足的愣,临开车,才伸出手来要跟我握。我咬牙切齿地打开他的手,紧紧地,当着众多双看好戏的眼睛,拥抱了他。眼泪合着鼻涕一股脑儿流下来,我不管,只揉在他的外套上,心中大骂他的迂痴,却又忍不住偷笑。他站在原地怔了一怔,然后很宠溺地摸了摸我的头发,说了三个字。
上车吧。
此时此刻我真想挥拳向他横扫过去。扭头上车,不再说一句话,只是气鼓鼓地坐在位置上,隔着窗玻璃瞪他。心下却不断咒骂那个榆木疙瘩,女生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主动拥抱一个男子,心意可想而知,他要是再不有所表示,我就回去删他。黑名单,哼哼!
窗上一层水汽,他的手指修长,在上面写了一个“I”和一个“U”,然后敲敲窗子,把手贴在两个字母之间。我把手合了上去,隔着窗子,也依然感觉到了他手心传过来的温暖,眉开眼笑,原谅了他的无言。
终于还是他先说出口。
然后,火车开动。喜笑颜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