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让快乐的人更快乐,痛苦的人更痛苦,那么好男人常常赢得同情而坏男人常常赢得爱情。
在我这个年龄阶段的男性,我的同龄人特别是异性往往很别有用意地称我“你们男人——”然后抿嘴一笑娇嗔道:“好讨厌哦”!这种娇嗔能起到一种使肌肤凹凸不平的特殊效果,所以我宁愿把骨子里并不存在的大男子主义端出来**,纠正她们应该说“你们男人”。
其实我身边的异性有一种很奇怪的脾气,就像长皱纹的去做拉皮,希望自己的面孔与年龄成反比,好比老太太长成女婴状,说到底还是心理上的掩耳盗铃。因为她们刚巧与我相反,喜欢别人叫她们“女生”而不是“女人”。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比较理性的人,宁可做快乐地赢得同情的男人,也不愿做痛苦地陷入爱情的男人,好坏倒尚在其次。然而却又不得不把握分寸。
不记得哪个伟大的思想家说过即便是向真理的方向前进一步,哪怕是一小步,真理也会变成谬误。同理,如果我“好”得过分,将自己逼上完美的绝境,就会被女生们在茶余饭后的谈话中荣幸地贴上“待售”的标签,竞相追逐。
为了不让这样的悲剧上演,我把“好”定义在明哲保身为基础的圆滑态度上,像一锅熬好的粥,谁都能喝上一口,但是偶尔也会有烫嘴的时候。
说这话的时候我正读大学一年级。话说正确的理论能够更好指导实际工作的开展,好比“三个代表”挽救了一批贪官污吏。我高举理论的旗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十分幸运到现在依然无人问津。于是我这锅不知是糙米还是糯米的粥也就继续不愠不火地熬着。
一开始谁也不知道绝缘体能导电,就跟我遇到九斤的时候根本没有意识到她会成为我沿着正确轨道行驶的绊脚石一样。
那天我和平时一样去上课。因为学校分新旧两个校区,我所在院系的学生住在老校区上课却要花近半小时的车程赶往瑶湖那边的新校区。车上人很多,谁挤了谁的腰胯揣了谁的软肋都是很平常的事儿,因此当一个有相当吨位的航母(我寻思着她宽阔的后背能并排起飞几架F-14)踩了我一脚并含羞带怯冲我说对不起时,我很体谅地露出个温文尔雅的微笑,说了声没关系。
尽管我当时一只手高高吊在半空中的扶手上,脚下那双鞋象经历了蒙古骑兵的铁蹄,被践踏得不成样子,但是我想这丝毫不影响我展示我个人独有的男性魅力。
然后我听见身后有一个声音咒骂了句“虚伪”,于是回头搜寻声源所在。身后的大部分同学都是我同班或者同系的。拿我的名声在外有口皆碑来说敢那样说我的人在我们系大概还没横空出世。倒是坐在窗边的那个长发女孩让我着实注意了一下,不过她看上去很美,属于那种特别天真无邪心地善良的女生,犯不着也不可能在我背后放枪。
可接下来旺才向我努努嘴我才知道自己错了,猛然一惊就跟发现小龙女变成李莫愁一样。
旺才其实叫桂旺,广东人喜欢在名字后加一个“仔”字以示亲昵,就跟刘德华老得可以做我爸了我却还叫他“华仔”差不多。听上去好像《唐伯虎点秋香》里头那条幸福到死了还有人为它卖身的狗一样。
其实我这人挺大度的,别人说我什么我都不太在意。再说她说得一语中的,我的确够虚伪的。那笑容现在想来就象花生酱里掺和了些泥巴,装的是那么回事儿的样子,其实怪恶心的。这种感觉有如被日寇蹂躏过的妇女还强颜欢笑地说阿里阿多。
后来我转回头去一想太可怕了,有人在暗中洞悉世事般把你看透,表面却讳莫如深,如果她想对我做什么的话,我绝对难逃魔爪。下车的时候我朝那李莫愁多看了两眼,我保证就两眼,可是旺才却拉了我让我去上课,说这堂课的教授喜欢把逮人迟到或者早退作为自己一种特殊爱好长期培养。我们私下里一般尊称他为“叫兽”。
当时我还没把她当绊脚石来对待,毕竟像我这么理智摒弃“男性本色”而置身江湖之外的人很少,简直可以说是凤毛麟角。一方面是由于我们系的男生向来受到的青眼比较多,另一方面我们这的女生网罗裙下之臣的手段也着实高明。所以这样一来我的行情似乎渐涨了起来,经常会受到一些莫名的骚扰。
好象那天是晚上九点多,我做完家教回学校的路上,猛地被一个女生给拦下了,她说没赶上最后一班车,央我带她回去。我一看是她(可能是多看了两眼后留下的深刻印象,我这人没别的优点,就是过目不忘),她似乎也意识到了是我,支吾着没吭声。我说上来吧,从这到学校起码也得半个钟头,我载你回去。她抬起头说了声谢谢,那一对晶晶亮的眸子看了我一眼,然后迅速低下头,跳上我的单车后架。
后来我想起坏就坏在那时候我又多看了她两眼。徐志摩那句“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能流传至今,我估摸着与当时那位日本女郎的杀伤力有很大联系。因为我当时就身受重伤,心里想着古墓派的武功果然名不虚传。我一边蹬车一边装做漫不经心地问了她所在的院系、年级、电话等等等等,我想只要我乐意几乎连她的身高体重三围也能套出个大概。
不过在问起她的名字时,她在我身后半天没应气,要不是蹬车让我越来越吃力我还真以为她跳车隐遁了呢。
憋了半天她告诉我她叫九斤。
这个名字好象在哪里听过,我想起鲁迅的小说好象有个九斤老太,成天嚷着一代不如一代。
然后我告诉她我叫“温八叉”。老妈喜欢叫我爽爽,按她的叫法我细算了一下我名字里的确有八个叉。不过回忆起来真是种罪过,因为这样的牵强附会反而会让我背上冒名顶替的嫌疑。谁都知道在我之前有个温庭筠,他的妈妈不知道是不是也喜欢叫他爽爽,要不然为什么他又叫温八叉呢?
她在我身后轻轻地笑了一下,那笑声仿佛一滴掉进水缸里的颜料,慢慢地晕了开去,溶进了空旷的夜色中。临分手的时候我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可是又没细想。广东话喜欢把“九”念成“狗”,所以九斤的名字在旺才念来就成了“狗精”。我始终认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是句永恒的真理。
没过几天我接到九斤的电话说为了感谢我在她落难之时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因此决定请我吃饭。
当时我正在看《蜡笔小新》。小新每看见一个漂亮妞都会用他那带有幼狼性的特殊音调问:姐姐你爱吃青椒吗?在得到答复之后又继续问:那胡萝卜呢?
旺才在一边大加赞赏说小新这伢仔真厉害,懂得从细微处着手从而把握全局。不是有句话说要想抓住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男人的胃。基于男女平等原则,这句真理同样适用于女人。
我答复她之后觉得古墓派似乎有对外吸取经验的意图。有句话说一个萝卜一个坑,如果我是一棵萝卜的话,那么在我跳进那个坑之前我已经打定主意要让自己变得坏起来,以便赢得的是爱情而不是同情。
所以我们同去KFC吃东西时我看着她排队-买东西-付帐一点也不心虚,并且丝毫没有越俎代庖和怜香惜玉的念头。反而在座位上气定神闲,一脸得道高僧的嘴脸,跟我的名字温爽相得益彰。我乘这当儿分析了一下我对九斤的喜爱程度,应该说是不深,否则我早就像旺才一样迷失自我了。
旺才是那种用刻度尺精确了做出来的江南情种,一到春天就生机勃勃,到处留情。古人早说过多情自古空遗恨,于是他一失恋便把这种遗恨发泄到头发上,欲显示一种从头开始的士气,屡败屡战。我就见他从黑发到棕发,再又棕发到金发,最后染了个时下最最流行的所谓忧郁蓝色,结果让我们在他脑袋上看见了金色与蓝色的完美结合——一片草长莺飞春意盎然的绿色!让我不得不产生“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感。回到前面的思绪上来。
基本上我对九斤的好感源自于她的相貌——漂亮女孩总是给人以感官上的愉悦,如同我本不太坏的脸孔最近总是让一些女生在梦中演绎成白马王子的形象一样。然而她对我超乎正常的熟悉让我对她产生了更大的兴趣!
看来她很了解我呢。九斤端来的托盘中盛着我最爱的鸡腿汉堡,而且薯条她也没帮我要番茄酱。这一事实更加证明了我猜测的正确性。这场游戏越来越有意思了。她大概也知道我爱吃青椒,也爱吃胡萝卜吧?
于是我吃着没蘸番茄酱的薯条阴恻恻地问她我们好象在什么地方见过,是吧?
她垂着头很专心致志地挑着汉堡里的生菜,装作没有听见的样子,工作完毕之后才撑圆了一双美目问我刚才说什么。我第一次在除了温朗以外的女生面前很没风度地吃东西,借她常说的话来说就是:化悲愤为食欲。
我和妹妹温朗的关系可以组成一副不错的太极图。首尾相连,因为我们是一胎所生;黑白分明,因为我们都是表面表现出来的和内心所想的正好相反。只不过我的表现是温文尔雅,她的表现是火暴易怒。我和温朗从幼儿园开始就在一个班里念书,到大学才被分开,但那仅仅是因为她跟我不同系的原因。但是这样的分别让我觉得有盘古开天辟地的功劳,这样她便少了一个可以折磨的对象而我也因此得以脱离她的魔爪苟延残喘现在。
和九斤吃完东西她就和我分道扬镳了。她说要去见一个朋友,请教一些问题。我无意跟踪她,这点我可以向毛主席保证,只是她见朋友所走的路线和我回学校的路线正巧相同,所以我只好跟在她后面。为了不让她发现我,于是我只好由灵长类退化为爬虫类,顺便幻想自己背了个甲壳,在某个明媚天空下的金色沙滩上悠闲漫步。
虽然我的视力不佳,但是看见美女之后也会突然天赋异禀变得火眼金睛。尤其一个美女是九斤,另一个机缘巧合正好是我那个打母亲十月怀胎就跟我混得很熟的妹妹温朗!
然后我考虑到应该和我亲爱的妹妹进行一些必要的亲情方面的沟通,于是我露出一个“他乡遇亲人”的惊异表情,上前去跟她打了个招呼。温朗当时的表情似乎要抓起斧头砍人,而凶杀案的被害人正不知死活地微笑。其实我只是在庆幸她把头发规规矩矩给束了起来,否则世界上就少了一个美女多了一个妖怪。维和部队要找我麻烦的!
而九斤的面部表情也颇值得玩味。她高深莫测地用那双玲珑目似怒非怒瞅着我,仿佛福尔摩斯在研究被害人的死因。
僵局终于被善良的人打破:温朗,难道你不该对久别重逢的哥哥表示点什么吗?温朗没好气地说你来干什么?
我用眼神在她们两之间流连了一下,用一种什么都明白了的语气对九斤说:我是来告诉你,想不到你长这么大了,裘衿。其实在她吃东西的时候我就觉得她挑生菜的动作好象在我的记忆里有这么一个储备的画面。那是在我读幼儿园的时候有那么一个丑丫头,每次不吃生菜时总悄悄挑出来。我是好心怕她被老师骂,所以一直帮她吃。似乎小的时候总是欺负她,和温朗一起口齿不清地叫她“九斤”。后来也不知道她和父母搬到什么地方去了,一直没有联系。从那以后再也没人要我替她吃生菜,再也没人让我叫她九斤了。
那段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最爱玩的游戏是扮家家酒。因为她太丑,小鼻子小眼儿的,几乎没有谁愿意跟她扮成夫妻,除了我。其实我是怕她一哭起来就把本来就小的眼睛给哭没了,所以为了她将来的幸福考虑,同时也为了不和温朗一起,我决定给她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现在想起来我高尚的情操就是在那时养成的。古人说三岁看小七岁看老,果然至理名言!
照理说有人可怜你给你面子和你玩耍你就应该识相点才对,可她不!她不仅要扮成妈妈,还要身兼二职扮演娃娃,当“娃娃”生病时“妈妈”不在,于是只好我这个做父亲的抱着女儿去医院。当时我们俩一般高,她甚至比我还重几斤,肥得下巴颏上都是肉,这游戏对我来说简直是梦魇。
不过事过境迁,她居然变得这么漂亮,也难怪我一时没认出她来。嘿嘿,我想如果现在扮的话我一定会非常乐意当作党和人民赋予我的历史使命来完成的。
旺才一簇映阶碧草般的头发晃进我的视线,他用刚学来的生硬普通话问我怎么笑得活像一只偷了腥的猫,颇有文采的比喻让我对他刮目相看。这小子最近在追一中文系的才女,嫌自己的粤方言影响花前月下的呢喃,于是猛K现代汉语。前天还看见他借了本布龙菲尔德的《语言论》来看,真的是很夸张!
我告诉他原来九斤是我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往昔恋人,曾经有过极美好的回忆。旺才大变脸色说了句让我昏厥的话:完了,她今天要考我背诵《长干行》。幸灾乐祸地,我告诉他李白的《长干行》总共有十八首。
我继续看《蜡笔小新》。那个小色鬼在海滩上用网捕鱼时竟然幻想捕上来的全都是美女。晚上我就做了个梦,梦见岸上温朗和九斤在拉网,那张网里拉上来的不是别人,正好是我。
刚要出门,天上却飘下了细细密密的雨丝,织成一张网,把普天之下即将约会的情侣的好兴致给兜罗了回去。
我去拿伞,旺才瞪我一眼说你干什么?
我老实交代要和九斤出去。他一脸老谋深算地说不用了,并解释说一般女生通常都会带伞,我只要乘机借光就行了。又因为我比九斤高半头,所以我不仅可以替她撑伞,还可以在适当的时机中把禄山之爪搭在她的肩上以展示我怜香惜玉的美德。
我赞美他说你真是禽意绵绵。
他忙谦虚说道哪里哪里,笑容像一朵红花,在绿色的头发衬托下愈发显得娇艳了。
我还是很人道地带了把伞出门。接头的地点定在校门附近的车站,我见到九斤的时候庆幸自己没有成为旺才的傀儡,因为她孤身一人除了自己什么也没带,真是旺才理论的继承者和发扬者。果然,她见到我撑了把伞,忙闪进来说借个光,之后很自然地挽了我的胳膊,弄得我相当被动。
我说你别陷害我呀,这样子被你的崇拜者瞧见会出人命的。
九斤用她慧黠清灵的眼睛看了我一下,让我感觉到此间有强大的电磁波在周围穿梭。她说我也有同样的危险,据说暗恋你的人有一个加强连?语意不善得很。
我赶紧否认长得英俊非凡斯文有礼并非我的过错,并且那个“据说”的来源也很可疑。
她叹了口气说我,你真是虚伪,不喜欢别人却到处卖乖讨好给人希望。
这句话出来我总算明白自己是怎么死的了,原来在车上她是这个意思,可惜我当初没听出这语气里的酸涩滋味。
我笑了一下问她这么说你从我的语意之中产生了什么希望不成?
这一军将得实在高明!她的粉颊一阵红一阵白阴晴不定,等于在进行肯定的回答——这就是女人的高明之处了,懂得关键时刻欲说还休,然后等待一些笨男人自投罗网把那层轻纱薄雾揭开。
可惜我当时还不明白个中道理,没有超凡脱俗,自我堕落地跻身笨男人之流,因此才会在碰见同系同道中人后搂着九斤的肩膀冲他们介绍:这是我女朋友。但看见九斤一脸窃笑的表情后我总算明白那张网已经被她收了回去,战利品不是别人,正是温爽那个自以为聪明的家伙。
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悲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