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夏天的某一天,我辞去了工作。
那一天,我的心情异常的轻松愉快。我独自在街上逛到晚上六点,买了两套新衣服,去了一家常去的音像店,相中了很多新到的CD和VCD。其中一部连续剧只有最后两集没有看,我一直很想知道结局。音像店的人跟我很熟,他们总是很客气,给我最低的折扣。但纵然是这样,为了一个结局,我还是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我所居住的江南小城,是个很温和的城市。但十年过去了,奇怪的是,我却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过客。
我抱着一大堆的东西出来,上了出租车。说出我家的地址。司机师傅是个中年人,他一听我的声音就微笑着肯定地说:“你是雪漫,我每天都听你的节目。”
我这才发现,这个城市里的很多的人,听我的节目,已经听了有十年,他们比我自己,还要熟悉自己的声音。
下车的时候,因为没有零钱,我让他等,到附近的银行换开来给他。他很认真地说:“其实不给也没有关系,你在明天的节目里送首歌给我就行了。”
我很想跟他说,你从明天起,再也听不到我的节目了。
但我最终没有说出口。
有时候,跟一个陌生人告别,其实也是蛮艰难的一件事。
十四岁的时候,因为父母都不在身边,我是个很寂寞的女孩子。穿很老土的衣服,说不标准的普通话,有许多乱七八糟的梦想。就是在那一年,我喜欢上了写诗。我写了很多很多的诗,写满了好几个厚厚的本子,只是不敢给别人看。写诗写得厌倦了以后,我才开始写小说。这仿佛是一件天生就会的事情,没有绕太大的弯子我便成了一个“说故事的人”。我的小说开始陆续在江苏《少年文艺》等刊物上发表,我的照片也上了刊物的封二,旁边写着一行让我心跳的小字“未来的作家”。那时候的我远远没有现在的“少年作家”们幸运,会写点文章算不得什么,最重要的是要学好数理化。可是比较遗憾的是,虽然我的妈妈就是数学老师,可是我却无论如何也学不好数学。我其实是个挺善忘记的人,但我却一直清清楚楚地记得我们高中数学老师的样子,记得他曾经在一堂课上用非常不屑的口气说:“你们中间有些人,数学课的时候写作文,什么鸟飞在空中,戛然而止……”他说这话的时候,手在空中做了一个非常有力的姿势,然后猛然停住。
全班笑得东倒西歪。
谁都知道,那个“有些人”,指得就是我。
高考的第一年,我的数学考了二十九分。光荣复读后的第二年,考了三十多分。天地良心,复读那年我真的是非常认真的学数学的,我的语文书早就送给了到西藏当兵的一个朋友,可是不管刮风下雨,我一周三个晚上要到夜校里去补数学,在三角,线条,数字和各种对我而言莫名其妙的符号里迷得头晕眼花依然无怨无悔。我那时唯一感到庆幸的是还可以选择学文科和理科,这样一来我起码可以不用学物理,因为每次物理老师在黑板上画一个往坡下滚的小球再划上无数的箭头要我们分析小球到底受到多少种力的牵引的时候我都有种把球往他脸上扔的冲动。
我的那个数学老师没有错,我的物理老师当然更没有错。有错的是我,我学不好这些科目,纵是写得一手再漂亮的文章,也就只能上一所最最普通的大学,这是天经地义最简单不过的事情。
大学里,我学的是中文系。听上去好像很适合我,但说起来,这也是阴差阳错的事。本来我是想读英语系的,最主要的是听说英语系出来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但是当时中文系去招生的老师看到我的档案,发现我会写两篇文章,就自作主张地要了我。以至于后来我爸爸托的人到英文系的录取名单里去查我的名字没查到,弄得我们全家虚惊一场。
我说过了我是一个善于忘记的人,那场虚惊我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我的父亲因为我险些再次落榜而哭了。那是我一生中唯一见流泪。我一直觉得自己对不起他,很多年里,我都在恶狠狠地想,我这辈子要是成不了一个著名的作家不如跳楼算了?
不过我一直没有机会跳楼,我的作品一篇一篇地发表。大学毕业的时候,我们学校还特别替我开了一次“作品讨论会”。还给我颁发了特殊的奖学金,一百块。
命运对我很宽厚,我就这样一直一直地写了下来。开始出书,开始认得我的两个写作伙伴美美和辫子,开始让我们的“花衣裳”在青春的天空里高高飘扬,开始有更多的人知道饶雪漫这个名字,我的作品在新浪网连载的时候,我看到不少网友的跟贴,他们都很疑惑地问:“是那个饶雪漫吗,很多年以前,我就读过她的作品呢。”
是我,真的是我。
这些年,我一直站在这里,坚持着我的坚持,没有离开。
写了这么久,《小妖的金色城堡》是我最钟爱的作品。就像“少女”,一直都是我最钟爱的一个人群。说起来也许你不会信,我当初决定写它,是因为我在网上看到了一张少女的照片,照片上的少女有一张极有轮廓的脸,和冷漠孤傲的眼神。就是在那一瞬间,我打算为这张照片和这个陌生的女孩写部小说。小说一开始进行得非常的顺利,但我写的时候,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心痛和压抑的感觉,这是我在写别的小说的时候从来都没有过的。我在我的“花衣裳”网站连载第一章的时候就说:“从来没有写过这样的小说,我很怕有一天,我会忽然的停止。”
后来我就真的停止了。在这之间,我写完了《咱们班》,写完了《我是女巫我怕谁》,写完了《爱在仙境的日子》,写完了《我要我们在一起》。很多的读者和网友都在问:你怎么还不写小妖呢,难道你已经忘记了吗?不不不,我一直都没有忘,我只是没有将这个故事继续下去的信心和勇气。
因为我真的很怕,我写不好这个故事。很怕,我自己创造出的这三个女孩,会伤我自己的心。
每天,有很多的时间要趴在电脑前,敲字仿佛成为一种习惯,不用看键盘,字一个个飞溅而出。写不出字的时候,我喜欢听歌,各种各样的老歌新歌。每次在KTV唱歌的时候都是我最骄傲的时候,因为,没有我没听过的歌,也很难找到我不会唱的歌。写“小妖”的时候,我多半是在听张国荣,我是在他死后才听懂他的歌的。我的偶像是齐秦,我还记得我十七岁那年,知道齐秦已经三十岁了的时候大还哭了一场,我的一个朋友安慰我说没关系胡里奥都七十多岁了还是那么红。我的那个朋友就是标准的Leslie迷,每一次听Leslie的歌,她都尖叫或完全失去方向。如今,我们失去联系已经多年,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在书店看到我的书,指着它说:“噢,这个人是我同学。”我也不知道,当她知道Leslie离去的消息时,是会静静地坐在那里黯然神伤,还是像当年的我那样不可控制地大哭一场。
又及,我在中央电视台看到齐秦被朱军采访,他谈到了自己的很多过去,被爸爸打,进感化院,那是任何一个公众人物都不愿意提及的隐私,可是齐秦说起这些的时候很淡然,一直在微笑,好像说的是别人的故事。
我想,十七岁的齐秦,唱着当年那些叛逆孤独的歌的齐秦,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这一点的。
多好,岁月将忍耐和宽容刻进我们的掌心,让我们可以带着一颗清澈明朗的心来看这个世界。因为这一点,我始终觉得,归根到底成长是一种幸福。
偶尔,我也逛书店。我的一个作家朋友曾经说过他最怕逛书店,如果没有看到自己的书会伤心,认为书店不肯进自己的书卖。而看到自己的书心里也怪怪的,担心是因为卖不出去才会堆在那里。我比我的这个朋友要乐观很多,不过在网上看到印刷厂每分钟都生产一本新书的消息的时候还真的心惊肉跳,我的那些书淹没在这茫茫的书海里,到底会是什么样的命运呢?
给我无限信心的是我的读者。除了写作,我似乎找不到第二个更好的感激他们的办法。我常常在网上,遇到各种各样的孩子。他们都写得一手漂亮的文章,才气和胆识都远远胜过当年的我。我欣赏他们爱他们,是他们让我深刻地感觉写字的意义所在。有一个我很爱的孩子,在一天晚自修后打来长途电话给我,说一句:“雪漫姐我想哭”就抽风一样地乱哭一气,哭完后乖巧地说:“没事了,我回去睡觉了。”有一个我也很爱的孩子在我生日的时候给我寄她用糖纸叠成的幸运星,一共一千粒,每一粒都璀璨到令我心醉。
这本小说里,七七,暴暴蓝还有优诺的名字就是这样来的。谢谢她们提供的名字和灵感,不过还是要在这里郑重地说上一句,这只是我的故事,所有的情节与她们自身无关。
终于终于终于,我写完了它。
也许,和我很多很多的故事不同,也许,这真的是一个有点残酷的故事,可能会让你痛让你有不能呼吸的错觉。可无论如何,我们可以仰起笑脸,面对太阳骄傲地说:青春是一场永不散场的盛筵。在放弃和获得的追逐里,我愿把破碎缝成“花衣裳”,用我的文字盛妆起舞,温暖你整个的旅程。
饶雪漫
2004年3月于江苏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