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沈欢颜,二十八岁,不算老也不很年轻,有一点儿残存的姿色。上个月被老板炒鱿鱼,现在正处于失业期,心情不是太好。
昨天去一家广告公司面试,招聘的白领丽人严厉地看了我半天,目光最后落在我光溜溜的小腿上。“小姐,我们是一家对职员形象要求非常苛刻的公司,请你明白,打扮得整齐也是对公司以及客户最起码的尊重。”她礼貌地微笑。我恨不得朝她涂了十几层白粉的脸蛋儿啐上一口,但我还是笑眯眯地站起来,笑眯眯地告辞。走出去的时候,我一边在心里诅咒,一边暗暗后悔为什么不穿上那双划破了几条丝的玻璃丝袜。
下午和老公出去逛商场,希望能买上一件不是太贵又能够见人的衣服。试衣服时总是先翻后面的牌子看价格,售货员的脸色不是太热情,这年头,是人是鬼都知道嫌贫爱富。试一件短短的牛仔外套时我有点儿爱不释手,贵是贵了一点儿,争取多穿几次赚回本吧。我习惯性地问老公:“萧朗,你觉得怎么样呢?”萧朗淡淡地说:“我觉得你的腰又粗了,这件衣服不适合你。”趁售货员不注意时,他迅速在我耳边说:“太贵了,快脱下。”
很奇怪我也没有当场发作,只是脱下衣服走人回家。萧朗问:“不是说要买衣服吗?”我回答:“身上的衣服还凑合,估计穿个三五年也不会破。”萧朗马上就不高兴了:“你什么意思啊?少跟我这么阴阳怪气的。”我气极反笑:“这是个什么年头,女人具有忍辱负重的美德,男人受一点委屈的涵养都没有。”
“好了好了!”我向他赔笑撒娇,老实说,不是怕他生气,是连吵架也懒得吵。两个人和好如初,手牵着手去逛超市。远远看来,男的挺拔英俊,女的清雅秀气,好一对璧人。当然,近看的话就会发现男人身材已略显发福,女的眼角已有鱼尾纹呈放射状。
萧朗又在仔细斟酌到底买哪种牌子的避孕套,杜蕾丝当然是好,如果不是太贵的话。我不理他,推着购物车在特价商品区细细挑选。
正在看一瓶眼霜时,有人叫我的名字,循声望去,一个美女耀眼生辉地站在不远处。走近了才知道是个大学时的同学,也不是很熟,印象中大学四年维持着灰头土脸的样子,谁知道今日出落得如此光鲜。总不免寒暄几句,我傻不唧唧地问:“你结婚了吗?”美女优雅地吐个烟圈:“结婚?我这么年轻,不多享受几年生活,结什么婚?”她走出很远,我还直盯着她的背影不放。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想当年,我沈欢颜也曾有过这么漂亮风光的年代啊。念往昔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啊。想当年,真是不能再想了。
还是要面对现实,所以在夜里十一点的时候,我还是瞪着一双酸涩的眼睛,一封一封机械地投着简历。萧朗笑我:“拜托你保持一点儿格调好不好?好歹也是学文案策划科班出身的。看看你填的什么求职意向:推销、文秘、助理,就差写一个打字员了。”我不和他争论,只是催他去睡觉。我的老公,三十岁,书读得太多,读到了化学博士,脑子也读得有点儿进水,不明白什么叫作人情冷暖、柴米油盐。就业压力这么大,我只求找一份工能保我们两人衣食无忧,这就是最大目标了。至于说理想,我也有过理想,我的理想是做一名全职太太,每天的工作就是把自己打扮得像一朵花,可是你告诉我,全中国十三亿人民有几个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归根结底,理想是不重要的,吃饭才是最关键的。
睡觉时,萧朗的一双手不安分地在我身上动来动去,他说:“老婆,你身上真香。”
我说:“今天看见一个大学同学,她真漂亮。”
他亲了亲我的耳垂:“呵呵,你也不错。”
我喃喃自语:“希望明天能够找一份好工作。”
他说:“老婆,我们有多久没有亲热了啊?”
我说:“欧珀莱的眼霜怎么老不降价?”
他的双手停止了动作,他转过身去,给我一个冷冷的后背。黑暗中,他瓮声瓮气地说:“明天不要调闹钟,吵死了。”
我应了一声,爬起来把手机的闹钟摁掉。夜,是无穷无尽的黑,他很快就发出了轻微的鼾声,而我在黑暗中无声而隐忍地啜泣。
突然想起,今年上半年跟妈妈去南岳玩的时候,路过一座庙,在庙里的和尚那里求得一块玉,那个白胡子白眉毛的老和尚告诉我那块玉可以消灾解难,他曾经郑重地对我说:“孩子,它可以消除掉你心中的忧愁。”可能是我看起来就不开心的样子吧,我并没有把他说的话当回事。那块玉是灰白色的,有一个小小的缺口,一点儿都不精致,回来后我随手把它放在抽屉里,从来没有佩戴过。
在这个令人感到绝望的黑夜我突然想到了那块玉,就像想起一枚可以消除我忧虑的符咒。我拧亮台灯,在抽屉里一顿乱翻,很快便找到了它。我把它挂在脖子上,它不像一般的玉石那样清凉,而是温润地贴着我的皮肤,很奇怪,我很快就陷入了睡眠。
朦胧中我听见一个声音轻轻地唤我的名字:“欢颜,欢颜,来,带你去见一个人。”一股无形的力量指引着方向,我站起来,向前走去,渐渐地走近了目标。是一间很老的房子,爬山虎爬满了整个土坯墙,柔和的阳光铺洒在整个屋顶。这间老屋给我一种很亲切的感觉,似乎在梦里,我一直希望拥有这样一间房子。
推门进去,屋子里面布置得很简陋,粗糙的墙壁上贴着几张泛黄的画,画上有长袖飘飘、似乎要凌风飞去的仙女;有大胖娃娃,抱着一个金灿灿的大元宝,咧开没牙的嘴笑得正欢。阳光从窗棂透进来,打在墙壁上,形成一串枯黄色的光柱,可以清楚地看见灰尘在飞舞。
这时候,我看见了那个小小婴孩,阳光正好洒在她的身上,让我产生一种错觉,像见到了小小的安琪儿。她不过一岁左右大,胖嘟嘟的,脸蛋儿像一只光洁的苹果,淡褐色的头发柔软而稀疏。她正把一只粉嫩的拳头放进口中吮吸,一双大眼滴溜溜地盯着我,丝毫不显得畏惧。
我抱起她,她的身体无比柔软,我能够嗅到她身上淡淡的奶香,她“咯咯”地笑着,声音清脆纯净,呼出的气息芬芳而洁净。
“姐姐。”小小婴孩软语呢喃,我欢快地答应。
小女孩的妈妈推门而入,她还相当年轻,淡淡的眉眼,容貌美丽而略显憔悴。我向她微笑。
她却对我视而不见,拿出一个拨浪鼓拨弄着哄她的宝宝。
至此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她根本就看不见我。我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梦,但梦境是如此真实而离奇。我突然想起贾宝玉神游的太虚幻境,莫非我也进入了这样一个未知的空间?
少妇柔声哄她:“欢颜,我的乖宝宝。”
我顿时如遭雷殛。
不错,她就是沈欢颜,二十七年前的沈欢颜,年仅一岁的我。
我一阵晕眩。
二十八岁的沈欢颜,肢体僵硬、赘肉渐生、呼吸污浊、言语无味、面目可憎,整日于冷漠尘世中营营役役,看尽天下人脸色。原来,我曾经是母亲捧在掌心的小太阳,给她带来了这么多的快乐。
我年轻的妈妈就站在我的面前,而她的美丽竟然让我认不出她是谁。
妈妈抱着小女孩出去了,她们在阳光下嬉戏、欢笑,童话中最温馨的场面在我面前上演。
突然有人用力摇我的肩膀:“欢颜,醒醒,快迟到了。”
童话世界突然淡去,眼前是萧朗熟悉而真实的脸。
那样美好,原来是一场梦,不过一个人可以在梦里重温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也未尝不是乐事。
萧朗奇怪地看着我:“梦里笑得那样开心,都不忍心叫你起床了,没办法,六点半了,我记得你今天八点还有一次面试。”
“谢谢!”我愉快地穿衣起床。洗漱时对着镜子吓了一跳,很久以来,我都没有见过自己如此容光焕发。
穿那件习惯用来面试时的衣服时萧朗递过来一条丝巾,淡绿色,很别致。他低声说:“不好意思,老婆,买不起那件你喜欢的衣服。”
我已经很满足了,衣食住行当然要靠自己双手打拼,爱情,能带来一点儿锦上添花的温情已足够。
出门时他居然亲了我,搞得我有点儿受宠若惊。
那块有点儿残旧的玉还挂在我的脖子上,它给我带来了一个好梦,我希望也能给我带来一份好的工作。
不知道那块玉是不是真的可以给我带来好运气,当我走进招聘主管的办公室时,居然看见我高中时的死党林菁威严地坐在那里。
林菁是我高中时最好的朋友,那时候住在宿舍里,两个人夜里挤在一张狭小的床上,总有说不完的话。读大学时她出国了,后来便渐渐地断了联系。
此刻,我的好姐妹,云鬓高挽,薄施脂粉,穿一丝不苟的宝姿套装,粉面含春威不露。
我的高兴不亚于找到一份好工作,惊喜地叫道:“呀,菁菁,你跑到哪里去了?”我快步向她奔去,亲热地一把抱住她。
不知道是不是我太敏感,我感觉到她的身体微微地僵硬了一下。然后,我们自然地分开了。
林菁伸出手:“你好!”
我无精打彩地和她进行程式化的握手:“你好!”
林菁问我:“最近过得可好?”
我淡淡地回答:“还好!”已没有耐心和她进行这种客气的寒暄。
面试照常进行。主试官除了林菁之外还有一位男士。我笑容可掬地回答问题,心里总有挥不掉的失落。在这样的场合和老友重聚,她手里掌握着我的生杀大权,我们连叙旧的可能性都降到零,真是一种莫大的讽刺。
出来时林菁亲自给我开门,低声对我说:“周末有空再找你喝咖啡。”
我应了一声,很想问问她是不是不记得我根本就不喝咖啡,因为怕苦。当然,林菁还是个清贫的小姑娘时,也是不喝咖啡的,对于我们贫民来说,有时候,学会喝咖啡是一种品位的象征。要知道,一杯纯正的蓝山咖啡差不多要花去我一个月的早餐费。
回到家里,着实郁闷。不用工作,平白多出这么多时间不知道放到哪里去用。平常的爱好无非是看看书,但最近的畅销书都有点儿不忍卒读。找个人一起玩玩儿,说说家长里短也好,打开手机却发现里面除了老公和家里的电话没一个是熟悉的,青天白日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谁有心思来听你的碎碎念!
翻了以前的相册来看。最近照相很少,高中和大学时的照片一叠一叠的。很多是和林菁一起照的,有一张她穿着蓝色的背带裙,我穿白衬衣和浅绿色百褶裙,十指相扣,四目相视,颇有一点儿相视而笑、莫逆于心的味道。
那时候我们两个都是尖尖的瓜子脸,出落得水葱似的,在校园里晃荡时显得特别的招摇,一时间风起云涌,引无数学子竞折腰。但是我们总是双入双出,根本不把其他人放在眼里。我们都很喜欢亦舒的小说,其中有一部《流金岁月》,说的是蒋南荪和朱锁锁两个女人间渊远流长的友谊,我们自认为情比金坚,比起她们来毫不逊色。我记起那时林菁的理想是做一个亦舒那样的成功事业女性,在三十岁以前功成名就。我却只是羡慕亦舒笔下的姜喜宝,一个出身贫寒傍了大款的女孩子。她的名言是:“首先,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的话,我要很多很多的钱。”真是“三岁看到老”啊,胸怀大志的林菁现在成了新时代独立女性的典范,好逸恶劳的沈欢颜傍不了大款,也挣不了大钱,青春红颜也快成为明日黄花了。
我躺在阳台上的一张躺椅上,午后的阳光醉人,我的眼皮变得沉重起来,相册从我手中滑落下去。
我听见一个声音问我:“欢颜,你为什么不开心?”我说:“我不开心,因为我的朋友不再爱我了。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爱我的朋友了。”那个声音说:“那么欢颜,你看看,她可以算是你的朋友吗?”
我沮丧的心情有所回扬,因为我期待再一次神游太虚。
十七岁的林菁和沈欢颜出现了。
阳光下,林菁和沈欢颜的白裙子被风吹得像两只翻飞的蝴蝶,两个人手拉着手各骑一辆脚踏车,空气像蜜一样在她们之间流淌。
深夜,沈欢颜偷偷地爬到林菁的床上,偷偷地说:“菁菁,我胸口很痛。”她拉过林菁的手放在她奶酪般的胸脯上,破土而出的蓓蕾像雏鸟尖尖的嘴。林菁笑:“‘飞机坪’终于也开始崛起了。”她是学校闻名的波霸,胸前的规模足以俯视叶玉卿,直抵叶子媚。
走廊拐角处昏黄的路灯下,林菁拿出她的胸衣给沈欢颜试。是那种简单的样式,粉红色,缀有细细的蕾丝。胸衣束在沈欢颜刚刚发育的胸上,明显中气不足。林菁调侃她:“记住每夜睡前按摩,把衣服撑起来。”沈欢颜的脸在灯光下红得像一只滴血的苹果。我想起,生平所穿的第一件文胸是林菁送的,很精致,是我喜欢的湖水绿,有细密的花边流苏。多年以后,我看见梁咏琪在《绝世好Bra》中说:“好的内衣穿在身上,像情人的手轻轻托起你的乳房。”我却文不对题地想起林菁送我的那件内衣。
又是黑暗中,林菁伏在沈欢颜的肩上嘤嘤哭泣,反复地说着:“欢颜,我不能没有他。”她口中的“他”是生命中的第一个男友,曾亲吻过她玫瑰花瓣一样的嘴唇。沈欢颜摸着她的头发:“我知道,你对他很好。”林菁哭得更厉害了:“可是,他不要我了。”沈欢颜给她拭泪,轻声安慰:“放心,你还有我。”
林菁望向她:“欢颜,你会一直陪着我?”沈欢颜回答:“是的,只要你需要我。”
但是有一天,你不再需要我,我心酸地对比着现在和过去的林菁。
在无比的感伤中,我睁开了眼睛。远处传来一首熟悉的老歌:“她们都老了吧?她们在哪里呀?”是朴树的《那些花儿》。我生命中的那些花儿一样的朋友,开了又谢,所幸,还有她们留下的芬芳,提醒我曾经有人给过我那样温暖的感情。
门铃响了,萧朗回来了。我跳起来给他开门。天已经黑了,米还没有下锅,关于“知交半零落”的感伤在生活的夹缝中,也仅仅能够维持一个下午的梦境而已。周末居然真的接到林菁的电话,通知我下个星期可以正式去上班,在她手下做策划。
“欢颜,你现在有空吗?”她问我。
“我不喜欢喝咖啡。”我条件反射似的说。
她轻轻地笑:“你以为我不记得你只喜欢喝饮料?永远的小农意识。这样吧,到我家里来,我做好吃的招待你。”
听她说到家,我心中微微一动:莫非林大美人也名花有主了?面对未来顶头上司的命令,当然不敢拒绝,随便翻出件外套穿上,打车匆匆地往她家里赶去。
林菁的房子座落在市中心,只有一室一厅,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从装修到布置都十分精巧,充分显示出女主人不俗的品位。
林菁穿一身剪裁得体的家居服,素面朝天,皮肤仍然是光洁如玉的。
她用鲜榨果汁机榨橘子汁招待我,刚榨出的果汁真是赏心悦目,我接过来一饮而尽。
“欢颜,你皮肤有点儿干,要多补水才好。”林菁的手掠过我眼角的细纹。
我突然有种泫然欲泣的感觉,捉住她的手轻叹:“菁菁,老实说,这些年我过得很辛苦。”
“我知道。”林菁轻拍我的背。
整整一个下午,我们坐在客厅的地毯上,琐琐碎碎地说着分开后的种种不如意。原来表面风光的林菁,经历的苦痛并不亚于我。但是总算有一个人,能够陪在你身边,在你流泪的时候轻轻叹息,在你欢笑的时候满怀喜悦,中间隔着的几年时间很快淡去,我们有太多的共同岁月,演绎成太多的回忆和话语。
进了新公司,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加上不敢让力荐我的林菁丢脸,我投入得像个拼命三郎。
换了别的老板一定赏识我的勤奋,可惜我的顶头上司是林菁。守着电脑三天三夜做的广告策划满怀欣喜地交上去,不到三分钟被迎面丢回,林菁劈头说:“我不认为这代表着你的真实水平。”
我泄气地嘀咕:“我也不认为我还有什么更高水平。”
林菁略为和颜悦色:“这关系着你和我的工作前景,欢颜,我只是公事公办,希望你体谅。”
勉强应了一声,我还是面如死灰。
守着电脑继续用功,只是一个普通的洗发水广告,我已做得如此吃力,天知道,电视里播放的此类广告多达百种以上,费再多的力也有抄袭之嫌。
下班同事相约去钱柜K歌,说实话,对陌生人和陌生环境我总有恐惧感,手头一大堆工作变成了最好的推脱借口。尽管如此,我还是报以满脸抱歉的微笑。
走出办公大楼时,已是万家灯火。远远地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灯光将他寂寞的影子拉得很长。
我想起,大学快毕业实习的时候,他也是这样默默地等待着我下班,那时候,一看见他,年轻的心里就涨满了喜悦。
此刻,我居然生出一种甜蜜的忧伤,生活这样艰难,在无聊琐事上耗费太多心力,弄得我常常忘记了,我所有的,不过是他,他亦如此。
我奔过去,叫他:“萧朗!”
萧朗回过头来,嘴里叼着一支玫瑰花,玫瑰的娇艳和他已略显沧桑的面容相衬,奇趣之极。
我顿时羞赧,接过花来在鼻端轻嗅,娇羞如十八少女。虽然年纪也有一把了,我还是会为太过直白的感情表露而害羞。
萧朗拉过我的手,放在他两只手心轻搓,一边埋怨我:“天这么凉了,也不多穿件衣服。”
我也打趣他:“知道我喜欢百合,偏偏要买最艳俗的玫瑰。”
两人都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
温馨一直持续到晚餐后,萧朗犹豫再三终于对我说:“导师有一个很好的课题让我参加,这是个难得的机会,欢颜,我想继续读书。”
我整张脸马上僵掉,读书读书,这世界腥风血雨,谁不想一直呆在象牙塔里,偏偏是我沈欢颜生来命贱,自大学毕业后马不停蹄为生活奔波,我也想不食人间烟火,关键是有哪个好心人能给我一箪食一瓢饮?
我不说话,继续收拾碗筷。
萧朗看着我,满脸愧疚。
我走进厨房,将手插入冰冷的水中,逐个清洗堆了一天的碗。
萧朗跟了进来,待了半天,只冒出一句:“欢颜,我知道你很辛苦,我这样做,只是为了将来让你有更好的日子。”
“拜托,不要拿我当托辞。你将来也许美好,不代表我的青春岁月要永远艰辛。”
我回头,目光如炬地看向他,可恨此时此刻,竟然失语。
萧朗瑟缩地低下头。我一直逼视着他走出厨房。
还是忍不住,大颗的眼泪滴在污浊而油腻的洗碗水里。沈欢颜啊沈欢颜,你还没有修炼成精啊,生活让你苦痛,却远远还没有让你麻木。
夜里萧朗自动抱被子在沙发上睡,我在床上辗转了半夜,还是爬起来,就着牛奶吃下一颗安眠药。
才入睡,那个无比亲切的声音就轻轻唤我:“欢颜,来来来,见见这最爱你的人。”
口口声声说最爱我的萧朗,现实中我不得不面对他,在这梦境里,我永远不要见他。
延伸在眼前的是一条连绵的山间小路,夹在青山绿水之间,像通往遥远的天国。不时有布谷鸟欢快的鸣叫传来,南风掀起阵阵松涛。
小路的尽头走过来一个人,近了近了,不是一个人,是一个小女孩伏在一个青年男子的背上。
那男子剑眉星目,理着精神的平头,白衬衣虽然很旧了,却还是浆洗得一尘不染。我看清楚了他的脸,这个最爱我的人,我的父亲。
我年轻的父亲真是风度翩翩,英气勃勃,典型的美男子,难怪年轻的妈妈会对他一见钟情。
小小的我伏在父亲背上,只有四五岁,也是短发,她调皮地在父亲背上蹭来蹭去,发出“咯咯咯”的笑声,和布谷鸟的歌唱相互应和。
大风吹下几朵落花,落在父亲的背上,小欢颜留下一朵,别在父亲的耳朵上。
父亲笑着将她放下来,把花别在她红色灯心绒衣服的衣襟上,花是那种白色的小小山花,异常芬芳。
小欢颜走累了,便缠着父亲要他背。
父亲还是笑:“欢颜,自己走啊,爸爸也累啊。”
小欢颜嘟起小嘴:“怎么会啊?爸爸是不会累的啊。”
父亲宠溺地摇摇头,一把抓住她小小的身子,轻轻地放在背上。
父亲的背是那么宽厚,足够为她挡住半生的风雨。
父亲问:“欢颜,有一天爸爸老了,怎么背你啊?”
小女孩头摇得似拨浪鼓:“不会的,爸爸永远不老。”
父亲轻笑:“欢颜一天天长大,爸爸怎么会不老呢?”
小女孩答:“那我就不长大,爸爸也就不会老,可以永远背着我。”
那条山路很长很长,仿佛不会有尽头,小小的我伏在父亲的肩上,不时从他上衣口袋里摸出一块糖来吃,事隔多年,糖的甜蜜似乎还在我的舌尖打滚。
我多么想这条路一直延伸下去,就像我不想长大,更不想让父亲变老。
我禁不住说:“我不想回去,请把我留在这个梦境里。”
那个声音没有回答我,良久,只传来一声悠长的叹息。
当然还是要醒来,第二天正是休假,打电话跟林菁说我不去加班了,她笑问:“什么事重要到连工作狂人也要休假了?”
当然是最重要的事,我搭了两个小时的车,跑到邻近的另一个城市去看我的父母。
爸妈看到我先是欢喜,继而生疑,妈妈问:“有事儿没事儿往家里跑,是不是工作上出问题了?”
我摇头否认。这些年除了过年过节太少回来,难怪他们怀疑,可见我是多么不孝。
来时买了大捧白色的香水百合,插在玻璃瓶子里。父亲捧着花甁用力地嗅,做出一种陶醉之极的样子。我为老人家的幽默感哈哈大笑。
妈妈却埋怨:“怎么不买个盆栽植物,花又养不了几天,多费钱。”难怪有人说女人未老前是浪漫主义诗歌,老了就变成了批判现实主义小说。
爸爸开怀大笑:“花才好啊,这可是我第一次收到花啊。”
我凝视着他,岁月已让他长出了老年斑,花白了头发,但在女儿的眼里,他仍是那年轻英俊的父亲。
饭后,妈妈去收拾,爸爸坐在沙发上看一张报纸。
我走过去,蹲在他身旁,仰起脸叫他:“爸爸。”
父亲悄然动容,问我:“怎么了欢颜?”也许是因为我们很多年不再亲近。
我摇头。
父亲并不追问,只是摊开了手掌。
像儿时一样,我把脸埋在他宽大的手掌之中。
两个人都不说话,再抬头时,我已是泪盈于睫,心里却只感到温暖。
回公司做了新的广告。一个简短的动画广告,一个靓女轻轻掠起如瀑黑发,旁边一俊男将鼻子凑到她发端轻嗅,画面音轻轻响起:“我的美丽与你共享。”林菁那边终于予以通过。
到了年底工作更忙,一日走进办公室,只见人人交头接耳,神色诡异,却又按捺不住兴奋的模样。
我问相熟的秘书小陈:“发生什么事了?”
她先是讶异:“你不知道?”继而摇头摆手不发一言。
我不再过问,打开电脑,着手处理手头的工作。
突然办公室空前安静。
我抬头,见林菁站在我面前。
我正想询问,她已开口:“欢颜,到我的办公室来一下。”
我诧异她的声音如此无力。
一关上办公室的门,林菁就告诉我:“我被老板炒了。”
办公室里没开空调,大冷天的,我真有一种倒吸一口凉气的感觉。在我心目中,林菁就是这家公司的代言人,隐形的老板,我唯一的靠山,现在树倒了,我这只猢狲是不是也该滚蛋了?
我问:“为什么?怎么可能,老板那么需要你?”如同呓语。
林菁抓住我的肩膀:“欢颜,镇静点。”力量从她的手上传来。
我看向她:“菁菁,我同你一起走。”
林菁苦笑:“你以为这是门派斗争,需要你来抛头颅洒热血奉献忠肝义胆?欢颜,这是公司高层出现问题的一点小的变动,你不懂,也不需要懂,更无须介入。”
她说得很对,我只是一个小卒子,谁会斤斤计较我的去留?但是她这一去,我便如丧家犬般惶惶不可终日。我彻底被击倒,瑟缩在沙发里发抖。
林菁叹口气:“说实话这家公司我也呆腻了,走出去大好世界。我一个海归硕士,有才有貌,不愁无人赏识。欢颜,我不放心的倒是你。”
我感激地握住她的手:“这年头大难来了夫妻都会分头飞,得友如此,夫复何求?”
我语无伦次地说:“谢谢你菁菁,但是我真的很舍不得你,我怕你在外面吃苦。”
林菁微笑:“当年一个人在异乡,每天在餐馆洗盘子到凌晨,回家还得做好功课以求拿奖学金,那样的日子,以为到不了头,结果还不是过来了。”
我喃喃地说:“一切都会过去的。”恺撒大帝的名言,一切都将烟消云散,富贵于我如浮云,功名于我何有哉。
林菁还是笑:“是的,还不是世界末日,没什么大不了的。欢颜,你已经学会很多东西,别忘了最重要的一项,勇敢。”
我展颜一笑:“喂喂,搞清楚状况,失业的是你不是我。”
林菁笑着拧我的脸。
话虽如此,我还是可以想到,当她抱着一纸箱东西走出这幢大楼时,心情不是不悲怆的。
换了新上司,我还是照常工作,不更努力也不更消沉。新上司是位年轻的帅哥,为人相当洋派,新官上任三把火,着实锐意革新了一番,也并不针对我们这些林菁部下的老兵,只是工作日益繁重。很多人开始抱怨,我还是沉住气一声不吭,埋头做事。
生活照常在运行,努力工作,但离升职永远有一步之遥。
公司在年底提拔了一批人当作最好的新年礼物,名单里面没有我。
同事说:“怎么可能?你这么努力。”语气有的惋惜,有的尖酸。
我淡淡微笑,心里不是不介意的。
放年终假前,新上司单独派了我一个红包,金额接近五位数,不可谓不丰厚。看得出,他是真心赏识我的,所以突破常规给我这种逾级的奖励。
于是转悲为喜。我一向重实利。如果评我一个优秀员工不如多发我几张人民币。
打电话想找林菁出来庆祝,电话里她的声音异常单薄:“我在医院。”
我飞速打的赶往医院。
林菁坐在病床上,脸色和床单的颜色接近,眼边嘴角是浅浅的倔强细纹。扶她起身时我不禁吓了一跳,平时看来十分丰盈的她如今纤腰真的是盈盈一握,触手都是硌手的骨头。才两个月没见到她而已。
没寒暄几句,医生推门而入,语气冰冷:“你男朋友还没来?这种手术是不可以拖的。”
林菁顿时花容惨淡。
我识趣地不多问,奔出去追住那医生细细打听。
只听得他说了“宫外孕”三个字,我顿觉天旋地转,要扶住墙壁才能不倒下去。
冷静了几分钟才勉强挤出一脸笑容去面对林菁。
我说:“给他打电话。”
她摇头:“要来的话早就来了。”
我急出一头的汗,口不择言:“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吧?你从十七岁恋爱,阅男无数,怎么栽在这么一个人手里?”
她拿纸巾给我擦汗,安慰我:“别着急,很小的一个手术而已。”
我暴跳如雷:“你以为只是搞个无痛人流那么简单,搞不好就要林黛玉魂归离恨天了。”
林菁皱眉,轻轻喝住我:“别胡说。”不怒自威。
我顿觉失态,双手紧握住一个纸水杯,连水溢出也不自觉。
林菁拨开我额前的碎发,轻轻说:“欢颜,我以为你是理解我的。没有什么人迫害我,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的。”她叹口气:“你可以说我下贱,但是欢颜,难道你不明白我吗?”
我张开双眼,正好与她那似怨似泣的眼神相对,这一瞬间,我似乎明白了她,更透过她明白了我自己。
也许有些女人因为太过至情至性,当太爱一个人时,总是把自己放在异常卑微的位置。如果遇人不淑,这就是她命里难逃的桃花劫。
我又可以谴责她什么?我也只不过是从那一场劫难中勉强逃生出来的。差一步,我便要化了烟化了灰,只因上天保佑,才勉强留了个肉身而已。
我突然勇敢起来了,定定地说:“好吧,那么我们马上开始手术。不要怕,你还有我。”
我用了一番声泪俱下的演说才说服医生同意我作为直系亲属在手术单上签名。
林菁被推入手术室前,我失控地给了她一个窒息的拥抱。这一刻,我们骨肉相连,血脉相融。
我坐在手术室外的走廊上等待手术结束,不停地流泪,因为没有开空调,眼泪流在脸上,很快被风干,像冰一样割裂着我的皮肤。
但我只是控制不住地流泪,为林菁,为自己,为那些曾肝肠寸断的历历往事,我想,所谓的“千红一哭”“万艳同悲”说的就是这种深入骨髓的悲伤吧。
林菁终于被完好无损地推了出来。不,我这样说是极端错误的,从今以后,她只有以一颗残缺的心来守着这一具外表华美而内部已千疮百孔的躯体了。
林菁努力伸出手,抚摸我肿得似烂桃的眼皮。
我握住她的手,又忍不住流泪:“好了菁菁,医生说,不影响生小孩,不影响我做干妈。”
林菁微笑,她的笑和我的泪一样,是历尽沧桑后的淡淡喜悦,生命的苦难接踵而至,只要你还会笑还有泪,你就不曾麻木,还来得及享受这劫后余生的喜悦。
窗外已华灯初上。
急急地赶回家,从邻近的超市买来新鲜的土鸡,装在一个小瓷罐里,急急地炖。
萧朗贼头贼脑地晃进来,猛吸鼻子:“这么香,是不是看我最近找工作太辛苦,特意给我进补的。”
我心虚地笑。最近不知忙些什么,根本就没察觉到他已临近毕业,要找工作了。
萧朗倚在门框边,睫毛的阴影打在脸上,两颊陷进去,可能是因为瘦了,所以显得帅了。
我问他:“工作找得怎么样了?”
他长长地舒口气:“还行。欢颜,你不是一直喜欢苏州,我们去那边工作可好?”
我笑笑:“你当然可以考虑,我这边工作尚好,不想老挪地方。”
我之所以不定期地失业和老挪地方也有关,他在A地读硕士,我就跑到那找份零工打打;他换了个地方读博士,我又屁颠儿屁颠儿地跟过来。我一直讨厌这个城市的吵闹、阴晴不定的天气和大声说话的本地居民,为了爱情,我忍受着一切,并把忍受变成了习惯。我终于习惯的时候他说又想挪地方,也许是为了我,但是我已受够了这一切。如果爱情注定让我们如此颠沛流离,我们会不会后悔我们当初的选择?“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萧朗从背后环住我的腰,柔声说:“好好好,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生根发芽,永远做你打也打不走的跟屁虫。”声音柔得像三月的和风。这样矫情,我反而受不了,忙挣脱他的手,拿保温杯盛鸡汤。
他无奈地笑:“真的不是给我做的啊。”
我自顾自地忙:“给林菁的。她生病了,在住院。知道你不爱喝鸡汤,下次给你炖银丝鲫鱼。”
萧朗有点失落:“不是你父母,就是朋友,真不知我在你心中排第几。”
我拧他的脸:“这么小气,跟病人吃醋。”
萧朗很乖地给我开门,手里拿着外套,说:“我跟你一起去看她。”
我连忙拒绝:“别客气了,有我就行了,你去了林菁没力气跟你客套。”
萧朗给我系好围巾,故意酸溜溜地说:“好啊,你们是一家人,我倒成了外人了。”
我摆手,转身叫了一辆的士。
守着林菁喝了鸡汤,天色已晚,她催我回家,我终究不放心把她一个人撂在病房里,便交了个床位费睡在她旁边。醒来时鼻端仍有挥之不去的消毒水味。
但是林菁却不在,只见一个身穿病号服的少女背对着我。背影纤细,长发披肩,我的心咚咚地跳了起来,我终于看到了她,我一直回避的她。
她并没有回过头来,只是专注地往玻璃上呵着气,然后就着热气一笔一画地写一个人的名字。
我不禁心如刀绞。什么样的爱,什么样的人值得你忘了生,忘了死,忘了病痛,也忘了自己呢?
我想默默走掉,但是我知道这个梦境便如人生,你想一直延续下去的快乐未必能长久,你想逃避的痛苦也不得不面对。
我只有选择面对,颤声叫她:“欢颜。”
她回过头来,尖尖的下巴,褐色忧郁的眼睛,她正是欢颜,二十一岁的不一样的沈欢颜。
我抱住她,轻轻说:“欢颜,不哭。”我一直重复着这句话,我突然跳回到二十一岁的那个冬天,我一直渴望着有一双温暖的手抱着我,对我说:“欢颜,不哭。”当我对过去的自己进行抚慰的那一瞬间,我发现我彻底原谅了他,也原谅了那个做过太多错事的自己。我一直避免这段回忆,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太无可救药,伤人伤己,而现在,我终于原谅了自己,从那一刻,我释然地放下了一切。
她哭够了,抬起头来问我:“姐姐,我是不是很傻,你是不是特别瞧不起我?”
我温柔地回答:“一个人一辈子总会犯一次傻,不要责怪自己。我爱你。”
当我说“我爱你”,我才发现,过去的我一直是多么地不满意自己,总是怪自己犯过不该犯的错,爱过不该爱的人,我最不能够完全接受的人竟然是我自己。
这个时候,那个无比温和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欢颜,你总算明白了,我也可以收回我的通灵宝玉了。”
我泪如泉涌:“不,请你把我留在这里,她需要我。”她是如此寂寞如此无力,她需要我。
那个声音说:“欢颜,不要执着,一切已经发生,你无须介怀。回去吧,回到真正需要你的人身边去。我希望你能快乐。”
我大声说:“不,不,请让我再多停留一会儿。”
惊出一身冷汗,睁开眼,只见林菁一双疑惑的眼睛。
很奇怪地,自从那次梦之后,我的那块玉便变成了一块纯粹的石头,不仅不能再次带我进入幻境,连基本的装饰作用也失去。
我回想起我近来所做的一连串奇怪的梦,得出了一个大胆的推论,那就是这块玉是一个小小的潜意识激发器,一经现实生活的刺激,它便可以唤起脑海中所有深藏的相关记忆。而那个送玉给我的老和尚,便是幻作地球人的外星人或是深藏不露的异种人。
这种想法,完全是卫斯理的小说看得太多的一个后遗症。这样一解释,《红楼梦》中的空空道人等也完全可以看作天外来客。这可以看作红学界的一大突破。
我把这个推论和萧朗说,他的反应是马上跑到玉石店买了一块货真价实的玉给我。
他说:“这块石头(指我的玉)的出现完全是为了证明我这块真玉的价值。”
我大笑他“不要脸”,不知不觉却笑出一脸泪光。
所有有关他的记忆那样鲜明地浮现在我的脑海,无须任何提示。他在我最失意的时候陪伴着我;我生病了,他亲手煮鱼汤给我吃,看我吃得高兴,忍不住问:“我吃个鱼头好不好?”他从来不曾大声对我说过一句话。
见我流泪了,萧朗慌得一把抱住我,诚惶诚恐地说:“欢颜,别哭。”
我呜咽着说:“好的,我不哭。”眼泪却流得更凶了。你知不知道,这完全是幸福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