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遇见朱槿的时候,她已经不再年轻了。
我是在春夏之交来到这座城市的,那是南方最美的季节,满城的凤凰树都开花了,绿叶细如碎羽,开放在其上的花就像一簇簇火焰,灼得人眼睛生疼。
我当时二十出头,随身带的行李还装不满一只皮箱,想起未来时,倒是挺笃定的,自信“天不负人”。
报到那天,我坐了一夜的火车,连脸也顾不上洗就直奔目的地。推门进办公室时,满头满脑的汗,骤然遇到冷气,不禁打了个寒战。
我向大家问好,又鼓足勇气自报家门。坐在格子间享受冷气的人们抬头淡漠地看我一眼,就继续忙活了。
这些淡漠的人中,就有朱槿,后来她说,那天我挂着一脑门子汗冲进来,生机勃勃的,活像一头小兽——刚刚长成想要抢占山头的小兽。
而我已经想不起第一次见朱槿的情景了。我对她有印象,是在来之后不久的一次工作例会。会上,总编例行布置这个月的任务,大伙儿忙着报选题,我拿着笔记本,把他们说的话一丝不苟地记下来。
朱槿就坐在我的旁边,也低头在本子上写写画画。我用余光瞟了一眼,发现她原来并不是在做会议记录,而是在画素描,本子上有个人像,我吓了一跳,没敢再细看,悄悄侧过了身子,想挡住她,以免领导发现她开小差。
她倒是毫不在意,会开到中间还打了个哈欠。好不容易捱到开完会,我好奇地问她画的是什么,她大方地把本子推到我面前,漫不经心地说:“会场现形录,随便画着玩儿的。”总编的脸在她笔下只剩下了一张大嘴巴,我还想细看,她已经迅速把本子收了回去。
这个朱槿,真是有点儿奇怪。在我们这个竞争激烈的行业中,每个人都像打了鸡血似的,想停也停不下来。可她呢?总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说她有个性吧,她连抵抗的姿态都懒得摆,只是一味地懒洋洋。
老实说最初她吸引我的就是这份懒洋洋。作为一个整天为采访写稿焦虑的行业新人,我很想知道,她是如何做到对一切都无所谓的。
我断定朱槿会是个有故事的人。
直觉没有骗我。果然,我从人们的描述中,慢慢拼凑出她曾有的传奇。在人们口中,年轻时候的朱槿聪明轻佻,在业内以特稿出名,平时则周旋于各类圈子中,写最先锋的小说,和最有才的男人恋爱,她还会拉小提琴呢。
可惜的是,我遇到朱槿的时候,她和文学的黄金时代都已经过去了。我只能凭想象还原她曾有的风情万种,也许只是想象而已。现在的朱槿,穿朴素的仔裤T恤,平底鞋配黑框眼镜,看不到一点风情万种的痕迹。她远远不能称得上“美”,顶多算是“有味道”,穿七分裤的时候,脚踝处会露出一处刺青,刺的是只蝙蝠。
我总觉得,真实的朱槿就藏在这些细节之下。书上说得好,张恨水的理想可以代表一般男人的理想。他喜欢一个女人清清爽爽穿件蓝布罩衫,于罩衫下微微露出红绸旗袍,天真老实之中带点儿诱惑性。朱槿身上的蝙蝠刺青,笔下的会场速写,就是那微微露出的一角红绸旗袍吧,让人想掀开她的蓝布衫一探究竟。
抱着这样的好奇心,我慢慢靠近了朱槿,没事儿就在线上缠着她问这问那的。她对我的接近并不抗拒,当然也谈不上多热情,因为我问题多,她打趣我不如改名叫“十万个为什么”算了。我喜欢她偶尔流露出来的俏皮劲儿。
刚来那时候,我四处租房子,换了几处都不理想,一次房东中途要加租,正烦恼时,朱槿忽然说:“不如搬来和我住,你出一份房租就好,反正空着也是空着。”
她独自住一套两居室。
我大喜过望,拎着只箱子就搬了过去。朱槿站在楼道里等我,灯光照在她脸上,半明半灭,她看上去有点儿疲倦。
那夜我们并没有秉烛夜谈。
南方的夏夜溽热难当,我在床上辗转反侧,听见小提琴的声音从隔壁传来,深夜的乐声如泣如诉。直到很久后,我才知道她拉的曲子叫《亚麻色头发的少女》。
恰好我有一头亚麻色的长发。
我们的合居生活很平静。朱槿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家里,很少出门,工作只是去应个卯。现在,她已经不写特稿了,写的都是一些边角料,来看她的朋友也很少。这样的生活,在我看来未免太过凄清了,她却安之若素。
我呢?刚进这个行业,正是力图扬名立万的时候,每天都在外面跑,忙得脚不沾地,回到家里常常已经是深夜。朱槿也睡得晚,房里总是开着一盏灯。我经过她的房间时,会屏住呼吸极力捕捉声音,通常都是安静的,偶尔有点儿音乐声,也轻得若有若无。
不忙的时候,我有时会在家里待上一个下午。看看书,发发呆,听听歌,看朱槿拎着一只洒水壶,在阳台上浇花。一阳台的花花草草,在她的精心照料下,长势都很可喜。
我也挺喜欢莳花弄草的,但是,那不应该是退休后才应该做的事吗?从背影来看,朱槿的腰依然纤瘦,她到底有多少岁?三十?三十三?还是更老?
我们交谈并不多,有时我在客厅看港片,她就待在房间里听昆曲,倒是两不相扰。她偶尔也烧饭叫我一起吃,都是些清淡的小菜,她看着我吃,自己很少动筷子,偶尔会喝点儿梅子酒,她只有喝得微醺的时候话才会稍微多些。
天气好的黄昏,我们一起出去散步。这座城市的晚霞很好看,霞光把凤凰花染得血一般,我们在满天彩霞中慢慢地走着,有时交谈,大多数时候并不。我们从不牵手,我讨厌女性之间过分亲昵的肉体接触,朱槿好像也是如此。
我在客厅看书,朱槿经过瞟了瞟我手中的书,嘴角浮现一丝浅笑:“你看言情小说?”她笑吟吟地问我。
我想起她书架上的那一排卡尔维诺、博尔赫斯,有点儿羞惭,嘴里却不服气地抢白说:“亦舒写的才不是浅薄的言情小说。”
朱槿也不跟我争。等到我午睡醒来,她已经把一本《如果墙会说话》(亦舒作品)读完,拉着我说了一通结构语言什么的。我其实没注意到这些,只是单纯觉得亦舒文字流利、故事好看罢了。再推荐她看更经典的《流金岁月》《玫瑰的故事》,她反而觉得一般,不过倒是慢慢能接受我看亦舒了。
为了表示我不那么浅薄,第二天我拿了砖头厚的《镜花缘》在客厅啃,朱槿接过去乱翻了一通,认为前半部有趣,后半部乏味,不如腰斩一半。
我告诉她历史上有人这样腰斩过《水浒传》,后来那个人真的被腰斩了。
“所以嘛,做人何必多事。”朱槿伸了个懒腰,她就是这样,动不动就嚷着疲倦。
她最喜欢的作家是杜拉斯,奉之为精神导师。我左看右看,不觉得她在精神气质上和杜拉斯有多少共通之处,清心寡欲得倒像是老庄的传人。
她当然也写东西,只是写得慢而少。她给我看过年轻时写的小说,说的是少数民族部落的故事,字里行间能够嗅到巫风。
我并不是太喜欢这样的小说,不过还能看出是好东西,于是劝她多写。她呢?自然是听不进去的,偶尔也写一两个中短篇,写好后存进电脑里,既不发表,也不给人看。我替她惋惜,她笑笑说:“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发现,没有什么非写不可。”
我不知道我会不会有那一天,至少我现在明白不了。我每天起早贪黑,辛苦工作,回来后还挑灯写作,到处投稿。不是不辛苦的,可我自我感觉还好,总觉得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等着我。
有次写得累了,从电脑前抬起头来,看见朱槿正倚在门边,手中是一杯给我的绿茶,她看着我,忽地说:“方辛辛,看见你,就会想起年轻时的我。”
我狐疑地看着她。
朱槿把茶递给我:“看不出来吧?谁年轻时没有努力过呢?”
“是什么时候放弃的呢?”我问。
朱槿说:“可能是发觉到自己无能为力的那一天吧。有那么一天,你会发现,任凭自己竭尽全力,还是没办法做出一丝一毫的改变。”
我问她:“既然已经付出了那么多,为什么不再坚持一下?”
“你还年轻,还有力气,我的力气已经用光了。”朱槿端起给我的那杯茶喝了一口,说,“认识到自己的无能为力也没什么不好,因为这样就不用再挣扎了,也不用再抱种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她看上去那么心平气和,我也喝了口茶,心想:我永远都不要变得这么心平气和。
这样静静相对的日子并不多。
我太忙了,忙着工作,忙着写稿,忙着交际,还要忙着谈恋爱。
人年轻时气血旺,除了恋爱外,没有更好的途径来发泄无处存放的精力。
我喜欢上了一个男人,是业内知名的才子,他说他可以帮我向最知名的杂志推荐小说。他生着一双微微上挑的桃花眼。据说这样的人招桃花,可是谁在乎呢?我喜欢他在人群中有意无意地凝视着我,眼睛里都是情意,“满堂兮美人,忽独与余兮目成”。
一天晚上,他送我回家,在楼下踟蹰着不肯走。
我抬头看看属于我和朱槿的那扇窗,灯光还在亮着,心里像是有蚊虫啮过,明明有些害怕,我还是对他说:“不如上去坐坐。”
那天晚上他自然没有走。
他走了后,朱槿来到我的房门前,叫我的名字:“方辛辛,我跟你说过,你在外面怎么都可以,但不要把男人带到这里来过夜。”
她只在特别慎重的情况下才叫我的名字。
我应该道歉,可是不知怎地,我反而挑衅地看向她说:“不要告诉我你从来没有带过男人到这儿来过夜。”
话一出口,朱槿的脸都白了。
不用她说,我也会搬走,我的行李不多,一只箱子而已。我拎着箱子走出去时,她待在卧室没有出来。
我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只能搬去和那个男人同居。
日子过得又快又忙碌,我几乎忘了朱槿。办公室她来得更少了,开会的时候碰见,她的脸色淡漠如常。有次深夜加完班回家,经过她楼下,习惯性地抬头仰望,不出所料,那里亮着一盏灯。朱槿在做什么?她阳台上的花开得可好?她一个人也会做饭吃吗?她还会拉那首《亚麻色头发的少女》吗?我走了之后,还有谁可以陪她在晚霞中散步?
朱槿朱槿,我们何以至此?
我不敢再停留,低下头疾疾走过,耳畔好像又听到了细若游丝的小提琴声。
凤凰花谢的时候,我失恋了。
我的工作没有起色,我的小说没有发表,我爱的男人不爱我了,偌大的一个城市,我再次无处可去。
我拖着箱子在街上走,不知不觉中,就走到了朱槿的楼下。我走了进去,楼下的保安还认识我,亲切地冲我点头微笑。
我咬咬牙,按响了她家的门铃。门开了,朱槿站在门边,脸色如常,既不惊愕,也无欣喜。
“朱槿!”我叫出她的名字,眼泪倏地掉了下来。
“你回来了。”她侧身把我让了进去,轻声对我说,“你先洗把脸,我做饭给你吃好不好?”
我坐在客厅里,朱槿在厨房里忙碌,一切都是老样子,连我房间里的蚊帐都没有收起。我急急走到阳台上,看那几盆花,都还开得正艳,不禁轻轻吁出了一口气。
朱槿什么都没问我。她只是静静地给我夹菜,静静地喝酒,好像我从来没有离开过。
饭后我看书,她浇花,收音机开着,有个苍凉的女声咿咿呀呀地唱着粤曲。所谓“天荒地老”,便是如此吧。
日子原本可以一直这么过下去的。
如果不是我太年轻、对世界欲望太过强烈的话。
我先后又交往了几个男人,只是不再带回家。男人们来了又去,只有朱槿是永恒的。
我逐渐感觉到我和朱槿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我有野心,她没有;我还想征服世界,她早已放弃了。
一个人一旦开始自我放逐后,就会招来他人的轻视。午间休息时,我听见有人在背后议论,说:“她现在写稿子都是敷衍了事,这么下去不如调去做校对算了。”
“人家以前可是专写特稿的。”
“还特稿呢,我看是特别能搞,现在人老珠黄,男人都搞不动了。”
我铁青着脸走出去,将门摔得震天响。
回到家里,见朱槿趿着凉拖,施施然正在阳台浇花呢。我突然来了气,伸手夺过她手中的水壶,质问她:“你就打算这样过一辈子吗?”
“这样不好吗?”她很惊讶。
“好好好,简直好极了。”我气得眼泪都来了,说,“别人都在想着要出人头地,你呢?就甘心做他人脚底下的泥。你不知道,别人背后都怎么说你!”
朱槿双手抱着肩,气定神闲地说:“他们说他们的,我不想知道。”
我想起那些难听的话来,万箭穿心,想说话又哽咽住了,一张脸涨得通红。
“辛辛,你别这样,为那些人气成这样不值得。”她给我拍背。
“我是为了他们吗?”我几乎要哭出来,一句话到了嘴边,我咬紧牙关,不让它吐出来,“我是为了你,朱槿,我是为了你啊!”
我终究没有说出口。
后来想想,在她和我决裂之前,裂缝就已经出现。我说过,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想必朱槿也已认识到这一点,所以,她离开的时候才会那么决绝。
那年我得到了一个评奖的机会。
现在回头来看,所谓“机会”,渺小微茫得不值一提。可是那个时候,就好像武陵源的那个捕鱼人,沿着逼仄曲折的小道走了很久很久,忽然看到前面有一个洞穴,仿佛若有光,再往前走,就会迎来豁然开朗的境界,于是不顾一切都会朝着光芒所在之处扑去。
所谓评奖,其实只不过是一场游戏而已,游戏的主导者,据说是业内的某位权威。
我抱着“不成功便成仁”的想法去拜访他,我甚至想,只要他想,我可以献出自己。
事实上他对我并不感兴趣,倒是在我提起和朱槿同住时,眼睛微微亮了一下。
登门拜访无功而退。
那一阵我无比焦躁,整天在外面跑,偶尔回到家里,也会抱着酒瓶子喝得大醉。
一天我正在喝酒,朱槿走过来劝我,说:“只不过是一个奖而已,没必要如此当真。”
我嘿嘿笑了,醉眼迷离地看向她说:“不当真?难道你要我像你一样,甘心呆在家里做个一事无成的废物吗?”
朱槿的脸一下子白了。这是我第二次看见她的脸色如此苍白。
我顿时清醒了,抓住她的手不断说“对不起”。
朱槿抽回手,静静地问我:“这个奖对你真的这么重要吗?”
我点了点头。
一个月后,我如愿拿到了奖项。付出的代价是:朱槿再也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直到她彻底离开这座城市。
后来我才听说,那个评奖游戏的操纵者,对朱槿觊觎已久。我不知道,她为我的获奖做过什么,我宁愿相信,她什么都没有做。
朱槿离开了这里。
她曾经说过:“任何工作的本质都是一样,所以即使厌倦了,也没必要折腾着换工作。”
可现在她辞职了。
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她像空气一样消失了。我试图打听过她的消息,最终还是杳无音讯。
报纸仍在出,工作仍在进行,我依然勤奋上进犹如铁姑娘。
每天我上班、下班、吃饭、睡觉,和同事之间仍然保持着淡如水的交往。
我想我是成熟的人了吧?因为我看着朱槿转身离去,却并不曾伸手拉住她,甚至连泪也不曾流。
可是我的心,它真的一点都不疼痛吗?
更多的时候我只是感觉疲倦,感觉呼吸困难,朱槿的离去像一个信号,预示着我在这个城市必将如飞鸟掠过天空般了无痕迹。
人生就是如此奇妙,很多时候命运就在现世轮回。
很多年以后,我已经不再年轻了。以前觉得重要的东西,现在看起来都有如浮云。我早就不再拼命了,因为我终于认识到,一切努力到最终都是徒劳。所谓“豁然开朗”,只是成人童话中才会出现的奇迹,人生就是弯弯曲曲永无止境的小道,走过去了,前面还是小道,没有什么“豁然开朗”。
我们没有办法改变什么,我们连心爱的人都无法挽留,不是吗?
事到如今,我已经活到了相识时朱槿的那个年纪,曾经以为,到了这个年龄,我应该拥有了一切。可事到如今,我还是两手空空。
朱槿的影子没有随着岁月的流逝淡去,反而越来越清晰。我总是设想,有一天,我们重逢了,我会走过去,笑着告诉她:“看,我也成了一个废物,我们其实是同一类人呀。”
带着这样的幻想,我继续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