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旅行开始之时,看起来几乎接近完美。
目的地是厦门。
厦门,是她早就想去的地方。也许是因为离得太近,去了更远的三亚、普吉岛甚至夏威夷等地方,反而一直没有去厦门。
人嘛,年轻时总是这样,觉得风景总在远方,走得越远越好。
其实,她一直把厦门当成此生非去不可的地方之一。
厦门啊,光是听听名字就觉得文艺的风已经浮动在身边了。听说那里有中国最美的沿海公路,可以和相爱的人一起沿着海边踩单车。听说那里的海瓜子和土笋冻味道很特别,朋友们可以聚在一起,喝着啤酒就海瓜子,惬意一过就是一夜。
所以,在他提出想去厦门时,她有点儿不期然的惊喜,像是一个在心里埋藏了很久的秘密,终于被人说破。她猜他修过读心术,所以才能老是猜中她的喜好,哪怕她将自己隐藏得再深。
旅伴刚刚好,一行五人,包括他和她。大家都是公司里谈得来的朋友,周末经常聚会,但结伴利用小长假出游还是第一次。
他们坐高铁出发。车上一伙人都挺开心,说说笑笑地玩起了牌。他和她是对家,她见他坐在对面,脸上是和熙的微笑,眼睛泄露出一丝鼓励,仿佛在说:你想怎么打就怎么打,怎么都行。她那烂透的牌技在他的鼓励中,竟然真的上涨了不少。
结果他俩老是赢,一个以快嘴著称的女同事嚷嚷着说:“你看他们,打牌就打牌,互相之间看来看去的,以为在玩眉来眼去剑呀!”
她以为被人看穿了他们之间的暧昧,窘得厉害。他倒是很沉得住气,面不改色。
从那以后,旅途变得愈发有趣起来。她是个相当腼腆的人,怕再招人打趣,故意离他远远的。而他呢,多数时候不管不顾地凑过来,就为了缠着她说两句话。偶尔两个人不在一块,目光也总在互相追寻着。另外三个旅伴的存在忽然变成了一阵浓雾,他和她在雾中两两相望,像极了儿时的捉迷藏。
不管她什么时候装作不经意地看向他,总能遇见一对灼灼燃烧的眼睛,那眼神明确无误地告诉她,他因为无法在众目睽睽下接近她而多么焦灼。
她很享受这种状态。这让她想起以前看的《胭脂扣》里的一副对联:如梦如幻月,若即若离花。她觉得感情在似明未明、若即若离的状态时是最有味道的。于是她特别感谢那三个蒙在鼓里的旅伴,是他们让这段感情止步于暧昧。
情难自禁时,他给她发微信说:老天,我真想杀掉那三个多余人。她甜蜜地忍不住抿着嘴笑了。
车很快就抵达厦门。
这座城市果然和她想象中的一样,洁净,精致,弥漫着浓浓的文艺气息。
他们把行李放在预订好的酒店,匆匆吃点儿东西,就赶往海边。厦门的海是灰蓝色的,在淡蓝的天空下像一匹宁静的绸子。见识过蜈支洲岛碧蓝海湾的人,自然不会为这片海惊艳,可是有他在身边,再平常的椰风银浪也显得动人起来。
在大海的身旁,他们的情感也不禁变得坦荡了起来。同事们纷纷跑去戏水拍照,只有他和她坐在沙滩上晒太阳。他说他每次看到大海就会有投身其中、永不上岸的冲动。她惊讶地发现自己也是,也许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想要逃离,逃离那些表面平静无波的庸常生活。他凑近她身边猛嗅,说她身上有海的气息,诱惑着人奔向远方。这么软绵绵的情话,只有在海边才说得出口。平常,他们只不过是一对平凡的白领男女,整天埋首于格子间,乏味而倦怠。
太阳有点儿猛烈,她一边听他说话一边往身上涂防晒油,背上够不着的地方,他死乞白赖地要给她涂。海滩上的人群熙熙攘攘,他的指尖在她裸露的背上轻轻划过,她忙不迭地推开了他的手。他不知道,要是他的手指还在她背上多停留几秒,会是怎样的后果。
退潮了,他孩子气十足地拉着她一起捡贝壳,说要给她捡一枚形状最别致的贝壳,找到一个,扔掉,又找一个,再扔掉,最后捡到了一个上面有很多小孔的海螺,他拿起放在她耳边轻声摇,说:“你听,是不是可以听到海浪的声音?”
她凝神一听,果然听到了,沙沙沙,沙沙沙。耳朵里是风吹浪花拍打着海岸的声音,这声音重复了成千上万年,他就站在她身边,那一瞬间,她想到了海枯石烂。
他扬手准备扔掉那枚海螺。她急忙拉住他的手,小声而坚决地说喜欢,然后把那枚海螺收起,珍而重之地放进了随身带的包包里。
他们找了块礁石坐下,慢慢看潮水一点点涌上来,天一点点黑下去。天上的云层很厚,没有一颗星星,海上的渔火一串串亮了起来,照着他们絮絮低语。
同事们玩得乏了,终于记起了他们俩,在海滩上高声叫他们回去。他们才恋恋不舍地跳下了石头。
晚上,她和两个女同事睡在一间房里,隔壁睡着他和另外一个男同事。这样的格局,自然是不可能出现酒店密会的插曲。
她躺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女同事们聊着天,手机就放在枕头边,一声也没有响过。她隐约有点懊恼,带着些微微的负气睡去。
刚睡下没多久,手机响了。她在被窝中打开手机,看见他发来的短信:星星出来了,你那边看得到吗?
女伴们早睡熟了,她蹑手蹑脚地从床上爬下来,走到窗前,果然看见星星出来了,虽然只有一颗,但是很大很亮,静静地悬在海面上。
她想,他是不是也像她一样,在床上辗转反侧,被思念折磨得无法入睡,然后悄悄来到窗前,正好看到了星星在对他微笑。爱一个人就是这样啊,看到了美好的事物,第一时间总是想和对方分享。
她在窗前站了很久很久才回到床上去睡,手机再也没有响过。
第二天她起得很早,去酒店餐厅吃早餐时,同事们都说她较以前容光焕发了。他走近她,笑着说早,只有他才知道,她为什么会突然间这样容光焕发。
新的一天开始了,大家都满是憧憬,尤其是他和她。在行程规划的过程中却发生了小小的争执。五人中有两人说想去鼓浪屿,两人想去曾厝垵。后者是新开发的一个小渔村,以幽静闻名。想去鼓浪屿的人中有他,他期待地看向她。她只好说,我也想去鼓浪屿。其实,她对那些非去不可的景点并没有太大兴趣,不过无所谓,就当陪他去嘛,曾厝垵再幽静,没有他陪在身边,又有什么乐趣。
他们每人花5块钱坐上船家的渡船,几分钟就来到了鼓浪屿。阳光下的小岛刚刚睡醒,在太阳下懒洋洋地睁开了眼睛。古旧的建筑一角,大篷三角梅开得正艳丽,老房子中有人在练琴,海风吹来,将叮叮咚咚的琴声传入游人耳中。
“呀,真美。”她忍不住赞叹。
他得意地看了她一眼,意思是:听我的,没错吧。
他对名人故居一向很有兴趣,鼓浪屿不到2平方公里的小岛上,据说散落着近万所名人故居。他来之前,早就规划好了,不说要一一探访到,至少也要将最知名的都去了。
他拿着随身携带的地图,领着一行人兴冲冲地穿行在大街小巷。鼓浪屿的街道纵横交错,不知绕了多少个圈,费了好大周折,终于来到一幢英式楼房前,他兴奋地指着门牌大喊:“这是林语堂住过的房子啊。”
同事们本来都有点意兴阑珊了,这下也被他的兴奋感染。由于年深日久,这栋古老的宅院已经显出破败之相,院子里堆积着厚厚的落叶,还没有来得及扫去。同事们在院里转了转,没几分钟就走了出来,只有她还陪他一间间屋子看过去,听他开心地念叨:这是林语堂和廖翠凤结婚的地方,这是林语堂的书房,没准儿《京华烟云》就是在这儿写的。
她偷偷打了个哈欠,没忍心告诉他,《京华烟云》是在美国写的,他看到的那个版本,其实是根据英文原著翻译过来的。
等他们出来时,同事们脸上都有了几分不耐烦。当他说接下来要去看对面马约翰的故居,没有人响应他了。她哄他说等下分头行动了再陪他去。
他们上岛的时候已经不早了,这会儿转了几圈,已经临近中午。他兴致依旧很高,非得坚持去日光岩。
一行人不忍拂他的兴致,只得舍命陪君子。
想上日光岩,先得爬一座小山。山其实不高也不陡,但对于在城市里习惯以车代步的人来说,要爬上去也不是件轻松事。一伙人好不容易吭哧吭哧地爬上了山,他指着山顶那块突出的大石头继续说:“看,那就是日光岩,我们去登日光岩吧!”
于是,顶着大中午的太阳,随着拥挤的人群,他们以蜗牛般的速度,花了半小时才登上了那块石头。又由于人流量太大,得一个个排队下来,头顶是白花花的太阳,毫无遮挡,他们在那块石头顶上滞留了十几分钟。她觉得自己都要被晒成人干了。他说要给她拍照留念,她努力挤出了一个笑脸,笑容还没有来得及在脸上停留就被太阳晒化了。
总算从石头上下来后,大家都很累了。他偏偏不知好歹地再次提议,要去看晃岩路上的林巧稚故居。快嘴女同事客气地抢白他:“要去你去,我可不奉陪了。”
他看向她,她只好抱歉地回以微笑,她知道他想去,可她实在走不动了。
吃饭的时候争执再度升级。
从日光岩下来的大家又饿又累,在山脚有一溜路边摊,有卖牛肉丸的,有卖土笋冻的,有卖海蛎煎沙茶面的,同事们见了都雀跃着扑过去,想着中午就这样简单解决,到了晚上再慢慢去吃海鲜大餐。没想到他坚决反对,非得去岛上找馆子吃海鲜。
有同事开玩笑说:“大少爷,你就行行好吧,下顿再吃不行吗?”公司里的人都说他家境好,她怎么到现在才发现呢。她这才想起他一身的少爷脾气,她想起来之前他说过,每次出来玩几天就带几套衣服,穿脏了都带回家一起洗。那个时候,她就应该知道他是不好伺候的,何况她从来没想过要伺候任何人。
“不行。”他吐出两个字,不给其他人半点商量余地。
这年头,谁还没半点脾气呢。他这么不留情面,同事们也不买账,一哄而散各自去买小吃了。
他坚持带她去吃海鲜,走了好久才找到间看上去比较体面的馆子,又等了大约有一个世纪那么久,饭菜才端上来。他给她夹了一块鱿鱼,笑着说:“尝尝看,这就是传说中的酱油水海鲜,好不好吃?”她装作胃口很好地咽下去,笑着回答:“真好吃。”
酱油水海鲜的确名不虚传,可是她更想吃的,明明是几块钱一份的土笋冻海蛎煎啊。
他和她都感觉到了,对方都已经开始勉强撑着,只为了不让这趟好不容易策划的旅行泡汤。
积累了一天的怨气终于在这天旅程即将结束时爆发。
小长假来鼓浪屿玩的人特别多,排队等着坐轮渡的人足足有上万人,他们挤在人群中,看前方的队伍一动也不动,满身心都是疲惫。
有同事忍不住埋怨:“早知道不看那么多景点,早点回去就好了。”
本来是句无心之言,可是听在有心人的耳朵里,就突然爆发了。他对着一群人大吼:“我怎么啦?我这么安排还不是为了大家玩好一点、吃好一点?你们事先一点功课都不做,什么都是我在操心,临了还要怪我。你们怨我,我怨谁去?”
他吼的时候眼睛没有看她,但是她听在耳里,却分明听出了句句都是针对她,真是字字刺心。他在抱怨他为她抛出了一片苦心,她却毫不领情。她也不知道该怨谁,她只是累得要死,恨不得马上能昏睡过去,一觉醒来,就能回到熟悉的小城。
早就应该知道,旅行就是用来破坏并不坚贞的爱情和并不坚固的友情的。
他吼出这些话后,没有人接腔,他也觉得无趣,大踏步地走开了,带着一脸的悻悻然。她在他身后张了张嘴,始终没有叫出他的名字来。
又等了一会儿,眼见着队伍完全没有动,大家都做好了滞留岛上的打算,于是也都不等了,各自作鸟兽散。
她一个人落在人群后面,拖着脚步慢慢地走。怎么会闹成这样呢,她一点儿心理准备都没有。预想的事几乎一件也没有发生,没有海边漫步,没有海瓜子和啤酒相伴的夜晚,没有亲吻也没有拥抱,没有一触即发的激情之夜。不管他是如何精心筹备,也不管她是如何小心应对,厦门这一页都已经翻过去了,他们的人生,从此以后不会再有交集。
她茫然走进了一家还在营业的奶茶店,抬头一看,才发现这就是著名的张三疯奶茶店。奶茶店很小,挤满了慕名而来的人。她排了会儿队才买到招牌奶茶。招牌奶茶配有麦片和葡萄干,并没有想象中好喝。
给她留下更深印象的是关于那只叫张三疯的猫的八卦:
张三疯是生活在鼓浪屿的一只猫。
自由自在,小时候很疯,
长大了却像梁朝伟一样深沉。
长大的张三疯,
常常红杏出墙,
和隔壁旅社的狗狗一起,
在鼓浪屿上私奔几天。
如果不是大海阻拦,
它们早就浪迹天涯了。
张三疯这只发情的猫说,如果不是大海阻拦,它早和心爱的狗狗浪迹天涯了。其实阻拦它浪迹天涯的,又何止是大海呢?
手机响了。同事在找她了,说轮渡来了。她回到码头,看到他也气喘吁吁地赶到了,头发油油的,肚子一鼓一鼓的。她以前怎么没注意,他已经有了中年发福的迹象。他向着她歉意地微笑。不不不,她不需要他的歉意,她扭过头去,不再看他。
深夜的轮渡上,她偷偷从包里拿出那只海螺,丢进了黑沉沉的大海里。
爱情来之前的想象总是过分美好,或许将期待的标准降低一点点,就不会结束得这么狼狈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