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他之前,她几乎快绝望了,不仅仅是对爱情,还有生活。
她把精神生活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总想从凡庸的现实世界逃脱。
这是近乎千城一面的南方小城,有着能够想象得到的棕榈树、艳阳天和长长的海岸线,初到这里的人总是感叹这里环境漂亮,气候宜人。就像她刚来那会儿,还特意跑到脏乎乎的海滩上疯跑了一阵。
可是生活得久了,就会开始厌倦。
小城的一切都是一成不变的。她开始讨厌到了冬天也不会落叶的树木,讨厌一年四季开得兴高采烈的花儿,讨厌不管什么时候都穿着短袖趿拉着拖鞋的人们。在这里,看不到四季的流转,一年短似一天。
她讨厌这里的一成不变,是因为这“一成不变”中,折射出她自己的“一成不变”。
她做一份非常普通的工作。同事们都说她爱独来独往。对此她心里苦笑着自嘲,谁他妈的喜欢这样孤独地独来独往啊,还不是因为不想因为交往太多而失望?跟他们聊什么?聊油价又涨了孩子该上哪间幼儿园吗?久了她会疯掉。那么聊耶茨聊萨冈聊存在主义吧?换成他们会疯掉。
在他们看来,世界就是小城这么大块儿的地方,没有人想钻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后来,她遇见了他。
那时她刚过了二十八岁的生日。
这个年龄放在北京上海没什么,在这个小城却足够尴尬了。熟悉不熟悉的人都开始关心她的终身大事。在密不透风的关心里,她慢慢地也会接受一些人安排的相亲。
她和他,就是在相亲的饭局上认识的。
两男两女的饭局,她是正主儿,他是对方的陪同者。结果那顿饭,她和他相谈甚欢,相亲男主在一旁听得脸色发青。
陪她来的女伴频频向她使眼色,她也装作没看见,继续和他畅聊到底。毕竟在小城中第一次碰到既熟悉博尔赫斯也读过全套金庸、爱看侯麦也爱周星驰的人,怎能轻易放过。
他长得其实并不英俊,但胜在气质特别。任何有可能被艰深化的话题他都可以轻松调侃,言笑自若的样子让她想起梁朝伟饰演的流氓医生,看似流氓的外表下其实埋藏着一颗文艺的心。她从自己的角度看过去,竟发现他的侧面真有点像梁朝伟,只是眼神太过闪烁。
吃完饭后,相亲男不甘心地提议去唱K。
K歌房太过吵闹,他们不再交谈。同来的女孩子是个麦霸,抱着话筒唱个没完,唱的都是些流行的歌。他跑到电脑前,点了一首歌,然后把话筒塞到她手里说:“喏,你来唱唱这首。”
那首歌叫《还是会寂寞》,陈绮贞的歌,是她喜欢的歌手,小众得恰到好处。
她接过话筒,对着屏幕漫不经心地唱着,内心却暗自吃惊。在认识他之前,她觉得自己好孤独,现在才发现,那不是孤独,是寂寞。他让她看到了自己的寂寞。
那夜回到家已经很晚了,西天难得地挂着一轮半圆的月亮,幽幽地散发着青白色的光芒。她抱着双臂,在月光下伫立了一小会儿,感觉胸口热热的,仿佛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她二十八岁了,还从来没有刻骨铭心地爱过一个人。
手机在包里滴滴响,不出所料,是他发来的微信。他说:“小陈挺靠谱的。”小陈是和她相亲的男人。
她说:“哦。”
他说:“我已经结婚了。”
她还是说:“哦。”
她想,这个人真是狡猾,先把情况挑明了,看她的反应。好比先点燃一盏油灯,看她会不会扑过去。
她生气地关掉了手机。
他倒是没有穷追不舍,甚至在那之后完全没有了一点消息。
然后过了一阵,突然有个人在QQ上冒出来向她问好。她一看是他,当即有点懊恼,她最恨人玩欲擒故纵的把戏。
他发来一行字:“你知道我最近干什么去了吗?”
她不作声。
他继续发过来一行字,是她在各个论坛晃悠时用的ID名。句末还附着一个调皮的笑脸。
他是怎么知道的?他总有办法会知道的。
她还是不作声,这个时候,沉默更像是一种鼓励,鼓励他继续往下说。
他说:“这些天我一想到你,就去网上搜你的名字,然后把能找到的你的文字都找来看,有的还看了不止一遍。”
顿了顿,他又说:“能写出这样的文字的人,应该拥有更好的生活。”
他发来一段她在论坛上写过的话,说:“光是凭这段文字,就足以让我爱上你。”
胸口又开始有热流在涌动。她的手在桌面上胡乱移动,慌乱中打翻了刚开封的牛奶。她抽出一张面巾纸急急去擦,不知怎么的,越擦越乱。
她不知道是怎么了,只觉得心中有股说不出的酸楚,酸楚中又隐隐夹着丝甜蜜的心悸,让她既想流泪又想大笑。
“你应该拥有更好的生活。”就是这句话击中了她吧。
一句动人的情话往往比任何东西都更致命。
更好的生活是什么?她不知道,只知道不应该是现在这样。世界如此之大,她却困守一隅。
那天加班到很晚,走出公司大楼时,她看见他倚在车边,正满脸微笑地看着她,手中烟的微光印在他脸上,明明灭灭,看上去有点恍惚。
和她一起加班的女同事惊呼:“呀,他开的车是名车啊。”
所有的车在她眼中都是一个样,只是那天晚上,他倚着的车在她看来简直就是神仙驾下的七彩祥云。她迎着他走过去,那种感觉就像漫步云端。
她终究还是做了那只飞蛾,不管不顾地扑了上去。
他开着车,专走僻静的小路,她也不问他去哪儿,只是坐在他身边,一颗心怦怦直跳。车子在无人的路上缓缓行驶,路两旁的榕树在空中交织成一处,月光透过枝叶撒下来,斑驳的光影在地上跳动。
她从来不知道,她呆了这么多年的小城还有如此美的地方。去哪里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在路上,他带着她。
中途她接了一个电话,她一只手拿着电话,另一只手搁在座位旁边,正在和电话里的人说着话时感觉没拿电话的那只手已经被轻轻握住。她挂了电话,他还是没有松开她的手,一径握着。
她偷偷瞧他一眼,只见他脸色如常,想想挣扎也是无益,便任由他握着。他和她其实都是腼腆的人,也许他们只适合这样不动声色地接近。
不知开了多久,车子驶进一所学校。门卫似乎和他很熟,他摇下车窗打了个招呼,门卫就让他把车开了进去。
他们下了车,并肩坐在操场边的台阶上,中间隔着一个人的距离。他指着操场对她说,少年时的他曾经在某个深夜独自跑了整整五圈。然后又指着教学楼,说那里是他学生时代最厌恶的地方之一。还有一棵凤凰树,他指着说树干上还刻着他的名字呢。他拉她过去辨认了半天,终于在一处找到两个名字,一个是他的,一个看来是某个女孩的名字,刻得歪歪扭扭的,但是可以想象,当初的他们是多么甜蜜真诚。
他看着她笑了,微微有点儿不好意思。就是这点不好意思,让她看到了潜伏在时光深处的那个少年。有一类人,不管多大年纪,身上总是潜伏着少年的青涩。他就是这样。
他说:“每年六月的时候,满树的凤凰花全都绽放,繁花灼灼照眼明,衬着红墙碧瓦的校舍,那正是学校最美的时候,也是离别的时节。”
他说:“我多想让你看到那有多美。”
他说:“多可惜,我成长的时候没有你陪着。”
她说:“我现在陪着你啊。”后面还有半句她咽下去了,她想说的是:我还可以一直陪着你,只要你愿意。
后来想想,情话最动人的部分往往是没说出口的那半句。
他显然是个好听众,听懂了她的言外之意,看着她的眼里盈盈都是笑意。
那晚他们在月光下聊到很晚,无非是喜欢的作家看过的电影这些两人都愿意聊的话题。他车上的广播一直开着,放着他钟爱的达明一派的歌。全盛期的达明一派歌声缥缈空灵,她最爱的是那首《半生缘》。后来偶尔想起他的脸,总是伴随着《半生缘》的音调一起浮现。
那天晚上聊了什么已经完全记不清了,那种喜悦至今还记忆犹新。胡兰成初遇张爱玲时,两个人守在小屋里彻夜长谈,“桐花万里路,连朝语不息”说的就是这种喜悦吧。
那些读过太多浪漫爱情故事的人,在没有恋爱之前,都已熟谙了恋爱的各种戏码。所谓恋爱,不过也就是找个机会将熟知戏码一一上演。
“悲莫悲兮生离别,乐莫乐兮新相知。”就像歌里面唱的那样:“开始总是分分钟都妙不可言,谁都以为热情都永不会减。”
刚刚和他在一起的那些日子,仿佛随着他的到来,天地随之一新。他身上的浪漫,没有酸腐之气,更多是一种几分玩世不恭的魅力。
他带她去看电影。不是去人头涌动的电影院,而是去一个朋友开的书吧。书吧的老板也是个传奇,五湖四海飘荡过后来小城定居,看着书吧这样只赔不赚的生意,他却过得惬意无比。
书吧实行的是会员制,每周二会员们聚集在一起,看看电影,或者随便瞎聊。听他说,这里放的电影有一半是他带过来的。书吧的放映设备并不好,有时放到一半,影带会突然卡住,三三两两的男女们也不急,该干嘛干嘛。有对恋人曾趁此空档在角落里热吻,她假装不看那边,脸涨得通红之际,他却偷偷在她颊上亲了一下。
她就是在这里看完《革命之路》的。以前听朋友推荐时,只看了一小段就走神看不下去了。这次守在他身边,竟认认真真地看完了,看得眼含热泪。电影中的弗兰克夫妇简直就是所有小城文艺青年的写照啊,他们口口声声想去巴黎,其实最简单的目的只是为了逃离庸常生活。
巴黎对于她来说太遥远了,她也只会说:我们去北京吧,租个房子,我卖唱,你收钱,我们会生活得更好。
他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只笑着说:“那你得好好练练歌艺了。”
他带她去各处觅食。他可以开很远的车,只为了带她去海边的渔村吃一碗云吞面。她感冒的时候,他深夜来看她,随身带着一个保温桶,里面是他去本地一间酒楼排了一个小时的队买到的粥,然后再一勺勺喂进她的嘴里。她孩子气地说宁愿这样一直感冒下去。
他们坐两个小时的船去一个小岛短途旅行。有着弯弯曲曲的海岸线和奇形怪状的礁石,海水蓝得让人忧郁,海边的沙子粗砺无比。他们手牵着手在沙滩上走,她的脚心被不知什么碎片扎破后,他背着她走。
他和她的交往基本上是纯精神的,他们光顾着精神上的交流,连亲吻和拥抱都觉得多余,更遑论欢爱。她不无悲哀地发现,他的声音远不如他的文字动人,他的身体更是让她无比陌生。
孤男寡女,共处一岛,于是有了拥抱,有了亲吻。她去洗澡的时候,发现来例假了,支支吾吾地告诉了他后,他看起来有点隐隐松了口气的神情。
“来日方长嘛。”那时候他们都这么想。
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故事结束得像开始一样仓促。
小城很小,慢慢地,他和她的交往成了小城的人茶余饭后的谈资之一。她不知道他家里的人是否听说了。她曾经无数次设想过,如果有一天,有个女人突然来找她了怎么办。她并不害怕,可能是因为她从没动过占有他的心思。可是那个女人一直沉默着,这让她隐隐多了份敬重。
后来他们分开,并不是因为舆论压力,也不是因为家人干涉。
身边有朋友劝她,说:“你清清白白一个人,犯不着和这么个人纠缠。”末了又说:“不过如果真能守得云开见月明,那还真不错,他家里听说有好几套房子。”
好几套房子?
她一味苦笑。他家境不错她是知道的,可是那和她有什么关系?但在旁人眼里,她和那些为了车房嫁人的女人没有什么不同,甚或她还不如她们呢。
他倒是对这些风言风语置若罔闻,照样很招摇地开着车来接她。
她故意问他:“你这样整天在外面混,她从来不说你的吗?”
他当然知道“她”指的是谁,却装糊涂地说:“你都不说,哪轮得到别人来说。”
他总是这样嬉皮笑脸的,可是她忽然觉得厌倦了。
她懂了,他并没有那么爱她。而她呢,是真的爱上他了,还是仅仅爱上了恋爱这件事本身?她看着他想,人果真还是不能在太寂寞的时候恋爱啊。
他还在想方设法逗她开心,说要带她去吃私房菜。他说,那是蔡澜盛赞过的私房菜,老板一天只招待五桌人,一般人想吃也吃不到。
他这是在炫耀他不是一般人吗?她突然讨厌极了这种得意洋洋的调调。她才发现,他骨子里其实十分俗气,她早该看出来了的呀。而她自己又何尝不是一样的俗气。她迷恋他,也许只不过是迷恋他提供的五光十色的生活幻象。
这次,她跟他抬杠,闹着要去吃火锅。
他很轻蔑地表示:“火锅多脏啊,把什么奇形怪状的东西都放进去一锅煮。”
她促狭地指出,上周他们还专门去吃了海底捞。
他反驳说:“海底捞不同于一般的火锅。”
“好吧,那是高大上的火锅。”她讥讽道。
他诧异地看着她,像是第一次发现她如此刻薄。他不知道,他在她眼中也一样。
那次争吵之后,她慢慢地疏远了他,电话不接,短信不回,QQ也不回话。
他是被宠惯了的人,对她的热情还没有退,哪里受得了这样的冷却。他每天给她发几十条短信,给她写长得要死的电子邮件。然后终于有一天,他把她堵在了小区的门口。
“你为什么不回我短信?”他气急败坏的样子好像一个孩子。她没办法那么残忍地说出理由,只好解释说她很忙。
他继续追问:“你到底要我怎么样,是不是一定要我离开她你才愿意接受我?”
她惊奇地看着面前这个男人,这个年过三十依然满身孩子气的男人,她怎么会为了这么个长不大的大男孩,差点落到千夫所指的地步。即便是在最迷恋他的时候,她也只不过想陪着他谈谈情、跳跳舞、看看星星,来一场凌空虚蹈的恋爱,她从没想过要去照顾一个大男孩一辈子啊。
她装作很幽怨地说:“既然你这样说,不如先回去离了婚再来找我吧。”
他果然支吾起来。
听着他各种推脱的借口,她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越笑越大声,连眼泪都笑了出来。
他其实并不爱她,她也并不爱他,他们在一起只不过是为了和寂寞对抗。可是,谁能敌得过这天长地久的寂寞呢。
之后也断断续续听到过他的一些消息,更准确说来应该是绯闻吧。
小城太小,寂寞的人太多,总有人需要用一场又一场恋爱来逃避寂寞。
他,就是这样的人吧。
她并不伤感,那个时候的她,已经安于寂寞了。她只是好奇,跟别人在一起的他,也会带人去吃云吞面,也会推荐人听陈绮贞,也会将那些动人的情话再说一遍么?
很久很久以后,有天她写了点东西,自觉妙不可言,恰好看到他在线,于是给他传了离线文件。
他一直没有回应。
几天后她忍不住问他:“我发给你的文章,看了么?”
良久,他回了一行字:“抱歉,最近实在太忙。”
看,她还是太过天真了,居然相信有个人会持久地爱她,仅仅是因为她灵魂的美丽。
他曾经说过,从来都是女孩子追他宠他,她是他情史上的唯一一次败北。
他总算报了一箭之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