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林菁生命中是特殊的一年。
全球经济在萎缩,偏偏她升了职,薪水涨了三成。在这个城市寸金寸土的黄金地段,居然有了一间小小的办公室,一间单独属于自己的办公室。沙发是秦立伟亲自为她挑选的,黑色真皮,最妙的是像一只大手掌,摊开就是一张平稳的躺椅,让人深陷于柔软之中,一下子爱上躺在手掌心的感觉。对着电脑看久了,可以站在十九层楼的窗户前,将城市中的繁华和奔忙尽收眼底。
林菁喜欢在做完公事后伫立于窗前,捧一杯咖啡,静静地望着楼下的车水马龙。手煮的咖啡香浓可口,南国的秋天宛如暮春,插在窗台水杯中的姜花芳香袭人,此情此景,林菁仿佛能够嗅到幸福的味道。是的,只是仿佛而已,总还差一点点,仿佛很重要的一点点。
当秦立伟握着她的手向她求婚时,林菁欢喜得掉下了眼泪。幸福就像空气中浓烈的姜花香,瞬息扑面而来,来得如此圆满。
进入这个公司四年以来,林菁一直只是秦立伟隐蔽的恋人,抛不得头露不得面。公司明文规定男女职工不得恋爱,身为副总的秦立伟更得为人典范,何况两个人都勤奋上进,视事业如生命,谈恋爱低调得像当年的地下党员碰头。
如今,秦立伟终于可以独立门户,离开公司开辟一番新事业。他们的爱情也“守得云开见月明”,林菁恨不得立即将自己的幸福昭告天下。
九月的头一天,秋日静好,阳光暖如碎金。林菁趁午休时拿出一大堆请柬,开始往请柬上填亲朋的名字。拍了婚照,订了酒店,只等在澳大利亚出差的秦立伟返回举行婚礼,他们的幸福就尘埃落定了。
办公室电话急急响起。来电人是与秦立伟同去澳大利亚的同事。
“林菁,秦立伟发生了车祸,送往医院的时候已经不治身亡。”
这样的噩耗在他平静的叙说中甚至有点儿不真实。
林菁的耳际隆隆作响,没拿电话的左手慌乱中一扫,大红描金的结婚请柬忽地飘落了一地。请柬上他和她的名字并排立在一起,那样亲密。
她不敢相信,她永远失去了他,那个生命中最最亲密的人。
秦立伟对于林菁的意义,远不止于普通的恋人,他于她,是益友,是良师,更是伯乐。
四年前,刚进公司的林菁只是业务部的一个普通小职员,穿套裙的时候偶尔丝袜上会有条缝,纵使青春逼人,离优雅美丽的办公室OL形象却仍有一段距离。四年后的林菁,是公司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策划总监,梳个斜斜的堕马髻,穿宝姿香奈儿,裙子上一般不配胸花,却不落俗套地插一朵白色鲜花,有时是栀子,有时是茉莉香珠,职场丽人的干练与柔媚俱备。
同事们都说:“林菁,越来越漂亮,越来越能干了,看来公司真养人。”
林菁暗自窃笑。他们看到的是她的美丽蜕变,看不到的是秦立伟在她身上下的功夫。
想当年,挤进这个公司,纵使只是最底层的一个业务员,林菁已是庆幸万分了,毕竟她出身贫寒,在这个繁华城市中有份能够谋生的工作就已满足。和任何刚进职场的新人一样,她挣扎于生存的重压之下,得不到一丝喘息的机会。
林菁是在初进公司后的一个party上结识秦立伟的。那时,她手忙脚乱地应付着一个客户,一不留神将手中的鸡尾酒倾了客户一身,陪了半天的不是,脸都笑僵了。她记得很清楚,阴暗的露台一角,她躲在那偷偷哭泣。突然她听见一个低沉有力的声音:“在外面工作,哭的时候要躲起来,不要让人看见了。”同时一只手递过来一方真丝手帕。
她惊愕地抬头,看见眼前站着的人是公司里人人生畏的秦总。她清楚地记得,当时,一惯威严的秦总眼中居然饱含着疼爱。她诚惶诚恐地推掉他递来的手帕,他却轻轻叹口气,居然亲自替她拭去了泪水。
这便是开端吧。每个职场中的灰姑娘都盼望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左手执权杖,右手抱玫瑰,带着她飞跃出生活的泥沼。
秦立伟算得上是个标准的白马王子了,年纪还不到四十已是公司副总,且难能可贵地面容俊朗身形挺拔。知道他曾离过一次婚后,林菁也只是稍稍地有点儿遗憾,很快这点儿遗憾在秦立伟的无微不至下也烟消云散了。
“菁菁,哭的时候要躲起来,不要让人看见了。”
教她这样做的人已不在了,这句话却仍然萦绕在耳边。秦立伟是伟大的琢玉师,林菁这块玉的身上处处有他留下的痕迹。
得知他车祸的消息后,她以为自己会痛哭失声,事实上她只是冷静地说声“知道了”,便挂断了电话。
她给自己煮了一杯咖啡。把正宗的南美产的咖啡豆磨成粉,放入虹吸壶中,将水烧到90度左右,她记得他说过水不能烧沸了,水烧到100度咖啡就会有种焦煳味。
他是个好老师,她则是个好学生。他教她的事,她永远都记得。
是他教会她怎样做一个优雅的女人。
“菁菁,浅灰色的裙子最衬你的气质。”
“菁菁,茉莉香珠是君子香,和你最配。”
“菁菁,你要多笑,你微笑的样子最动人。”
也是他,一手造就了这个公司最年轻的主管。
他从林菁的博客中看到了她的灵气和才华,着手把她调到了策划部。换了一个岗位的林菁,如鱼得水,很快脱颖而出。
谁都不知道,第一个使她在业内博出头的策划方案,几乎是她和秦立伟共同努力的结晶。他也是做策划出身的。
公司的人一直不知道他们的关系,却总有人提起他和她的相似之处。
同样的出身贫寒,同样的才华横溢,同样的低调内敛。除却性别的不同,她几乎就是他的另一个翻版。
喝完咖啡,林菁让自己深陷在手掌沙发的掌心之中。恍惚中似乎感觉秦立伟温柔地覆盖下来,眼睛里装满了宠溺。天大地大,他的影子竟无处不在。
“叮铃铃”。
电话又响起。
还是那个在澳大利亚的同事。他说:“林菁,从秦立伟的遗物中找到一枚戒指,上面刻着你的名字。”
手中的话筒无力地落下。
那一刹那,她听见了自己撕心裂肺的哭声,在空气中回响。
戒指装在丝绒面的小盒子中,闪着蓝莹莹的光。
盒子已有点儿破裂,是在车祸中撞击的结果。
曾几何时,她曾向他提起,如果结婚,她想要一枚蓝宝石戒指,配一袭粉蓝色的婚纱,那样才不落俗套。
原来他还记得。
细细的指环上,“菁菁”两个字赫然在目。
林菁又一次在同事面前落了泪。
同事以为她会将戒指戴上,可是她只是珍而重之地放进了口袋中。
秦立伟说过:“职场女子,最忌讳的就是脆弱和冲动。”进化到今天的林菁,深深明白“逝者已矣”的道理。
这枚戒指将会陪伴她终生,或许有一天当她老了,她会将压在箱底的戒指拿出来,静静地追想,曾经有一个人,那样地深爱过她。
可绝不是现在。虽还未登记,戒指戴上手一招摇,谁都会当她是秦立伟的未亡人。
这个时候,她需要的是一个人的哀伤,而不是喧哗的悲痛。
追悼会办得很简单,秦立伟的双亲早逝,到场的多是公司同事。林菁和所有人一样,穿深色衣服,襟上别一朵小白花,表面上看来,连哀伤都是不动声色的。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心,已经空了一个大洞,血肉模糊地敞开着,没有什么可以填充。
人们正肃立默哀时,一个黑衣女子突然奔进来,扑倒在秦立伟的遗像前哀哀痛哭。
这个女子看上去三十来岁,尽管一双眼睛哭得红肿,也难掩面容的清丽。
她,想必就是秦立伟离异多年的前妻吧?他们一定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情,所以纵使最后分离了,她还是禁不住为他的死痛哭。这一刻,她想起的,只有他的好吧?
如果是在秦立伟生前,林菁和他的前妻照面的话,必定会有微妙的敌意。而此刻,看着这个哭得失态的女子,林菁突然觉得全世界只有她同她在一起痛哭,为她们共同的爱人。
她走上前去,扶住黑衣女子颤抖的臂膀,轻轻地叫了一声“姐姐”。
咖啡馆中。两个女人相对而泣。再没有那一双温柔的手,适时地递上一块真丝手帕。
“他一定很爱你。”
这是黑衣女子的开场白。
顿了顿,她又加上一句:“就像他曾经很爱我一样。”
她掏出一盒烟,拿出一支放进嘴里,面部痉挛着,手颤抖得厉害,点了几次火都没点着。
林菁拿出火机替她点了火。
她点头说“谢谢”,猛力地吸了几口烟,情绪才渐渐平静下来。
“要不要来一支?”
“好。”
烟的牌子是“茶花”。林菁只抽这个牌子的烟。像煮咖啡一样,抽烟也是秦立伟教她的。他说,抽烟的女子有一种媚惑的风情。他给她买来“茶花”,从此她爱极了这种烟盒上印着“与君初相识,似是故人来”的烟。
而面前这个叫何蕴蓝的女子,竟然也抽“茶花”。
也是他教她的吧。或许,他还教过她磨咖啡豆,穿哪个牌子的衣服,用哪种颜色的唇彩,在什么场合说什么话。
果然,何蕴蓝说:“我很感谢立伟,没有他,就没有今天的我。”
她说:“我刚刚大专毕业的时候,还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在他朋友的一个公司里做文员。后来遇见了立伟,我这个灰姑娘,在他的调教下,居然摇身一变,差点儿成了白雪公主。”
何蕴蓝吐个精巧的烟圈,脸上展现出一个无比苍凉的笑容。
“妹妹。”
“能够遇见他,也算是我们一生的福份了。”
她卖力地笑,直到笑得落泪。
“原本或许我会一辈子这么幸福下去,可是他遇见了你。”
她的声音渐渐哽咽。
“你们不是早就离婚了吗?”
林菁大惑不解地问。
“去澳大利亚之前,我们刚办离婚手续。难道你不知道他一直是个有妇之夫吗?”
何蕴蓝同样愕然。
“你是她第几个妻子?”
“在我之前,听说他离过一次婚。”
此时,林菁手中的烟燃到了尽头,她的手,被狠狠地烫了一下。
听完何蕴蓝的诉说,林菁心情复杂地走出了咖啡馆。
首先是惊讶,然后是一点点的失望和愤怒,再然后是恍然大悟。
原来多年来,他从不带她见亲朋,将恋情处理得如此低调,深层的原因并不是公司不成文的规定,而是他已为人夫的身份。
不过林菁终究释然了,秦立伟已经不在了,就算他骗过她又怎样?无非是出于爱她的目的,毕竟在他猝然离世前,他已经用行动圆了这个谎言,这才是最重要的。
退一步说,就算当时她知道他“使君有妇”,就一定会泾渭分明地划清他和她之间的界限吗?只怕也未必。
每个人都有不能向恋人开诚布公的秘密,林菁也有。
连秦立伟都不知道,林菁和他交往时其实早已有了一个男友。她是在再三权衡下才选择他的。
那个男孩子是和她一起进公司的,同样的处境,共同话题就多,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林菁的初衷,是和那个男孩相互提携、相互照顾,但是结果让她很失望。
但凡刚入职场的年轻人,重心都放在自己的工作上,“利”字当头,自顾尚且不暇,更不用说拉她一把了。
这个时候秦立伟适时地出现了,浑身散发着中年人难挡的魅力。很多人对年轻女子迷恋中年男人难以理解,按照林菁的切身体会,除开经济能力和社会地位不说,中年男人比年轻男人从容、舒缓,能为自己的发展指明方向,而且事事均把恋人的需求摆在第一位,哪像年轻小伙子那样蝇营狗苟唯利是图。
事实证明林菁的选择是英明的。
几年后,正是那个男孩和她一起竞争策划总监的位置。那时,口口声声说“旧情难忘”的他乌眼鸡似的,丝毫不顾惜往日恋人。关键时候,还是秦立伟暗中帮了她的大忙。谁爱她多一点儿,谁更适合她一目了然。
林菁保留的秦立伟的遗物,除了那枚刻着她名字的蓝宝石戒指,还有一台他曾用过的笔记本电脑。
和同事一起收拾秦立伟的东西时,无意中发现这台电脑中存有一个以“林菁”命名的文档,她便把电脑留在了手上。
她一直不敢去看那个文档,怕触痛尘封的记忆。
或许这个文档中有她从不知道的隐情吧。
就像他和何蕴蓝之间的纠结,也是她所不知道的。
点开文档,原来是秦立伟写的一系列日志。
在最早的一篇日志中,他写道:“初次注意到菁菁,是在公司的聚会上,她不小心触犯了一个客户,忙不迭地道歉,眼神却是倔强的。看见她在黑暗的露台上哭泣,我好像看到年轻时候的自己,一样的卑微,一样的无助。从那一刻起,我决定爱护她,帮助她,尽管我已经有了蕴蓝……”
他记得,他记得比她还清楚。
相恋以来的点点滴滴,都在他的日志中重现。
第一次以公差的名义带她到欧洲旅游,让她知道这个世上还别有洞天。第一次相伴偷偷在僻静的海湾裸泳,他说她的皮肤亮得像银白色的缎子。第一次帮助她升职成功,他在她的眼中看到了自信……
林菁的眼泪肆无忌惮地流了下来。
她从来都知道他爱她,却还是没有想到他居然爱她如此之深。
日志数量并不太多,尽管她放慢速度一个字一个字地看着,也很快就到了最后一篇。
“菁菁,我决定娶你为我的妻子。虽然我曾结过三次婚,有过蕴蓝、小可、彦华、容容这几个女子,我仍然可以肯定,你就是我的最爱。”
三次婚?四个女子?
虽是南国温煦的初秋凌晨,林菁身上的汗毛还是根根竖立了起来。她用力地做了几次深呼吸,才能支持自己继续看下去。
“没有人比你更像我。在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我是多么渴望,有一个人,能够如我爱你一般爱我,指引我,帮助我,让我不至于碰撞得头破血流。在我有了能力之后,我总会尽我所能去帮助我的爱人,直到她们一个个强大起来,我才放得下心来。”
“菁菁,你是做得最好的,比当年的我还做得好。原谅我对你的欺骗,你什么都不必知道,你只要知道我爱你就已足够。”
真相。这就是真相。原来她一心仰慕的白马王子也有灰姑娘情结,将她们拯救出水深火热的生活是他的毕生宏愿。
东方已有红日升起,这座城市很快将开始崭新的一天。
林菁轻轻地点击了一下删除,秦立伟的自白随黑暗一起消失了。
提醒起床时间的闹钟响起。
脱下睡衣。换套裙。洗脸。搽粉。涂遮瑕霜。
“他一定很爱我吧。就像爱其他任何一个灰姑娘一样。”
“我们都是有福气的女子。”
林菁手中的眉笔刀一样划过眉梢,一下,又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