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一抹微弱的曙色开始驱散地平线上的暗影,徐可穗爬起床,拧亮了床边的一盏小灯。她走下床,把一个行李箱拿到床上打开,然后走进衣帽间,挑了一些衣服,扔进箱子里。她要飞去佛罗伦斯,妈妈约了她在那边见面,妈妈在佛罗伦斯有个演奏会。
她突然对这种母女相聚的方式感到说不出的厌倦。每年一度,在某个城市相见,这哪里像一种家庭生活?她个是妈妈其中一个小型演奏会,妈妈依然是小提琴家,她是观众,末了还得为妈妈的精彩演出激动地鼓掌。
从小到大,她几乎哦在那更是一个人在半夜里或者早上醒来,孤伶伶地拖着行李箱在每个城市之间流浪。家庭,对她来说是个多么陌生而凄凉的字眼。
她把一些日用品放在箱子里。这个时候,吉吉在地毯上缓缓醒过来,走到她脚边,像一团泥胶,软趴趴的粘在脚背上。这头卷毛小狗已经恨老了,步履蹒跚,牙齿早就掉光。徐可穗把他抱在怀里,吻了吻他,把他放在行李箱旁边。
“对啊!我又要出门了!这次是去佛罗伦斯。”她对吉吉说。
他好像听得懂似的,依依不舍地望着她。
“我知道你很想去。可是,我也没办法!我不在身边的时候,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啊!你要知道,你已经不年轻了。以狗的年龄来计算,你是‘狗瑞’啊!嗯,我知道你会想念我,我也会想念你。不要羡慕我可以到处去,我不知道多么希望能像你,啃一条骨头就心满意足。你明白吗?用两条腿走路的,都是不容易满足的动物。”她看了看吉吉,他用那双深褐色的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她。
“笨蛋!我说的是人类!”她说。
她把行李箱合上,扫了扫吉吉背上的毛,又吻了吻他,说:“我走啦!不用送了。”
她拖着沉甸甸的行李走出房间。多少年了,她常常这样跟吉吉说话,仿佛他是个人似的。可是,就在今天,她回头望的时候,发觉吉吉站在床边颤危危的,已经无力跳下床去跟在主人身后。他已经老得不像话了。她放下行李,走到床边,把吉吉脖子上的金牌解下来,随便丢在一把椅子里。
上机前她在机场的书店看书,书架旁边立着一个男人,背着个大背包,全神贯注地低着头看书。她觉得这个人很面熟,一时之间却想不起是谁。她一边翻杂志一边偷偷看他。那个男人发觉自己被人偷偷注视,不期然抬起头来。
“你是不是荣宝?”她突然想起来了。
“你是——”
“我是徐可穗,记得我吗?”
荣宝认出她来,说:“很久没见啊!”
“你去哪里?”
“我去澳洲潜水,你呢?”
“佛罗伦斯。”
“喔,那是个很漂亮的城市,我几年前去过。”
“我已经第三次去了。”
“有些地方,一辈子可以去很多次的。”
“我前天晚上才刚刚见过以前儿童合唱团的同学。”徐可穗说。
“是吗?”荣宝很好奇。
“是叶念菁的生日会,你记得是谁吗?小时候很胖的,架着一副大近视眼镜。”
“我记得。”
“她变瘦了,变漂亮了。”
“还有些什么人?”
“喔,孟颂恩啊!林希仪啊!柯纯啊!”
听到柯纯的名字时,他脸上有了微妙的变化,接着问:“秦子鲁呢?”
“他没来。可能太忙了。他现在是歌星,你大概知道吧?”
“每个人看上去都不错。”她无意中提起了柯纯,“柯纯以前不是像个男孩子的吗?现在像个女孩子了。”
荣宝若有所思地微笑。
“以后怎么联络你?”她问。
他们交换了电话号码,又拉杂地谈了一些事情。她本来带着一种忧郁的情绪出门的,可是,这一刻,她望着机舱外面蔚蓝色的天空,心中突然有了不一样的调子。荣宝小时候是个毫不起眼的男生,他有一双单眼皮,瘦骨伶仃,在团里是个及其平凡的人物,没想到一下子长得那么高达魁梧,连那双本来是缺点的单眼皮都变得迷人起来。她所有心思都忽然飘到他身上,原本估计的旅途变成了遥想无限的时光。
她本来怀着极好的心情和妈妈见面。当她们在一家餐厅里叹着著名的佛罗伦斯小牛排时,沈凯旋看了看眼前这个已经长大的女儿,说:“你长得不像我,你像你爸爸。”
“我已经忘记了他的样子。”她赌气地说。
“如果像我,你会漂亮很多。”沈凯旋说。
“你知不知道你这样会伤害我自尊心的?”她没好气地说。
“自尊不是建立在外表上的。”她啜饮了一口红酒,说。
“你以为男人会把女人的灵魂和肉体分开吗?我可不可以跟他说,我的肉体不漂亮,但我有一个非常漂亮的灵魂!你来爱我吧!”
“肉体无法美化灵魂,但灵魂可以美化肉体。”
“你现在吃的,是这条牛的灵魂还是肉体?”她顶回去。
沈凯旋笑了:“如果他有灵魂,便不用给我吃,”然后,她说:“可穗,你是个有灵魂的孩子。”
“我应该感谢你赐给我灵魂吗?”用嘲笑的语调,她说。
“爱上你灵魂的那个男人,也会爱上你的肉体,灵魂和身体是一支协奏曲。”
“别又跟我谈你的音乐了!”她不耐烦地说。
沈凯旋反倒像愈说愈有兴致,没理她女儿想不想听,她继续说:“当一根小提琴的琴弦被拨动时,便能引起同一个房间里所有弦乐器的共振,即使这个振动微弱到肉耳根本听不见。但是,最敏感的人都能够感受到这种共振。当灵魂那根弦被拨动了,身体和爱都会共振。”
“你了解你的小提琴比我多!”她讪讪地说。
沈凯旋耸耸肩,笑了一下,似乎并不同意她的说话。
窗外的灯一盏盏熄掉了,徐可穗拧亮了床边的灯,打了一通电话回去给吉吉,虽然他没作声,她知道他在那一头听着。她学着沈凯旋的语气说:“吉吉,你是个有灵魂的孩子!”
她挂上电话,拧熄了灯,滑入睡眠里。这些年来,她和妈妈的对话总是那么针锋相对。她毫不留情地顶撞妈妈,可是,妈妈从来不生气,如果她会生气,那还好一点,起码证明她们是两母女。但她不生气,就像个朋友似的,是隔了一重的。
第二天,她在乌菲兹美术馆附近买了一盏小小的吊灯,灯罩是波提切尼名作《春天》里一个长着翅膀的胖胖小天使。她提着灯,穿过佛罗伦斯的暮色回到酒店房间,插上插头,拧亮那支灯。她为它想到了一个落脚地。
回来后第二天,她打了一通电话给荣宝,很轻松的说带了一些手信给他。
到了酒吧,她看到荣宝喝π水,她也凑兴要了一瓶。
“送给你的。”她把一个盒子放在他面前。
“喔,谢谢你。”
“你不看看是什么东西吗?”
“喔,是的。”荣宝打开盒子,看到那盏灯,客气地说:“很漂亮,谢谢你。我都没带什么手信给你。”
“算了吧!你去潜水,会有什么手信!总不成带一条鱼回来吧。”
“我真的带了一条鱼回来。我和队友在海底打了一条石斑鱼,有好几公斤重,每人分了一些,我那一份放在冰箱里,还没吃完。”
“那你什么时候请我到你家里吃鱼?”她问。
这天傍晚,窗外月光朦胧,徐可穗亮起了房间里所有的灯,她在衣帽间进进出出,忙着挑衣服,吉吉懒洋洋地看着他春心荡漾的主人。最后,徐可穗拣了一条牛仔裤和一件薄薄的黑色套头毛衣。她喜欢这种刻意的低调。她的胸部平坦,所以从来不穿胸罩,这样反而有一种她自己觉得的率性。
临去之前,她蹲在吉吉面前,说:“吉吉,你会爱上我吗?”
吉吉摇了摇尾巴。
“我知道你会的。”她扫扫他背上的毛,叹了口气,说:“可惜你不是人。”
房里的灯一只亮着,她拎了个小皮包出去,回头跟吉吉说:“不用送了,祝我好运吧!”
荣宝开一辆墨绿色的越野车来接她。车子穿过熠熠闪光的城市,朝郊外驶去。荣宝住在郊区,那是一间布置得很雅致的单身男人公寓。这个晚上,他煮了好几道菜,除了蒸鱼之外,其他都是有机食物:有机豆汤、有机番茄和有机鸡。虽然有些奇怪,但徐可穗把这一切都往好的方面想。一个追求有机生活的男人,也应该是向往灵魂的。
饭后,他们走出阳台,阳台外面,是个沙滩,站在那里,可以听到夜里的海浪声。
“吉吉看见一定会喜欢的,他可以在沙滩上跑步。”
“谁是吉吉?”
“我妹妹,不过我们的血缘是不一样的。”
“不一样?”
徐可穗淘气地笑了,说:“他是我养的小狗,十几年了,他叫徐吉吉。”
荣宝咯咯地笑了。
“那支灯呢?你放在哪里?”她问。
“在客厅。”
她抬头看到阳台上随意的吊了个灯泡,于是说:“那支灯吊在这里不是很好吗?”
“喔,是的。”
荣宝去拿了一把梯子来,把那盏天使灯吊在阳台上。灯亮了,轻摇在风中,流曳出来的温柔,照亮了重聚的时光。他们都长大了。她看着靠在她身边的这个男人的侧面,突然对他感到一股仰慕之情。有生以来,还是头一次,有一个男人为她下厨。
荣宝转脸过来的时候,她的眼睛连忙瞥向远方,不至于让自己看起来太渴望爱。然后,在适当的时候,她提出要回家去了。她总是很会在适当的时候离开,那便不会被拒绝和嫌弃。
走出那栋公寓时,她看见隔壁一栋公寓的门上挂着个招租的木牌,上面有个电话号码。
“这里没人住吗?”她问。
“丢空很久了,这一带的交通不方便。”
“太可惜了!”她看到那栋公寓前面的草地已经荒芜了,只有一盏高高的路灯孤单地亮着。
第二天,她按着那个电话号码打去,放在还没租出,于是,她很快成为了那间公寓的主人。
当她告诉荣宝时,他惊讶地问:“你不是住在山顶的吗?”
“我喜欢那个海滩,以后可以带吉吉去跑步;喔,不,他现在只能散步了,他太老啦!”然后,她又很巧妙地埋怨荣宝说:“都是你不好,让我看到这么漂亮的房子。”
三个星期之后,她开着她那辆黑色小跑车,吉吉蹲在她旁边,一人一狗朝着新家驶去。她名正言顺地住在荣宝隔壁。
搬进去的那个晚上,她在阳台挂了一盏灯,这盏灯是她在罗马买的,像个酒瓶,不过是没有底的,灯泡就吊在瓶里。
她拧亮了灯,抱着吉吉立在阳台上,她的阳台跟荣宝的阳台并排,望过去就可以看到他了。
荣宝走出阳台,靠在栏杆上,说:“有什么要帮忙吗?我会修水喉和电器的。”
她朝他微笑:“你以后多点请我吃饭便好了!”
她把一串钥匙抛过去,说:“万一我忘记带钥匙,也不用爬上来。”
那个晚上,她抱着吉吉窝在床上。想到她喜欢的男人只是咫尺之遥,她站起来,一动不动地凝视镜中的自己。她真的不像她妈妈吗?噢,她谁也不要像,她像她自己。
电话响了起来,是阿姨打来的。
“有个人想见你。”
“谁?”她奇怪地问。
“你爸爸。”
“他十几年都没见过我了,找我干什么?”她的声音微微颤抖。
“他好歹是你爸爸,去见见他吧!”
阿姨在那头尽帮爸爸说好话。她一向是站在爸爸那边的,她姐姐太出色了,做妹妹的黯然无光。她巴不得嫁给徐可穗的爸爸,只是,徐元浩并没有爱上她。
徐可穗答应了去见他。床头的那支灯拧亮了又拧熄了。她恨他吗?她是恨他的,可是,曾几何时,她有点想念这个把她生下来的男人。徐元浩是个富家子,继承了家里的大批产业。
“不过,他倒是个很有学问的富家子。”沈凯旋常常这样说。她总是努力要证明自己的品味优秀。
徐元浩和沈凯旋在巴黎认识,徐可穗九岁那一年,他们离婚了。
徐元浩的头发都差不多秃掉了,已经是个老男人。她坐在他面前,脸上没什么表情。
“你长得像你妈妈,很漂亮。像她便好了,像我便糟糕。”徐元浩说。
“她也是这样说。”她冷冷地说。
徐元浩脸上闪过一抹难堪,说:“时间过得真快,你都长这么高了。”
“你说的是你的时间还是我的时间?我的时间实在太漫长了。”她尽量不带半点感情地说,仿佛坐在她面前的是个陌生人。
然而,无论怎样假装无情,一种凄然的感觉还是从她心底涌起。既然他以前不要她,现在又为什么来找她?她太了解这种男人了,他们自由自在生活了几十年之后,忽然记起自己是个爸爸,而且好像还没尽过做父亲的责任,于是想做一点什么来弥补自己的过失,让良心好过一点。
她看着这个老去的男人,生他的气,也生自己的气。她曾经多么崇拜爸爸,多么渴望他的关注?时光已经无可赎回地丧失,多少年了,她一个人孤伶伶地住在那幢大屋里,渴望一个慈爱的怀抱时,那个怀抱却弃绝了她。她变成一个情感结巴的人,总是错爱一些男人,总是害怕她爱的人会离开。
她望着徐元浩,为他的无情而心里发酸,再也不肯说一句话。
清冽的目光到处浮着,她开着那辆跑车,高速地朝郊区驶去。半路上,一辆车追上来,跟她并排,那是荣宝的越野车。
“你干吗开这么快?很危险的!”他调低车窗向她喊叫。
她没停车,继续加速飞驰,把他甩在后面。
车子快得好像飘了起来,她在后视镜里看到荣宝一只尾随着她,生怕她出了意外似的。
车子穿过浩大而高远的寒夜,停在公寓外面,她关掉引擎,呆呆地坐在驾驶座上。荣宝的车驶来了,他匆匆走下车,走到她的车子旁边,紧张地问她。她两条腿不停地发抖,牙齿在打颤。他打开车门,把她拉出来,双手扶着她。她像失落了灵魂似的,投向面前那个怀抱。
那盏路灯高高地亮着,照亮着两个老去的孩子,也照亮了多少成长的苦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