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意义的生活 - 高考前十个月
我是一个痴爱走路的人。
有一天,我突然想:我这么爱走路,究竟是为了什么呢?我真的为这个问题思索了很久。起先我想,这可能是因为我的潜意识认为我身体素质不佳,需要进行某种形式的锻炼。可是,实际上我这个人实在太能走了,即便一刻不停地走上一天一夜,也不会产生任何身体上的不良反应,所以走路锻炼这种形式,对我来说根本是没有用处的。后来我猜,也许我心里一
直很烦,希望以走路来开解烦恼。可是随即我认识到,再怎么说,我也算不上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多数时候我都能吃能睡,也笑得出来,并且我在这广大世界里活命的时间,也并没有长到让我学会装模作样的地步。我还做了多种猜想,然而每一种都被我毫不犹豫地就地否决了。
我为这个关于自己的疑问困扰了许久。到最后,我竟然去请教A。A是我的同班同学。我们常常把磁带换来换去地听。我们的关系还是很友好的。这个人在某些方面是个人才,(这是我们语文老师说的,我个人认为他简直是个天才。)心肠也很好,经常愿意陪我“在外面荡”——“在外面荡”是A说的,“荡”即“游荡”,其实,我个人认为还是说“走路”比较好。总而言之,我后来去请教A,问他:“你说说看,我为什么这样爱走路?”
我问A这句话的时候,我们两个人正在食堂里吃饭。顺便交代一下,到吃午饭的时候,A总是叫上我——他说如果没人强迫,我就不会去吃饭,而不吃饭是非常坏的习惯。这个事情还是以后再具体说吧。言归正传,A听到我的问题,好像没什么反应,而是停下右手的不锈钢勺子,伸出左手,从搪瓷盆里用食指和大拇指小心翼翼地拈出一块鸭子肉,双眉紧皱,心不在焉地说:“唉,皮那么厚!”
我不觉有些小气愤,立刻抗议道:“我也知道这种问题是比较傻的——算了,就说是非常傻吧。可是如果说皮厚,也只能我自己说,你怎么可以随便说呢!”
A很诧异地抬眼看了看我——我有大打出手的架势。他放声大笑,把坐在我们四周的人吓得差点大喷其饭,随即无辜地说:“我又没有说你皮厚咯。”一边放下右手的勺子,从左手的鸭肉上小心翼翼地撕下一张油汪汪的、厚厚的鸭皮。
不管怎么说,我个人认为自己的气愤确实非常可笑。可是他怎么可以笑呢?毕竟我是严肃认真地在探索我自己——我,甚至是我的父母,都认为在我这么小小的年纪,能探索自己是极不简单的。于是我说:“求你想想看,我为什么这样爱走路?”
他咽下喉咙口的鸭子肉,抬头一本正经地对我说:“高中生解颐,你知不知道,吃饭的时候说话,尤其是讨论严肃的问题,会对身体健康造成损害?”
是啊。我是一个高中生,我的名字叫解颐,我知道吃饭说话不好。可是,高中生不会永远都是高中生,解颐这个名字又不是我自己挑的,话说白了,又有几个人吃饭的时候真的二话不说,仅仅为了保重自己的身体?只有这个问题是永恒的,但是我自己想不清,人家又不肯解答:我为什么这样爱走路?
我并不因此就怨A。A虽然有时油腔滑调,避重就轻,还天天押解我去吃午饭,但他毕竟是惟一一个肯陪我走八个小时路的人。我感激他。
第一次跟A在一起荡,是高一第二学期结束,参加完历史会考那天的下午。我们的历史会考被安排在高二学生的各科会考后面,所以走出考场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我这个人毛病很多,最可悲的一点就是莫名其妙的慢性子:总是在我个人认为已经尽可能动作快的时候,其他人早就走掉了——那天也是这样。我收拾完东西走出考场,已经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我在校园里走,尽可能要多慢就有多慢。夏天的傍晚,还没落下去的阳光是真正的金黄色——没有热力,没有气味,只是空虚的金黄色。金黄色的斜阳布满浅蓝色的天空,染浅了颜色丑陋的世界。我所置身的是一个玩具一样的校园,金黄色——一个玩具一样的上海,金黄色。整个世界都是虚妄的,我是真实的。
有人在我肩膀上拍了一下。是A。他说你干吗?我说我走走。他说走走干吗?我说不干吗,好玩。我看见他微微笑了一笑,无奈而潇洒地——我其实在很久很久以前就知道,我这个人在他眼里是无可救药的。问题是,我并不害怕无可救药。
他说:“你怎么不回家?”我反问他:“那你怎么不回家?”他说:“本来我们说好,考完以后一起出去玩,可是他们一下子都不知哪里去了,找不到。我跟家里人说好不回家吃晚饭的,再回去,不是很傻?”我说:“噢。”说完了,再说不出什么。他看看天,抿紧的上下唇一松,出了口气,笑眯眯地望着我,说:“要不然,我们两个出去荡一圈,好不好?”说着,他把手高高地抬起来,然后在我肩膀上拍了一下。
我们走出校园,走到马路上。就是学校附近的一条马路——这条马路是没什么好说的了,无非是路边有许多店,有路灯,有行道树,有车,有人,有沉在底下的、恶浊的空气——和所有其他的马路一样。从个人的角度讲,我逛这样的马路,简直逛厌逛腻逛恶心死了,但我们都不想回家,又懒得到远点的地方去,所以只好逛那条马路。
A叹着气。我问他干吗。他说:“一走到外面,就不一样了。”我问:“怎么个不一样法?”他诧异地瞥了我一眼,说:“我还以为你和我一样,也很喜欢学校里的傍晚呢。”没等我说话,他又叹口气,说:“难道你没发现,傍晚的学校里,太阳光是没有热气的,只有颜色——是很好看很好看的颜色,好看得……”——他说的时候,手舞足蹈,非常值得一看,中间他停下来斟酌了一下,最后一挥手,好像甩掉一个什么东西一样——“……算了,你又不懂。反正很好看就是了。”
我没说什么,我们就继续往前走。走了一会儿,他笑起来说:“我倒有点想带你去玩街机。”我说:“那就去吧。”他看看我,充满关怀似的拍拍我的头,说:“一个女孩子,不要这个样子。”我问:“一个女孩子,又怎么样?”他说:“那种地方的女孩子……有什么好说!”我就不响。其实我挺想问他干吗要说“那种地方”———不是他自己也常常去吗?问号在脑子里转了一圈,我到底没说出来。男的脑袋有种奇怪的想法,你拿他们是没办法的。算了。半晌,我问他:“刚才你说约好去玩的人,都是谁?”他就告诉我,有某某某、某某某
、某某某。我说:“你怎么总是和一帮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他马上反驳道:“那你是三还是四?”我一听,就很气,就不说话了。路上人很多,我们很少并排走,总是你前我后的,所以我生气他大概也不知道,我不说话也是跟我自己过不去。
就这样走了很久。不大说话,不过很自在。我们两个走路的速度都挺快,前前后后地往前冲,非常搭班。走得高兴、舒服,我们相视而笑。我想,A和我,蛮好的。A大概也这样想。可是我们当时表现得有点严肃,在脸上都是老人一样的小孩子。
后来,我们走到一个书店。我发现音像柜台有个电视机,在放张信哲的MTV,从我站的地方看过去,正好清清楚楚。我是很喜欢张信哲的,所以就站在那里,津津有味地看,一个接一个,一个接一个——那天竟然一直在放张信哲的歌,真令我欣喜若狂。A没有催促我,站在旁边好耐性地等着。在回家的路上,他说:“你看,还是我带你到那里去的,谢谢我吧。”他是借机嘲笑我喜欢张信哲——他总是借机嘲笑别人。不过,因为看了那么多张信哲的MTV,心情真的很好,我就说:“我只是喜欢听他唱歌的声音而已。”他说:“这个谁不知道?你喜欢张信哲,大概是因为他的声音听上去很远。我喜欢范晓萱,因为她的声音听上去很近。”
难得凭空听人说那么经典的话,我悄悄记下了。
那时天已经黑了。他突然说:“要么我送你回家吧?”
我说:“好的好的。——为什么?”
“你今天好像精神不大好。”
“呸,”我说,“你知道个屁。”
A说:“小姑娘说话,不要呸呸呸。”
他在我身边走着,比我平静,比我有礼貌,比我精神好——他这个人最大的缺点,就是样样都比我好。他看问题也比我透彻。他说:“其实我也是有点难过。历史考完了,李老师就不教我们了。”我说:“还有,已经高二了。马上又要高三了。会很苦的。”
我们就把教历史的李老师夸奖了一番。李老师是很好的,我们全班都对他感情深厚。不过照我和A的那种说法,就好像李老师是我们的爹、我们的妈、我们的天、我们的地一样,很过分。对高二、高三的未来,我们什么也不敢说。
一直走到我家门口,他才想到问我:“你不回家,你爸妈不担心你?”我说:“我爸妈今天要晚一点下班。”我爸妈是全世界最喜欢加班的人,他们的单位是全世界最喜欢开会学习的单位。
那天的事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我时时会思念起那金黄色的斜阳——没有热力、没有气味的阳光里,有张信哲的歌声,还有A动人的手势来来往往。当这种史无前例的、空灵的金黄色一次又一次落在我睫毛上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自己已经很老很老,老得根本没有办法再老了。
其他时候,总是我叫A陪我出去走路。我实在是一个太爱走路的人:高兴时走,难过时走,生气时走,悲伤时走,跑800米的时候,我也会突然停下来走,走,走,最后不得不重跑一次。
记忆最深的一次,是和A一起走了八小时——连续地走,一停都不停。我忘了是哪一天,反正那天学校不知为什么事放假半天。中午,我照常被A押到食堂去吃午饭。在去吃饭的路上,A说:“我一直管你吃饭,你应该报答我一下才对。”我就说:“好的。你今天想吃什么?”他惊讶地看看我,好像说:你当真?!嘴里却说:“随便。”就像知道我要请客,那天食堂里有排骨年糕卖,酱油比年糕还多,吃得我们咸晕了。他说:“难得你请次客,竟然这么难吃!”我说:“不管。为了报答我的年糕,今天下午你能不能陪我出去?”他诧异道:“又出去荡?”看,他又说“出去荡”了。他从不肯好好说“走路”。
我们还是出去荡了。我们先去了旧书市,在书堆里走来走去。那里是A提议要去的。我看他饶有兴致地翻着旧杂志,就问他:“你为什么总是喜欢走到这种乱七八糟的地方来?”他伸直腰,挠挠眉毛,说:“你不是要逛商店吗?”我听了这句话,惊讶得不得了,立刻说:“谁跟你说我要逛商店?我只是想走路而已。”
这句话的效果真令我自己无法想象。他一听,马上撂下手里的旧杂志,满面春风地说:“那好,走路。”他像一枚导弹,蹿得迅疾无双。我急急跟上他,来不及再说别的话。我们走到这条路,然后走到那条路,再走到另外一条路,又一条,又一条……时快时慢。路上有各种各样的男男女女,还有各种各样的车子——我总是把漂亮的行人指给A看,他看了以后,沉吟片刻,说:“唔,是的,比你好看。”当他让我看某辆豪华轿车时,会憧憬道:“我将来有了钱,要买一辆更好的。”我不响——他这种痴心妄想,谁会去理他。
后来他说,我带你去美术馆看画展,好不好?我很高兴,说好。他突然想到一个主意的时候,整张脸都闪闪发亮,身体有向上发展的趋势,连头发都神采奕奕地倒竖着了——我喜欢他这种样子。于是我们开始走向美术馆。走了一会儿,他问我:“你去过吗?”我说:“没有。怎么?”他讪讪地笑,挠头道:“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忘记到底是不是这样走了。我站住,正好停在一个锃亮的废物箱旁边。他也站住了。我们你看我,我看你,看来看去,最后我说:“走吧。又不是死人,总找得到的。”
结果是找到了。但是,因为走了许多弯路,错过了开放时间,画展已经关门。站在美术馆门前,跟那座漂亮的大房子比起来,我们是如此不值一提。黄昏的风起了,吹得A白衬衫的领子不住地翻来翻去。他扭头看看美术馆,说:“将来等我有了钱,也要开一所这样的美术馆。”我呆呆望着他因为扭头而伸得很长的脖子,不知怎么居然有些感动。他转过脸来,用征求意见的目光搜索着我的脸,头发在风里舞蹈,欢笑,高声唱吟。我微笑,说:“好的。”于是他天真无邪地笑起来——张开嘴,露出白牙齿,舒展的笑容,就像一阵最快活的风。
收敛了笑,他说,哎呀,对不起,没看到画展。我说不要紧,无所谓的。他看看我,若有所思地说,是的。反正你什么也无所谓,只要有地方荡就好了。(又是“荡”。)我说,就是这样。我们又你看我,我看你。美术馆门口有一棵大树,风一吹,树叶像眼泪一样纷纷落下。有一片树叶“啪”地在他脸颊上碰了一下,坠到他脚边。他伸手摸摸面颊,低头端详那片树叶,说:“不好,被打了一记耳光。”我抖着肩膀,哧哧直笑。树叶继续像眼泪一样落下,沉重而无力。
A本来是五点钟就说要走的。一拖,拖到了六点多。他打电话回家,家里没人,他就不急了。他说他要坐的车已经没了,我说你坐的车怎么那么差劲,他说那我也没办法,坐地铁吧。地铁里灯火通明,太亮,太干净,有又冷又硬的空气。我说我讨厌地铁。他说我喜欢地铁。我看见他抓住车厢里扶手的认真样子,很想笑,可并没笑,只是一直叫:襄没城,襄没城!“襄没城”是他的名字,起得很差劲,据说是他爸爸翻字典懵的——每次遇到新老师,他都要说明自己名字中间那个“没”读mò不读méi。我故意作怪,叫“襄méi城”,他就不理我。出了地铁站,我说你干脆再陪我走一站路好了,到站头,你乘车回家,我七点要补物理,也在那里坐车。他拖长声音说,不——行——的!最后却还是陪我走了:我说:“所以我讲你心肠好。”他说:“心肠好的人都该去二万五千里长征。”
我们真的走了八个小时。我记得很清楚,在车站上,A对我所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么好好找一个地方,做做功课,不要总是这么浪费时间,不要总是叫襄没(méi)城出来陪你荡。”他又说“荡”。他又说“荡”!我知道他这样说,是真的叫我不要百无聊赖,不是怪我拉他出来。可我就是痴爱走路,有时一个人,有时找一个人一起。而且我并不百无聊赖。我甚至想问他,他难道真的不喜欢美术馆门外的大树吗?
那棵大树上的叶片簌簌落下,像乱纷纷的眼泪。可我个人认为,那天绝不是秋天。那么,叶片怎么会那么猛地落下来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它们千真万确是落下来了,落在A和我的脚边,像最伤感的眼泪。
也许因为走路走得太累,晚上我总会梦见一棵大树:在微风中,绿得发亮的叶片像人的眼泪一样,纷纷落下,纷纷落下,纷纷落下,落下,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