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芳然经常问自己,到底爱不爱陆羽平。她知道这个问题太奢侈了些,但是要知道夏芳然本来就是一个奢侈的女人。曾经在她穿什么都好看的时候,用她自己的话说,在她的鼎盛时期,她经常是在两个小时内就可以让梅园百盛的每一个收银台都插过她的信用卡。陆羽平听完这句话后坏笑着说:“又是‘鼎盛时期’,又是‘全都插过’,你的修辞还真是生动。”她尖叫着打他,说他流氓。趾高气扬地按下自己信用卡密码的时候夏芳然心里是真有一份连她自己也解释不了的自信的。比方说,在梅园百盛里你经常会跟一个长相很好衣着很好甚至是气质很好的女孩子擦肩而过,但是夏芳然知道自己跟她不一样,因为自己的眼睛里没有闪烁那种被物质跟金钱占领过的迷狂。夏芳然从头到脚没有一点物质的气息,虽然她是个奢侈的女人,她自己没意识到她能吸引很多男人的原因也在这儿。对于大多数女人而言,奢侈是一种商品,可以买卖可以租赁可以交换,她们的美貌或者青春或者劳动或者才干或者贞操都是换取奢侈的货币。夏芳然鄙视这些女人――也就是说她实际上鄙视大多数女人,夏芳然把这群买卖奢侈或者意淫奢侈的女人统称为“暴发户”,连那些自命清高鄙视奢侈视奢侈如粪土的女人都算上,全是暴发户。为什么,因为暴发户们怎么可能明白奢侈根本就不是一样身外物,就像天赋对于艺术家来说是一样在他体内既可以生长蓬勃又可以衰老生癌的器官,奢侈就是夏芳然的天赋,夏芳然的器官,夏芳然伸手不见五指的内心深处一双不肯入睡的眼睛,一轮皎洁到孤单的月亮。金钱,名誉,地位,虚荣心这些东西算什么啊,夏芳然不会是因为它们才奢侈,夏芳然的奢侈是光,物质不过是被光偶然照到的一个角落。所以就算是没有钱夏芳然也还是要照样奢侈下去的,就算是没有梅园百盛夏芳然也还是要继续奢侈下去的,所以当夏芳然已经没有了美丽,甚至已经没有了一张正常人的脸的时候,她依然拿她的感情大张旗鼓地奢侈着,依然用她的尊严一丝不苟地奢侈着,于是她就会问自己到底爱不爱陆羽平。
她不知道外人是怎样想象她现在的生活的,或者他们,尤其是她们会认为夏芳然一定是躲在暗处天天在撕心裂肺的痛苦中度日。但事实上那是不可能的。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把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痛不欲生,每一分每一秒都痛不欲生的生活或许存在在地狱里,但是人间是没有这回事的。因为痛不欲生的次数一多,人也就习惯了,也就在安然地活在痛不欲生里了。伴随着习惯而来的,是贫乏,琐碎,庸俗等等一切人间的事情。
所以当夏芳然悄悄地在饭桌上打量陆羽平的时候,她像所有的正常女孩子一样在挑剔自己差强人意的男朋友。说真的她不能接受他喝汤的声音大得像匹马,不能接受他剔牙的动作,尤其不能接受的是他吃完饭后点烟时候的表情,夏芳然是很在意一个男人点烟时候的神情的,打火机那一抹微弱的光照亮的是灵魂的深度,可是你看看陆羽平吧,按下打火机的时候他歪着头,准确地说是佝偻着头,眯着眼睛,那副上不了台面的心满意足简直可以拍成照片放进字典充当“卑微”这个词的图解。夏芳然就在这时想起了另外一个男人,那个送她这个蓝宝石戒指的男人。他并不是多么英俊,但是他是夏芳然见过的点烟点得最好看的男人,也是夏芳然此生第一场劫难。夏芳然知道自己这是在比较,在这场令人心灰意冷的比较中她暂时忘掉了对面的陆羽平是那个在她最绝望的时候过来拥抱她的人,是那个在已经没有人相信传奇的今天依然肯跟她生死相许的人。有时候她需要暂时忘掉这件事,如果真的时时刻刻活在对自己的提醒跟责备中很快就会精神崩溃的,现在她已经有比一般人更多的精神崩溃的理由了――她不能再让自己活在对一个男人的付出的诚惶诚恐里。生死相许是个多重大的仪式,死在这仪式里倒也罢了,可是麻烦的是如果你活在这个仪式里,你就一定会在某些时刻用厌倦来打发日子。夏芳然此时还没有意识到,其实亲人之间就是这么回事。抱怨,嫌弃,厌恶都发生在一群彼此肝胆相照的人之间。厌弃是真的,但是肝胆相照也是至死不渝的。
夏芳然不住院的时候也是基本上不出门的。最多在人少的时候去趟“何日君再来”听小睦吹吹牛。父亲上班,陆羽平上课的时候,夏芳然就得一个人待在家里。在这些独处的寂寞中,她渐渐养成了一个嗜好。就是拉开她那个巨大的衣柜的门,把里面的衣服一件一件地拿出来。其实她的衣柜在她出事后已经整理过几百回了,那些现在已不能穿的衣服却还是在那里挂着。比如吊带,比如露背装,比如露肚脐的衬衫和露肩膀的裙子。有一回父亲要她整出来几件现在已经用不着的衣服送给她的表妹,她平静地说等我死了以后我就全都用不着了,到时候再让她来拿也不迟。父亲说了句“胡说些什么”就再也没提过关于衣服的话题,其实父亲现在也有点怕她。
夏芳然一件一件地检视着那些衣服。是检视也是回忆。这件外套是“何日君再来”刚刚开张的时候买的,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牌子,可是小睦评价说她穿上这个很像《骇客帝国》的女主角;这件大领口的羊绒衫真是可惜了,她现在已经没有本钱让胸前那道曼妙的小沟若隐若现,可是曾经,她穿上这件羊绒衫就觉得自己像个芭蕾舞演员那样露出了天鹅般洁白的脖颈;这条牛仔裤还是读师范学校的时候买的,那个时候这条裤子对她来说可算得上是天价,但是她试穿时一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就投降了,不知不觉间它跟了她七年――好衣服都是通人性的,越穿它就越了解你的身体,身体和好衣服的关系是河跟河岸的关系,那些服装大师的作品之所以是大手笔,就是因为它们对女人身体的奥妙了如指掌。夏芳然像是在欣赏一些珍贵的标本那样把衣服们拿出来,再整整齐齐地挂好或者叠好,小心翼翼地放回去。送人?做梦吧,她就是一把火烧了它们也不会让它们去委屈地跟随别的女人的身体。她曾经完美的身体已经变成这些衣服们前生的记忆了。现在呢?这件中袖T恤真是美妙,正好可以遮住她左臂上从肩膀一直蜿蜒到肘关节的一条骇人的疤――那瓶硫酸大部分都到了她脸上,溅出来的几点调皮的浪花到她胳膊上就变成了今天这种结果;旗袍是样好东西啊,领口系得严严的,这样胸前的那些疤痕就会被遮掩得好好的,可惜的是下摆上那道开气让她很郁闷,因为现在就连她的腿也因为手术的关系变得必须遮掩了,那么只好放弃旗袍,改穿唐装上衣就好了。还有高跟鞋――这样性感得像乐器一样的鞋子到底是什么人最先发明的呢?夏芳然真高兴她现在还是可以穿高跟鞋的――一个女人若是不喜欢高跟鞋那她可就太不可救药了,她根本就不会明白上帝为什么要创造女人这种生物。欣赏衣柜的时候永远是夏芳然最开心的时候,只可惜陆羽平就不会明白这种事情乐趣何在。有一次陆羽平非常憨厚地拎着一件紫色的露背装对她说,这个摸上去舒服,剪了当抹布保证很能吸水。
夏芳然知道陆羽平这样说其实是怕她心里难过。可是夏芳然真的一点都不难过。陆羽平是不会了解她就算难过也永远舍不得把委屈撒在它们身上。但是夏芳然还是很感动,她笑着揉陆羽平的头发,说:“傻瓜。”然后她说:“陆羽平,你爱不爱我?”
这是永恒的第二问。问完了自己爱不爱陆羽平之后马上随之而来的第二个问题。陆羽平从来不会说:“爱。”只会说:“当然。”或者说:“你又说什么废话。”男人真是迟钝,夏芳然叹了口气。
这个问题看上去是毋庸置疑的,陆羽平凭什么要忍受她,忍受她满脸满身的瘢痕,忍受她反复无常地坏脾气,忍受这份因为她而不能正常的生活,甚至忍受所有她忍受的疼痛。凭什么?陆羽平爱她?他爱的是原来的夏芳然吧?那个如花似玉风情万种的夏芳然。可是他实在没必要爱如今的夏芳然的。谁能永远靠着那么一点回忆过日子呢?夏芳然突然想起了王菲的一首歌,她用慵懒和玩世不恭的声音唱着:“如果你是假的,思想灵魂住在别的身体,我还爱不爱你?如果你不是你,温柔的你长了三头六臂,拥抱你甜不甜蜜?”好问题。但是有时候,身体一旦变成了别的,思想灵魂也会跟着变。夏芳然对自己微笑了一下,她的灵魂变了吗?应该变了一些的。可是她真庆幸自己依然是一个湿润的女人,尽管身体已经变成了一片无可救药的戈壁。女人有四种:干燥的好女人和湿润的好女人;干燥的坏女人和湿润的坏女人。那我是哪一种?她自嘲着:我现在是个湿润的妖怪。那陆羽平又为什么要爱这样的一个我呢?陆羽平是怎么说的:“你是我喜欢过的第一个女人,如果我因为你出了事情就这样逃跑,我永远都会看不起我自己,我今年才二十岁,如果永远都看不起自己的话那么长的一辈子我该怎么打发?”真是个傻孩子,不知道他现在有没有悟出来所谓荣辱真的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呢?
她知道别人在怎么讲她和陆羽平。她们――比方说她父亲公司里的那些厚颜无耻的女职员,她们说陆羽平真是聪明真是有心机,一个来自小城没有吓人的名校文凭的年轻人在研究生满街都是的今天拿什么来出人头地呢?看人家陆羽平就想得到那个被硫酸亲密接触过的夏总的女儿。陆羽平这个年轻人真不简单真舍得下血本。她似乎看得到她们绘声绘色的样子,她们还会说“不过夏总的女儿其实很漂亮的基因还在生的孩子一定还不难看。”然后她们一起开心地大笑……
夏芳然害怕那是真的。当她开始害怕的时候一种歉疚就会跟着浮上来。她怎么可以这样想他呢?她的陆羽平她的宝贝那个总是叫她“殿下”的男孩子。可是她需要知道这个,说到底男人和女人是不同的。有些男人在女人身上最在意的东西是顺从,有些男人最在意的是仰视,有些绅士一些的男人最在意的是尊重跟了解。――说来说去都是些跟“权力”沾边的东西。可是女人最在意的“爱”是样什么东西呢?不是说跟“权力”一点不沾边,但是“爱”更多的是种自然界里生生不息的蛮荒的能量。
比如说,当她需要忍受那些没有止境的疼痛的时候,她已经习惯了寻找他的手。在那种时候她对自己说算了吧,真的也好假的也好就算是被骗了也好。那个时候她就问自己:夏芳然,没想过你也有今天吧?冷酷的不可一世的你啊,你伤害过多少人你对多少人的真感情满不在乎现在报应来了,你慢慢地忍受慢慢地了悟吧,倾国倾城阅尽风情也好,惨不忍睹诚惶诚恐也罢;都是你的命。不是每个人都有运气用一生的时间活完两辈子的,你偏偏就是一个这样的人。那么好吧你会比那些一生只有一辈子的人聪明得多只要你肯忍耐。也就是说你终究会比大多数人都要聪明。想到这儿夏芳然的心情就又好了起来。她愉快地看着陆羽平很没气质地点烟,愉快地听着陆羽平用家乡话跟他的叔叔婶婶讲电话,然后愉快地叹口气自言自语:“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陆羽平现在已经非常了解她了,了解她每一个玩笑每一句暗语,所以当他收起手机的时候熟练地扑过来掐她的脖子:“你刚才说什么?”她笑闹着一边挣扎一边求饶:“我错了嘛――”他一边胳肢她一边问:“哪儿错了――”她笑着说:“我以后再也不歧视来自偏远地区的同胞了。”他重重地朝她屁股上打了一下,她说体罚犯法的我要打110。他们突然紧紧地拥抱在了一起,他的呼吸他的温度他的气味就这样不依不饶地侵袭了她。短暂的安静过后,他没头没脑地问了她一句:“乖。你现在还恨不恨孟蓝?”她想了想:“不恨。”他问为什么。她说:“就是因为恨她的理由太充分所以倒懒得恨了。”
她说的是真话。自从出事以来,她经常是度日如年。这么一来她心里有很多岁月在生长。于是有时候她就忘了让她这样度日如年的那个人是谁。当然是孟蓝,被枪决的死刑犯,她知道的。可是真的是孟蓝吗?或者说,真的只是孟蓝吗?孟蓝是谁呢?一个恨她的陌生人。上天选了孟蓝来给她这一劫。不是孟蓝,会不会也是别的陌生人?说穿了还不都是一样的?隔了这么远的路看过去,原先坚定不移的答案居然也变得模糊了。记忆这东西,真是不可思议。
“陆羽平,”她叹了一口气,“要是照我以前的性子,我知道有一个人像孟蓝一样恨我,我其实会很高兴的。我原来最怕的事情就是大家都来夸我好,因为我觉得如果一个人能被大家喜欢,要么这是大家的一个阴谋,要么这个人是个没有意思的大路货,你明白我想说什么吧?”
“明白。”陆羽平其实不大明白,不过他不想扫她的兴,“我想孟蓝她,一定是原先在舞蹈队的时候就开始恨你了吧。恨了这么久。也许她恨所有的人,只不过你不小心成了一个代表。”
“嗯。”夏芳然愉快地伸了一个懒腰,“对于我来说,也许就算不是孟蓝,也会有另外一个恨我的人来害我一回;对于孟蓝来说,也许就算不是我,她也会选中另外一个倒霉蛋。想想看我们初中舞蹈队里面――我原先总是领舞,她――最多也就是在后面跑个龙套,也难怪我会记不得她。可是当时看过我们跳舞的观众们估计是不会想到吧,在那个很普通,水准也不怎么样的中学舞蹈队里若干年后会发生一个惊天动地的大案子。人生这东西真有意思呵。”
“喂。”陆羽平笑了,“怎么那种语气,听上去还以为你有多老。”
“不对,陆羽平。”她轻柔地摇摇头,“我不老。只不过从现在起,我永远不会变老,但是也永远不再年轻了。孟蓝用一种很特别的方式把我的时间停顿住了。但问题是她明明知道我不愿意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