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3世纪,当一群年轻的僧侣集中在中世纪的修道院中研究“一根针尖上是否可以站立着七位天使时”,他们不知道他们的行为会给整个人类文明带来怎样深远的影响。这种把聪明的年轻人聚集在一起,传授学习神学知识的方式却造就了大学的最初形态,它是黑暗漫长的中世纪里最伟大的遗产。美国的《生活》杂志把“大学”视为这一千年中最伟大的事件之一,因为“它创造了一个延续整个世界文明的场所,也培养了大量全面了解这个世界的智者”。
在这9个世纪里,尽管大学的模式不断变迁:从最初的意大利的博罗纳大学创立,12世纪的巴黎大学的兴起,到14世纪的牛津、剑桥的古典主义模式,或洪堡19世纪在柏林大学的改革,再或20世纪,美国哈佛、耶鲁大学的如日中天……但是在贯穿历史的主动脉里,大学始终是人类主要精神资源传递与创造者。在18世纪英国红衣主教纽曼《大学的理想》中,大学是我们重温苏格拉底的智慧与但丁的风采的地方,是一个培养性格知识完美的绅士的地方;在19世纪早期德国人洪堡的实践中,大学是发现创造现代科学、探索人类未知领域的地方;在19世纪后期英国人亨利·约翰那里,大学是一个聚集了热情的年轻人,对世界进行讨论的地方;在20世纪初美国人佛莱斯纳的《大学》中,大学是一个有机体,是社会的表征,是批判的把持一些永久性的观念的地方.……简而言之,大学是一个提供理想主义精神的场所,它可以表现在:1.对于伟大的文明的传统的继承;2.对于未知领域的探索研究;3.对于个人品质的完善。这种理想使得大学成为激动人心的,让年轻的灵魂在伟大的领域游荡的场所。正如纽曼所说:“大学不是诗人的生地,但一所大学如果不能激起年轻人的一些诗心的回荡,一些对人类问题的思索,那么,这所大学之缺少感染力是无可置疑的。”也由于这种理想的支持,从中世纪起,大学就具备了一种孤芳自赏式的独立风格,它试图用精神气质来引导社会。
二
灰尘下的历史是如此地光芒四射,这让活在今天的我们感受到一种无法抑制的悲哀。当大学理念已经引导了西方数百年的发展之后,我们的大学却依旧没有成型。中国的大学除了在研究教学实力上落后之外,更重要的是,大学并非是一个让我们感到激动人心的场所。因为,我们的大学普遍缺乏这种理想主义精神。那么,我们在这里得到的是什么?
经过摧残人性的高考试题,你侥幸得到了那张视为生命目标的录取通知书。一张半价的火车票把你带进了大学校园;四年之后,你离开了这里,在这段最为青春的岁月里,你得到了什么?150个学分,摩擦臀部的板凳,陈旧的教材,一个还算漂亮的女朋友,没完没了的自习,刚好可以去美国的GRE分数,计算机或者律师证书,当然还有一张证明你在这里生活过四年的学位证书,它帮助你找到一份工作……
这一切让人沮丧,但确实是一个事实。在90年代的中国,大学是一个愚蠢自在地消磨时光的地方,或是一个背烂英语单词或者学会其他实用技能的地方,它无法激发起青年的热情。你可以试着去和一个所谓的大学生交谈,在经过最初的自我介绍之后,你很可能会陷入某种僵局。你不知道该和他谈些什么,社会,思想或者文化,这些主题似乎都离他们很远。除了一些他们天天打交道的专业课程上的术语与实用技能上,他们所知甚少。大学像一个巨大的专门知识工厂,在一条巨大的流水线上,年轻的心被整齐地打造好,让他们适应这个社会中的某一项工作。即使当整个教育界在高呼,素质教育,或者培养综合人才,大学依旧是没有前途的。因为,目前的一切形式都忽略了一个基本前提:大学教育是塑造灵魂的教育,大学必须鼓励年轻人的灵魂可以自由探索、游荡。他们必须在这里毫无拘束地观察世界,并赋予他们一种内在的崇高精神,让他们可以完整地独立在这个世界上。因此,大学自身必须具备独立精神,特别的魅力。
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在《培养大学生的社会价值》中有极好的论述:“大学虽然不能给你这个或那个实用技能,但它会为你的全部智能提供比技能更重要的因素。它们教诲你,使你变得知书达礼;它们成为你精神上的良师益友……”
这句话用来解释上大学的目的再合适不过了。“大学是一个让你成为一个更完善的人。”西方人文主义的这种教育观点在中国有了极其有趣的阐释:中学是“死哭(Shcool)”,而大学则是“由你玩世界(University)”。这种插科打诨或许正暗示了大学的目的:更广阔地观察这个世界,像一个完整的人那样思考。这一点正如英国思想家怀特海早在一个世纪前就激动人心写道的:“在中学阶段,学生伏案学习;在大学里,他应该站起来,四面瞭望。”
三
1916年,当蔡元培在北大提出“大学是用来追求高深学问的所在,而非为了做官”,并提出兼容并包的原则时,北大被注入一个全新的灵魂。在接下来几年中,这种灵魂使北大成为整个新风的开创者,使北大在动荡之中,却始终是常为新的,常与黑暗的势力做斗争,甚至还可以骄傲地宣称脱离当时腐败的政府……而当清华校长梅贻琦上任时,清华还是一所二流大学,正是梅校长所提出的理论:1.培养健全人才,而非专门人才;2.教授治校;3.学术自由,使清华迅速成为中国最著名的高校之一。清华一时成为新学风的中心。而北大清华在这段时间内的学术成果与人才培养更是惊人,大学的教授与学生成为社会光明的象征。在回忆当时北大清华的文章中,学生更是普遍把大学视作他们生命的重生,因为这里的思想让他们激动,这里成为他们永恒的精神故乡。
学者杨东平认为,20世纪20年代的北大与30年代的清华最接近现代的大学模式。因为他们灌输的是理想与精神气质,理解世界的方式,而非一种职业技能。因此,大学应独立于政治,更不能屈服于社会,因为这两者,都会毫不留情地剥掉学院理想主义,把大学变为培养工具人才的场所。很可惜,我们的大学都未能幸免于难。由于缺乏独立的精神,中国大学在这几十年间的学术成就与人才培养都显现出惊人地可怜。北大南墙的推倒,清华开办驾驶学校,这两所曾经最具特色的大学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传输给它的学生以伟大的传统,或者开创精神,因为喧嚣的校园已经不再孕育这种理想主义气质了。
四
1915年2月20,留学美国的胡适在因为看到美国著名大学对于社会的影响,而在日记中写道:“吾他日能见中国有一国家大学可比此邦之哈佛,英国之牛津、剑桥,德之柏林,法之巴黎,吾死暝目矣……”第二天,他在日记里继续写道:“国无海军,不足耻也;国无陆军,不足耻也;国无大学,无公共藏书楼……乃可耻尔……”
谁能说胡适的感慨已经过时,而在这个人类的精神愈见混乱迷惘的时代,大学更是应该成为社会精神资源的中心。但是,大学决不是一间工厂,也不可能仅仅依靠简单的计划或者什么指标使中国大学取得真正进步。因此,我们必须回到一个基本的常识:大学是什么?我们如何遵照它的客观需要?或许首先,我们必须帮助它重新获得独立的精神风貌,使理想重新成为大学的核心,只有这样,大学才可能再次成为一个激动人心的场所,激发年轻人动感的灵魂。
培养我们的俱乐部精神
一
哲学家威廉·詹姆斯在哈佛的讲演中曾说,哈佛让人骄傲的是它给它的学生灌输了一种俱乐部精神……在真实的哈佛中,俱乐部是学生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把自己划分到不同的组织中,按照一位美国作家的说法是:“这里有运动员的哈佛;有眼睛盯着研究生院的学者的哈佛;有吊儿郎当、无所事事后来在华尔街销售债券的人的哈佛;有来自豪门大户、条件优越的年轻人的哈佛……还有反叛者的哈佛。”在这些不同的俱乐部中,尽管仍旧会有很多的胡闹的行为,但同志间的相互促进,无疑可以帮助这些年轻人迅速摆脱幼稚的言行,更重要的是哈佛通过这种努力,让这些热情的年轻人具有某种高尚的理想,并让这种理想伴随他一生。
詹姆斯的骄傲是有道理的,这位哈佛的精神导师之一从来都是期望哈佛的学生像一个成年人那样成熟地思考,并且热烈地探讨问题。大学是一个培养“绅土”的地方,成熟的心智与激情的思考相结合是理想的大学。这也是一所大学最激动人心的地方之一,对这个世界有着热切地渴望精神的年轻人聚集在一起,毫无成见地对明天的社会进行构想,并激动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在这里,他们不用担心实际困难的困扰,不用被世俗的意见所左右,大学是一块丰饶的实验田,学生在这里培育明天的希望。
哈佛历史上最伟大的校长C.W.埃利奥特认为,应该把每一个进入大学的学生都视作成熟的人。因此,他极度推崇学生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发展,“使每个人按自己的所好去思索和行动”。为了这种目标,这位校长知道应该给他的学生创造最大的时间上与活动空间上的自由。因此他创立了划时代的“选课制”,所有的课程都是平等的,开放的,而学分又规定得非常之少,剩下的大部分时间交给学生自己。同时,他让各年纪学生都混住在校园内,以便自由交流。对于优秀的哈佛学生来讲,这种制度无疑“是一个良好的空气调节阀”,鼓励智慧以最佳的状态释放。
为此,大学本身也要习惯被那些学生攻击。1902级的学生约翰·里德曾写道:“人们在谈论世界,谈论大胆新奇的设想,谈论离经叛道的思想;异端邪说一直是哈佛的一种精神。”在被1906级学生李普曼誉为“有点像活着的上帝”的埃利奥特眼中,哈佛的教育目的是探索实验和自由思想。而威廉·詹姆斯干脆说:“这些不服管的学生是我们最大的骄傲。”
于是,我们看到哈佛这样的大学内,学生社团是以一种怎样成熟而卓越的形态而存在。辩论社是哈佛最受推崇的社团之一,因为哈佛深信一个适合辩论的人说明他的头脑敏捷;而哈佛《深红》日报,几乎是世界范围内最权威的学生刊物,世界各大报欲想了解高等教育的动态,往往喜欢引用《深红》。该杂志一年年地在哈佛传承下去,如果你想进入核心的编辑层次,除了天赋外,还必须有足够的耐心打人这个集体。而对于报纸,参与者无一不全身心投入,因为《深红》的编辑离校后往往直奔《纽约时报》这样的权威新闻机构。一位《华尔街日报》的前任总编辑回忆道,他在哈佛《深红》的经历是,第一年是三点一线,睡觉、上课、《深红》,以后的两年就是睡觉、《深红》。
哈佛的文理学院院长亨利·罗索夫斯基曾经这样评论它:“《深红》是本科生出版的一份日报,它的影响相当大,国内外报刊常把它用作了解学校的主要新闻来源……它吸引了一批出色的学生,办报成了他们在校期间的主要活动,他们花在办报上的时间比用在课堂或其他娱乐方面的还要多……在我当院长的11年内,它的专栏文章难得说我几句好话,他们几乎反对我的一切行动……”
在《李普曼传》中,作家罗纳德·斯蒂尔描述了李普曼在这所学校的俱乐部中的成长。1906年,这位后来空前卓越的专栏作家进人了哈佛大学,他和一些朋友做诗写剧本,办政治刊物,并且常常辩论到深夜。他们围坐在壁炉旁,诵诗饮酒,议论教授,探讨生活的意义。李普曼曾经给女朋友的信中写道:“这简直是一个狂热的时刻,每天我们探讨形而上学、社会主义、艺术理论、叔本华等等直至清晨……”
尽管在当时社会主义被视作社会异端,但在1908年,李普曼与他的同学组建了“社会主义俱乐部”,煞有介事地宣称要“考虑所有旨在根本重建社会的改良方案”。除了讨论,他们向校方提出挑战,要求学校停止剥削校工,他们甚至还越出校方,为市政府拟定了一个社会主义纲领。这些青年显然被自己的热忱与抱负所激动,李普曼在校刊上撰文说:“如果有人在凌晨一时鸟瞰坎布里奇,发现五、六群情绪激动的哈佛学生在街头巷尾大喊大叫的话,那么就应该告诉他,那天晚上社会主义俱乐部开会了。”
中国人似乎总是误解,以为哈佛闻名的是他的工商管理学院,哈佛的精神是体现在产生了多少位富豪多少位美国总统上。其实,真正的哈佛的精神是体现在威廉·詹姆斯所说的俱乐部精神中,体现在年轻的李普曼们所进行的勇敢的尝试上,是那些叛逆却并不幼稚的学生身上。也正是这种精神促使了哈佛的领先地位,或许在另一方面也造就了这些成功人士。美国的另一所名校伯克利也同样因为鼓励学生的思考行动精神而著名。在整个喧嚣的20世纪60年代,这里是全世界学生的圣地,尽管盛大的学生运动带来的危害性值得商榷。但是,无疑伯克利的无数学生组织是处于某种理想主义的目的而掀起这场行动的。李远哲教授在台湾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谈到伯克利。在80年代中的一次伯克利大学开学典礼上,代表教授讲话的是一位历史学家。他谈到伯克利大学的校园精神时,一再地推崇伯克利大学学生敢于提出与当代不同意见的话。李远哲为此感慨,一个教授赞誉学生勇于站在社会前端,这在中国是不可见的。
二
1917年的沙滩红楼,几位北大学生极其相投,常常聚在一起聊天,讨论时局。在他们的教授所主办的《新青年》杂志的感召下,这几个青年决定利用所学做一点事情,也参与到这场启蒙运动之中。其中傅斯年提到,何不办一本杂志?他觉得“学生应该有自动的生活,办有组织的事件,然后所学所想,不至枉费了;而且杂志是有趣味的,有意与自动生活的……”随后,他们找到当时的文科学长陈独秀,并最终得到肯定:“只要你们有办的决心,和长久支持的志愿,经济方面可以由学校负担。”接着校方拨款2000元用于《新潮》杂志的创办,这在当时实在是一笔巨款,而李大钊则专门从图书馆中腾出一间房子作为《新潮》的编辑部。而《新潮》杂志果然不负众望,它实行三条原则——创新的精神、科学的主义、革新的文词,个性相当鲜明。而由于主办者学生比教授更加年轻气盛,在一般民众看来,《新潮》似乎比《新青年》更加猛烈,引起青年更多的共鸣。而《新潮》第一期就重印三次,销量达到一万两千册,之后也经常在一万五千册左右。后来,陈小峰甚至靠着卖过期的《新潮》杂志,创办了影响一时的北新书店。而胡适在多年之后甚至认为,《新潮》对于五四运动产生的影响无出其右。而《新潮》杂志的成员几乎都成了中国现代史上重要人物,傅斯年、罗家伦、顾颉刚、毛子水、何思源、俞平伯、叶圣陶、冯友兰、朱自清……
除了新潮社外,此时的北大还有“演讲团”、“剧社”、“新闻学会”等学生团体,他们在整个五四启蒙的过程中,将学生式的热情与学院的思考带向民间。胡适在五四运动过后,也希望学生社团可以更加完善,他提出了“学问的生活、团体的生活、服务社会的生活”,希望学生以更好的组织性凝聚在一起,探讨学问,并尽可能地教育民众。蔡元培时代的北大的光辉,除去那些动人的“兼容并包”的传说外,这些有热情有理性的学生社团也是重要表现之一。只有在真正的试图健全的培养学生的大学之中,学生团体才可以得到健康的成长。但是,很可惜,中国动荡的时局,无法让大学保持延续性,而学生社团即使曾经如此辉煌,也终究是昙花一现。我们所羡慕的哈佛的俱乐部精神,正是在哈佛大学300年不间断的历史,始终维护大学自治、学术自由的基础上,才可能出现,这两点保持了大学精神的延续性,也保证了教育理想的延续。
三
中国的大学教育在这个注重知识创造效益的时代,重又回到大众的焦点。211工程更是雄心勃勃地把北大、清华推人世界一流名校的行列。即使,我们不比较有关学术论文、科研成功、基础建设、诺贝尔奖金获得者这样的硬性指标,仅仅把目光投向学生生活,就会发现其中的差距是多么地遥远。
北大、清华在这一年的七月举办了划艇赛,这是牛津与剑桥的传统比赛项目。这个富有某种象征意义的比赛,暗示了中国大学急于进入世界行列的心态。或许,再一年,这两校会举办橄榄球比赛,这样就可以离哈佛与耶鲁更亲近些。如果这项比赛能够进行下去,这当然是有意义的事,因为体育生活本应是大学中重要的组成。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我们与世界名校在校园生活上的真正差异,是我们缺少让学生自由思考的时间与空间,不能给他们的思想以探讨和实践的机会。只有思想,才是一所大学的社团中最宝贵的东西,尽管他可能无法吸引很多的人,但是它必须在那里存在着。
北大的山鹰社的登山水平无疑在世界大学的范围内都是傲人的,清华的音乐团体的成绩同样令人瞩目,这两所学校甚至还慷慨地请进了国家级运动员。但是,这种活动的喧嚣无法掩饰住大学的苍白,缺乏思想的学生活动,让大学校园缺乏灵魂。
由于没有灵魂的指引,中国的大学社团呈现出极度幼稚化的倾向。在中国各个大学中,最出名的团体是“爱心社”,这个社团的队伍极其庞大,他们最喜欢的活动是在冬天里扫雪,在黑板上贴上一张宣传画“请帮老师擦黑板”,或在楼道里摆上一瓶公用的墨水瓶……诸如此类的小儿科行为却成为学校表彰的对象。我并非反对他们的存在,只是怀疑这样的行为,如何成为大学的主流,大学不是幼儿园。而其他的学生组织更是缺乏组织性,他们并非聚集同志,为了某种目标而存在。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校园的社团的组织者,甚至是为了某种功利目的,按照一位同学的说话“是为了捞取一点政治资本,好找工作,好人党。”在每年毕业生的自我推荐表上,的确有相当人堂而皇之地写上某社团负责人,尽管他可能什么也没做。
而被视作官方组织的学生会成了校园内最大的摆设。根据西方大学的演进历史,学生会的存在是为了在教师与校方之间,争取学生的权益,它带有强烈的民间色彩。但是,显然中国大学的学生会普遍是学校的附庸,他们无条件地传达校方的意见。在某大学进行的一次学生调查表明,八成以上的学生对学生会感到陌生。在某著名大学内,尽管每届的学生会竞选,都在校园内大张旗鼓,也尽管传说每位候选人的拉票费用过万。但是,显然的喧闹与学生无关。不管哪一位上台,总是用同样的方式搪塞学生的需求,千方百计为校方辩解。而在某些严肃的学生眼中“碰上好学生会成员,不过是放一放电影,培养大家放松心情的享乐主义机构”。至于学生刊物,在大学内是普遍缺席的。学生会的刊物几乎无法猝读,大多数是政策上的解释,除了枯燥不算,更经常大言不惭地颠倒黑白。而至于一些学生自己的刊物,则往往只能局限在风花雪月的地步,再好一点的,顶多是学术上的同行交流。至于能够震动学生心灵,具有思想上洗涤感的东西根本是不可能存在的。中国的大学是无法容忍一份《深红》存在的,而即使昙花一现的一些东西,也会因为缺乏严格的组织习惯,而无法继续。北大的钱理群教授在纪念百年校庆的文章中甚至说,现在的北大把一些敢于独立思考的学生视作不安定的因素。在这种情况下,试图表达思想的刊物的生存当然很成问题。
龙应台称台湾的大学生是幼稚园级别的,因为他们缺乏独立的思考能力。而我们的大学又何尝不是呢?同样经过了一个“两耳不闻天下事,一心只读教科书”的中学年代,而大学又不鼓励他们自由的思考与实际的行动。青年李普曼等在当年哈佛的举动,对于中国学生是不可想像的。于是,中国的大学生自然而然地心灵萎缩。于是,这代中国大学生呈现出极其可怕的一面。一方面因为缺少思考能力,思想与行动上显现出幼稚化倾向;另一方面由于消费主义的冲击,大学又不能给予心灵上的引导,学生变得极其世俗化。这是一种怎样奇怪的混合,他们无法拥有健康的未来——除了缺乏行动的能力,更是缺乏理想主义气息。而大学的目的是什么?是让受教育者对未来有着美好的理想,并有能力去实现它。我们的校园显然没有给他们这些机会。
威廉·詹姆斯在《真实的哈佛》中说:“(我们来到哈佛)是因为她的课程丰富多彩、不拘一格;是因为她哺育了如此丰富多样的生命力的理想,并给这些理想的价值实现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中国大学什么时候才能拥有威廉·詹姆斯的哈佛式的俱乐部精神?
跋:那些忧伤的年轻人
我所探求的不是一个日期,而是一个象征,一个转折点,一个我们被歪曲的道德历史进程中的隐秘时刻。
——莫里斯·迪克斯坦(伊甸园之门)
这是一个轻松、急速、冒险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中度过青春岁月是愉快的;可是走出这个时代却使人感到欣慰,就像从一间人挤得太多、讲话声太嘈杂的房间里走出来到冬日街道上的阳光中一样。
——迈克尔·考利(流放者的归来)
4年以后,我仍然清晰地记忆着李皖给我带来的震惊。“这一年,高晓松27岁,但已经开始回忆。”1997年的秋天,我斜躺在北京大学28楼202宿舍里,这句话从《读书》杂志粗糙的纸张中跳出来,柔情似水却准确有力地抓住了我涣散的神情。“这么早就回忆了”,李皖在感慨的同时,开始寻找隐藏在一代人“怀旧”的面具后的秘密。
这是一个逃课的上午,屋内微冷,校园的树叶变得金黄,并逐渐飘落。这一年,我21岁,三年级学生,满脸的迷惘与偶尔的愤怒,四处表现着对于当时北大的不满。压抑,是我当时最喜欢的措辞,它被随时用来形容我的青春与校园生活。自从1995年进人北大,一种致命的平庸与现世感就死死地围困着我。周围的同学要么疯狂地学习,努力成为国内外的研究生;要么就终日无所事事,通过玩电脑游戏消磨时光;还有一少部分乐此不疲地加入以舞厅与录像厅(或许还有学生会)为核心的社交场所……也在1995年,微软发布了Windows95,并被扯进了一场似乎无法结束的反垄断官司;而一家叫网景的公司创造了股票市场奇迹,那个有着娃娃脸的叫马克·安德森的年轻人,当天就成为了亿万富翁,“.com"狂飙运动开始了;七大工业国还在这一年通过了兴建“信息高速公路”的协议,决定共同促进“信息社会”的早日来临……到了1997年,多利羊出场,戴安娜随风逝去,连《泰坦尼克号》这样的片子都大获成功……
当然,我并未意识到这些事件预示着的社会变革,张朝阳、丁磊神话还要过几年才出现。为了躲避不满与愤怒,我让自己沉浸在幻想里,幻想中最常见的场景就是“这么早就回忆了’’的80年代校园。高中时看到的《女大学生宿舍》奠定了幻想的基础,这部蹩脚与幼稚的电影有效地挑逗起少年人心中“担当社会责任’’的激情,它部分准确地把握了80年代初期中国大学内四处洋溢的求知与变革热情。一位83级的学生孔庆东用他的亲身体验将我的幻想推向极致。在他如金庸笔法的描述下,80年代校园成了一个奇情的江湖。形形色色的年轻人充斥其中,不断涌入的新思潮搅拌在一起:哲学上的存在主义、诗歌中的现代派、艺术上的实验行为,还有荷尔蒙刺激下的青春式自命不凡毫无顾忌地融合在一起……这是一个青春绽放的年代,生命中的狂喜被眼花缭乱的变幻从内心深处激发出来——他们在热爱顾城与北岛不久,就迅速宣称打倒他们;他们刚刚读了20页的《存在与虚无》,就又要排队去购买尼采;中央美院的孩子们为了表现自己的艺术热情,开着大轿车来到北大食堂前,把一桶桶涂料往身上倒……诗歌与哲学是那个时代的通行证,就像86级学生李方回忆的,他流浪到内蒙古大学,饥饿逼迫他踹开一间宿舍的门,然后大声嚷道,我是北京来的诗人,我要吃肉,然后他就被热情招待。北大的三角地经常会贴着“以论文会友”的广告,据说它像几百年前的“比武招亲”一样受欢迎……1998年出版的《北大往事》将这种神话导向巅峰。多年以后,那些当初的年轻人满怀喜悦与忧伤地将自己的少年意气与琐碎倾倒出来,结果那些忧郁的碎片再次让他们陶醉之后,也征服了我这样的后来者。
回到1997年秋天的那本《读书》,李皖在粗糙的纸面上继续以高晓松为例探寻着"60年代人气质”。许晖最初提出了这一命题,这个浸透忧伤的年轻人固执地认为,出生于60年代人是过渡的一代,他们赶上了一个激荡时代的尾巴。前一代有沉重的历史碎片咀嚼,而后一代即70年代人则毫无历史负担。漫游的气质,这是李皖认定的60年代人主要的共通点,他们的童年是在没人管的田野中的闲荡;而他们最重要的青春期是在80年代中后期的大学校园中度过的,彼时的校园才子、才女如云,好一个白衣飘飘的年代;而毕业后他们遭遇了社会巨变,经济与技术变革否定了闲荡的气质,让他们无所适从……
我正是在这样一个极度缺乏浪漫气质的时代进入校园的。在我热烈地猜想着80年代校园时,李皖告诉我高晓松的音乐令我沉醉的原因。一方面它是小布尔乔亚情调的,另一方面它是豪情灼人的。啊,我几乎要惊呼起来了,这已经精确地道明了贯穿于80年代的校园与60年代年轻人间的气质。
无疑,我在第三段手舞足蹈描述的是80年代校园中豪情壮志的一面,它属于80年代前半期。对于中国社会来讲,几十年的压抑情绪是在那短短几年中以不可阻挡之势爆发出来的,一种单纯的理想主义鼓舞着人们投身于新时代。对于此时进入大学的青年来说,他们是中国最受瞩目的群体,在集体抒情中度过的童年更让他们赋予自我一种惊人的使命感。他们愿意认为自己身处中国第二次启蒙运动之中,此时的北大正是蔡元培精神的延续。
我承认在最初的大学生活中,我将年轻人的躁动与承担历史使命的激情混为一谈。20岁的年纪,把叛逆与喧嚣视作青春的惟一亮色。我时常假想着20年代的北大。我不理解蔡元培与胡适为何反感学生罢课,我只是觉得那么多青年聚集在街上,群情振奋就一定是对的,而且很富戏剧感。所以,我喜欢80年代闹哄哄的校园生活。我清晰地记得我是如此着迷于北大的嘘声与大讲堂门口的拥挤与混乱。我将这两者都视作80年代校园精神的延续,并为它们的最终消失而惋惜不已。
90年代的校园是令人失望的。越来越强势、越来越标准化的应试教育让入学的年轻人越来越同质与乏味,我们生于70年代。我们已经不可能再有那些集体忧伤与歌唱的兴趣,同时,我们可怜的个人主义却没有机会真正成长起来,甚至滑向了极度自私的一面。小布尔乔亚情调成了我这样的年轻人最后的救命稻草。尽管.内心深处可能更加渴望波澜壮阔的场面,但是现实却最多让我选择琴弦与姑娘作为区分我与庸众的标志。高晓松的怀旧所代表的80年代末大学校园的风花雪月精妙地切人了我的内心,令我回避了洋溢在90年代的实利主义。
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让自己堕入许晖、李皖、高晓松这些80年代学生营造的忧伤氛围中。我像他们一样喜欢回忆自己尚不丰富的人生,并以此为傲。但最终我发现自己实在无可追忆,这种追忆也很容易演变为自怜自艾。在离开学校之前,我开始阅读《伊甸园之门》与《流放者归来》。
前者是李皖所代表的80年代大学生的“圣经”。莫非他们在乱轰轰的60年代美国的记述中,看到了自己青春的时光?鲍勃·迪论是他们的崔健;艾伦·金斯堡是他们的北岛;美国青年热爱嬉皮士打扮,他们则穿起了牛仔裤、留起了披肩发;美国青年们在旧金山、在伍德斯托克上为生命自由与音乐而狂喜,他们则沉醉于罗大佑与齐秦,在大街上、在琴弦上寂寞成长;美国姑娘们习惯于用避孕药,而他们则开始翻阅琼瑶与《曼娜回忆录》;美国青年们人手一册马尔库塞与麦克卢汉,他们则言必称萨特与弗洛伊德;圆明园的画家村就是他们的格林威治村……这两个时代都蕴涵了青春的喧闹,但是60年代的美国更意味着“青年文化”的成熟,年轻人不再仅仅是成熟道路上的一个过程、一个亚文化群体,他们是独立社会组成。但是,80年代的中国青年却没有传达出这种声音,他们要么让自己依附于历史理想,要么陷入自我的狭隘情感。更重要的是,他们尚未有时间与条件构造出自己的知识结构,让激情变为思想,让情感富有韧性。
喧闹的60年代美国,实际上也在宣称自己文化的真正成熟。那个年代,欧洲国家已经不能再宣称美国毫无文化与艺术了。J.D.塞林格、凯鲁亚克、卡波特这样的小说家已经成为欧美批评界共同关注的对象,特里林、苏珊·桑塔格这样的批评家已成为公认的学术明星,而即使像安迪·沃霍那样的波普艺术家显然也已是新的时尚,更不用提好莱坞电影这样的大众文化了……当然,你可以说这种强势文化背后是美国强大的经济能力。但我们同样无法忽略美国的文学艺术人士在其中的不懈努力。
我更觉得中国的80年代青年相似于1890年的美国。这是美国文化开始崛起的过程。在此之前,爱默森早在1850年起就不断呼吁“美国精神的觉醒”,美国人不能总是依靠阅读英国小说、在欧洲文化的压抑下成长。尽管有沃尔特·惠特曼、爱伦·坡、麦尔维尔的努力,但是美国文化依旧在沉睡着。19世纪90年代,是美国第一次试图大规模引进欧洲文化标准的时期,比如亨利·詹姆斯,一代美国青年如德莱塞等也在不懈努力。此时的美国正在面临城市化的过程,“生活的全面商品化”是当时的趋势。当时的美国公众更喜欢赫斯特的煽情新闻而非文学艺术……我认为80年代的中国与之相似并非因为这些细节,而是80年代所蕴涵的强烈“过渡”色彩。生于60年代、成熟于80年代的那一代,他们的青年时期处在一个引入外来文化的最初阶段,他们惊喜于那些思想;却没有时间吸收。但正是这大量有待清理的思想,为后来发展提供了奠基,他们才是真正的“迷惘的一代”。
终于,我们来到了迈克尔·考利所描绘的20世纪20年代美国。在我有限的阅读历史中,还有什么比《流放者的归来——20年代的文学流浪生涯》更能表现一个年轻人的忧伤与快乐呢?在我寻找青春力量的过程中,这本书比起《北大往事》、《伊甸园之门》、还有那本最新出版的《“六十年代”气质》更为公正与积极地描述了青春的气质。
这群被格鲁特·斯泰因称作“迷惘的一代”的年轻人出生于上个世纪初,在田野与大地成长,上大学时他们幼时的乡村童年开始消失;他们中有的热爱文学,于是住进了廉价的格林威治村,在那里编辑《扫帚》、《转盘》这样的小杂志;然后一次世界大战来了,他们被扔到了欧洲,在那里花着别的国家的钱,学会调情、酗酒与不负责任,看到了死亡随时与自己擦身而过……在去欧洲之前,他们看到30个美国知识分子写的《美国文明》,不断有人告诉他们,美国一无是处,是缺乏"50个最有才智的人”的英国。《美国文明》的主编哈罗德·斯特恩自问自答道,美国年轻人该怎么办?到欧洲去,到欧洲去。
战后,他们开始流放自己,巴黎,那里是文学与艺术的中心。他们拼命地学习福楼拜、学习普鲁斯特。他们有年轻的记者海明威、有忧伤的菲茨杰拉德、有激进的帕索斯、有喜欢热闹的迈克尔·考利,还有一大批有二三流才智但无比热情的美国青年,他们喝苦艾酒、在咖啡馆里争论,他们都努力地写作,努力地学习欧洲蕴涵的意境。
他们当然是一小部分,国内的青年们正在爵士乐中快乐无比,汽车是新的追逐对象,通讯领域正在发生由一家叫AT&T公司领导的革命,广播、电影开始普及,那些不怎么样的文学青年变成了广告撰稿人,无意中推动着新商业革命。然后,这些巴黎浪子们回国了。他们发现自己、自己的小说一下子变成了时代的代言人。《伟大的盖茨比》——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工商青年精英们的最爱,爵士时代的伟大小说;谁不在学习《太阳照样升起》中男主人公坚硬、干脆的讲话方式;帕索斯更加雄心勃勃,他干脆开始记录起一个时代——《美国》三部曲;即使那个被海明威不屑的迈克尔·考利不也成为了《新共和》杂志的书评编辑了吗?他后来写作的《流放者的归来》,鼓舞了几代文学青年的成长。
“迷惘的一代”的作家们在30岁左右就成了国际知名人士。1930年,美国人甚至第一次得到了诺贝尔文学奖。尽管辛克莱·刘易斯在《大街》里的表现不尽人意,他的年纪也大了一些,也尽管他的获奖更多是由于美国经济、政治地位的崛起。但是,谁又能否认,此时由“迷惘的一代”们创造的美国文化已经开始摆脱幼稚了呢?一方面,他们要感谢“到欧洲去,到欧洲去”的伟大号召,另一方面他们也应该感谢19世纪90年代那批人为他们做出的牺牲。文学批评家拉泽尔·奇夫认为,20年代“迷惘的一代”作家之所以被人发现与接受,是因为他们引起的巨大社会震动的后果在很大程度上已经由19世纪90年代那些作家代为受过了。那些今天已经被人遗忘的名字与青年,成为了海明威的垫脚石,前者比后者更加迷惘。
许晖讲的没有错,他们的确是过渡的一代,新出的那本《“六十年代”气质》中无处不在的忧伤与被牺牲感不断地强调着这一点。但谁又不身处过渡之中呢?而对于中国来讲,海明威那一代何时才会出现呢?从1890年到1920年,整整30年间,那一代青年同样是过渡,在等待辉煌。
距离1997年的秋天已将近4年了。我对于80年代大学校园的憧憬情感在1998年的《j匕大往事》后开始褪色。所以,《“六十年代”气质》这样书令我感慨,却不再感动。我渴望这些已过而立之年的青年们,除了回忆与欷嘘之外,能让人看到一些更富建设性的作品。他们像考利一样编辑过《我们》、《今天》等形形色色的杂志,他们也在贫穷与喧嚣还有醉酒中庆祝自己的青春与写作,而现在我渴望看到他们的《太阳照样升起》与《流放者归来》。
这样的渴望显得残忍与粗暴。毕竟,他们缺乏时间与机遇。他们也没能“到欧洲去”、“到美国去”,去那些国家的中国青年更多学习的是技术而非写作。
对于沉浸于20年代美国情绪中的我来说,我很愿意把自己想像成迈克尔·考利。生于60年代的青年不喜欢技术与商业,认为它们毁灭了我们的心灵。但我更愿意将20年代美国作家的成功分给当时美国的技术与商业革命。正是福特的努力、正是留声机与广播这样的发明让美国人生活得更富裕,资讯更发达,他们开始有时间与精力阅读了。像菲茨杰拉德、海明威的作品都是先成为时尚,然后才成为经典的。
那么今天的我呢?一个生于1976年的青年,就像我最初写到的,在我进人大学这一年,以互联网为主的新技术革命正在席卷全球,从1995年到今天,技术革命对普通中国人的影响比起从前的政治更为巨大。当我在鄙薄了90年代中期平庸的校园之后,我必须承认,那些在新技术影响下、于1998年后入学的青年的确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他们也并非像我过去认为的那样没有头脑、没有感情,新资讯革命让他们的知识层次更丰富,也更加独立、强调个人主义。而新技术革命所带来的全球化现象,则让他们真的与巴黎、纽约生活在一起。他们或许快乐多于忧伤,但到目前为止我还不能说不忧伤就是缺乏人文关怀。
好了,我已经在青春的时空中穿梭了一个世纪了,并且不无自恋地让自己回到了1997年时,那个脸上长满粉刺的青年时代。我不断地提及历史,又不断地否认过去。我知道我无法看清楚未来,但是我越来越清晰地听到召唤的声音。这声音令我的情绪再次激昂,它提醒我不管是否身在何处,我都必须不懈地学习。尽管,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会像1890年代那批美国青年那样最终被淹没,还是像菲茨杰拉德一样留下痕迹。但有一点很清楚,我必须不断地吸收世界上最杰出的思想文化,它比自我回忆更有建设性,即使是过渡的一代,我也希望这种过渡更加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