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冉冉升起的西方海上霸主,一个是日落西山的东方大陆帝国,这两个国家的精锐海军主力,打一场海战,结果会是怎样的?
1633年,大明王朝的第一场雪,比平常来得还要早一些。
这一年,是崇祯皇帝即位后的第六年。按照后世一些科学家的观点,明朝此时已经进入了“小冰河期”。在这段时期,中国的北方常年干旱,奇寒无比,很多地方庄稼颗粒无收。而南方的气候也异常,江苏、福建,甚至广东地区的河水都出现了结冰现象,且地震频繁。
对于发誓要成就一番伟业的崇祯皇帝而言,天象并不是唯一让他头疼的地方,还有人祸——天灾导致饥民遍野,盗贼四起。
还是在这一年,高迎祥、张献忠、罗汝才、李自成这批造反者,率领十多万农民起义军突破了官军的重重包围,进入了明军力量薄弱的湖北北部地区,开始游击作战,让崇祯之前推行的“以抚代剿”政策彻底宣告破产。
除了应对国内的农民起义之外,更让崇祯睡不着的,是关外的后金铁骑。
这一年,实力已经越来越强的后金一鼓作气拿下了北方的重镇旅顺,明朝总兵黄龙兵败自杀。而不久之后,原毛文龙麾下的悍将尚可喜也宣布投降后金。
遗憾的是,崇祯的烦恼还没有到此为止。
如果说陆地上的“内忧外患”目前还暂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的话,一股威胁大明东南沿海的海上势力,又让这位年轻的皇帝寝食难安。
因为那股海上的势力并非寻常的倭寇或海盗,而是来自遥远西方的一个强大国家。这个国家在过去几十年里迅速崛起,事实上已经成为西方世界的海上霸主。
没错,那就是荷兰。
在这一年,崇祯皇帝觉得,有必要和这个纠缠大明十几年的对手做一个了断了。
1633年,荷兰对明朝的忍耐其实也到了极限。
这个在17世纪初开始迅速崛起的国家,以惊人的造船数量、出色的造船技术以及遍布全球的商业贸易能力获得了“海上马车夫”的称号。一个令人咋舌的数据是——当时全世界一共有2万艘左右的商船,其中1.5万艘属于荷兰。
而在荷兰的崛起过程中,又诞生了“荷兰东印度公司”这样一个体现国家力量的奇怪产物。
说它是一个“公司”,是因为它确实是按照公司的规章建立并运行的:私人性质,有股东,有董事会,每年还会派发股息。但另一方面,这家公司是可以自己发行货币的,还可以自己组建佣兵,打造战舰,与其他国家可以签订正式条约,并且可以代表荷兰对海外殖民地施行殖民统治。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标志。荷文原文为Vereenig deOostindische Compagnie,简称VOC,中文全文应译为“联合东印度公司”。公司的标志以V串联O和C,上方的A为“阿姆斯特丹”的缩写
160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爪哇的巴达维亚(今印度尼西亚的雅加达)建立了总部,正式成立。随后,这家实力强大的公司便开始将触角伸向了东南亚所有值得做贸易的国家。
17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所占有的地区范围包括了印度洋与大西洋中的圣赫勒拿岛。到1669年时,荷兰东印度公司已经是全世界最富有的私人公司了,拥有1万雇佣军、5万员工、140艘战舰,每年派发的股息高达40%。
在东南亚沿海做贸易,有一个巨大的帝国是不可能回避的,那就是中国。
从荷兰人的角度来看,他们是巴不得和中国人做生意的,地大物博的中国有太多珍贵商品可以让他们带回遥远的欧洲卖取高价。但是,荷兰人很快就发现自己迎面撞上了明朝那条从朱元璋就开始传下的遗训:海禁。
荷兰人由此开始了长达十多年打开明朝自由贸易之门的努力,并不断试探明朝的“底线”。1622年,长期只能通过近乎“走私”的方式来满足自己贸易需求的荷兰,一举占领澎湖并建立了碉堡。大怒之下的明朝在1624年倾尽东南海军进行围剿,一场血战后荷兰人被包围,最终只能选择投降,并在明军的监督下拆掉了碉堡。
吃过一亏的荷兰人虽然之后有所收敛,但依旧无法咽下这口气。作为堂堂西方的“海上霸主”,他们无法接受由中国人制定并主导的贸易规则。
终于,荷兰东印度公司在1633年做出了自己的最后决策:开始劫掠中国沿海地区,准备最终向明朝宣战——以战迫商。
一场当时东西方最强大两股势力的大对决即将拉开帷幕。
而这场大对决的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人。
1633年,郑芝龙才29岁。
因为他的儿子郑成功太过出名,所以作为父亲的郑芝龙在我们的教科书上一直被忽略了。事实上,比起他的儿子,郑芝龙的传奇故事一点都不逊色。
郑芝龙生于福建泉州,17岁时开始投奔舅父做起了海上贸易,因为被当时东亚海域的第一大海盗商人李旦认为义子,人生之路开始发生改变。经历了一系列的拓展和拼斗,到了1633年,29岁的郑芝龙俨然已经是当时东亚沿海最大的海盗商人。
之所以说他是“海盗商人”,是因为郑芝龙的身份其实一直在变:他不被明朝官府承认并遭围剿时,身份就是“海盗”;被明朝官府承认并招安时,身份就是“海商”。
在1633年的时候,郑芝龙的身份是“海商”。因为在五年前,他就接受了明朝政府的招安——其实是明朝政府发现再也无力剿灭郑芝龙了——官授“五虎游击将军”。
必须指出的是,这个“游击”虽然带着一个“将军”衔,但其实职位不高。游击将军上面还有参将、副总兵、总兵,可能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团长或略高一点的职位。但郑芝龙这个“团长”,其实手里掌握着3万剽悍的私人“郑家军”和近千艘战船。
不过郑芝龙也不是很在乎官衔,他要的只是朝廷给他一个“名分”,能够让他安心打理郑氏家族的生意。当然,那时候要在东南沿海做生意,光搞定明朝官府这一头还不行,还得搞定另一头——荷兰东印度公司。
郑芝龙和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渊源是很深的,因为在年轻的时候,受义父李旦的推荐,郑芝龙一直就是荷兰人的翻译。也正是在担任翻译期间,郑芝龙展现出了良好的经商天赋(可能还有做海盗的天赋),荷兰人甚至让他也出任一艘船的船长,在东亚海域经商兼劫掠,为荷兰东印度公司赚取利润。
所以,郑芝龙、荷兰东印度公司和明朝政府之间其实是一个复杂的“三角关系”。
明政府一方面想剿灭郑芝龙,但在发现无力剿灭后,又需要仰仗郑芝龙维护东南沿海的安定,甚至利用他来打击其他的海盗。
荷兰东印度公司想讨好郑芝龙。一方面,郑芝龙在1624年自立门户之后,势力越来越大,实力也越来越强,甚至开始劫掠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船队,而且几次交锋下来,荷兰人负多胜少。另一方面,郑芝龙还有一个明朝的官方身份,荷兰人希望通过郑芝龙影响中国官方,完成“打开自由贸易之门”的心愿。
郑芝龙
由此可见,郑芝龙是这段“三角关系”中的核心人物。
而作为“核心人物”的郑芝龙,一直在明朝政府和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夹缝中翩翩起舞:以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存在巩固自己在明朝官员眼中的“棋子”地位;以明朝可能会开放贸易为诱饵,接二连三让荷兰东印度公司帮他剿灭海上竞争对手。
明朝政府本来就奈何不了郑芝龙,更何况他打击的竞争对手也是海盗,所以乐见其成。但是荷兰东印度公司却有迫切的通商需求,在几次帮助了郑芝龙之后不见回报,他们就决定先拿郑芝龙开刀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荷兰海军要对决的不是大明水师,而是郑芝龙的“郑家军”。
双方交恶,郑芝龙一上来就吃了一记大亏。
1633年7月12日清晨,五艘荷兰快艇忽然开到厦门港。其实之前在南澳,荷兰舰队已经和明朝水师发生了交火,但这个消息还没传回厦门,郑芝龙正率“郑家军”主力在福建剿匪,大家都不知道荷兰事实上已经对明朝开战。
当时厦门港里停泊的,是郑芝龙正在打造的数十艘新式战舰(其中大部分都是模仿荷兰军舰建造的),对到来的五艘荷兰快艇完全不设防。五艘荷兰军舰一直开到郑氏舰队的中间,下锚,忽然升起了红色战旗,宣布开战。突如其来的密集炮火给还在建造中的最新式舰船带来了灭顶之灾——数十艘战舰全部被击沉。
率军突袭的荷兰舰队司令普特曼斯当天记录下了对这次偷袭成功有多满意:“有些中国船的大炮比我们快艇中任何一艘都要多……有人诚实地说,从未想过在这个国家会看到像这舰队那么漂亮壮观、雄伟巨大、武器精良的戎克船。……我们不难想象,这支舰队被毁,将使中国这个国家,尤其是郑芝龙受到何等巨大的痛苦。”
汉斯·普特曼斯,后来成为荷兰殖民台湾时期的第四任台湾长官
郑芝龙痛苦吗?当然痛苦。那些被摧毁的战舰是他谋划的未来舰队主力。
但29岁的郑芝龙之所以能成为一方枭雄,还是有原因的——他完全没有在大怒之下率军报仇,而是开始耐心地给荷兰人写信。
郑芝龙先是礼貌地询问荷兰人攻击厦门的原因,随后又开始不断地写信,称荷兰人通商的诉求明朝其实一直在考虑,是很有希望同意的,但荷兰人不能操之过急,兵戎相见。
他的信给荷兰人的整体感觉是,经此一役,明朝水师被打怕了,准备求和了。
但事实上,郑芝龙是在拖延时间。
一方面,是因为郑芝龙清楚地知道双方舰队的实力。荷兰舰队的主力战舰是都是“盖伦船”。这种拥有两层甚至多层甲板的大帆船是当时最先进的战舰之一。而且荷兰的战舰一般都配备至少10门当时被中国人称为“红衣(夷)大炮”的加农炮,一尊3000斤的红衣大炮能轻松将炮弹打出七八里远,而与之相对的明军自制铁火铳只能打到三里远——荷兰舰队完全可以在明朝水师战舰的射程之外吊打对手。
荷兰盖伦帆船“毛里求斯”号
而当时明朝水师虽然立国之后就未遭一败,但其实是在走下坡路的。与荷兰这样强大的对手相比,当时明朝水师装备的都是被称为“戎克船”的小个头战船,每艘船只能配两门炮,无论是载员数量还是火炮数量,都无法和明朝初年郑和下西洋时威武的“宝船”相提并论。
所以,郑芝龙知道在战舰质量上其实明朝水师是落下风的,要想打,只能靠数量和战术,但这需要时间。
西方人描绘的16世纪航行于亚洲海域的中国“戎克船”
另一方面,郑芝龙知道7月后是台风季,不是一个开战的好时候。
在偷袭了郑芝龙舰队后,荷兰方面向明朝发来了他们所谓的“停战条件”:在漳州河、安海、大员(台湾)、巴达维亚有自由贸易的权利;在鼓浪屿建立贸易据点;可派遣代表至中国沿海城市收购商品;船只能在福建沿海自由停泊;不准任何中国船只前往马尼拉;荷兰人在中国享有与中国人同等的法律权利。
而且,按他们之前提出的要求,明朝不能和西班牙人或葡萄牙人做生意,只能和荷兰人有生意往来。
这种盛气凌人且要求垄断的诉求,明朝是肯定不可能答应的,但是郑芝龙的回信却始终态度暧昧:不明确答应,也不明确拒绝。
1633年10月6日,秋季的最后一场大风暴降临,荷兰舰队受到了一些损失,但舰队司令普特曼斯得到一个令人欣慰的消息:郑芝龙的舰队受损更加严重,他因此被福建巡抚撤销了兵权。
而事实上,这是郑芝龙故意放给荷兰人的一个假消息,这个时候,他的舰队集结已经进入了尾声。
10月19日,普特曼斯忽然收到了来自明朝的一封战书,有别于之前模棱两可的态度,这封战书的态度非常决绝——还附有21名明朝水师将领的签名:“御枕岂容一犬蹋卧?尔等怎敢盘踞吾处?你若急盼开战,且于厦门湾这边来!”
普特曼斯不知道的是,在过去的三个月里,大明水师以郑芝龙舰队为主力,已经集结了超过150艘战舰、3万名官兵。
中国人准备动手了。
1633年10月22日,凌晨4点,料罗湾。
料罗湾是金门岛东南部面向台湾海峡的一个海湾,此时是荷兰舰队的停泊之地。荷兰舰队停泊在料罗湾的共有58艘大小军舰,其中8艘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主力战舰,剩下的50艘是中国海盗船——荷兰人为了对抗郑芝龙,找来了另一个海盗头子刘香的舰队组成了联军。
而在荷兰舰队的东南方向,150艘大明水师的战舰悄悄散开了阵型。
很快,负责瞭望警戒的荷兰水手发现了明朝的水师,发出了警报——双方同时进入战斗状态。
东西方两大最强势力的海军,终于在料罗湾展开了一场生死大战。
甫一开战,荷兰舰队的司令普特曼斯就下令让8艘荷兰主力战舰居中,刘香的50艘海盗船分散拱卫策应。按照普特曼斯的想法,用中国的海盗船挡住明朝水师的去路,然后8艘火力超强的荷兰战舰就可以进行“打靶训练”了。
但是,郑芝龙的战术完全出乎普特曼斯的预料。
在郑芝龙率领的150艘战舰里,50艘是郑芝龙自己的主力炮舰,他让这50艘船与对方进行硬对硬的炮战,而大部队——100只小而坚固的戎克船,充分发挥机动性强的特点,义无反顾地径直冲向了8艘荷兰主力战舰。那100艘戎克船,统统都点上了火,成了100艘熊熊燃烧的“火船”。
荷兰军舰上的官兵顿时都惊呆了,因为他们还从没见过这种战法:对方居然会将自己的主力战舰统统点火燃烧!而每艘“火船”上都配有钩子,只要“火船”一和荷兰战舰接触,船上的中国士兵就会用钩子牢牢钩住战舰,然后不要命一般冲上甲板来肉搏。
中国人怎么那么拼命?荷兰人不知道的是,为了这次决战,郑芝龙动用了自己私人的金库,为这次参战的“郑家军”开出了赏格:参战者,每人赏白银2两,如果战事延长,给“加班费”5两;每艘“火船”配备16人,如果能成功烧掉一艘荷兰战舰,一艘“火船”额外赏白银200两;每砍下一个荷兰人的人头,奖赏白银50两!
当时明朝的一个七品县令,一个月的俸禄大概是5两白银。
在明朝水师震天的喊杀声和100条船的火攻中,荷兰人完全迷失了方向。短短时间内,荷兰的一艘主力战舰被完全烧毁,一艘被击沉,一艘连同船上的100名官兵一起被明朝水师俘获。剩下的几艘荷兰战舰掉头就跑(据明方战报共焚毁5艘),拱卫在周围的50艘刘香的海盗船全军覆没。
逃出战场的普特曼斯随后这样记录:“鉴于曾经受到强烈暴风的损害,现在又遭到这场败战,我们的力量已经衰弱到本季在中国沿海不能再有任何作为了。”
但是,料罗湾海战产生的影响,其实远远超过普特曼斯自己的估算。
首先,当然是荷兰舰队经此一战,认识到自己哪怕动用整个远东地区的所有主力,也无法战胜已经在没落中的明朝,最终只能放弃“自由(垄断)贸易”的主张,还是回到“你们给什么我们就买什么”的原有贸易模式。
其次,明朝虽然获得了这次海战的胜利,但本质上这只是一次“边疆维稳”而已。他们要的只是安宁,而不是拓展或开启新的贸易模式。所以在打败荷兰人后,明朝要求的战争赔款最终也不了了之,对荷兰人的贸易尺度反而比以前略有放宽,为的就是避免他们再来骚扰。
再次,在整个料罗湾海战中,最得益的还是郑芝龙。经此一战,他不仅大大巩固了自己在明朝官方心目中的地位,更重要的是彻底摧毁了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信心,进而垄断了整个远东的海域。从此之后,每一艘在这个海域通行的商船,都必须给郑家上交“保护费”——每年3000两白银,买一面“郑”字令旗。如果哪艘商船没有插上“郑”字令旗而做生意,十有八九会在海上被“郑家军”洗劫。到后来,连荷兰东印度公司每年都要给郑芝龙上交“保护费”才能保安宁,而且荷兰人后来遵循的不是明朝的贸易规则,而是郑家制定的“贸易规则”。
年轻的郑芝龙由此年入千万,开始经营起他庞大的“郑氏帝国”——鼎盛时期船只超过3000艘,人马超过20万,这个状态一直维持到明朝灭亡。没有父亲留下的这份基业,他的儿子郑成功后来也不可能收复台湾。
最后还有一点,当然也是很重要的一点,西方列强经此一战,也看到了中国的实力——虽然明朝本身也已经处于垂死挣扎中。由此,无论西班牙还是葡萄牙,都吸取了荷兰的教训,不敢用武力进逼中国沿海。
只是,不思进取不会带来长久的优势。
两百年后,相似的一幕再次发生。
那一次,胜负易主。
我曾和一个朋友讨论“闭关锁国”的问题。
他的观点是,明清两代的“闭关锁国”其实不是为了“防守”,而是为了“进攻”。因为在那个时代,中华文明与周边国家相比是先进的。那么作为先进国家将自己的先进科技封锁,再强力遏制贸易,就可以对周边落后国家实现一种“绞杀”。按照他的观点,古往今来,任何先进的国家,都会采用这种策略,只是表现形式、实施力度或叫法不同而已。
我部分同意这个观点,但也有不同意的地方。
我承认先进的国家或多或少都会不自觉地采用“贸易保护”手段,包括我们以“开放”闻名的唐朝,对外贸易也是由官方垄断的,平民是不允许对外进行自由贸易的。
这种“自我保护”看上去似乎理所应当,但带来的结果其实是非常可怕的——你根本不知道你是否真的如自己想象的那般强大。
以明末这场料罗湾海战为例吧。荷兰人要求自由贸易可以理解,但要求垄断、建立据点乃至攻击明朝城市和港口,这些行为就完全暴露了殖民者本色,明朝的反击完全出于自卫,没有任何问题。
但换个角度看,明朝“片甲不准下海”的“海禁”政策还是建立在文明自信上的——我大明朝自给自足,和你们这些蛮夷做生意是赏赐,你们已经在占我便宜了,还要什么自由贸易?
但隐忧就在这里。如果说在明初的“郑和下西洋”时代,大明的文明发展进度条还能领先世界的话,那么到了明末,西方文明早就迎头赶上了。就以料罗湾海战为例,郑芝龙的舰队其实也损失了100多艘战船,获胜也只能说是场“险胜”。而当时荷兰人的造船技术、军工水平,以及对贸易、制度的理解程度,其实已经领先于明朝了。至少,双方已经有很多可以互补短长的地方了。
这就是“自我封闭”的可怕之处——一旦失去了对外界的接触和感知,就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个时间点已经被世界抛在身后了。而更可悲的是,可能自我封闭者那时候还在沾沾自喜。
从世界历史的进度条看,明末的中国已经很难说遥遥领先西方文明,到了清朝,事实上我们连东亚的传统势力范围都罩不住了——日本已经迅速崛起了。但问题是我们还沉浸在“天朝大国”的自信中,乾隆皇帝对英国使者马戛尔尼带来的大量先进西方技术视而不见,而即便如“睁眼看世界”的林则徐,当时也相信外国人如果失去中国的茶叶和大黄,就会“大便不通而死”。
所以,古往今来,开放和包容的态度都是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实现长久繁荣的基本条件,封闭和自大永远都是定时炸弹:可能一时看不出弊端,但一旦时间轴拉长,结果还是有目共睹的。
相对于几百年前的世界,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更是如此,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项科技正在进一步将人类文明融合成一个整体。在这样的背景下,长久的封锁或贸易保护将变得越来越困难,代价也会变得越来越大。
历史留给人类很多经验教训,就看我们自己是否吸取了。
本文主要参考来源:
1.《从料罗湾海战看17世纪中西方海军实力的差距》(任志宏,《国家航海》,2011年第1期)
2.《诡谲的闽海(1628—1630)——由“李魁奇叛抚事件”看明政府、荷兰人、海盗李魁奇和郑芝龙的四角关系》(何孟兴,台湾《兴大历史学报》,2011年)
3.《热兰遮城日志(第一册)》(江树生译注,台南市政府)
4.《郑成功父亲曾在海上亦盗亦商 料罗湾海战大败荷兰》(卜松竹,《广州日报》,2014年3月8日)
5.《晋江发现沉船 或见证中国大败西方海军首战》(张素萍,东南网,2016年8月16日)
6.《何新共济会史料:明朝与荷兰东印度公司(共济会)的海战》(何新,搜狐网,2018年5月3日)
7.《料罗湾海战打得荷兰人赔款求饶是真的吗?》(“慎由戎”,新浪博客,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