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堕过胎。
——西蒙娜·德·波伏瓦(和其他342名女性),1971年4月5日
用不了一代人的时间,法国和意大利的共产党要么会与莫斯科决裂,要么萎缩到不值一提。
——丹尼斯·希利,1957年
在此条约下,除了先前赌光的东西以外,毫无损失。
——维利·勃兰特总理,1970年8月
当两国希望增进友好时,他们通常会寻求那些最为一致的陈词滥调。
——蒂莫西·加顿·阿什
20世纪70年代,西欧的政治图景开始呈现分裂。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政坛主流一直分为两大政治“家族”:左翼和右翼;各自内部又分成“温和派”和“激进派”。1945年以来,两翼有所靠拢,但整体格局并未发生显著变化。1970年的欧洲选民们所面临的政治选择,即便在他们的祖父辈看来,也是似曾相识的。
欧洲政党之所以存活时间长,得益于选民生态惊人的连贯性。在英国,选择工党还是保守党,或者在联邦德国,选择社会民主党还是基督教民主党,与其说体现了选民们在具体政策上的深刻分歧,不如说是对各自政党所代表的“生活方式”的偏好使然。在大多数地方,这只是一种旷日持久、跨越几代的选举习惯的延续,起决定作用的是选民的社会阶级、宗教信仰或地域位置,而非政党的竞选纲要。人们像父辈那样投票,选择对象则取决于他们的生活环境、工作领域和收入状况。
然而,在表面的延续性之下,欧洲选民的政治社会状况正在经历一场结构上的转换。白人男性工人阶级这个投票群体,通常作为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支持者的基石,正在萎缩和分裂。与之相仿,“理想——典型性”的保守派选民,老年女性教徒,也不再铁定成为基督教民主党或保守党的选民核心。就其坚持的程度而言,这些传统选民已不再是选举主体了。原因何在?
首先,战后几十年间,社会变迁和地理迁移已经冲淡了原先固有的社会阶级划分,甚至到了难以辨别的程度。法国西部乡村或意大利威尼托区小镇里的基督教选民团、比利时南部或英格兰北部的工业无产阶级大本营,如今都已分崩离析。人们不再像其父母一样定居一处,还频繁更换工作。因此,无须奇怪,他们看待世界的方式已大不相同;而这些变化也开始反映在他们的政治倾向上,尽管起初还很缓慢。
其次,60年代和70年代早期的繁荣与社会改革,已经有效地耗尽了各传统政党的纲领和愿景。正是它们的成功,使得左右翼的温和派都无法提出合理可信的议案,尤其经过60年代洪水泛滥般的自由改革之后。国家的制度本身无可争议,经济政策的总体目标亦如此。可做的就只剩下劳资关系的调整、反住房歧视和雇佣歧视的立法、教育设施的扩展完备,诸如此类。它们都是严肃的公共事务,却几乎不属于重大的政治辩论。
再次,现在出现了新型的政治组织。少数族群,在其迁居的欧洲当地,往往不受白人工人阶级社团的欢迎,也就无法一直受邀参与当地的政治组织或工会组织,因此他们的政治活动反映了这种受排斥的生活状况。
最后,一些旧日的政治文化全然陌生的话题,已由60年代政治家引入了公共讨论。“新左派”也许缺乏纲领,但从来不缺少主题。最重要的是,它吸引了新的选民。而对性和性活动的着迷,很自然地导向了性政治;在传统激进党派中居于次要地位的女性和隐形的同性恋群体,如今已作为合法的历史主体浮出了水面,拥有自己的权利和主张。特别是,随着不少地方法定选举年龄降至18岁,青年和他们的参政积极性都已移向了中心舞台。
这一时期的繁荣促使人们将注意力从生产转向消费,从生存必需品转向生活质量。在60年代的热潮中,极少有人费神思虑繁荣带来的道德困境——它的受惠者们正忙着享受那幸运的果实呢。可是数年后,许多青年,尤其是受过良好教育的西欧和北欧青年,开始把50年代和60年代以来的商业至上和物质财富看成一笔沉重的遗产,只会带来庸俗的商品和错误的价值观。现代性的代价,至少在其主要受益人眼里,开始显得过高了;而他们的父母、祖父母曾经历的那个“失落的世界”却魅力大增。
显然,对这种文化不满而造成的政治化是活动家们的典型成果,他们的家庭或许曾一度活跃于比较传统的政党,对于那套政治策略了然于胸。因而,政治逻辑的改变是微乎其微的:其要旨依然是围绕一项立法纲领,动员那些观点相近的人们,来敦促国家使之生效。有所不同的是组织的前提。迄今为止,在欧洲,政治上的支持者是由大型选举团体在投票中的亲密关系形成的,这些团体由阶级或职业构成,通过一套共同的、遗传的,而且往往相当抽象的原则和目标扭结在一起。政策远不如忠诚来得重要。
不过,谋略在70年代走向了前台。“单议题”政党和运动出现了,其支持阵营取决于共同关注点的多种组合:这些关注点通常聚焦单一,偶尔也有异想天开的点子。在英国大获成功的“散装啤酒运动”就是一个典型案例:这个中产阶级压力集团成立于1971年,旨在反对当时倾向气态的、均质的“罐装”啤酒的趋势(以及这类啤酒的出售者——面目雷同的“现代化”酒吧)。他们依据的是新马克思主义理论:大规模生产的垄断型企业吞并了手工酿造产业,出于大公司的利益目的而操纵着啤酒消费者,用俗不可耐的替代品诱使消费者异化了自己的味蕾。
“散装啤酒运动”巧妙地将经济分析、关爱环境、美学偏见和纯粹怀旧杂糅在一起,预示了其后很多单议题活动家的网络,还有不久后追随者甚众的布尔乔亚-波西米亚人群对昂贵的“本真”的追求风尚。在英国,这种风尚可追溯至长期以来对素食、“本真”的建筑材料和布料等的热烈追求——通常与社会主义团体和步行者俱乐部的活动相重合,是左翼对于保守派热衷的狩猎、射击和钓鱼的回应。在欧洲大陆,左翼文化和右翼文化之间的对立则反映了另外一种历史。英国的《美食指南》是由费边派社会主义者(Fabian socialists)创立和编辑的,并且一开始就在烹饪界前沿引发了阶级之争;而法国的《米其林指南》却始终是单纯的商业企业,尽管它们的读者群基本相同。但是,这项独特的单议题运动的魅力有些过时,更别提参与者的投入之深与激情目标之浅之间产生的失衡,这些都使得它必定显得有点儿古怪好笑。
不过,其他单议题政治党派就一点儿也不古怪了,其中大多数如同“散装啤酒运动”一样,是由中产阶级组织并为自身服务的。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70年代初出现了好几个抗议性政党,有名的如芬兰的农村党(即后来的真正芬兰人党),摩根斯·格里斯特鲁普的丹麦进步党和安德斯·朗格领导的挪威进步党。这些政党起初都只是积极致力于减税——1973年成立的挪威进步党,最初就叫“安德斯·朗格的要求大力减税、减费和减少国家干预的政党”,党纲就是用一页纸重申名称里的要求。
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情况也许比较特别,别处的税率都没它高,公共服务也没它贵。当然,别处的单议题政党也没格里斯特鲁普的政党干得出色,它在1973年丹麦全国大选中赢得了15.9%的支持率。但是反税党并非新鲜事物,它模仿皮埃尔·布亚德的“商人手艺人保护联盟”。后者成立于1953年,旨在保护小商人小店主免遭税收和超级市场的冲击,并因在1956年的法国选举中获得12%的支持率而煊赫一时。但布亚德领导的运动也是个特例。1970年后出现的大多数抗议性政党都颇持久。挪威进步党在1/4个世纪后的1997年,赢得了成立至今最高的支持率(15.3%)。
反税党像战争期间的那些农业反对党一样,基本上是被动的、消极的。它们反对令人讨厌的变化,对政府的最大要求是去掉那些它们认为不合理的财政负担。其他的单议题运动则会对政府、法律或制度提出更为积极的要求。其关注面相当广泛,从通过教育来改革监狱、精神病院的医疗服务,到食品安全、社区服务、城市环境的改进和文化设施的普及等等,不一而足。它们全都“反对一致通过”,不愿将自己的支持者局限在任何传统的政治选民团体之中,而且都乐意,且必然尝试以另类方式宣扬自己的主张。
其中有三大新政治团体:妇女运动,环境保护主义组织与和平运动,因其规模和持久的影响力而意义显著。显而易见,妇女运动是最具多样性和深远影响的。除了两性共同感兴趣的领域以外,女性还有些要求特别给予关注的问题:儿童保育、薪酬平等、离婚、堕胎、避孕、家庭暴力,这些议题此时刚刚开始进入欧洲的立法视野之中。
另外,还有激进派女性团体所强调的同性恋(女同性恋)权利问题,以及女性主义者日益关注的色情文艺问题。后者极好地说明了政治上的道德新格局:在老自由派和新左派人士的共同努力下,文学和电影作品中的色情描写直到最近才被审查制度松了绑。可还不到10年,它又成了众矢之的,这回是妇女团体协同作战,而它们通常是由激进女性主义者和传统保守派就此结盟、共同领导的。
从一开始起,欧洲的妇女运动就是一个多重兴趣和目标交叉的混合体。1950年,联邦德国有1/4的已婚女性外出工作,到1970年,这一比例已经升至1/2;在意大利,1972-1980年的150万新增劳动力中,就有125万是女性。截至90年代中期,除葡萄牙和意大利以外的欧洲各国,女性占了总劳动力(官方统计)中的40%强。许多女性新劳力干的是兼职,或者从事初级文员工作,享受不到充分的福利。兼职工作的弹性特点很对打工母亲的胃口,但是在70年代的经济困境下,报酬较少又很不稳定的兼职亦于事无补。因此,在各种要求当中,西方大多数女性雇员早先提出的同工同酬、工作场所应提供育儿设施,就一直居于首要位置。
上班(和不上班)的女性都日益希求在育儿方面得到更多帮助,然而她们却未必想生更多的孩子。事实上,随着经济的繁荣,她们开始花更多的时间出外工作,想少生些孩子,或者至少在生育上有更多话语权。自20世纪初就产生了获取避孕信息和避孕工具的需求,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生育高峰顶点之后的10年间,这种需求更是大增。法国的“母亲联盟”成立于1956年,迫切要求获得避孕权;4年后“法国家庭计划运动”继而起之,名称的变化清晰地反映了心态的转变。
在解放的60年代对各种形式的性自由的吁求压力下,各国放松了对避孕的法律控制(东欧某些国家除外,比如罗马尼亚的全国性“人口繁殖战略”仍然禁止避孕)。到了70年代初,除去一些偏远农村和天主教对当地人口仍保有道德权威的地方,西欧国家已经普遍接受避孕。不过,即使在城镇,这一新自由造福最大的还是中产阶级妇女;对于很多工人阶级已婚妇女和绝大部分未婚女性来说,控制生育的主要方法还是沿袭已久的形式:堕胎。
因此,对堕胎法律约束的改革要求成为新女性政治的主题也就不足为奇了。女性主义激进派的政治主张与不关心政治的普通女性的需要,在此构成了少有的交叉点。有目共睹的是,在英国,1967年开始免除堕胎刑事责任。但在其他不少地方,堕胎依然是一种犯罪:在意大利,它意味着5年的牢狱之灾。不过,无论是否合法,堕胎已经成为千百万女性的一种生活经验。仅在1973年的小国拉脱维亚,3.4万例婴儿诞生的同时,就有6万例堕胎。在那些堕胎尚不合法的地区,堕胎宿命地背负了法律和医疗的双重风险,因而总能让女性跨越阶级、年龄和政治派别的界限,团结在一起。
1971年4月5日,法国的《新观察者》周刊刊登了一份由343名女性联名签署的请愿书,声明她们全都堕过胎,所以犯了法,由此呼吁修订刑法典。签名者都是名人,其中包括作家西蒙娜·德·波伏瓦和弗朗索瓦兹·萨冈,演员凯瑟琳·德纳芙、让娜·莫罗和玛丽-弗朗斯·皮希尔,律师和政治活动家伊维特·胡迪和吉赛拉·阿里米,真是名流荟萃。紧随着1968年蓬勃发展的女性主义运动,一些不出名但斗志旺盛的活动家们也都加入了她们的活动。虽然在此前一年就有300多名女性因堕胎而获罪,法国政府还是谨慎地保持了克制,没有起诉公开信中的签名人。
这封请愿信是由成立于1970年的“女性解放运动”组织发起的;行动引起的政治轰动效应促使阿里米和德·波伏瓦一起成立了名为“选择”的政治组织,致力于推翻堕胎禁令。1973年1月,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法国总统乔治·蓬皮杜承认,法国法律已落后于公众观念的进步。他不得不面对现实:仅在1972-1973年,就有3.5万多名法国女性跑到英国去做合法的堕胎。蓬皮杜的继任者瓦勒里·吉斯卡尔·德斯坦指示卫生部长西蒙娜·韦伊向国会提交了一份法律修订案;1975年1月17日,国民议会宣布在法国堕胎(在怀孕10周期间)合法。
整个西欧妇女界都对法国的案例做了细致的研究。在意大利,新成立的“意大利妇女解放运动组织”与小规模的“激进党”联手发起了一份含有80万人签名的请愿书,要求更改禁止堕胎的法律条文,并在1976年4月得到了5万名女性罗马大游行的声援。1975年,一份姗姗来迟的新“家庭法规”才取代了原来的法西斯主义条款;3年后,意大利国会终于通过投票表决,宣布堕胎合法化——当天正是1978年5月29日,距离发现阿尔多·莫罗的尸体刚好3周。
在1981年5月的一次全民投票表决中,该决议间接地得到了认可。当时意大利人同时否决了两项提案:一项是要求进一步放宽现有的合法堕胎的条件,另一项则是由刚成立的“保护生命运动”组织提出的,希望重新将堕胎定罪。如果说意大利的改革步伐有些落后于英法,那不仅是因为它受到了天主教教会的反对,更主要的原因,是很多意大利女性主义者已在各种国会权力以外的“自治”左翼运动中初经历练(具有启示意味的是,1971年第一份“女权战斗宣言”的核心议题是要求家务有偿化,这是将现代社会视为一个巨大工厂的旧“工人社会观”在家庭领域的惯性延伸)。所以,在利用现有政治机构以达到目的方面,她们的动作有些迟缓。
在西班牙,法国式策略得到了更直接的借用,并且由于旧政权垮台而释放的能量而加速实行。1976年1月,佛朗哥死后不到两个月,西班牙出现了第一次女性主义示威活动。两年后,通奸行为被免罪,避孕合法化。1979年,1 000名女性,其中包括许多社会名流,在公开声明上签字,宣布她们曾因堕胎而违法。这不禁让人想起,在佛朗哥统治下,西班牙曾经成为拥有欧洲最高的非法堕胎率的国家之一,堪比那些同样是威权主义的、鼓励生育、严禁任何形式的人口控制的东欧国家。不过,即使在后佛朗哥时代,反对堕胎法律改革的文化压力依然强大;1985年5月,西班牙议会最终通过了允许堕胎的法律提案,但仅限定适用于强奸、胎儿畸形和母体濒危三种情况。
争取堕胎权的成功战斗,与离婚权的取得一起,构成了近年来女性政治团体的主要成果。千百万女性的生存状况因之而获得极大的改善。自主堕胎和有效易行的避孕,不但大大降低了许多女性,特别是贫困女性的死亡危险,还使工作女性得以选择晚育,历史性地将生头胎的时间推迟到了育龄的后期。
新生人口因此持续下降。1960-1996年,西班牙女性的生育率下跌了将近60%;意大利、联邦德国和荷兰紧随其后。在70年代改革后的数年里,除爱尔兰以外的西欧国家的人口出生率都不足以更新前一代。在1960年以来的30年间,英国每年的生育率从平均每位女性生育2.71个孩子下降到1.84个;法国从2.73个跌至1.73个。越来越多的已婚女性只肯生一个孩子,甚至干脆不生。若没有非婚生人口,出生率还会更低:截至20世纪80年代末,非婚生人口在每年新增人口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奥地利是24%,英国是28%,法国是29%,瑞典是52%。
随着经济发展变缓、妇女解放运动放慢,欧洲的人口统计情况正在变化,这为福利国家的未来敲响了警钟。然而,女性运动带来的社会变革并没能完全体现在政治本身。没有出现“女性的政党”,从而有效地指挥大批选民选出自己的代表。在国家的立法机关和政府部门,女性依然是少数派。
事实证明,在推选女性候选人上,左翼通常比右翼更开明。但并非到处如此。在比利时和法国,多年来属于中右翼的基督教政党,就比它们的社会党对手更乐于向忠实的选民推荐女性候选人。不过,能对女性在公共领域的未来前景做出最佳预言的,不是意识形态,而是地理。1975-1990年,芬兰国会中的女性席位从23%升至39%;瑞典从21%升至38%;挪威从16%升至36%;丹麦从16%升至33%。而在南欧,意大利和葡萄牙的国会里,1990年女性议员只占了1/12。在英国下议院,女性比例不过7%;而在法国的国民议会里,这一数字仅为6%。
环境保护主义者不分男女,在转化情绪为选举政治方面更为成功。从某种程度上来看,“环境保护主义”(一个始自30年代的新词)的确称得上是个新起点:它集中表达了中产阶级对核电站和急速发展的城市化、高速公路以及污染的恐惧。欧洲的绿色运动之所以深入人心,和它在60年代扮演的重要角色是分不开的:衣着考究的周末“勒德分子”身穿石洗的自然纤维衣物,在本能与兴趣之间权衡。对一个更“自然”的世界的向往和对一种“本真”的个人政治的追求,都深深扎根在人们心中,而源自浪漫主义时期人们对早期工业化带来的破坏的惊骇,这是不论意识形态立场如何的。20世纪初,左翼和右翼都拥有自己的自行车俱乐部、素食餐馆、“漂鸟”运动和步行爱好者,不管是社会主义者还是民族主义者,都以不同的方式接纳了解放和回归的梦想。
德国人怀念独一无二的日耳曼风景,怀念舒尔茨山和法耳茨地区的山脉与河流,还有故乡;法国民族主义者梦想“法兰西深处”的和谐乡村,纯然未经城市和国际化的污染;英国人幻想永恒的和睦田园,布莱克诗中的失落的耶路撒冷。没有比这种感同身受更为人们所乐于承认的了。几十年来,左翼一直对共产党国家的工业产量超越了西欧而满怀钦佩,但是从70年代起,它也和右翼一样,开始对发展、对生产力和现代性的间接代价有些不安了。
因此,现代的环境保护主义革命具备了双重好处:它打破了近来那种无情的万能灵药式方案;它还可以上溯到更久远的历史,虽被人遗忘,但又古老得让人安心。环境保护主义(如同和平主义)的兴起往往也唤醒了民族主义或地方主义,但是它们面目和善。西柏林的“另类派”,还有奥地利的反核能抗议者——后者在1978年赢得了公民投票,成功地阻止了政府实施温滕多夫核电站的计划——是决不会自命为民族主义者甚至爱国者的。可是他们对于当地遭受的污染之愤怒(与之对其他地方经受类似破坏的相对冷漠)却表明了相反的态度。早期绿色运动表现出的“邻避”(别在我的后院)品格,不禁让人想起先前的模式。
所以,当日趋年迈的葡萄牙独裁者安东尼奥·萨拉查,还有维也纳、阿姆斯特丹的由“1968年后”激进分子组成的民主政府都大力推行同一环境控制政策时,也并不显得矛盾。萨拉查对“物质主义”充满怀疑,决心牢牢守住20世纪,就此而言,他堪称一名真正的生态主义爱好者——通过简单地把国民经济保持在惊人的停滞状态,他达到了保护生态的目的。假以天年,萨拉查一定会赞赏1971年法国示威者的成就——他们封锁了一处规划建设于法国中南部平原上拉尔扎克的军事基地。
拉尔扎克的象征意义——由一群环保主义者奋起保卫原始草原免受法国政府集合军队的侵扰——是巨大的,且不限于法国本土:这个感人的胜利,与其说是为了当地高地丘陵里的绵羊,不如说是为了那群显然来自外地的牧羊人。年轻的激进分子中有不少刚从巴黎或里昂赶来,体验在“法兰西深处”的蛮荒海岸当农夫的感觉。毫无疑问,战斗前线已经转移,至少在西欧是如此。
当然,在东欧,初级生产无限制的信念和政府补偿行为的缺失,使得环境任由官方污染滥用。当奥地利政府屈从于国内的反对,打算放弃核能利用时,她的共产党邻居正毫无悔意地在捷克斯洛伐克大建核反应堆,计划在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沿多瑙河下游筑造大坝,或者在波兰专门建设的钢铁城“新胡塔”区北部一带,稳步地提高产量,加重空气污染。但不管怎样,对于剧烈的工业污染所造成的道德和人文代价,以及环境的恶化,东欧集团还是有所察觉的。
因而,富于讽刺性的是,“1968年后”在布拉格上台的胡萨克政权的冷漠态度。为了满足国内发电的需要,它情愿把共有的多瑙河边境践踏个够,这惹恼了政治上较为沉默的匈牙利人,对抗情绪大涨。尽管在先前看来令人难以置信,但“加布奇科沃——纳吉马罗斯大坝”工程的合建计划,竟然成了匈牙利国内反对布达佩斯政府的导火索,也成为两个“兄弟般的”邻国之间关系的一大障碍。
在捷克斯洛伐克,对科技现代性素来抱有的恶感,特别经由哲学家扬·帕托斯卡和瓦克拉夫·贝罗拉德斯基的作品,传递给了新一代知识分子;后者自1970年后流亡意大利时开始写作,他的新海德格尔式的冥思以地下印刷品的形式回流到祖国。那种人类要彻底征服自然的观念——启蒙主义运动的目标——也许是要付出过高代价的。对此,冷战双方通过阅读法兰克福学派的著作都已熟知,尤其是西奥多·阿多诺和麦克斯·霍克海默合著、1944年出版的《启蒙的辩证法》一书。根据海德格尔式的曲解——暗示着共产主义本身是西欧的非法进口物,为无穷的物质进步这一自大的幻觉所吸引——以这些思考为基础,形成了知识分子中的反对派,并在70年代浮出水面。它把伦理学的异议和生态学的批评结合起来,领导者是帕托斯卡和剧作家瓦茨拉夫·哈维尔。后者是贝罗拉德斯基最狂热的读者之一。
如果时机适宜,相同的环保主义批评论是可以在东欧和西欧各种新式的抗议活动之间充当桥梁的。但在70年代初,双方都没能意识到这一点,西欧方面也是如此,他们更关心铁幕后的对手存在的状况或问题。西欧的环保主义者更是大力引导自己的选民关注国际政治,只要无碍于他们的核心目标即可。在这一点上,他们取得了异乎寻常的成功。
“生态学”候选人首次在英法的地区选举中亮相,是在1973年。同年,联邦德国的农夫代表大会成立,是为绿党的先驱。在第一次石油危机的刺激下,联邦德国的环保运动迅速转向主流政治。在第一个10年里,绿党获得了农民、环保主义者、和平主义者和城市无业者的支持,并通过静坐、示威游行和行使公民优先权等途径,终于在1979年突破性地为自己的代表在两个州议会赢得了席位。4年后,在第二次石油危机的警醒下,他们在1983年联邦选举中的得票数从56.8万张一路飙升到216.5万张(5.6%的支持率),首次在联邦议会获取了席位(27席)。至1985年,绿党已经进入主要的地方政府,与社会民主党联合管理黑森州(当时由年轻的绿党政治家约斯卡·菲舍尔出任黑森州环境与能源部长)。
尽管在奥地利,尤其是法国,绿党纷纷起而效之,但德国绿党的成功还一时难以得到复制。联邦德国人民似乎与众不同。近年来,他们逐渐反对起那些自己在战后曾赖以复兴的东西:从1966年至1981年,对“科技”及其成就持乐观态度的人数在总人口中的比例急剧下降,从72%跌至30%。联邦德国绿党还从本国实行的按比例分配议席制度中获益,该制度使得小党派也能进入州议会和联邦议会。不过,在议会制度差不多的意大利,环保主义者却经营惨淡:至1987年,意大利绿党获得的选票不到100万,只拿到630个议席中的13个。比利时的两个生态主义政党(一个说法语,一个说佛兰芒语)都得到了稳步发展:自从1981年首次参选获得4.8%支持率后,这一数字逐步增长,1987年超过了7.1%。至于英国,选举制度本身就是不利于小党派或边缘地位政党的,选举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
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像环保主义这样的单议题政党(又如和平主义者或女性主义者)的前景受到了现存政治势力宽泛范围的限制——既然社会民主党或者农业党都有类似的主张,那又何必在绿党身上“浪费”一张选票呢?例如,环保主义在挪威也赢得了在德国那样广泛的支持。早在1970年,工党政府打算开发位于北极圈马多拉的北欧最大瀑布,以利用水力发电时,就激起了全国性的普遍愤慨,环保政党应运而生。但是,无论是马多拉事件,还是后来的反核电抗议,都没有演变成独立的政治运动:抗议和妥协,都是在同现有政权主体的协商后完成的。
瑞典绿党干得稍微出色一些,他们总算在1988年进入了国会;在芬兰,最初是1987年有一名环保主义者以个人身份赢得了选举,次年才成立环保政党“绿色联盟”(也许这不足为奇,相比略微落后的、以农业为主的中部和北部,芬兰绿党在发达的、城市化的、“雅皮”风行的南部更得人心)。不过,瑞典和芬兰都比较特别,和平主义者、女性主义者、环保主义者、残障人士等单议题活动家们,都确信自己的主张能够引起文化大环境的同情和共鸣,因而不惜冒着分流支持者的风险脱离主流政治,且同时既不会危及政权主体,也无碍于自身的前途。
正如我们所见,一次危机事件、丑闻事件或不受欢迎的提案往往催生出单议题政党:围绕着1984年奥地利政府提出的在东部海恩堡的湿地建设水电厂的方案,环保主义者应声而起,与之进行了艰苦对峙,还在某种程度上发展成了一支全国性力量。在社会党人领导的联合政府与环保主义者的持续对峙中,绿党声势大涨:这次事件不仅以政府取消计划而告终,还为绿党争取到了一大批觉醒的社会党选民,尤其是知识分子和自由职业者的支持。
单议题政党和运动的繁衍及其逐步为主流公共生活所吸纳,对传统政党特别是左翼敲响了警钟。西欧的共产党,随着无产阶级选民的逐步流失而不断被削弱,并因入侵捷克斯洛伐克事件而名誉大损,已变得极度脆弱。领导法国共产党的是一群顽固的斯大林主义者,1956年的匈牙利事件没能真正震动他们,使之与苏联保持距离,1968年的捷克斯洛伐克事件就更不用说了。先天的保守,加之不信任任何它所无法征服和控制的思想或个人,导致法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支持率一路走低:从1946年战后巅峰期的28%,到1977年的18.6%,此后更是一蹶不振,到80年代已跌至10%以下。
意大利共产党的表现就好多了。与法国共产党几乎平庸无才、毫无吸引力的高层(这一点法共也酷似其亦步亦趋的苏联典范)相比,意共幸运地拥有从帕米罗·陶里亚蒂到恩里科·贝林格(1972年任意共总书记,1984年以62岁的年龄早逝)一系列才智超群且极具魅力的领袖。和其他共产党组织一样,法共和意共都非常依赖苏联的资助:从1971-1990年,从苏联代表处那里,法国共产党接受了5 000万美元,意大利共产党接受了4 700万美元。但是,意大利人至少还是对苏联异乎寻常的行动,特别是入侵捷克斯洛伐克之举,公开表示了反对。
1973年,贝林格决定,将他领导的意共纳入意大利民主保卫阵营之中,这就是所谓“历史性的妥协”:一方面加强了意共的(相对的)自主权,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放弃它的彻底反基督教民主党的立场。1973年震惊世界的智利政变在这次转变上起了部分作用,贝林格等共产党知识分子由此相信,即使共产党赢得了国会的大部分席位,也会受到美国或其在意大利军事、商业和宗教领域中的同伙的阻挠,而无法建立自己的政府。不过,正如我们在前一章所见,这也是对右翼和左翼恐怖组织威胁到意大利民主的一种反应,后者将意大利共产党和意大利政府一并视为仇敌。
这些变化在竞选结果上立竿见影。支持意共的选民稳步增长,从1958年的670万票到1972年的900万票,4年后更是达到了顶峰。在1976年6月的选举中,意共赢得了1 260万选票和228个国会议席。它的34.4%的支持率,仅落后于执政的基督教民主党4个百分点,也只比后者少34个议席而已。这是西欧共产党取得的前所未有的佳绩。意共通过努力,切实地证明了自己是一个“体制内”的政党,甚至(就像亨利·基辛格等外国观察者所担心的)可以成为备选政府。
意大利共产党开创的新道路,以及法国共产党为效仿其成功(而非理念)所做出的不够有效的尝试,促成了“欧洲共产主义”的产生。该词是在1975年11月意大利、法国和西班牙三国共产党会议上发明的,并经西班牙共产党总书记桑提亚哥·卡里约写于1977年的文章《欧洲共产主义与国家》而正式传播开来。西班牙共产党当时刚刚结束几十年的地下状态,领袖们急切希望为其树立民主的声望。像意大利的同志一样,他们懂得,要实现这一目标,最佳途径是坚守自己的立场,不仅与当时的苏联保持距离,而且更重要的是,与他们共同的昔日列宁时代划清界限。
历史证明,“欧洲共产主义”只是昙花一现,它对知识分子和学院派的吸引力比对选民更大,前者误把这次理论衰竭的症状当成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复兴。如果西欧的共产党希望摆脱历史的负担,重新自我定义为左翼民主运动的一派,那么,它们还需要抛弃诸如“无产阶级专政”之类浮夸的教条,这些玩意儿早就葬身在20世纪70年代意识形态幻灭的大火之中了。它们还应当公开鲜明地割断与苏联共产党的联系,而这一点即使是贝林格与卡里约也未能做到。
无论各国共产党发言人如何努力,欧洲共产主义终究是一个矛盾体。正如列宁所想要的,臣服于莫斯科是任何共产党的第一个身份标签。西欧的共产党一直受到苏联的制约,直到后者自身解散。就算他们自己不这样认为,选民们可都是这么看的。在意大利,意共尽管再也没能达到1976年创下的辉煌,但它在某些地区成功地树立了独立自主的本土政党的形象,也保持了相当规模的拥护者。但是在其他国家,欧洲共产主义的支持率却在持续下滑。“欧洲共产主义”的发明者西班牙共产党在1982年的选举中得票率跌到了可怜的4%。
具有反讽意义的是,列昂尼德·勃列日涅夫坐镇莫斯科时,的确希望欧洲共产党能够在本土获取自己的地盘,为此他刻意保持了与西欧的距离。苏联的这一举动,作为其国际关系“先缓后取”策略的副产品,对于潜在的共产党改革家却效用甚微。此后,苏联领导人虽然以继续提供资金等多种形式表示支持,但他们对西欧共产党的兴趣越来越小,因为后者的政治影响力实在有限,而且似乎不可能在可预计的将来夺取到政权。而社会民主党,尤其是有影响力的社会民主党,却另当别论。于是在国家分裂形势下面临严峻考验的德国社会民主党就确实引起了苏联的极大兴趣。
1969年,联邦德国社会民主党在维利·勃兰特的领导下,在联邦选举中赢得了多数席位,与自由民主党联合持政。自联邦共和国成立以来,它首次将保守的基督教民主党挤到了在野党的位置。勃兰特此前已在基辛格的大联合政府中担任了3年的外交部长,从那时起,他就与自己的智囊团头目埃贡·巴尔密切合作,开始构思德国外交政策的新路线,通过新的途径来建立德国与“东方政策”——苏维埃集团的联系。
当时,联邦德国的外交政策完全受阿登纳的理念的支配。这种理念是:新的联邦政权应通过西欧联盟、欧洲经济共同体和北约组织,与西方紧密联系在一起;应当坚定不移地拒绝承认东边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阿登纳宣称只有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代表了德国,同时拒绝承认与民主德国建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只有苏联例外。他的继任者路德维希·艾哈德,在布加勒斯特、索非亚、华沙和布达佩斯设立了贸易代表机构;但直到1967年,勃兰特促成联邦德国与罗马尼亚建立了外交关系,这才第一次真正打破了阿登纳的原则;一年后,联邦德国又与南斯拉夫建立了外交关系。
阿登纳始终坚持认为,德国的分裂和它东部悬而未决的领土争议,应当在中欧形势缓和或军事撤离之前予以解决。但是,1961年美国反对联邦德国参加柏林墙建造竞赛,表示不愿因敞开柏林边界而担负战争风险;1966年10月,美国总统林顿·约翰逊确认,不再允许本国的外交政策因为未来德国统一的原则而受到制约。这一信息十分明确:若要实现目标,新一代德国外交官就不能再坚持把“德国问题”的解决作为缓和的前提,而应该把原来考虑的先后次序颠倒过来。
维利·勃兰特之所以敢于承担打破联邦德国政界惯例的风险,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担任过西柏林的市长。事实上,“东方政策”最热心的拥护者中有好些都是柏林前市长——勃兰特本人,后来的联邦总统理夏德·冯·魏茨泽克,还有继勃兰特之后成为社会民主党领袖的汉斯-约申·沃格尔,而这并非巧合。对他们来说,显而易见,克服欧洲的分裂并不会给西欧盟国带来任何麻烦——西方对于华约条约国组织入侵捷克斯洛伐克的消极接受再次证明了这一点。如果联邦德国想打破中欧的政治僵局,那他们就只有自己亲自动手,直接与东方当局交涉。
由于这些思虑一直萦绕心间,于是勃兰特和巴尔设计出了自己接近东方的方式,以实现巴尔所称的“通过接触寻求改变”。目标是“越过雅尔塔(条约)”,途径是多重接触——外交的、公共机构的和个人的;在不引起国内外不安的情况下,达到民主德国与联邦德国之间和欧洲内部的关系“正常化”。借这种典型的修辞学发明,勃兰特不动声色地摒弃了联邦德国政府原本在民主德国的非法性和不通过谈判寻求统一问题上的顽固立场。自此以后,联邦德国政府一直肯定德国人民的基本团结,但民主德国的真实存在也应得到承认:“一个德国,两个政府。”
在1970-1974年间,勃兰特与其外交部长、自由民主党的瓦尔特·谢尔协商并签署了一系列主要的外交协议:1970年与莫斯科和华沙分别签订协议,承认战后两德之间及德国与波兰之间边界的事实存在和神圣不可侵犯(“现存的边界线……将成为波兰人民共和国的西部边界”),并提出“在欧洲现存的政治条件的基础上”建立德国与其东部各邻国的新关系;1971年签订的关于柏林的四组协议,其中苏联同意不做任何单边性的改变,并为对方的越界活动提供便利,随后又与民主德国签订了《基本条约》,1973年经联邦德国联邦议会批准,其中联邦德国方面表示继续承认任何从民主德国移至联邦德国的居民的完全公民身份,放弃长期以来联邦德国作为全体德国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的声明;与布拉格签署条约;1974年5月与民主德国互派“永久性代表”。
凭借这些成就,还有其后访问华沙时在犹太人街区殉难者纪念碑前满怀歉意的下跪壮举,维利·勃兰特荣获了诺贝尔和平奖。在国内,他也大获全胜。在1972年选举中,他带领的社会民主党首次成为联邦议会的第一大党。尽管避开了联邦德国政府长期坚持的“边界和民族问题的最终解决并未完成、《雅尔塔协定》划定的边界不合法理,必须保持关于1937年12月以来德国边界一贯性的合法构想”等主张,勃兰特在国内还是大受欢迎。而且不仅是在联邦德国:勃兰特于1970年作为联邦德国领导人首次访问民主德国,来到埃尔福特市时,受到了热烈的掌声欢迎。
勃兰特在1974年因间谍丑闻被迫下台后,其继任者们——社会民主党人赫尔穆特·施密特和基督教民主党人赫尔穆特·科尔——从未偏离“东方政策”的总路线,不仅在公开外交上孜孜以求,还与民主德国开展了官方和非官方的多重联系,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更便于个人来往,理顺关系,减轻对联邦德国复仇主义的恐惧,并从整体上使联邦德国与东部邻国的邦交“正常化”。应当承认,历史正如勃兰特在签署完承认战后德国边界的《莫斯科条约》时说的:“在此条约下,除了不久前赌光的东西以外,毫无损失。”
“东方政策”的制定者必须考虑到,若要成功实行他们的宏图大计,一定要争取三方力量的支持。要向西欧保证德国并非投向了东方。法国总统乔治·蓬皮杜在获知《莫斯科条约》后的第一反应,是向英国发出鼓励性的提议——当下,为了牵制不太听话的德国人以维持平衡,英国在欧盟的地位越发重要了。最终法国得到了德国人的安抚,后者承诺联邦德国与西欧的联系会比以往更加牢固(就像后来蓬皮杜的继任者也得到德国人的保证,许诺20年后统一的德国一定加入欧洲共同货币流通体系)。不过,巴黎和华盛顿仍议论纷纷,正如财政部长赫尔穆特·施密特在1973年所言,在描述一个“变化的世界”时,“关于东西方问题的传统策略”正在失去效用,但还会延续相当一段时日。
“东方政策”的第二类拥护者是分裂后柏林墙两边的德国人。勃兰特的“东方政策”给很多德国人带来了实惠。两德之间的接触和沟通发展迅速。1969年,双方仅通过50万次电话;20年后已变成约4 000万次。东西柏林之间的电话次数,1970年的数字尚不得而知,到1988年已达到一年1 000万次。事实上,到80年代中期,民主德国人已经可以自由地向联邦德国打电话;民主德国政府甚至把电缆铺到了德累斯顿附近的“无影谷”(因当地的地形阻挡了联邦德国的电视信号而得名),满以为只要民主德国的人们在家里看得到联邦德国的电视节目,就不会打算移民去联邦德国了。这些做法,还包括隔离家庭的重聚、向联邦德国释放政治犯等措施,都有助于提高“东方政策”的声誉,也体现了共产党对联邦德国的“稳定”和“无意外”政策的信心在不断增长。
民主德国的领导人尤其乐于看到这些发展。1973年9月,联合国承认并接纳了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视其为独立国家;此后一年内,民主德国获得了80个国家的外交承认,包括美国。与联邦德国政府的变化形成反讽的是,民主德国自己的领导人不再提到“德国”,而是开始日益自信地自许为一个独特、正统的“德语”国家,独立自主,拥有自己的前途。他们强调,民主德国不仅根源于“好的”、反法西斯的德意志民族,同时还是普鲁士的土地和遗产的继承者。虽然在1968年的民主德国宪法中,提到了在民主和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实现统一,但这句话在1974年的宪法修订版上却找不到,取而代之的是“永远坚定不移地拥护苏联”的誓言。
民主德国对“东方政策”感兴趣,还有更加直接的和利益上的因素。自从1963年起,民主德国一直把政治犯“贩卖”给联邦德国政府去换钱,价钱视对象的“价值”和资格而定。到1977年,为了从民主德国监狱弄出一个犯人,联邦德国需要支付将近9.6万德国马克。新政策的外交成果之一,就是隔离家庭团圆的制度化:为此柏林的潘科区政府额外收取每人4 500德国马克(大便宜——1983年罗马尼亚的齐奥赛斯库要收每人8 000德国马克才放境内的德国人出国)。有人估算,截至1989年,通过释放3.4万个犯人、允许2 000名儿童回到父母身边,和“调节”25万个家庭的团聚,民主德国政府一共榨取了联邦德国将近30亿德国马克。
在事情发展进程中还出现了一个出人意料的结果:“统一”问题真的从德国的政治议程上消失了。固然,诚如勃兰特所言,分裂国家的重新统一依然是联邦德国的“生活的谎言”,但是到了80年代中期——意外实现统一的前几年,重新统一已不再是大众感兴趣的话题。50年代和60年代的民意调查显示,高达45%的联邦德国人认为统一是当时“最重要”的问题;自70年代中期以后,这一数字再没超过1%。
联邦德国政府新路线的第三方支持者,自然是苏联。从1970年勃兰特与勃列日涅夫的首次协商,到近20年后戈尔巴乔夫访问波恩,联邦德国围绕与东方关系“正常化”所做的一切规划,都通过了莫斯科,这是尽人皆知的事实。用赫尔穆特·施密特的话来说,“当然,德苏关系处于‘东方政策’的中心地位”。其实,一旦联邦德国人和俄国人就波兰新边界的永久性达成共识(双方尊重长期形成的欧洲实际,但没人问过波兰人的意见),同时联邦德国政府同意承认波兰人民共和国,联邦德国人就和俄罗斯人就有了很多共同语言。
1973年5月,当列昂尼德·勃列日涅夫作为首位出访联邦德国的苏共领导人来到波恩时,竟然与赫尔穆特·施密特一起,温情地回忆起“二战”中两人的共同经历——施密特很容易便想到前者曾“不分昼夜,为打败希特勒而战,为德国而战”。维利·勃兰特自始至终反对德意志第三帝国,但他在自己的回忆录中冷静地评述道:“要是把对战争的回忆交换一下,虚假和真实的谎言彼此非常接近。”回忆或许是虚幻的,而共同利益则足够真实。
多年来苏联一直迫切希望,自己的战后成果和欧洲的新边界能够得到西欧方面的官方承认,最好是通过正式的和平大会。西方同盟,尤其是美国,则始终宁愿维持现状,也不越雷池半步,特别是保持“德国问题”悬而不决。不过既然德国人自己在向东部邻国表示主动,西方的位置也必然随之改变;苏联领导人有望实现他们的愿望了。理查德·尼克松和他的国家安全事务顾问亨利·基辛格在与莫斯科开展谈判方面,态度较之前任更加开放,可能对苏联政权的性质也没那么寝食不安。就像1974年9月19日基辛格向美国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所解释的,不应等到苏联内部改革才去缓和国际关系。这正是他们制定的与苏联和中国缓和关系之雄才大略的一部分。
于是,1971年12月,北约组织的部长们相聚布鲁塞尔,原则上同意参加欧洲安全大会。不到一年,筹备会议已在芬兰的赫尔辛基举行;1973年7月,还是在赫尔辛基,“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的正式会议召开了。35个国家(包括美国和加拿大)与会,只有阿尔巴尼亚拒绝参加。在其后的两年里,与会国提出协议,草拟条约,提议通过“建立信任”方式来改善东西关系等。1975年8月,《赫尔辛基协定》获得了一致通过并得到签署。
从表面上看来,苏联是该协定的主要受益者。在最后的议定书中,“原则一”规定:“参与国将尊重彼此的独立自主以及主权固有和包含的一切权利,特别是各国的司法公正和领土完整的权利。”而且,在“原则六”中,参与国保证“对于各国内部事务,或本国权限以内的外部事务,无论与其关系如何,其他参与国应避免任何形式的干涉,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也无论是个体的还是集体的”。
勃列日涅夫及其同僚们理应心满意足了。现在,不但战后欧洲的政治分界线得到了正式的和公开的接受,而且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和其他附属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也受到了官方的承认;西方集团更是第一次表示禁绝所有“针对任何其他参与国的武力干涉或胁迫”。当然,北约组织或美国实际入侵苏维埃集团的可能性一直微乎其微。事实上,1948年以来真正实施过武力干涉的唯一国家,就是苏联自己,而且还实施了两次。
《赫尔辛基协定》中的这些条款,包括“原则四”中确认的“参与国将尊重彼此的领土完整”所强调的,恰恰表现出莫斯科方面特有的不安全感。有了与联邦德国签订的系列条约和《赫尔辛基协定》对《波茨坦公告》所做的回顾性重申,苏联终于如愿以偿、高枕无忧了。反过来,会议的西方参与国似乎只得到了一些无可非议的形式上的条款:社会、文化和经济上的合作与交流,同心协力去解决重大的和未来的分歧,等等。
在有“第三个篮子”之称的赫尔辛基原则中,除了国家权利以外,还包含了对个人及种群权利的规定,集中体现在“原则七”(“尊重人权和包括思想、良知、宗教信仰自由在内的基本自由”)和“原则八”(“各民族权利平等,独立自主”)之中。绝大多数政治领袖在签署这些条款时都漫不经心——铁幕两边都把它们当作民主的“橱窗展示”,用来应对国内意见的标准操作流程,实际上根本行不通:依据“原则四”和“原则六”,外人无权干涉签署国的内部事务。正如一名捷克知识分子在当时愤愤不平地指出的,《赫尔辛基协定》其实只是重复了“Cuius Regio,Eius Religio”(拉丁语:统治者的宗教即国教)。在各自的辖区内,统治者们再次达成一致,随心所欲地处置各自的国民。
事情并没朝协定写的那样发展。1975年《赫尔辛基协定》中的大多数原则和约定,只不过是把现存的国际格局包装得漂亮了些。但是,“原则七”不仅规定了签署国应“尊重人权和包括思想、良知、宗教信仰自由在内的基本自由,不分种族、性别、语言和宗教”,还要求全部35国“提高和鼓励在公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及其他领域的权利和自由的有效履行”,并“承认和尊重个体依从内心意愿所表达和实践的宗教或信仰,无论是个人的还是集体的”。
这份关于权利和义务的、看上去冗长而无甚效力的清单引发了“赫尔辛基权利”运动。就在此项等待甚久的国际协定签订后的一年间,苏联领导层便发现,国内涌现出了越来越多的小集团、俱乐部、协会、机构和个人,就是要求政府严格遵守这一协定。就像最后议定书上写的,各国政府有义务“履行在本协定中提出的各项国际性声明和协议”,这一呼声日益高涨,最终几乎发展到无法控制的地步。本来,勃列日涅夫指望亨利·基辛格和他那些死心眼儿的接班人严守在赫尔辛基签订的“互不干涉”条款,这没错;可惜他从来没想到(其实基辛格也一样),对于其后那些乌托邦式的段落条文,别人竟然也会一样当真。
从短期来看,苏联及其东欧盟国政府可以毫不费力地压制任何代表个人或集体权利的声音:1977年,乌克兰“赫尔辛基权利”集团的领导人们遭到逮捕,并被判处3年到15年不等的徒刑。然而,当年在《赫尔辛基协定》中,共产党领导人为证明自身政权的国际合法性而强调的东西,如今又反过来让他们大伤脑筋了:通过援引莫斯科自己刚刚许下的承诺,(国内外的)批评者们就可以向苏联政权施加舆论压力了。政府对这种反对派的武装镇压非但无效,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等于弄巧成拙地公开承认。列昂尼德·勃列日涅夫和他的同僚们就这样疏忽大意地打开了自身防线的一道缺口,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这竟是一道致命的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