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很早的古代起,聚居在黄河两岸的夏部族,就已经以农业生产作为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之一。到了夏代,农业有了明显的进步。水利是农业的基础。鲧和禹曾相继治水,其治水区域大致在当时夏部族聚居的中原地区,即今河南省和山西省南部。有人认为主要在今伊、洛河流域,济水流域和颍、汝河上游,以及山西省晋南的汾水和浍水流域。禹治水以导为主,依据地势高低排除积水和疏浚滞淤,使原来的沼泽“渥地”改变成“桑土”良田。结合河南豫西地区的考古发掘材料看,原始氏族社会末期的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早期的人们聚落遗址,还多分布在浅山区和丘陵地区河谷两岸的台地上,而龙山文化中期与晚期的聚落遗址,不但数量较前显著增多,而且在靠近河岸两侧地势比较低的地带,特别是在河南豫东大平原地区,也多有分布。这很可能和禹治理水患,使农业生产发展有关。《论语·太伯》说禹“尽力乎沟洫”,《国语·周语下》“嘉祉殷富生物”和“养物丰民人”,都是追述夏禹的治水,不仅减少了洪水泛滥的灾害,而且又引水灌溉农田,使夏代的农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农业的发展,为巩固夏王朝的统治,奠定了物质基础。
夏代农业生产工具以木石工具为主,兼有一部分骨器与蚌器。出土的石制农业生产工具中,石铲和石刀的数量为多。石铲皆为扁长方形,多在中部钻有一个或两个圆孔。这种带孔石铲安上直柄可作掘地翻土的石臿,绑在前端带有钩状的木柄上,就可作为松地锄草的石锄。锄耕用于农业生产,无疑是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的重大变革与改进。用于收割农作物使用的工具中,以石刀数量最多,石刀较以前的改进之处也是在石刀中部钻出一个或两个系绑木柄用的圆孔。工具的改进,使夏代的农业生产得到明显的提高。
夏代青铜斝
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出土。
河南豫西龙山文化中晚期出土的陶器中,有较多制作精致的斝、鬶、盉、觚、杯、小壶等酒器。文献中也多有贵族饮酒成风的记载。酒在中国古代向来都是用谷物酿造的。只有在农业生产不断发展与提高的基础上,才能用剩余的谷物进行酿酒。
在二里头文化早期遗址的发掘中,还发现有些草拌泥中夹杂有黍壳和稻壳的遗存,说明夏代已有黍和稻等粮食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