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对于中国的袁世凯政府来说,本来应该是个好年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欧洲列强忙于战事,生产停顿,军需增加,给了中国的民族资本大发展的机会。自清末新政以来的制度动力,终于在此时使上了力气,促进了资本的发展,导致国家经济状况趋于好转。在政治上,袁世凯扫平国民党之后,经过1年多的整顿,虽然在政敌来看,政治独裁色彩加浓了很多,国会停摆,民主失踪,袁世凯的权力,几近于皇帝。但是政局却稳定下来,从新政延续下来的现代化变革,正在稳步进行,司法和文官制度改革,逐渐走向正规,至少规章已经定出来了。整个局面,用很多政界人士的话来说,就是“国是初定”。唯一的阴影,就是日本趁火打劫,占了青岛和胶济铁路。
刚刚进入1915年,这个阴影迅速扩大,变成满天的黑云,回国述职回来的日本公使日置益,径直见了袁世凯,提出了二十一条。严格地说,就是要跟中国新签一个中日关系的条约。这条约共有五号,二十一款,因此人称二十一条。其内容,概括起来,大体上就是:一,要中国承认日本抢占的青岛和山东的权益。二,要中国承认日本在南满和东蒙具有特权,日本人可以自由移民这些地区,中国政府在此地区如有任何涉外举措,必须事先跟日本商议;上述地区需聘日本顾问。三,汉冶萍公司中日合办,但由日本支配。四,中国的所有沿海港湾岛屿,不许让与和租借他国意思是除日本以外。最厉害的是最后一款,即所谓第五号,要中国中央政府聘用日本顾问,地方警察聘用日本人,中日合办。中国军队要采买日本军械,由中日合办军工厂,采买日本原料。中国将长江流域几条铁路干线的筑路权,许给日本。承认日本在福建的特权,任何涉外举措,要跟日本商议,等等。
二十一条,在中国历史上,被称为“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从条文上看,的确名副其实。别的不讲,单就条款提出的口气,就好像中国已经成为日本的殖民地一样,用袁世凯的话说,就是“简直似以朝鲜视我”。要这个,要那个,都直截了当命令式的,似乎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也没有跟你商量的意思。
最先看到二十一条的中国人,是袁世凯。这样一个要将中国一口吞下的最后通牒式的要求,在日本方面,仅仅把他们的公使召回国内,然后由返任的公使日置益晋见中国国家元首,直接把文件递给袁世凯,连个特使都不屑于派。这种违反外交常规之举,跟二十一条的条文口吻一样,体现了当时的日本对中国的极度轻蔑和蛮横霸道。拿到文件,一夜没有睡觉的袁世凯,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逐条批阅。兹事体大,第二天一早,找来当时的外交总长孙宝琦、次长曹汝霖和总统府秘书长梁士诒等人,一起商议。一夜未眠的袁世凯,看来一点都不糊涂,他明白,这二十一条,是日本人想借欧洲列强忙于战事,无暇东顾之机,一口吞掉中国。显然,面对这样赤裸裸的威胁,袁世凯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应对,只是安排外务部跟日本周旋,只是特意交代,第五号万万不能答应,最好连谈都不要谈。
这个“以朝鲜视我”的第五号,按曹汝霖回忆,当时日本方面就明确告知属于“希望条款”,意思是不一定非要坚持的。但据王芸生的研究,其实日本公使日置益在提出之际,并没有言明第五号的性质,整个的交涉过程中,“始终逼迫中国承认”。曹汝霖亲自拟定的二十一条交涉对策“说帖”上,仅仅提到第五号在文字形式上,与其他各条有异,并未指明这是所谓“希望条款”。直到当年的2月9日,在曹汝霖给驻日公使陆宗舆的电报里,才说到据俄国公使的密告,日本政府告知俄国,第五号实系“劝告性质”。可见,在交涉的当时,日本实际上是希望强逼中国政府将二十一条全部接受的,只是为了留有退路,才预留了字体形式上的一点不同。
看当时谈判的记录,整个二十一条的中日谈判过程,就中国方面而言,感觉所有的策略,就是一个字:“拖”,以拖待变。在每一个细节上,中国首席代表陆徵祥都和颜悦色地跟日本人纠缠,尽量把话题扯远,让问题复杂化。据顾维钧回忆,为了更好地贯彻“拖”字方针,陆徵祥还想出了若干“小招”。比如减少会谈次数,日本人要求每周谈五次,陆说只能谈一次,因为他的事务繁忙,还要处理跟其他国家的外交事务,还要参加内阁会议,等等,最后实在抗不住日本方面的压力,每周谈三次。但每次会谈,陆徵祥都会想方设法缩短实际的会谈时间,两个小时的会谈,例由东道主先说话,每次开场白之后,陆徵祥都让仆人献茶,于是进入茶歇阶段,上茶,上点心。他自己带头慢吞吞地一口一口呷,一杯茶半晌也下不去,日本人生气,他赔笑脸,慢呷如故。总之是能拖就拖,拖一分钟是一分钟。
中国人的另一个招数,就是用神不知鬼不觉的方式,把消息传布出去,让英美知道,借英美的力量,抵制日本人的“独吞”,这属于传统的“以夷制夷”老法子。这种法子,由于在清末用得太多,事先日本人就有所预防,在交涉伊始,就“非常认真”地要求中国政府方面,对有关二十一条的谈判严格保密,威胁一旦消息走漏,后果将非常严重。为了防止消息走漏,日本代表甚至非常强硬地坚持中国方面只能由外交总长和次长出席,顶多带一个秘书,因为当时的外交总长为孙宝琦,次长为曹汝霖,一个是前清官僚,一个是留日学生,向有亲日之名。顾维钧认为,这意味着把中国方面有英美背景的人员排除在外,无法参加谈判。然而,袁世凯也不是省油的灯,在交涉开始之前,就把外务总长换成了欧美背景的陆徵祥,而陆徵祥在每次会谈之后,都会在外务部召开小型会议,时任外务部参事的顾维钧,因此得以随时了解谈判的动向。
顾维钧这位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高材生,跟当时的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有着密切的交往。据他自己说,在征得总统和总长同意的情况下,每次在外务部开完会之后,当晚,最迟第二天,他就会把情况通报给芮恩施和英国公使朱尔典。芮恩施的回忆也证实了这一点,他的话表明,美国人在了解谈判进程方面具有主动性:“当我对正在发生的事情有所风闻后,便立刻提醒中国人:由于正在讨论的问题密切影响到美国在华的权利,我必须了解全部情况,以便我的政府按照有关中国独立的条约和协议,采取必要的步骤来维护它的利益。中国人当然是满口答应照我的要求办的。我同中国内阁成员和外交部官员的交往并不限于正式的会见和宴会。我们曾多次相互拜访,免掉了种种官场客套,谈至深夜。”
保不住密的中国人,这一次把自己的“毛病”当成了武器,发挥到了极致。尽管日本人再三施加压力,严重警告中国人不许对外走漏消息,但是消息还是在第一时间传遍了世界。据中国驻英公使施肇基的电报,日本人1915年1月18日提出二十一条,最迟到2月13日,英国《泰晤士报》有关二十一条的社论就已经出笼。但是,《泰晤士报》的社论,显然让希冀英国人“主持公道”的中国人失望了,居然半个屁股坐在日本人一边,认为日本提出的条件,“既非苛刻,亦非不公允,且并未侵及中国领土之完全、机会均等,及开放门户各主义”,而且“深信日本之志愿与英国相同,无非欲借此时机以求明定中日间之地位及巩固远东之平和而已”。只是在社论的末尾,半吞半吐地提道,日本所开列的条件,有数款“不免欲将中国归日本保护,此与英国在中国主张门户开放之政策不符”。显然,英国由于正在陷于欧战,而且跟日本有英日同盟的关系,所以,不大可能出来主持公道。2月18日,才有署名文章提出,认为日本的要求,与英日同盟相背,要求将二十一条全文从速公布。日本人当然知道中国人不会真的会为他们保密,在第二次会谈时,他们就发现北京的《顺天时报》和上海的外国报纸,已经听到了风声,而且日本代表还为此质问中国代表。只是,中国方面一推六二五,日本人也没辙。
其实,在北京的英国公使朱尔典,跟美国公使芮恩施一样,从中日交涉的第一天开始,就知晓二十一条的基本内容。美国公使芮恩施后来回忆说,虽然1月22日他才知道二十一条的全部内容,但不代表他此前一无所知。不过,虽然他们并不喜欢日本人这种背后下手的偷偷摸摸的行为,但却显然不打算有所作为。相对而言,英国人的绥靖意图更明显些,正在忙于欧洲战事的英国人,此时显然需要日本这个远东的盟友,不打算为了中国,或者在为中国的枝节利益,得罪日本。只要日本不能独占中国,英国人一切都好商量。英国人在整个交涉过程中,所做的,只是请驻日大使见了一次日本外相,装模作样地“劝说”了一下而已,唯一像样一点的表示,就是在日本最后摊牌的前夕,英国人告知日本方面,“如斥诸强压手段时,应先咨询英国之意见”。相对来说,美国人的态度要积极一点,义愤一点,但也远没有到为了中国跟日本翻脸的程度。美国公使芮恩施对中国人很有好感,而且在驻华公使中,也属于少见的有正义感的人,不过,他的义愤,也只是义愤而已,除了迭次电告美国总统,中日两边劝说,“亦无善策”。最后,美国政府给中日双方一个照会,说是中日两国的交涉和今后签订的条约,如有损害美国在华利益、门户开放政策以及中国领土和统治权完整者,“美国政府决不承认”。
在二十一条的交涉期间,有一位在华资深的记者,跟美国公使说:“当我们在这儿欢乐的时候,中国的主权却像一朵云向东方飘去了。朝鲜的戏剧又重演了。”经过两个多月的交涉之后,这朵云,终于快要飘到东京了。5月7日,丧失了耐性的日本人,对中国发出了最后通牒,限中国政府5月9日午后6时为限,作出答复,否则采取“认为必要之手段”,即武力解决。
第二天,袁世凯把在京所有的有全权和挂名政治头面人物召集到一起,开了一个决策会议。显然,他心里有数,日本的最后通牒,对他而言,只有接受一条路可走,但他不想承受一个“卖国”的罪名,即使要承担,也要大家来做个见证。在会上,参与交涉的人员,详尽地汇报了整个交涉过程,然后袁世凯让大家拿意见。据参加会议的曹汝霖回忆,在会上,后来被人骂为亲日的陆军总长段祺瑞,当即表示应该拒绝签字,力主抵抗。他认为,这样迁就,何能立国?“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美国公使芮恩施也提道,在这个会议上,产生激烈的争论,“有人认为屈膝投降将意味着国家的崩溃。它将使政府丧失一切权力和公众的支持,而抵抗则将使全国团结起来”。持这种主张的人认为,日本固然可以占领中国大片的领土,但却无法合法拥有这些土地,日本这样做,会遭致世界的谴责,而且,等到欧战结束,欧美列强就会出面干涉。持这种主张的人中,不止段祺瑞一个,时任总统府高级军事顾问和总统英文秘书的蔡廷干,也这样主张,宁可跟日本人打游击,也不屈服。这位留美幼童,这位在甲午战争中因受伤被抓到日本的海军将领,当年就以坚贞不屈赢得过日本人的尊重,此时依然强项如旧。不仅如此,在交涉期间,当日本在中国的南满和山东频繁调动军队,为谈判施加压力之际,段祺瑞也暗中调动军队,以至于得到消息的英国公使朱尔典十分担心,双方会擦枪走火。
此时的欧洲列强驻华使节,全体一致力劝中国政府接受日本的条件,英国公使朱尔典据说还亲自面见袁世凯,以30年老朋友的身份,劝说袁世凯屈服,说是埋头建设10年,再来说话。美国政府虽有不满,但并不打算为中国出头,芮恩施也只好徒呼负负。至于俄国则只关心他们在北满的利益有没有受到伤害,法国则只要日本方面尊重1907年跟日本签订的条约,根本不打算多嘴,相对于中国,他们更看重的是跟日本的关系,因欧战正胶着,犯不着跟日本翻脸。况且,在丛林时代,长獠牙的,只尊重长獠牙的同类。
其实,当时的中国政府,在谈判过程中,就已经有这个思想准备,接受除第五号以外的二十一条所有条款。为此,他们还特意央求担任总统府顾问的日本人贺长雄,回国去跟日本元老疏通,希望日本方面,不再坚持第五号。据曹汝霖回忆,说是贺长雄回到日本之后,发现日本元老其实并不知晓有第五号这回事。日本学者升味准之辅的《日本政治史》,也提到自大隈内阁上台之后,其外相加藤破坏了1898年以来,向元老传阅外交文书的惯例,而代之以事后简单的汇报。二十一条的要求,并没有跟元老商议,甚至连具体条文都没能给元老们看。看来,曹的回忆有点根据。当然,即便是专横的日本大隈内阁,也并没有指望中国政府会接受第五号,因此,提出的时候,就是用特殊的字体单列的,如果能迫使中国人认账算捡着。只是,参与交涉的日本外交官,在中国待久了,骄横之气日长,立功心切,谈着谈着,似乎就忘记了第五号原本是“劝告”条款。在交涉之前,日本公使日置益特意为谈判递呈长篇条陈,提出要采取利诱和威压双管齐下的手段,迫使中国政府屈服,具体开列的利诱手段有四:一,在一定条件下,将胶州湾归还中国。二,保证袁世凯及其政府的安全。三,取缔在日本保护下的革命党、宗社党和留学生及日本浪人针对中国政府捣乱行为。四,收买袁世凯和政府各部部长的个人。此外,还可以考虑同意修改关税税率。而威压手段则是调动山东的日军以武力威胁,及利用革命党和宗社党人颠覆中国政府。而丝毫没有提到第五号可以考虑放弃,作为谈判的底线。
必须说明的是,经过中国政府走后面的运作,日本的最后通牒里,不再坚持第五号,而中国政府也就接受了这种屈辱的“城下之盟”,二十一条除了第五号之外,至多做了一点细微的技术上的修改,全部接受,而且留下来一个尾巴:第五号容后商议。即便是日本这么一点不是让步的让步,中国方面也他们留足了面子。对此,当时参与交涉的外交部次长曹汝霖,即使在许多年后,依然感到有那么一丝欣慰。而当时的驻日公使陆宗舆,甚至在回忆录中表示,他没有以日本不坚持第五号为己功,说明了他的低调。
不过,此时作为中华民国终身大总统的袁世凯,心情可是相当的糟。5月14日,袁世凯对自己的文武百官,下了一道密谕,视接受二十一条为奇耻大辱,“疾首痛心,愤惭交集”,要大家一定发愤,“日以亡国灭种四字悬诸心目”,卧薪尝胆。言语不可谓不沉痛,最后说道,如果经此事变,国人再不奋起,世界将视中国人无做人类之资格。即后来我们常说的,被开除球籍。而中国被迫接受二十一条的日子,5月9日,从此变成法定的“国耻日”。只是,这样的国耻日,以后越来越多。
袁世凯在中国近代史上,是个白鼻子的人物,大陆和台湾编写的近代史自不必说,就连西方流行的中国近代史教材,比如徐中约的书,里面的袁世凯,也是一副丑角形象。但是,签完二十一条的袁世凯,应该说是中国最懊丧的人。二十一条的签订,未必能真的灭掉中国,但却真真切切地把袁世凯毁了大半。当时的日本其实未必不知道,尽管他们觉得一战是个扩张他们在中国势力的大好时机,但真的把偌大的中国一口吞下,以当时日本的国力,还是有点蛇吞象的意思,这也是为什么他们要把变中国为朝鲜的第五号单独列出,实在不行就退回来的原因。但是,明知道对方无论如何不能接受,而且自己这方面也不打算用武力压迫对方接受,还是要将这些条款提出来,最大的效应,就是可以混淆视听,中国政府只要最终签字认账,在外面看来,就等于签了包括第五号在内的卖身契。当时的对外交涉,都是秘密进行的,外界无从知晓真相,卖国的帽子,想不戴势所不能。
当然,也可以说,日本人对袁世凯一向没有好感,因为从历史上看,袁世凯的发迹,恰是在朝鲜与日本人斗智斗勇之时。最初,日本人还吃了袁世凯的亏,当时就结了怨。曹汝霖回忆说,日本公使日置益曾经跟他说过,说是革命之后,由孙中山当总统,没什么说的,因为孙没当过清朝的大官,一直主张革命,但袁世凯世受清恩,又是总理大臣,自己做总统,总不免有“篡夺之嫌”。其实,这种说法,即便真的是日本人的体己的私房话,也说明不了他们是否对孙中山和袁世凯真的有所偏好。如果说,日本人更不喜欢袁世凯一点,那么恰是因为袁世凯相对于孙中山来说,更像是一个强人。显然,日本不乐意革命后的中国落在一个强人手里。一个四分五裂、秩序混乱的中国,对于一个怀着野心的邻居而言,无疑更合脾胃。而一个强人,却有可能结束混乱,走向统一和秩序。乘欧站方酣之际,也乘这个强人羽翼未丰之时,弄出这么一个二十一条来,除了已经吃下的山东之外,无论最后能得到多少实际的好处,只要袁世凯最后妥协了,其在国人中的合法性一定会因此而大大降低。在社会上流传的二十一条,肯定是包括第五号的,而且因此造成的国势之危,注定是要被夸张了的。这一点,在日后的岁月中,只要有风吹草动,就会显现出来。山东问题,从一开始,就跟二十一条密不可分,人们此后的相关联想,是这样展开的,一提到山东问题,就会想到二十一条,想到二十一条,就会想到亡国灭种。
而袁世凯经此事变,也的确中招,合法性受到很大的质疑,以至于后来的帝制自为,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恢复权威。结果却触犯了近代以来最流行的意识形态,体现在制度层面上的进化论,被视为开历史的倒车,身败名裂。袁世凯死后,中国的政局持续动荡,四分五裂,这样一个局面,显然最符合日本的利益。
二十一条,在五四运动之后,在国际形势变化情势下,由于国内民族主义情绪推动,经过艰苦的谈判,终于在1923年3月被正式废除。当然,日本在东北和山东的实际上的特殊地位,并未因此而受到削弱。但毕竟在名义和心理上,中国人得到了某种补偿。
但是,在五四运动爆发的时候,二十一条还是刺激中国人,尤其成为中国各界精英神经上的一个亡国灭种的隐痛。从某种意义上说,五四运动是二十一条带给中国人的国耻的一种延后的爆发。1915年6月,北京的街市上流传着一份抵制日货的告同胞书,是用白话文写的,这份五四前4年的文告,如果不加以特意说明,人们根本无从辨别它到底是出于1919年还是1915年。对亡国危险的警告,亡国之痛的描述,抵制日货的号召,甚至对不响应抵制之人的唾骂,都跟五四时期一模一样:
列位同胞:
知道不知道,我们中国就要瓜分了,就要亡国了,祸到临头,大家尚不设法挽救,到了亡国之时,自己再有多少钱,也用不成,再有多少福也享不成。为他人之奴隶,变他人之牛马,受各种之凌辱,经百般之压制,亡国奴之惨状,笔所难言。列位岂不闻波兰、印度两国乎,国亡之后,家中不得集有数金,不得藏有寸铁。呼马应马,呼牛应牛,到了那时,如梦初醒,虽想恢复,已经在他人制下,万不能动了。大家要知道,若将来失悔于后,不如预防于先。列位可知我们中国,什么为瓜分,什么为亡国奴,现在日本借欧洲战争为名,说是维持东亚和平,明是欺压我们中国,割我国之土地,夺我国之国权。当初攻青岛之时,说取回即还中国,如今已取得了,不特不还我们,反另生枝节,要求中国二十一条款,此二十一条中,即是要中国的这一省,又要某几条铁路,又要某几处矿山,中国的精华之地,几乎为他要遍了。更可恨者,中国之财权、政权、兵权及各种权,均要掌握在他的手中。中国无论何省,随便日人营业,随便日人居住,随便日人购买土地,就是掀喧宾夺主之意。又要我们中国人人都要学日本话,即是并吞中国了。列位切勿存这种苟安思想,以为日本并吞中国,总不要我们死,那时虽不得要我们死,然而比死还难过。列位都知道,日本灭了朝鲜之后,当时殁收其财产,搜检其兵器,使两家共用一把菜刀,寸铁不准存有,防其死灰复燃,所生男女小孩,不准学习朝鲜文字,种种虐待,不胜枚举。我们中国此时如不赶紧设法挽救,渐渐就要到了这步田地,大家要设个抵制之法才好。抵制之法,先从文明上抵制,大家齐心不买日货,不用日币,使其受制于我。况日本的货并不精美,并不便宜,何必定要去买他的,即使便宜,如今中国与日本不共戴天之仇,中国人民真无天良,真无廉耻,以至于此耶?你看日本的货,西洋人那看在眼上,独有专卖中国。每年计算,日本输入中国的货,至少几千万。此几千万之利权,由中国而转移于日本。考日本自日俄战争后,国内,现在又富起来了。他拿中国的钱,去练兵,去制造,来打我们中国同胞。同胞何不大众齐心,坚意抵制。自今以往,至死不用日货,大家要想到亡国之惨,万万要相持到底,切不可虎头蛇尾,切不可私自贩卖,希图得利,丧心害良,贻笑外人。若有人再买日货者,即凉血动物,人人得而唾骂之。今用文明抵制于先,如到了开战的时候,中国四万万同胞,只好拼一个死,岂有廿一行省之大国,竟亡于区区三岛之日本,吾不信也。到头来不过打得你死我亡,同归于尽,宁为中华鬼,不为日本奴。同胞努力,同胞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