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和元老院的宗教政策,受到开明意见与迷信习俗的欣然支持。各种宗教仪式在境内流行,对于一般民众来说,它们是同样的真实;对于哲学家来说,它们是同样的虚妄;对于地方行政官来说,则是同样的有用。如此忍耐所带来的结果,不仅是彼此间的宽容,更重要的是宗教上的和谐。
那个时代民众的迷信行为,不会产生神学上的对立而引起彼此冲突,也不会因思想体系的束缚而使身心受到限制。虔诚的多神教教徒不仅喜爱本乡本土的宗教仪式,也认同他人对世界上不同宗教的信仰。就这些信徒来说,恐惧、感恩和好奇的心理,一个梦境或某种预兆,遭遇到不如意事件的打击,甚至是长途旅行所产生的阻碍,都会让他们的信仰更为坚定,祈求更多神明的庇护。异教徒神话的架构非常浅薄,虽混杂着各种不同的材料,还不致形成矛盾和对立。所谓的圣贤豪杰和英雄人物,莫不与乡土休戚相关、生死与共。这些使国家建立权势和名声的伟人,即使没有受到世人像对神祇一样的膜拜,至少也会获得赞扬和尊敬。泛神论认为千山万水都具备神性,默默地在所在地区发挥它们的影响力。罗马人祈求台伯河不要降灾,就不该嘲笑埃及人为了祈福而向尼罗河呈献大量祭品。
就物质方面而言,自然界可见的力量、行星和元素,在整个宇宙是完全一样,毫无区别的。精神世界看不见的主宰,无可避免地由同一模式的传说和寓言所铸造而成,无论是善与恶,都有各自的神祇来作为代表。每一种技艺和职业的背后也都有他们的守护神,无论经过多么长久的世代传承、相隔多么遥远的国家,这些神祇所显现的性质,全都和被保护者的特定需要有关。不论是哪一种系统的神界,在发展的过程和利益的归属上都会产生对立,要依靠一位至高无上者来调停。经过长时期的教化认同和顶礼膜拜,这位神祇逐渐被提升到极度完美的崇高地位,成为“永恒的天父”和“全能的君主”。古代的宗教精神是如此的温和包容,以致各个民族对于崇拜的仪式,只关切相互的雷同,而不在意彼此的差异。希腊人、罗马人以及各地的蛮族,尽管他们各自信奉的神的名称不同、敬神的仪式相异,但当他们在祭坛相遇时,很容易就能感受到他们实际敬奉的是同样的神灵。荷马的史诗所叙述的神话故事,赋予了古代世界的多神教一个瑰丽而通用的规范。
希腊的哲学家是从“自然人”而不是从“神”演绎出伦理学和道德规范的。当然他们也曾抱持非常严肃的态度,沉思冥想神性的存在,经过深入的探讨,明了人类的理解力虽然很强大,但是在这方面却极为有限。4个最知名的学派,斯多噶学派和柏拉图学派致力于协调理性和虔敬之间利害关系的冲突,他们留给世人超凡入圣的明证,就是“原道”的存在和完美。但是,由于对物质的创造无法表达,斯多噶学派的哲学家在这方面的成果不彰;相反的是,柏拉图和其门徒强调属灵层次的神性,脱离物质进入观念的领域。学院学派和伊壁鸠鲁学派很少讨论有关宗教方面的问题。前者重视虚怀若谷的科学精神,对上帝之国的天意抱持怀疑的论点;而后者以无知为由,全盘否定上帝之国的存在。
受到竞争的鼓励而产生的研究精神,也只有在自由的环境里才能生根茁壮,再经由哲学大师的倡导,成立众说纷纭的学派。纯朴的年轻人从世界各地涌入雅典,这里也和罗马帝国的其他学术中心一样,教导大家要对世俗的宗教采取否定和排斥的态度。不过,说实在的,怎么可能要哲学家把诗人所杜撰的故事,或者是上古流传的事理不明的传说,当作真理来建立对神明的信心?也不可能把“凡人”当成神来崇拜,事实上有些“凡人”的行为并不是很光明磊落,不仅不该受到敬拜,反而应该受到蔑视才对。为了反对这些毫无价值而又受到崇拜的偶像,西塞罗不惜自贬身价,用真理和雄辩当作针砭的工具。倒是琉善的讽刺诗更有效,变成破除迷信的利器。一个社会文明水平较高的阶层,难免对平民的迷信行为发出藐视的私语。极有声望的文人雅士,同样也不愿故土的神明被揭穿,甚至受到公众的讪笑和攻击。
纵使安东尼时代反对宗教信仰的潮流甚嚣尘上,但依然考虑到了祭司阶层的利益,以及民众在精神上的寄托。古代的哲学家在作品和语录中,强调理性应有独立自主的尊严,但他们的言行却莫不符合法律和习俗的规范。他们眼见凡夫俗子的各种谬误,不禁露出一丝怜悯和无奈的苦笑,只能心甘情愿地奉行祖先的祭典,不时到庙宇去参拜神明;还得在圣洁的长袍下掩饰住无神论的心意,装模作样地参与各种迷信的场合。贤达之士不会为世俗的信仰和宗教而争辩不休,更不会像愚蠢的民众那样涉身其中。他们在踏上利比亚、奥林匹斯山和朱庇特神庙祭坛时,心中虽不以为然,但外表仍呈显恭敬神色。
若说罗马的议场衍生出宗教迫害的动机,这点实在让人无法理解。很多高阶官员本身就是哲学家,雅典的学院把法律传授给元老院,这些人对迷信有根深蒂固的成见,执行政令不会受到宗教信仰的蒙骗。元老院已经把世俗和教会的权力集于一身,不可能为野心和贪婪所驱使,他们选举最贤明的元老院议员担任祭司,皇帝本人身兼大祭司的职位。他们不但重视宗教带来的利益,也明了与世俗政府之间的关系,要把公众的祭典节庆作为教化人民的工具。为便于推行政令,他们也使用各种占卜和预兆的手段;为巩固社会的安定,他们声称伪证罪会受到神明的惩罚,不管今生或来世都逃不掉法条的追诉。所以罗马的官吏和议员承认宗教具有莫大的价值,即便是名目杂乱、无奇不有的仪式,他们也深信终究还是有益于世道人心。因此,每一个国家和乡土的崇拜仪式,经过时间的发展和经验的累积而为众人所接受。被罗马人征服的国家,原来壮观的神像和华丽的庙宇,经不起贪婪的搜刮和无法显现神威而日益没落,但远古遗留的宗教实体,仍一如往常受到罗马的宽容和庇护。看起来只有高卢行省似乎是个例外,德鲁伊教徒掌握很大的权力,提比略和克劳狄两位皇帝在位时,以废除活人祭祀为借口大力加以镇压,避免未来可能的危险。但是祭司本身以及神祇和祭坛,仍安全地保存在隐密处所,直到异教完全被根除为止。
罗马是伟大帝国的首都,全球各地的臣民和异乡客络绎不绝到来,引进他们在本土信奉的宗教,并持续在此祭祀各自的神明。帝国的每一座城市都希望维护古老宗教仪式的纯净,元老院也运用权力,阻止异国的仪式不致泛滥成灾。埃及的迷信风气格调很低且使人堕落,经常受到查禁,祀奉塞拉比斯和伊西斯的寺庙常遭摧毁,信徒被驱离罗马和意大利。冷酷无情却执行不力的政策,终究挡不住宗教狂热。被放逐的人员偷跑回来,改宗的信徒反而增加,重新盖起的神殿更加金碧辉煌。最后,塞拉比斯和伊西斯在罗马神祇中占有一席之地。这种情形当局并非放纵不管,而是宗教的宽容政策没有背离政府所秉持的古老原则。在纯朴的共和国时代,罗马的军队常常特派一位使节,把自然女神希布莉和医药之神阿斯克勒庇俄斯迎进国门,并承诺给予其更多尊荣,来诱取城市守护神放弃对这两座城的庇护。此种做法几乎已成惯例,罗马逐渐成为帝国臣民共有的圣殿,这座城市给予人类所有的神明以自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