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和体制时代,运用军队的权力取决于一定阶层的市民,他们有国家去热爱、有财产要保护、分享执行法律的权利。维系这个体制不仅事关个人利益,也是自己应尽的责任。等到征讨范围扩大,人民的自由权利随之丧失,战争逐渐发展成为军事艺术,同时也恶化成商业行为。
就军团而言,即使在遥远的行省招募兵员,也只选罗马公民,唯其如此,才具合法资格,服役才有适当报酬。但更被注重的是年龄、体力和身材等条件,在征选兵员的过程中,宁愿要生长在气候寒冷地区的北方人而不挑南方人,要找天生习武的门第,也到乡间招募,而非在城市寻找。一般认为,投身辛苦的行业,像铁匠、木匠和猎人,比城市里活动较少、从事服务业的人员,在执行勤务时更能发挥果敢和决断的能力。等按财产资格服兵役的制度取消后,罗马的军队仍由家世良好、受过教育的军官指挥,但一般士兵还是像现代欧洲的佣兵一样,出身贫贱,很多甚至是卑劣分子和罪犯。
爱国心是古代大众遵守的德行,身为自由政体的一分子,基于个人利益而产生强烈感情来保护此政体,使之能绵延不息,此种情操使共和时代的军团所向无敌。专制君王的佣兵和奴仆,对共和体制的观念极为淡薄,因此必须运用其他性质不同但更有拘束力的动机,像是荣誉和信仰,来弥补这方面的缺失。在农夫和工人看来,能进入军旅是光宗耀祖的事。阶级和名望全赖自己的进取心,一个低阶士兵的勇敢虽不见得能赢得多大的声誉,但个人的行为,有时会给连队、军团甚至军队带来荣誉或羞耻,所以他和团体是命运相共的。他进入军队服役时,要举行庄严的宣誓仪式,绝不背弃连队队标和鹰帜,服从上级领导,为皇帝和帝国安全牺牲自己的性命。罗马军队对标帜的效命之心,是受到信仰和荣誉的影响激发的。金色的鹰帜闪耀在军团队伍前面,就是他们渴望献身的目标。在危险时抛弃神圣的队标,不仅是可耻的怯懦表现,更是大不敬的亵渎行为。为了达成此一目的,除凭借想象所产生的力量,更由实际的畏惧和希望来加强。服役期间定额的薪饷和经常的奖赏,及服完兵役后应有的补偿和田地,使艰苦的军旅生活得到安慰。另一方面,怯懦惧敌和违抗命令必然难逃严厉惩罚。百夫长获准用军棍责打犯错士兵,将领有权将下属处以死刑。罗马军队铁的纪律原则,就是优秀的战士必须畏惧自己的上官远甚于所面对的敌人。从这些值得钦佩的兵书教范中,帝国军队具有了军人所应有的坚定和驯服的品质,要是拿蛮族的浮躁和冲动来与之相比,永远无法及其万一。
罗马人很清楚军队的缺点——仅依靠暴虎冯河的匹夫之勇而不讲求战斗技术和用兵法则。在拉丁语里,“军队”一词就是借用“操练”的原意。军事训练是达成纪律要求最重要而不可或缺的方式,新征入营的弟兄和年轻士兵,在清晨和傍晚要不停操练,老兵即使完全学会也要每天复习,任何人不得以年龄或已熟练作为借口逃避。部队在冬营时就架起宽大的棚屋,即使气候恶劣也不会中断训练。要是仔细观察便可知,在模拟作战中使用的特定兵器,比起实物要重一倍。
本章目的不是要详述罗马人的操练,我们的重点是,罗马人已完全领会到如何能增强体力、使四肢灵巧和让动作优美。他们不断教导士兵行军、跑步、跳跃、游泳、负重及操作各种兵器,无论在攻击、防御、远战和近战中都能得心应手地运用,而且知道组成各种阵式,甚至要求以皮瑞克战舞的步伐,按着笛号的声音行进。
即使在承平时期,罗马军队仍然熟悉战阵之事。古代有位希腊历史学家曾和罗马人兵戎相见,他深有所感地写道,就罗马军队而言,只有流血才能分辨出是战场还是训练场。有才干的将领,甚至皇帝本人,都把训练当成政策来推行,经常亲自督导或担任示范,以鼓舞大家学习这些军事科目。哈德良和图拉真虽贵为帝王,仍纡尊降贵来教导无经验的新兵、鼓励训练有功的人员,有时还亲自下场较量一番,战技和体能的优胜者能获得奖赏。在这些君王统治下,栽培将校的兵法素养获得极大的成就,只要帝国能够保持强盛,军事训练就会被尊为罗马纪律中最完美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