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崛起的同时,北方在政改。
政改第一人,是子产。
子产是郑国的政治家,名侨。因为是郑穆公的孙子,所以叫公孙侨。子产很早就表现出政治天赋。鲁襄公八年(公元前565年),他的父亲、郑国司马子国伐蔡成功,举国庆贺,只有子产不以为然。子产说,一个小国,不修文德而治武功,没有比这更能招来大祸的了。蔡是楚国的附庸。我们打了蔡国,楚国肯定要来打我们。到时候,我们能不顺从楚国吗?顺从了楚国,晋国就会来报复,我们又打得过晋国吗?晋国和楚国都来伐郑,我们郑国能有安宁吗?
说这话时,子产还很年轻。因此子国痛骂他说:你一个小孩子懂得什么!
然而此事不幸被子产言中,楚国和晋国果然轮番来伐郑,郑国也只好轮番与晋楚两国结盟讲和。两年后,国难未已,家难又起。子产的父亲子国和郑国的执政,在内乱中被乱党杀死。子产闻讯,不慌不忙地安排好各项工作,然后带兵平叛。郑国国人,从此对子产刮目相看。
二十年后,子产在郑国执政。
子产执政以后,就开始政改,作封洫(读如恤),作丘赋,铸刑鼎。封,就是田界;洫,就是水渠。作封洫,大约是重新规划和分配土地。作丘赋,则可能是改革兵役法,也包括改革税制。因为税(出钱)和赋(出力),都与土地有关。这两件事,当然会触犯许多人的既得利益。因此改革之初,国内骂声一片。作封洫时,有人编了歌谣来骂他:算我的家产好收费,量我的耕地好收税。谁要能够杀子产,我就跟他去站队!作丘赋时,又有人编了歌谣来骂他:老爹变成冤鬼,自己去做蝎尾!此人发号施令,邦国悔无可悔!
然而子产不为所动。
子产的说法,是“苟利社稷,死生以之”。就是说,只要对邦国有利,个人的生死是可以置之度外的。
因此,子产也不钳制言论。当时,郑国人喜欢在晚上到学校里去聚会,因为春秋时期的学校同时也是俱乐部。国人聚在一起,说三道四,难免议论朝政。于是有人便建议子产把学校关了。子产说,为什么要关闭呢?让他们议论好了。他们拥护的,我就大力推行;他们反对的,我就适当修改。利用公权力,当然可以不准大家说话。但那样做,有好处吗?
事实上子产的改革,很快就收到了功效,老百姓也尝到了甜头。这个时候,又有人编了歌谣来夸他:我的子弟,子产教诲;我的粮产,子产加倍。子产死了,谁来接位?
所谓民意,不过如此。
但子产的政改,还是触动了根本,尤其是铸刑鼎。铸刑鼎,就是把刑法的条款铸在鼎上,公之于众。这对于东西两周的政治体制和政治理念,其破坏都是颠覆性的。因此,晋国政治家叔向便写信给子产提出批评。叔向说,先王以礼治国,不肯制定刑律,是怕民众有不轨之心,这才主张效法圣人以德治国。德治,才能任意使用民众而不生祸乱。相反,如果制定法律还公之于众,民众就只知道法律不知道尊长,只知道律条不知道礼仪,甚至咬文嚼字来规避惩罚。那样一来,不就乱了吗?在下听说,国之将亡,必行改革,说的就是这事吧?
叔向很敏感,他感到了危险。
这危险,就是礼坏乐崩。
对此,子产的态度是不争论。他回信说:侨无能,不敢听命,也不敢不拜谢!
其实子产未必一定喜欢法治,但也不认为德治和礼治完美无缺。这是有实践可以证明的。鲁昭公元年(公元前541年),郑国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起因,是郑国大夫徐吾犯的妹妹长得漂亮,有两位公孙都想娶她。公孙楚已经下了聘书,公孙黑又强行去送彩礼。徐吾犯左右为难,请执政子产做主。子产说,这是国家没有治理好,不该让大夫您为难。她愿意嫁给谁就嫁给谁吧!
徐吾犯照办,两位公孙也先后如约来到徐吾犯家。公孙黑盛装打扮,厚礼相送;公孙楚穿着军装进来,左右开弓射了几箭,然后一个箭步跳上战车就走。徐吾犯的妹妹便说,公孙黑确实漂亮极了,但公孙楚更像男子汉。
于是她嫁给了公孙楚。
然而公孙黑却不肯罢休,居然闯进公孙楚家,准备杀了公孙楚再抢人,结果被公孙楚用戈击伤。此案如在法治社会,一点都不难处理。公孙黑无理取闹,强入民宅,涉嫌杀人和强夺他人之妻,公孙楚则是正当防卫。然而按照礼治原则,却只能判公孙楚败诉。因为公孙黑是上大夫,且年长为兄;公孙楚是下大夫,且年轻为弟。因此子产将公孙楚驱逐出境,算是维护了礼。
想来这事一定让子产纠结。因此第二年公孙黑涉嫌谋反,子产就毫不留情判他自尽,而且把与公孙楚争妻也算作他的罪状之一。公孙黑说,我创伤复发,早晚会死,请不要助天为虐。子产说,人谁不死?恶人不得好死,这是天命。本执政不助天,难道助恶人不成?再不快死,刽子手就来了。公孙黑无奈,只好自己吊死。子产又让他暴尸街头,身上还放着陈述其罪状的木简。
这事发生在铸刑鼎的三年前。但子产的政改,显然并不单纯因为此事的刺激;铸刑鼎的影响,也要深远得多。事实上,子产有可能是法家学派的创始人,郑国也有可能是法家学派的发源地;而德治与法治的分歧,则将从孔子一直争论到韩非,我们将在本中华史第六卷《百家争鸣》详加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