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军备志-1

连横曰:古人有言,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弃兵?是故轩辕有涿鹿之战,颛顼有共工之陈,姒禹有三苗之伐,成汤有南巢之师,周武有牧野之誓。降及春秋,齐桓、晋文,尊王攘夷,取威定霸,非兵莫属,故使子孙无忘其功。秦、汉以来,其旨昧矣。台湾为海上绝岛,群雄必争之地也,非兵莫守,非兵莫存。故可百年而不用,不可一日而不备。然而我族之不竞久矣,当明之季,澎湖险远,群盗出没。万历二十年,东陲有事,议置游兵。二十五年冬,始创一游、一总、四哨,各乌船二十艘,目兵八百有奇。翼年春,又虑孤岛寡援,增守备一,游总哨舟师称是。又于海坛、南日、浯屿、铜山、南澳、大寨游,各抽哨官一人,领坚船三艘,汎对远哨至澎湖,以联声势。后以兵饷难继,裁去一游,而海坛、南日、南澳三处远哨之船,渐各停发,仅一总、二哨,各乌船二十艘,目兵八百五十有奇,其月糈则漳、泉共饷之。顾祖禹曰:“海中岛屿,东南错列,以百十计。但其地有可哨而不可守者,有可寄泊而不可久泊者,若其险要而纡回,则莫如澎湖。盖其山周回数百里,隘口不得方舟,内澳可容千艘。往时以居民恃险为不轨,乃徒而虚其地,驯至岛夷乘隙,巢穴其中。力图之而后复为内地,备不可不早也。”又曰:“海中旧有三山之目,澎湖其一尔。东则海坛,西则南澳,并为险要。是故守海坛,则桐山流江之备益固,可以增浙江之形势;守南澳,则铜山元锺之防益坚,可以厚广东之藩篱。此三山者诚天设之险,或可弃而资敌欤?”初,万历三十七年,荷人突入澎湖,嗣为总兵俞咨皋所逐。天启二年,复至,戍兵已撤,遂踞而有之。更入台湾,以兵分守南北,筑垒自固。越三十八年,复为我延平郡王所逐。蓄锐待时,谋复诸夏,故其奔走疏附者,皆赴忠蹈义之徒,枕戈执殳之士也。天厌明德,继世而亡,而威棱所及,犹有存者。安平之垒,铁砧之山,落日荒涛,尚堪凭吊,此则我族之武也。初,延平开府思明,分陆军为七十二镇,水师二十镇。及经之时,颇有增设,陆詟海伏,军声大振。克台之后,以周全斌总督承天南北军务,休兵息民,以治农亩,仅留勇卫、侍卫二旅,以守承天、安平,余镇各屯田自给,故无养兵之患。古者兵农为一,五国为属,属有长;十国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为州,州有牧。连帅比年简车,卒正三年简徒,群牧五载大简车徒。是故春振旅以搜。夏拔舍以苗,秋治兵以狝,冬大阅以狩,皆于农隙以讲事焉。故其兵为国之兵,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居则往来相乐,战则患难相扶。而又纠之以政,行之以礼,闲之以义,奉之以仁,励之以勇,秉之以忠,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严之以刑,奖之以禄。故民皆可使,而足胜于天下。十六年夏,经嗣位,以忠振伯洪旭、永安侯黄廷守思明,率师入台。檄铜山、南澳诸将,毋废战守。十八年,委政陈永华,又行屯田之制,台湾以安。二十七年,平西王吴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以次起兵,请会师。经至思明,进略闽、粤,遂克有十府,以遵奉故朔。一时麾下几十数万人,军复大振。已而清人入闽,精忠稽颡,尚亦反噬,故无功而归。然漳南之役,刘国轩、吴淑诸将,兵仅数千,以当十万,飘骤驰突,略仿延平。清军萎胙咋舌,莫敢支吾,则郑师之善战,亦足豪矣。

清人得台,改设府县,调兵分防,以总兵一员驻府治,水师副将一员驻安平。陆路参将二员分驻诸凤,兵八千名,澎湖水师副将一员,兵二千名,皆调自福建各营,三年一换,谓之班兵。康熙六十年,朱一贵之役,全台俱没。及平,廷议以澎湖为海疆重地,欲移总兵于此,而台湾设副将,裁水陆两中营。总兵蓝廷珍以为不可,上书总督满保曰:“若果台镇移澎,则海疆危若累卵,部臣不识海外情形,凭臆妄断,视澎湖太重。不知台之视澎,犹大仓一粟尔。澎湖不过水面一沙堆,山不能长树木,地不能生米粟,人民不足资捍御,形势不足为依据。若一二月舟楫不通,则不待战自毙矣。台湾沃野千里,山海形势,皆非寻常。其地亚于福建一省,论理尚当增兵,易总兵而设提督五营,方足弹压。乃兵不增而反减,又欲调离其帅于二三百里之海中,而以副将处之乎?台湾总兵果易以副将,则水陆相去咫尺,两副将岂能相下?南北二路参将止去副将一阶,岂能俯听调遣?各人自大,不相统属,万一有事,呼应不灵,移误封疆,谁任其咎?澎湖至台虽仅二百余里,顺风扬帆,一日可到。若天时不清,■飓连绵,浃旬累月,莫能飞渡,凡百事宜,鞭长莫及。以澎湖总兵控制台湾,犹执牛尾一毛,欲制全牛,虽有孟贲之力无所用之,何异弃台湾乎?台湾一去,漳、泉先害,闽、浙、江、广俱各寝食不宁,即山左、辽阳皆有边患。廷珍无识,以为此土万不可委去,若遵部议而行,必误封疆。望恕狂瞽,且赐明示。”满保入告,提督姚堂以为言,乃罢议。雍正二年,诏曰:“台湾换班兵丁,戍守海外岩疆,在台支给粮饷,其家口若无力养赡,则戍守必致分心。每月着户给米一斗。唯内地米少,可动支台米,运至厦门,交与地方官,按户给发,务使均沾实惠。”是为眷米之始。五年,诏曰:“台湾防汛兵丁,例由内地派往更换,而该营将弁往往不将勤慎诚实得力之人派往,以是兵丁到台,不遵约束,放肆生事。历来积弊,朕甚患之。嗣后台湾班兵,着该营官挑选派往。如有不法,或经发觉,该营官一并议处。”六年,总兵王郡奏言:“台湾换班兵丁,例由内地派拨,而其中有识字柁工、缭手、斗手、碇手等,向来多系雇募,本地之人冒顶姓名,并非实有兵丁。请照随丁之例,就地招募。”诏以海洋操练水师,柁、缭、斗、碇关系甚重,若不换内地兵丁,而常令彼地之人执司其事,似有末便。应于换班之内,挑选学习,着兵部妥议具奏。初,班兵来台之后,乡里不同,互分气类,故从前分散各处,至是王郡奏请废止,以便训练。不许。诏曰:“驻台兵丁军器,悉系各营自制,是以易于破坏。然将内地精良军器,给与台军,亦非善策。着该督抚于存公项内动支制造,务必坚利精良。至台之日,又着巡视御史会同该镇查验点收,倘有不堪使用者,即据实奏参。”七年,诏以台湾兵丁,每年赏银四万两,以为养赡家口之用。着总督等均匀分派,按期给发,以示朝廷恤兵之意。

初,朱一贵之役,漳浦蓝鼎元从军,以半线以北,地长八九百里,山海奥区,民番错杂,而委之北路一营之兵,聚不足以及远,散不足以树威。议于半线划设县治,而设参将于竹堑,以固北鄙。十一年,诏升台湾镇总兵为挂印总兵,给方印。添设城守营左右两军,改北路营为三营,以副将驻彰化,副以中营都司,而左营守备驻诸罗,右营守备驻竹堑,各有增设,于是台湾之兵计有一万二千六百七十名。然积弊渐深,军律废驰,兵骄将惰,为害闾阎,一旦有事,溃败四出,而祸不可收拾矣。乾隆五十一年,彰化林爽文起事,凤山庄大田应之,攻陷城邑,兵不能战。诏命大将军福康安领侍卫巴图鲁,以楚、蜀、粤、黔之兵九千至,历战数月,始平。则台湾班兵之不可用也明矣。当是时,粤人化番效命军前,颇收臂助。事后,奏设屯丁,旌表义民,添用马兵,稍为整饬。时阳湖赵翼从军在厦,以鹿港处彰化之口,势控南北,议移县治于此,驻扎总兵,居中调度。总督李侍尧韪之,未及入奏。五十三年,始以安平水师左营游击移驻鹿港。自是以来,北鄙日拓,远逮噶玛兰,且及台东。嘉庆十五年,改淡水都司为水师游击,兼管陆路,南至新庄,北及兰界,而水师则逮苏澳,以为台北之干城。道光四年,又升水师游击为参将。其时谈水东北悉已开垦,移民麕至。而噶玛兰又为山海险阻,生番出没,海寇窥伺,远距淡水可六七日程,统御莫及。总督赵慎轸议移北路副将于竹堑,以右营守备为中营,中军都司为左营,驻彰化,中军守备为右营,驻艋舺。福建水师提督不可,乃留副将于彰化,而艋舺置参将。

当是时,台湾班兵积弊已甚,嘉义陈震曜上书大府,请裁绿营,募乡勇。台湾道亦主其议。同知姚莹以为不可,议之曰:

“比闻大府檄下,议改台湾班兵,召募土著。愚窃以为过矣。台湾一镇水陆十六营,额兵一万四千六百五十有六。自督抚两院,水陆二提,漳州、汀州、建宁、福宁、海坛、金门六镇,福州、兴化、延平、闽安、邵武五协,五十八营抽拨更戍,多者七八百人,少者百数十人。其到台也,分布散处,每内一营分台营者十数,极多不过百人而已。匪特三年之中,分起轮班,出营收营,纷纷点调之烦。配坐哨船或商船,重洋风涛,岁有漂溺之患。而且戍台之兵,既有兵糈,又有眷米,岁费正供数十万石,何所取而必为之哉?盖尝推源其故,窃见列圣谟猷深远,与前人立法之善,而不可易也。夫兵凶战危,以防外侮,先虑内讧。自古边塞之兵,皆由远戍,不用边人,何也?欲得其死力,不可累以家室也。边塞战争之地,得失无常,居人各顾家室,心怀首鼠,苟有失守,则相率以逃。暮楚朝秦,是其常态。若用为兵,虽颇、牧不能与守。故不惜远劳数千里之兵,更迭往戍,期以三年。赡其家室,使之尽力疆场,然后亡躯效命。台湾海外孤悬,缓急势难策应,民情浮动,易为反侧。然自朱一贵、林爽文、陈周全、蔡牵诸逆寇乱屡萌,卒无兵变者,其父母妻子皆在内地。惧干显戮,不敢有异心也,前人犹虑其难制,分布散处,错杂相维,用意至为深密。今若罢止班兵,改为召募,则以台人守台,是以台与台人也。设有不虞,彼先勾结,将帅无所把握。吾恐所忧甚大,不忍言矣。其不可一也。

兵者貔貅之用,必使常劳,勿任宴逸。自古名将教习士卒,劳苦为先,手执戈矛,身披重铠,虽遇寒冬雨雪,盛夏炎蒸,而大敌当前,亦将整旅而进,苟平居习为安逸,何能驱策争先?故练技艺,习奔走,日行荆棘之丛,夜宿冰霜之地,寒能赤体,暑可重衣,然后其兵可用。今营制训练,各有常期,将弁操演,视同故事。惟班兵出营,约束烦难,且以数十处不相习之人,萃为一营,彼此生疏,操演势难划一。将裨惧罚,即欲不时勤操演,有所不能,是于更换之中,即寓习劳之意。盖以贤能将帅,讲习训练,斯成劲旅。若改为召募,则日久安闲,有兵与无兵等。其不可二也。

兵者猛士,以勇敢为上,胜败在于呼吸,胆气练于平时。百战之兵,所向无前者,胆气壮,故视敌轻也。古者名将教士,或卧于崩崖之下,或置诸虎狼之窟,所以练其胆气,使习蹈危机而不惧,然后大勇可成。台洋之涉,亦可谓危机矣。骇浪惊涛,茫无畔岸;巨风陡起,舵折桅欹,舟师散发而呼神,邻舶漂流而破碎;大鱼高于丘岳,性命轻于鸿毛。若此者班兵往来频数,习而狎之,胆气自倍。一旦冲锋镝,冒矢石,庶不致畏葸而却步。且平日海洋既熟,即遇变故,亦往来易通。兵法云,置之死地而后生,此之谓也。今若改为召募,免其涉险,则恇怯性成,遇难望风先走。胆气既无,鲜不溃败。爱之适足以死之,甚非国家所以养兵之意。其不可三也。

以必不可易之制,而欲变更,是以台地视同内地,毋乃于列圣谟猷,前人美意,有未之深思者乎?然大府之所以议改者,亦自有说。请释其疑,可以无惑。

一曰节糜费。闽省兵糈仅能支给,自林、陈、蔡三逆军兴,各府县运谷赴省,积贮空其大半,频年买补,尚缺额者十数万石。而台湾每岁运谷,不能时至,各动仓谷,垫放兵米。旧贮未满,又有新借,各县借口不免亏空。且台湾新设艋舺一营,兵米不敷支给,是闽省仓储颇形支绌。若改班兵为召募,则内地眷米一项,岁可省谷数万。数年之后,不惟补足,且有赢余,并可减运,以给艋舺兵米。此节糜费之说也。殊不知内地储仓,并不亏于军需,而亏于官吏。军需既缺,历年采买,不难报竣。所虑者有采买之名,无买谷之实,及至交代,辘转流抵,虚报存仓。至台谷不过运期稍迟,虽则借垫,运到即还,何至亏空。若艋舺不敷兵米,台地尚有别款可筹,何必贪节省之虚名,而误百年之大计。

二曰处游民。台地口禁虽严,而港■纷歧。自鹿耳门、鹿港、八里岔、三正口外,南路则打鼓港,东港、大港、喜树仔,北路则笨港、五条港、大甲、吞霄、后垅、中港、大安、乌石港,其他私僻港口,不可胜纪。无业之民,偷渡日多,非游聚市廛,则肆为盗贼,捕治不胜其众。若募为兵,若辈有可资生,亦所以区处之道。此处游民之说也。不知召募之额有常,而游民之额无限,不为兵者,又将何以处之?且若辈隋游无根,小不遂意,及或犯法,则逃去无所顾忌。若操之稍急,又鼓噪为变,一旦奸民蠢动,此辈皆其逆党矣。况台地漳、泉、粤三籍,素分气类,动辄械斗,将弁带兵弹压,非彼之仇,即彼之党,不更助之乱乎?其患无穷,不待智者而决矣。

三曰免烦扰。台湾班兵三年抽换,往来络绎,则有造册移报之烦;缺额事故,则有补革案牍之烦。台湾、鹿港、蚶江、厦防四厅,配船候渡者无虚日。内五十八营,外十六营,收营出营者属于途。且班满出营之后,多不遵约束,纷纷滋事,带兵员弁既畏如虎狼,地方厅县更难于治问。若改为召募,则诸弊皆清。此免烦扰之说也。不知文移案牍,不过书识之劳,厅营纷纭,各有旧章可守,倘其出营滋事,一能吏足以安之。若虑烦扰,务求安便,此事简民醇之区所宜讲求,而非所以施于繁要,况海外重兵之事乎?

然则由前三者,其害甚大,由后三者,并无所利,吾不知议者何取,而轻改旧章也。夫老将言兵,计出万全,忠臣谋国,期于久远。事必权其利害,而利之所在,弊即在焉,亦视其大小何如耳。班兵之制,于今一百余年,推其弊不过如此,其利则保障全海,而改为召募,则其害不可胜言,并无所利。可以决所从违矣。”又曰:

“班兵之不可易如此,则大府欲易之也,其误明矣。吾闻大府入觐,尝面言事宜,已得俞旨。必有言之甚切者。此可揣而知也,以为班兵不得力耳。朱一贵之乱也,全台陷矣,林爽文之乱也,南北俱陷,不破者郡城耳。陈全周之乱也,始陷鹿港,既陷彰化。蔡牵之乱也,始入艋舺新庄,既陷凤山,据州仔尾,郡城受攻者三月。班兵不能灭贼,皆赖义民之力,继以大兵,而后殄灭。是为班兵不得力之明验。噫!此文武诸臣之罪也,班兵何与乎?台湾地沃而民富,糖麻油米之利,北至天津、山海关,南至宁波、上海,而内济福州、漳、泉数郡。民商之力既饶,守土者不免噬肥之意。太平日久,文恬武嬉,惟声色宴乐是娱。不讲训练之方,不问民间疾苦,上下隔绝,百姓怨嗟。故使奸人伺隙生心,得以缘结为乱,仓卒起事,文武官弁犹在梦中。一贵致乱之由,言之使人痛恨。后来者不知炯戒,久而渐忘,又有爽文之事。陈周全本陈光爱余孽,诛之不尽。及彰化米贵,匪民肆抢,台守驰往,仅擒治二十余人。粉饰了事。又置周全不问,以至纵成大患,甫旋郡而难作。蔡牵大帮骚扰海上十余年,以重利啗结岸上匪类,受伪旗者万余人。一旦扬帆直入,匪民内应,故得直薄郡城。此皆诗臣经略不足,于班兵何尤?藉使不设班兵,当时已皆召募,能保无事耶?然吾闻朱一贵乱作,文员先载妻子走避澎湖,是以人心无主,总兵欧阳凯力战死难。若林爽文初据嘉义,总兵柴大纪一出而歼贼复城。陈周全别股贼首王快攻斗六门,千总龙升腾以兵百人败贼千数。蔡逆攻台,澎湖副将王得禄以水师兵六百人破贼数万于洲仔尾。不三年卒歼蔡逆,台人至今犹能言之。则是班兵非不得力,顾用之何如耳。而欲改变旧制,岂理也哉。抑台营今日有宜讲者五事:一曰无事收藏器械以肃营规,二曰演验军装枪炮以求可用,三曰选取教师学习技艺以备临敌,

四曰增设噶玛兰营兵以资防守,五曰移驻北路副将以重形势。

台湾班兵器械,除炮位铅药外,皆由内地各兵配带。因杂派各营,恐有遗失,向皆自行收管,不交弁备。然分类之习未除,每口角细故,彼此出械相斗,将裨不及弹压,已致伤人,虽屡加严惩,此风不免。良由器械在手,易于逞凶故也。今宜定制,自入营点名之后,所有器械,编号书名,交本营守备收入库局,惟操演教习,差派出营,逐捕盗贼,按名散给,无事则皆缴收,不许执持。各汛距营稍远,亦交千把总收管。如此则手无挟持,平时可免械斗,而营规整肃矣。

武备之用,利器为先。籐牌、鸟枪、长矛、半斩、腰刀,在在必须坚利。大小炮位一发击贼数十人,尤为取胜要具。台营军装,惟火药硝磺由内地运给,自行煎煮,其余皆由省局制造,委参、游诸大员解运赴台,旧坏者收回缴省。尝见刀刃脆薄,不堪砍斫,每斩决囚犯,仅一再用而缺,藤牌甚小,圆围不过三尺,牌尤轻薄,此仅利操演时腾舞轻便耳,若以临敌,不足遮蔽矢石。鸟枪尤短,不能及肩,安能中远?至于炮位,铁多未经熟练,又搀杂铅砂,掷地稍重,两耳即断,火门又或欹斜,往往炸裂伤人,至于不敢演。武备若此,虽有健锐,亦难胜敌。向者出局交营,皆顾瞻情面,草率收受,贻误军情,莫此为甚。今宜严定制度,务以厚大坚利为主,枪炮必经委员当面演放,并由镇、道会验,然后收营。否则驳回另造,且治工匠以应得之罪。如此则省局不敢偷减工料,委员不敢徇情解运,台营不敢草率点收,而军装可期坚利矣。

营制操演弓箭、鸟枪、藤牌、刀矛,各有用法,进退跳荡,腾走击刺,各有规矩。平时督抚、提镇较阅之时,皆按一定阵图演习,此不过死法陈规,练其步伐耳。及至既遇敌冲锋,则临机应变,惟以勇敢便捷整齐为上。必使手与器调,器与心调,心与伍调,伍与弁调,弁与将调,然后千人一气,众志成城,无不克敌之理。每见市中无赖,皆有膂力相尚。一营之中,岂无娴长技艺之人,苟能留心拔取,使为众兵教师,朝夕训练,将裨亲自董率,日省月试,考其优劣,能教十人以上者赏,百人以上者拔用。如此则人争以技艺见长,劲旅可成,临敌必能制胜矣。

噶玛兰新开,额设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战兵二百六十名,守兵一百四十名,归艋舺水师游击管辖。所拨班兵,皆用上游四府。惟兰境北至三貂,南至苏澳,边界横亘百余里,三面负山,口隘二十处,皆生番出没之所,东临大海。其内港则乌石、加礼宛二口,自三月至八月,港道通畅,民人贩载米石,小船络绎。外洋则苏澳、龟山、鸡笼洋面,南风司令,每有匪船游弋,防堵尤要。兰地僻远,在台湾极北山后,距郡十三日程,距淡水六日程,中隔三貂大山,径窄溪深,极为险阻,设有不虞,百人可以梗塞。今额兵仅四百名,分守汛防,未免单薄。须添设战兵一百二十名,守兵八十名,设都司大员统之,驻五围城内,守备移驻头围,千总移驻三貂,更设在城千总一员,外委二员,始足以资弹压。惟设兵即须筹饷,窃见兰地兵米饷银,皆就兰厅正供余租支放。每岁银谷皆有盈余,谷约五千石,余租番银二千。今若抽拨战守兵二百名添防,则岁增兵米七百二十石,不过用谷一千四百四十石,岁尚有余谷矣。增设兵饷,战兵一百二十名,每名月饷银一两四钱,守兵八十名,每名月饷银一两,岁约用银二千九百七十六两。都司全年俸薪、马乾、养廉银四百四十九两,千总俸薪、马乾、养廉银一百九十二两,外委养廉银三十六两,增设各兵加饷银九百五十二两耳,凡共需银四千六百余两。兰厅余租一项,颇有盈余。官弁养廉。戍兵加饷,足敷支给。至此项额兵,若再从内地抽拨,似觉纷繁。阅军册内,台郡城中驻城守参将一员,兵一千一百七十九名,北路左营都司驻嘉义,兵一千二百八十二名,额兵颇多。今若于城守及嘉、义二营中酌量抽拨,即可足额,且无庸另筹饷银眷米。如此则兰营兵力无单弱之虞,而防守更为周密矣。

台湾府治东南至琅■四百五十里,北路至苏澳一千二百余里,以形势而论,南短北长。兰境未开,初设北路副将一员,中营都司一员,额兵一千二百三十八名,驻彰化城内,辖嘉义都司为北路左营。竹堑守备,额兵七百二十六名,为北路右营。艋舺新庄以上空虚,故嘉庆九年,蔡逆从沪尾登岸,径至新庄。后乃添设沪尾水师一营,驻游击一员,以艋舺营守备,陆路兵八百七名,及兰营陆路守备,皆归管辖。所以两营陆路皆辖于水师游击者,北路副将驻彰化,鞭长莫及。故为一时权宜之计耳。沪尾游击所辖洋面,上自苏澳,下至大甲,八百余里,中隔鸡笼,须候南风。由鸡笼至沪尾及于大甲,须候北风。此一路浅澳最多,向为匪船出没之所,哨捕稽查,殊为不易。今更统以陆路,实有顾此失彼之虞,一旦淡、兰有事,仍不得力。愚意不若以北路副将移驻竹堑,改右营为中营,抽拨彰化营额兵二百名,艋舺额兵一百名,归竹堑守备,加都司衔,随同副将驻扎。改彰化都司为北路左营,改艋舺守备为北路右营,同兰营守备,共四营兵,统归副将管辖。其嘉义所辖,驻左营都司,改归郡中城守营参将管辖。如此则北路副将中权淡水,南可以应彰化,北可以应艋舺噶玛兰,形势始为扼要,郡城可无北顾之忧。而艋舺水师游击惟尽心洋面,以专责成,水陆两路皆可得力矣。以上五条,实为目前台湾之急务,见诸施行,必有实效。

然自古治法莫如治人,苟守土之官,平时廉正公明,勤于政事,不贪安逸,吾知台人必爱之如父母,畏之如神明,虽有奸宄,不敢萌心。即万一不虞,而吾以有备之兵御之,再以子弟之民助之,有不旦夕扑灭者,未之有也。又何致上厪宸衷,远烦数万大兵,耗费无限之粮饷也哉。”

初,莹以此议上总兵,极以为然。已而慎轸督闽,见之,乃罢,复采其言,增改台北营制。先是,总兵达洪阿以台湾班兵废弛,颇有意整剔,选六百人,练为精兵,岁犒钱二万五千余缗,巡道周凯赞之,饬府县捐助一半。及姚莹至,饬属酌议,凤山知县曹谨以为不可。略谓:“台湾孤悬海外,中征内地五十二营之兵,三年一班,更番拨戍,人既杂则材力不一,时既暂则考校多疏。将与将不相习,兵与兵不相知,从前偾事,职此之由,则训练诚亟亟也。顾练之云者,讵惟是有兵六百,遂可恃无虞哉。朝廷慎重海疆,额设水陆步战守兵一万二千六百七十名,无一非镇帅之兵,即无一非镇帅当练之兵。凡各营操演之时,参游以上,皆有犒赏,戍兵所得,较之内地倍多,本是以固其心而作其气。其所以不练不精者,乃弁兵之辜恩,非朝廷之吝赏。今议者不务遵守旧章,申明纪律,而动议变增。计所练之兵,仅全台二十分之一,而所赏较本兵粮饷倍之。试思朝廷设兵,原无彼此,此而当练,孰不当练?此而可精,孰不可精?如必厚赏而后精,则非厚赏遂不必精;必厚赏而后练,则非厚赏并不能练。是必岁捐数十万金,以为全台练兵之用而后可。如其不然,是予各兵以借口之端,而开各营推诿之渐也。且台地绵亘一千余里,精兵六百,以之自卫则有余,以之卫人则不足,一旦南北交警,此六百人者,顾此则失彼,顾彼则失此,势不能不驱未练未精之人,相与从事。况费之所出,非官则民。查一县捐摊,每岁数几盈万,已未能按款批解。今又加以千余,名曰捐廉,实则挪移公项,此派之官者之不可行也。若取之于民,则台民数经兵燹,十室九空,加以亢旱频年,则素封之家,所入不敷所出,此取之民者之不可行也。惟是练兵之举,将及三年,既议停止,必筹安置。计惟就现练精兵之中,择其年力精强,技艺娴熟者,分插各营,使之转相教习,除本营官照例于三六九操演外,镇军南北巡时,再按名操演。赏罚之政,备在中枢,实力奉行,何施不可。是镇兵虽有自练之名,而通台皆宿重兵,人人可成劲旅,官民之间,胥受其福。”镇道从之。及英人之役。莹募乡勇六百名,增给饷糈而训练之,渐次以及各营。然营制之坏,众口同声。戍守之兵,借住民家,包娼聚赌,挟械以嬉,而复各分气类,私设公厅,犄角争斗。莹乃移镇拆毁,勒令归营,其无营者,筹款以建,而议多未行,二十八年,巡道徐宗幹又继成之。宗幹之议,一曰都守以上不用闽人,都守以下不用漳、泉人。二曰裁减精兵一半,以其经费,修理营房,分营居住。三曰非属操演有事之时,军装器械,一概缴库。四曰城内酌留精兵若干,余则拨添各汛,随时调遣。五曰换班之年,不准逗留。六曰调戍之期,漳、泉分岁。七曰减调提标之兵,到台分拨外汛。八曰道、府、厅、县多养屯丁、乡勇,随时练习,以补兵力。书上,大府从之,而班兵稍受约束。然绿营暮气,濡染已深,各省皆然,虽有名将不能驱策。洪军之役,望风而靡,湘、淮诸杰,乃出而练勇营,立功致果。而彰化林文察亦率乡勇数百名,转战闽、浙,攻城克邑,所向告捷。于是台勇之名闻队曲,以其尚武习劳,坚毅矫捷,而足与共生死也。

同治八年,奏准裁汰额兵,增给饷糈。于是全台设总兵一,副将三,参将四,游击四,都司九,守备十,千总十七,把总四十一,外委五十六,马兵七十,战兵三千一百四十六,守兵四千四百八十八,而勇营渐用矣。牡丹之役既平,钦差大臣沈葆桢奏请开山抚番,以淮军任之,并议大改营制。疏曰:“查台湾营伍废弛,曾经屡次奏陈。上年府城挑练两营,毫无起色,并将营官林茂英等参革在案。府城如此,外县可知,是其積弊之深,尤所罕见。汛弁干与词讼,勒索陋规;兵丁巧避差操,雇名顶替;而班兵来自内地,各分气类,偶有睚眦之怨,立即聚众斗殴。且营将利弁兵之规费,弁兵恃营将为护符,遇有兵民涉讼,文员移提,曲为庇匿。间有文员移营会办之案,亦必多方刁难需索,而匪徒早闻风远飏矣。种种积习,相沿已久,皆由远隔海外,文员事权较轻,将弁不复顾忌,非大加整顿不可。臣等体察情形,计无逾于裁汛并练者。盖分汛裁撤,则骄诈擅扰,不禁自除;并营操练,则汰弱补强,渐归有用。台地除澎湖两营外,尚有十五营,拟仿淮、楚军营制归并,以五百人为一营,将台南、凤山、嘉义三营,调至府城,合府城三营、安平三营为一支,专顾台、凤、嘉三县。其北路协副将所辖中右两营,合鹿港一营为一支,专顾彰化一带。艋舺沪尾、噶玛兰二营为一支,专顾淡、兰一带。均各认真训练,扼要驻扎,遇地方有事,接准札调移拨,立时拔队,不准延宕。其兵丁换班,固多疲弱,而就地招募,亦利弊参半,尚须详加察看。顾立法惟在得人,而事权尤宜归一,现既巡抚来台,似应归之统辖。千总以下,即由巡抚考拔,守备以上,仍会同总督、提督拣选题补,台湾镇总兵应请撤去挂印字样,并归巡抚节制。如蒙俞允,伏恳饬部另行颁换该总兵官关防,以昭信守。台地延袤一千余里,处处滨海,皆可登岸,陆防之重,尤甚于水。而台城以安平为屏蔽,安平向设台协水师副将一员,所辖三营,中右两营都司驻安平,左营游击驻鹿港。现拟改为陆路,府城既有巡抚董率,又有道员随同办事,总兵拟请移扎安平,即将安平协副将裁撤,以镇标中营游击随总兵驻安平。其台协水师中右两营都司改为镇标陆路左右两营都司,原设镇标在营游击随巡抚驻台,其抚标原设两营仍行驻省,改左营为中营,即以中军参将领之。原设台协水师左营游击改为台湾左营游击,归北路协副将管辖。守备以下弁兵缺额,均仍照旧。至巡洋艇船,万不及轮船之便利,应将闽厂现造轮船,分拨济用。台澎各营现仅存拖船八号,俟下届修时,应请裁撤,归厂变价,以节虚糜。”疏上,廷议以台湾巡抚尚未定设,未可变易营制。乃于镇标仅置练勇,而绿营如故也。于时新设恒春县,以镇标左营驻防,而右营隶巡道。

光绪十年法军之役,刘铭传督师台湾,自率淮军十营,以当防守,且檄文察之子朝栋,募台勇,赴前敌。及平,铭传任巡抚,奏请办防、练兵、清赋、抚番,次第举行。议裁班兵,又不许,乃汰其老弱者,以汛兵改为隘勇邮丁,而将水师配置澎湖,升副将为总兵。盖以此时之台湾,非如昔日,列强东顾,虎视狼贪,事势之来,一息千里,自非整军经武,据险恃危,未足以图存也。十一年六月,闽浙总督杨昌濬奏言:“福建岛屿林立,海道险恶,筹防之难,甲于他省。而台湾孤立重洋,物产丰腴,久为各国所窥伺。此次法祸之起,独趋福建,先毁马尾舟师,以断应援之路。继则肉薄基隆,分陷澎湖,无非为吞全台之计。仰仗天威,越南大捷,法人悔祸请和,台湾危而复安,使孤拔不死,固未尝一日忘也。从前丁日昌在台创议各事,实为至要之图,惜未及成而去。今防务已松,善后万不可缓,而省城兼顾不及,应否请派重臣驻台督办。中国海面辽阔,在在须防,请划水师为三路:北洋设于津沽,兼顾奉东各口;中洋设于吴淞,兼顾浙江定、镇;南洋设于台、澎,兼顾广东琼、廉。分布要害,声息相通,外侮之来,庶几克济。”部议以南北两洋既设海军,若台、澎新置水师,需费巨大,应须他日。故铭传亦有志未逮也。初,台湾分巡道未有兵权,但率练勇,以理盐政。及道光四年十月,始加营务处,颁给督办军务关防,得以调度戎机,奏行赏罚,然大权仍在总兵。十二年,铭传设营务总处于台北,隶巡抚,以道员卢本扬任之。中南各路设营务处,节制军事。又设支应局,隶布政使司,理粮饷。其时分驻各营,北路为定海四营,基隆为铭字四营,中路为栋字三营,南路为练勇四营,后山为镇海八营,澎湖为宏字四营,各具洋式军械,而绿营渐废矣。十三年十月,铭传奏言:“台湾绿营,额设水师七营,陆师十一营,共兵一万四千余名。自同治八年,前督臣左宗棠奏准裁兵加饷,存兵七千七百余名。迨光绪三年,前抚臣丁日昌复奏请汰弱留强,暂停募补。至光绪八年,经台湾镇总兵吴光亮核明以故续裁,实存兵数四千五百余名,年支饷银十七万余两,此后如有革故,随时募补,是为水陆现存兵额。”是月二十日,户部咨开:“闽省现在裁减水陆额兵一成,以节饷需。台湾绿营兵额,能否照裁,应由台湾巡抚酌度情形,迅速议复。”铭传奏言:“台湾地方辽阔,额设兵丁历次裁减,仅存四千五百余名。现在改为行省,分治开山,拓地日广,设汛益多,不足分布,以今观之,实不能再行裁减。”从之。

法军之役,设转运局于上海,以输饷械。而台湾孤悬海上,一旦封港,航运莫至,则坐而待毙。淡水素产硝磺,可制火药,是年设军械机器局于台北,以记名提督刘朝幹为总办,聘德人彼得兰为工师,自制枪弹,供军用。又设火药局于大隆同,水雷营于基隆、沪尾。南北各口增筑炮台,训练炮兵,计费二百一十余万两。夫铭传之治台,不独办防练兵已也,造铁路以通之,行邮船以辅之,振殖产以裕之,辟财源以养之,改内政以新之,设教育以明之,使民能知义,国无患贫,而兵乃可用。夫兵者,所以禁暴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故以战则克,以守则固,以攻则破,节制之师也。台湾之兵虽未及此,而铭传能整饬之,以防御外侮,亦可用也。

郑氏武官表

正总督永历三十二年设,以左武卫刘国轩任之,表赐尚方剑,专征伐。

副总督永历三十二年设,以后提督吴淑任之。

勇卫侍卫左武卫右武卫

左虎卫右虎卫正提督副提督

中提督前提督后提督左提督

右提督五军都督中军都督督理戎政

五军戎政旗鼓中军总练使行军司马

谘议参军参军监纪推官材官

正总兵副总兵参将游击

都司守备千总把总

郑氏各将军表

左龙骧将军永历三十五年,以郑明任之。

右龙骧将军永历三十五年,以郑智任之。

征北将军永历三十二年,以刘国轩任之。

平北将军永历三十七年,以曾瑞任之。

定北将军永历三十七年,以王顺任之。

平西将军永历二十九年,以吴淑任之。

宁南将军永历三十一年,以刘進忠任之。

安东将军永历二十九年,以刘炎任之。

荡虏将军永历二十八年,以张学尧任之。

殄虏将军永历二十八年,以马应龙任之。

破虏将军永历二十八年,以武弘谟任之。

平虏将军永历二十八年,以吴淑任之。

征虏将军永历三十年,以张国勋任之。

灭虏将军永历三十年,以苗之秀任之。

郑氏陆军各镇表

勇卫前镇每镇分中、前、后、左、右五协,又有总理、骁翊、领旗、领兵四协,由镇帅主之。

勇卫后镇勇卫中镇

侍卫前镇(与勇卫同)侍卫后镇

侍卫中镇左武卫前镇(与勇卫同)

左武卫后镇左武卫中镇

右武卫前镇(与勇卫同)右武卫后镇

右武卫中镇左虎卫前镇(与勇卫同)

左虎卫后镇左虎卫中镇

右虎卫前镇(与勇卫同)右虎卫后镇

右虎卫中镇中提督前镇(与勇卫同)

中提督后镇中提督中镇

前提督前镇(与勇卫同)前提督后镇

前提督中镇后提督前镇(与勇卫同)

后提督后镇后提督中镇

左提督前镇(与勇卫同)左提督后镇

左提督中镇右提督前镇(与勇卫同)

右提督后镇右提督中镇

左先锋镇每镇分中、前、后、左、右五协,各以副将主之。协或称营,以下仿此。

右先锋镇冲锋前镇冲锋后镇冲锋中镇

冲锋左镇冲锋右镇援剿前镇援剿后镇

援剿中镇援剿左镇援剿右镇果毅前镇

果毅后镇果毅中镇果毅左镇果毅右镇

宣毅前镇宣毅后镇宣毅中镇宣毅左镇

宣毅右镇扬威前镇扬威后镇扬威中镇

扬威左镇扬威右镇建威前镇建威后镇

建威中镇建威左镇建威右镇龙骧前镇

龙骧后镇龙骧中镇龙骧左镇龙骧右镇

折冲前镇折冲后镇折冲中镇折冲左镇

折冲右镇护卫前镇护卫后镇护卫中镇

护卫左镇护卫右镇振义镇奋义镇

昭义镇彰义镇正兵镇奇兵镇

进兵镇殿兵镇游兵镇亲兵镇

耀兵镇英兵镇前锋镇中权镇

后劲镇大武镇仁武镇义武镇

礼武镇智武镇信武镇金武镇

木武镇水武镇火武镇土武镇

虚宿镇危宿镇室宿镇壁宿镇

奎宿镇娄宿镇胃宿镇昴宿镇

毕宿镇觜宿镇参宿镇井宿镇

鬼宿镇柳宿镇星宿镇张宿镇

翼宿镇轸宿镇角宿镇亢宿镇

氏宿镇房宿镇心宿镇尾宿镇

箕宿镇斗宿镇牛宿镇女宿镇

戎旗一镇戎旗二镇戎旗三镇戎旗四镇

戎旗五镇

郑氏水师各镇表

楼船前镇楼船后镇楼船中镇楼船左镇

楼船右镇水师前镇水师后镇水师中镇

水师龙镇水师右镇水师一镇水师二镇

水师三镇水师四镇水师五镇水师六镇

水师七镇水师八镇水师九镇水师十镇

郑氏台湾及各岛守将表

总督承天南北两路军务永历十五年设,以周全斌任之。

北路总督永历三十五年设,以左武卫何祐任之,智武镇李茂为副,驻鸡笼。

承天府守将安平镇守将鹿耳门守将

澎湖守将淡水守将思明州守将

南澳守将铜山守将达濠守将

南日守将舟山守将

清代台海水陆营制表

湾镇镇中营康熙二十三年建,驻府治。

镇守台湾总兵官一员康熙二十三年设,雍正十一年议照山、陕沿边之例为挂印总兵,给方印。

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同治八年裁一员。

把总四员裁一名。

外委五名裁一名。

额外三名裁一名。

马兵二十四名裁十二名。

战兵三百八十二名裁一百三十五名。

守兵四百三十名裁一百三十五名。

计兵四百六十名,除抽裁革故停募、未补者四十四名,又抽配左翼练兵一百三十九名,实在存营一百八十三名。

镇标左营康熙二十三年设,驻府治北路,光绪五年改为恒春营。

镇标右营康熙二十三年设,驻府治南路,同治八年改为道标营。

台湾城守营雍正十一年设,分为左右两军。

参将一员

左军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二员

外委四名同治八年裁一名。

额外一名

马兵七名

战兵二百零五名裁七十五名。

守兵二百八十三名裁一百名。

右军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同治八年裁。

把总二员

外委六名裁二名。

额外一名裁。

马兵七名裁。

战兵二百五十名裁九十六名。

守兵三百四十五名裁一百二十名。

左右计兵三百九十二名,除抽裁革故停募未补者二百四十四名,又抽配左翼练兵二百三十三名,分派八城及炮兵一百六十七名,实在存营汛防者一百十五名。

恒春营光绪五年设,驻防恒春。

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同治八年裁一员。

把总二员

外委四名裁一名。

额外三名裁一名。

马兵十四名裁十一名。

战兵三百三十二名裁一百五十五名。

守兵四百名裁一百四十五名。

计兵四百三十五名,除抽练兵一百八十六名,又派各汛一百八十五名,实在存营六十四名。

道标营康熙二十三年设,拨镇标右营守备一员,左营千总一员,左右营把总各一员,三营兵各一百名,六十年裁归,同治八年再设,升游击为都司,驻防府治。

都司一员同治八年设。

游击二员同治八年裁。

守备一员裁。

千总二员裁一员。

把总三员外委五名裁二名。

额外二名

马兵十四名裁十一名。

战兵二百七十九名裁九十三名。

守兵三百五十三名裁八十一名。

计兵四百六十一名,除挑裁革故停募未补者一百三十名,实在存营三百三十一名。

南路营康熙二十三年设,驻防凤山。

参将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三员同治八年裁二员。

把总三员裁一员。

外委六名裁三名。

额外四名裁一名。

马兵十名裁

战兵四百二十九名裁二百五十三名。

守兵五百八十名裁三百三十六名。

计兵四百二十名,除挑裁革故停募未补者二百五十三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一百六十七名。

下淡水营雍正十一年设,驻防下淡水。

都司一员千总一员

把总三员同治八年裁一员。

外委三名额外二名裁一名

马兵六名裁。

战兵三百四十八名裁二百十四名。

守兵二百三十名裁三十九名。

计兵三百三十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二百零三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一百二十七名。

北路协中营康熙二十三年设,参将驻诸罗县治,雍正十一年移彰化,设副将,增为中左右三营。

副将一员雍正十一年设,光绪十四年移驻埔里社。

都司一员

千总二员同治八年裁一员。

把总四员裁一员

外委九名裁三名。

额外五名裁三名。

马兵十四名裁。

战兵五百四十七名裁二百三十九名。

守兵六百六十三名裁二百十七名。

计兵七百五十四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四百六十八名,又调防埔里社一百七十二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一百十四名。

北路协左营雍正十一年设,驻防诸罗,后称嘉义营。

参将一员

都司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三员同治八年裁二员。

把总四员

外委十名裁五名。

额外四名裁一名。

马兵十四名裁。

战兵五百十二名裁一百九十七名。

守兵六百十二名裁二百三十四名。

计兵六百九十四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三百八十八名,又抽练兵七十二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二百三十四名。

北路协右营雍正十一年设,驻防竹堑,后称竹堑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三员同治八年裁二员。

把总六员裁四员。

外委九名裁三名。

额外三名裁一名。

马兵十五名裁。

战兵四百七十九名裁二百六十名。

守兵五百二十二名裁二百零六名。

计兵五百三十五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三百二十八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二百零七名。

艋舺营康熙四十九年设淡水营,驻守备,隶北路营。雍正十一年改驻都司,嘉庆十三年改都司为水师游击,兼管陆路,移驻艋舺。道光四年改参将,而沪尾水师营仍隶之。

参将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二员

外委五名同治八年裁二名。

额外二名

马兵八名裁七名。

战兵二百六十五名裁九十名。

守兵四百二十七名裁一百七十一名。

计兵四百三十二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二百二十五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二百零四名。

沪尾水师营归艋舺参将管辖

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同治八年裁。

把总二员裁一员。

外委四名裁二名。

额外二名裁一名。

战兵一百十五名裁三十二名。

守兵二百三十七名裁六十名。

计兵二百六十名。

噶玛兰营嘉庆十八年设守备,驻五围,隶艋舺营游击。道光五年改设都司,而移守备于头围。

都司一员

守备一员同治八年裁。

千总二员裁一员。

把总二员添设一员。

外委四名裁二名。

额外三名裁二名。

战兵四百五十五名裁三百零三名。

守兵二百四十名裁十二名。

计兵三百八十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一百七十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二百十名。

安平水师协标中营康熙二十三年设,副将驻防安平等处,领中左右三营,光绪十四年改中营为台东陆路中营。

安平水师协标左营

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同治八年裁一员。

把总四员裁三员。

外委六名裁五名。

额外二名裁一名。

战兵三百二十六名。

守兵三百八十二名。

计兵三百三十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一百九十三名,又原配乌龙江水兵一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一百六十六名。

安平水师协标右营光绪十四年改为台东陆路右营。

台东陆路中营原系安平水师中营,光绪十四年改设。

副将一员

都司一员同治八年设。

游击一员同治八年裁。

守备一员裁。

千总二员裁一员。

把总四员裁三员。

外委五名裁三名。

额外三名裁二名。

战兵三百五十一名裁二百零七名。

守兵四百零七名裁一百九十一名。

计兵三百六十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一百九十五名,又抽配练兵六十八名,原配乌龙江水兵一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九十六名。

台东陆路右营原系安平水师右营,光绪十四年改设。

都司一员同治八年设。

游击一员同治八年裁。

守备一员裁。

千总二员裁一员。

把总三员裁一员。

外委五名裁三名。

额外三名裁二名。

战兵三百五十一名裁二百十九名。

守兵四百零七名裁二百零九名。

计兵三百三十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一百八十三名,又抽配练兵六十名,原配乌龙江水兵一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八十六名。

澎湖水师镇标营康熙二十三年设,副将统辖两营,游、守各一员,千总各两员,把总各四员,外委各七名,额外各三名。每营战守兵各一千名,乾隆四十七年,汰一百四十二名。道光六年,各裁外委一名。至同治八年裁兵加饷之后,两营改设都司一,千总一,左营把总四,右营把总二,外委各二,额外各一,兵则左营四百零二名,右营三百六十名。战兵每名月饷二两五钱五分,守兵二两四钱。光绪十二年升副将为总兵,左营设游击守备,右营设都司,添兵二十名。

镇守澎湖水师总兵一员光绪十二年,奉旨以澎湖副将与海坛总兵对调。

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四员

外委二名

额外一名

战兵一百六十名

守兵二百六十二名

右营都司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二员

外委二名

额外一名

战兵一百四十四名

守兵二百十六名

两营计兵七百八十二名。

清代台湾水陆汛防表

设弁驻兵谓之汛,拨兵分守谓之塘。汛防之设,所以保地方,而塘兵并以传军书,是为绿营之制。顾自咸、同以来,渐用练勇,新建之地,分驻营哨,而绿营仅有其名。迨同治八年,裁兵加饷之后,汛防多所裁废,至今更无用矣。兹将所存者具如左:

城守营左军

府城汛旧设把总一,兵八十五,裁存五十八,今设十八名。

南炮台塘归府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涂墼埕塘旧归府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岗山汛旧设守备一,把总一,兵一百五十五,裁存一百零八,今设十八名。

大湖塘旧归岗山汛分防,设兵十三,裁存五,今设一名。

半路竹塘旧归岗山汛分防,设兵六,今裁。

罗汉门汛旧设千总一,外委一,兵七十七,裁存六十一,今设二名。

木冈汛旧设外委一,兵二十八,裁存十八,今设二名。

猴洞口汛旧设外委一,额外一,兵八十一,裁存三十二,今设二名。

盐水埔汛旧设外委一,兵十九,裁存十四,今设二名。

埤仔头塘旧归府汛分防,设兵十,改属盐水埔汛,设兵五,今设一名。

港岗塘旧归盐水埔汛分防,设兵六,裁存五,今设一名。

角带围塘旧归盐水埔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城守营右军

府城汛旧设把总一,额外一,兵一百五十三,裁存八十八,今设四十名。

加溜湾汛旧设把总一,兵三十五,裁存二十五,今设四名。

北炮台塘旧归加溜湾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柴头港塘旧归加溜湾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茑松塘旧归加溜湾汛分防,设兵七,裁存五,今设一名。

木栅塘旧归加溜湾汛分防,设兵五,今设一名。

溪边塘旧归加溜湾汛分防,设兵五,今设一名。

麻豆汛旧设外委一,兵三十,裁存十八,今设四名。

茅港尾塘旧为汛,设外委一,兵二十五,今改塘,归麻豆汛分防,设兵三名。

水堀头塘旧归茅港尾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下加冬汛旧设守备一,把总一,外委一,兵一百三十六,裁存八十五,今设十二名。

铁线桥塘旧归下加冬汛分防,设兵五,今设一名。

急水溪塘旧归下加冬汛分防,设兵三,今设一名。

北势埔塘旧归下加冬汛分防,设兵十,今裁。

八桨溪塘旧归下加冬汛分防,设兵五,今设一名。

大穆降汛旧设外委一,兵四十六,裁存四十,今设九名。

旧社塘旧为汛,设外委一,兵四十,今归大穆降汛分防,设兵二名。

大武垄汛旧设千总一,兵五十三,裁存二十五,今设五名。

萧垄汛旧设外委一,兵二十,裁存十八,今设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