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唐建都金陵,也许看上了这是虎踞龙盘的“帝王州”,却忘了这也是六朝金粉的“佳丽地”。秦淮风月,乌衣风流,春江花月夜之柔曼,玉树后庭花之奢靡,更熏染得这里带有了不少脂粉绵软之气。南唐的三代君主,也不免渐渐受到这种江南富丽的影响,变得文弱起来。开国皇帝李昪,虽然也爱好文艺,但却还是出身于马上的武夫。到了中主李璟,就已成填词高手。而后主李煜,则是“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把这文弱的倾向,发展到了极致。
说到李煜,大家都知道他是数一数二的大词人,但李煜的才艺并不仅仅表现在作词上。他擅长书画,在书法上融会众长,又能推陈出新,创制出自成一体的“金错刀”书法。据说“作颤笔曲之状,遒劲如寒松霜竹”,“落笔瘦硬而风神溢出”,对后来宋徽宗著名的“瘦金书”还有一定影响。他还有两篇专论书法的文章传世,一篇是《书述》,另一篇是《书评》,持论精当,文笔流畅。他作画题材很广,尤其擅长画墨竹。在宋代的《宣和画谱》中,还收录了他的九幅作品,只可惜现在已经没有流传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李煜对书画的爱好还表现在他对书画工具的关注上。极负盛名的李廷珪墨,澄心堂纸就是在他的大力支持下产生的。李廷珪原姓奚,因为他对制墨法加以提高,被李煜常识,任命他为墨务官,并赐姓李。李廷珪墨十分珍贵,当时就有“黄金易得,李墨难求”的说法。而澄心堂纸的制造,李煜则投入了更大的心力,据说李煜不惜一国之君的尊贵身份,穿上工匠的围裙,充当下手,一起研制,澄心堂书画纸终于在他亲自督造下制造成功。
李煜还擅长音律,他曾和皇后大周后一起,根据残谱整理过《霓裳羽衣曲》,使这一著名乐曲又能重新演奏。他自己也会作曲,有《念家山破》。
不过最终使李煜青史留名的还是他的词。现在说到李煜词,总爱把他的作品分成前后两期,认为他后期的作品风格沉郁,内容深刻,比较有意义;却把他前期的作品贬为轻薄浮艳,价值不高。其实,对于李煜来说,这先后不同的风格却仍然是一以贯之的,这就是他的赤子之心。李煜其实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他始终有着孩子的天真和纯朴。他不会节制自己的感情,总是让其自由挥洒,任意宣泄。就像他在后期宣泄着自己的亡国的苦痛一样,他在前期也宣泄着豪奢生活带给他的快乐,且看他的词:
红日已高三丈透,金炉次第添香兽,红锦地衣随步皱。
佳人舞点金钗溜,酒恶时拈花蕊嗅,别殿遥闻箫鼓奏。
描写宫中的歌舞饮宴,细腻逼真,连舞步急速旋转带来地毯褶皱这一细节也不放过,那位舞女甚至不顾坠下的金钗,是何等的投入。舞到正盛,酒到正酣,便折取新鲜的花朵来消解醉意,又颇有清雅之趣。而此时别殿又隐隐听到箫鼓之声,可见是处处欢宴,一片繁华。
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
笙箫吹断水云间,重按霓裳歌遍彻。
临风谁更飘香屑,醉拍栏杆情味切。
归时休放烛花红,待踏马啼清夜月。
“霓裳”便是《霓裳羽衣曲》,这首词正是描写了排演《霓裳羽衣曲》的盛况。美丽的嫔妃们专门为盛宴而“晚妆”,个个明丽动人。笙箫奏起,乐声悠扬,宛如飘荡于水云之间一般,余音缭绕、千回百转;奏过了一遍却意犹未尽,于是叫乐工将所有的曲目一遍又一遍地奏来。正在欢歌笑语之际,却不知从何而来了一阵淡淡的香气,随着袅袅清风,若有若无,使人不由陶醉,手拍栏杆,沉溺于如此深切的情味之中。李煜有专门负责焚香的宫女,她们所用的焚香器有“把子莲”、“三云凤”等种种名目,多达十几种。为了防止香味过于强烈,还要事先用鹅梨蒸过。幽香阵阵,不知不觉,已经是舞休歌罢,但词人仍然兴致盎然,“归时休放烛花红,待踏马啼清夜月”,一片笙歌乐舞之后,他只想独自静静地在月光之下享受那一份清幽旷远。纵情声色之作,却结得如此俊逸神飞,也只有李煜这样有真性情的人才能写的出来。
由此可见,李煜虽然也过着豪奢的生活,却是个真正的雅人,能把这堆金刻玉的豪华,变得带有艺术气息。每到春天来了的时候,他就把宫里窗户廊柱之间都插上各种鲜花,号称“锦洞天”。庐山一座寺里有一株丁香,颜色正紫,鲜艳无比,号“紫风流”,李煜就将之移到宫中,命名为“蓬莱紫”。固然他的风雅也不免靠财富堆起来:在宋灭南唐之后,曾有将领得到了李煜的宠姬。那宠姬一看到点灯,就闭上眼说“烟气!”换了蜡烛,她却说“烟气更重!”问她在南唐宫里难道不点蜡烛么,她就说宫中一到夜晚,就挂起一颗大夜明珠,能照的“室如白昼”。此事不知真假,不过也可以看出李煜的奢华。但正如他词中所写的“片红休扫尽从伊,留待舞人归”,他显然明白在金玉富贵之外,更有自然清雅之趣。相比起来,后蜀孟昶只会拿黄金宝石镶个马桶,就实在是暴发户的行径了。
但是,过于精致的东西,总不免流于病态,即使对艺术也是这样的。李煜有个宫女窅娘,擅长舞蹈,霓裳羽衣舞犹为精妙。也许是为了更加精益求精,她用锦帛缠裹双脚,屈作新月形状,李煜则为她造了一座缠绕着珠宝璎珞的黄金莲台,光华夺目,中间还有一朵莲花,就让窅娘在其中舞蹈,据说舞姿婀娜,有凌波之态。如此步生莲花,想来也是在模仿南朝的齐昏侯和潘玉儿。当时有人写诗咏道“莲中花更好,云里月长新”。据说这就是中国女子裹小脚的起源。
其实对于小脚究竟起源于何时,现在也还说不太清楚。拥护裹小脚的人,自然是觉得越早越好,于是不惜伪造文件,想证明东汉就有了;反对裹小脚的人,则多倾向于保守估计,觉得早不过南宋。至于被认作是小脚起源的,除了这个窅娘,就是更早的潘玉儿。但这两位都有些问题,潘玉儿只是史书上说了“步步生莲花”,但那莲花乃是凿在地板上的,其实和脚没啥关系,只不过是后代把小脚叫做“金莲”,于是见了莲花就想当然而已。窅娘却是史有明文,实实在在的缠过,但那时的缠法应该和后代筋残骨断的缠法大不一样。后代的“三寸金莲”竟有小的走不了路,不得不让人抱来抱去的残废,而大多数即使不这么极端,也是举步维艰。可这窅娘缠足之后还能翩翩起舞,做点高难动作,可见她这缠法,恐怕更接近于芭蕾舞那种,相当于一种特殊的舞鞋了。所以就把缠足之祖栽在她和李煜头上,或许还是有点不太公平。但是古代妆容的流行趋势,一向是由歌伎到贵妇,再到民间小家女子,这流传过程之中,变本加厉怕是少不了的,所以这为了艺术的做法,到最后竟变成摧残女子的陋俗,恐怕是窅娘和李煜所想不到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