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权力游戏 5、帝国毁灭者

确切地说,配合刘邦摧毁大秦帝国的,并非是赵高,而是秦始皇。

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们来看看《史记》中的一段记载:

秦王闻高彊力,通于狱法,举以为中车府令。高既私事公子胡亥,喻之决狱。高有大罪,秦王令蒙毅法治之。毅不敢阿法,当高罪死,除其宦籍。帝以高之敦于事也,赦之,复其官爵。(《史记·蒙恬列传第二十八》)

这里说,秦王嬴政听说赵高能力极强,精通狱法——所谓精通狱法,就是精熟法令条文,再无辜的人落到他的手中,他也有办法让你乖乖认罪。于是秦王嬴政提拔赵高为中车府令。从此以后,赵高就成为了秦王嬴政小儿子胡亥的家庭教师,专门教授胡亥刑狱理论知识。但不知怎么搞的,赵高犯了大罪,虽然不知道到底是什么罪,但秦王嬴政高度重视,令蒙毅以法令制裁。此案由秦王嬴政亲自来抓,蒙毅岂敢怠慢?判决赵高死刑,除其宦籍。等判决书下来,秦王嬴政却一笔勾销,对赵高犯法之事,不予追究,官复原职。

这原来是秦王嬴政恶意设计的一个圈套!

由于秦国当时的法令随意性,秦王嬴政的话就是法,所以官民触犯刑律,完全是件无厘头的事件,说你犯罪你就犯罪,连个说理的地儿都找不到。而秦始皇之所以故意亲抓此案,目的就是为了让蒙毅判赵高死刑,然后他再来个大赦,他做善良厚道的好人,让蒙毅做恶人。

秦始皇这样做的目的,是让赵高对他感恩戴德——是我给了你生命,你凭什么不感恩?既然感恩,就不会再有二心,就会死心塌地。但同时,这样做却也带来了反面效果:赵高和蒙毅结仇。

而蒙毅的哥哥蒙恬,又是秦王嬴政大儿子扶苏的亲信,属于太子党。于是赵高和蒙毅之间的私仇,就成为了秦王小儿子胡亥,与大儿子扶苏之间的死仇。正是因为秦王嬴政的这个布局,导致了他死之后,小儿子胡亥和赵高发动沙丘政变,杀死大哥扶苏及蒙毅、蒙恬兄弟。紧接着又杀害了秦始皇的其余儿子,车裂了秦始皇的十个女儿。

如果说,这一切就是秦始皇想要达到的目的,那倒未必。但秦始皇是一切事件的开端,是仇恨规则的制定者,这却是事实。

深谙权力秘密的秦始皇,最是知道他之所以高高在上,就是因为被他压制的人们彼此仇恨残杀。所以他总是不失机宜地挑拨手下相互仇恨,没有仇恨就凭空创造出仇恨。

大儿子扶苏和小儿子胡亥,原本没有仇恨。蒙氏兄弟与赵高也没有仇恨。但没有仇恨不符合权力的法则,所以秦始皇在蒙氏兄弟和赵高之间,设置了一个仇恨子程序。这个程序一旦运行起来,就顺理成章地走到了最终的结果——大秦帝国被秦始皇规制的仇恨法则所吞噬。

灭六国者,就是六国自己。而灭亡大秦帝国的人,则是秦始皇自己。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秦始皇居心险恶,在人群中播下仇恨的种子,犹如燎原之野火,将他的家人笼罩在仇恨的怨毒之中——倘他九泉下有知,目睹自己亲生的十个女儿,被拖到集市上活生生地分解成尸块,不知道他会说什么。他会不会说:“女儿们,为了让老爹玩得开心,你们就牺牲了吧……”这太违反人性了,但权力就是具有颠覆人性的效能!

总之,赵高不过是秦始皇精心设计的仇恨子程序,他之所以摧毁大秦帝国,只是程序运行的最后结果而已。这件事,真的不能怪罪于赵高。

刘邦对此洞若观火,所以派使者送信给赵高,对赵高的行为表示了高度嘉许,并希望赵高再接再厉,再立新功,配合他刘邦完成最后的流程。但赵高并没有配合刘邦,他也没有配合秦二世。他躲起来,装病不露面。

史书上说,这是因为赵高欺瞒秦二世,总是说起义军只是三五毛贼,不成气候,如今起义军势力坐大,赵高生恐秦二世追究他的责任,所以躲起来不敢露面。

实际上,赵高躲起来,只是在思考如何配合刘邦除掉秦二世。

大限将临,秦二世是有预感的。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到一只白色的老虎,冲上来咬自己车乘的左边骖马,并且把骖马咬死了。这个梦让秦二世忧心忡忡、心惊肉跳,就叫来负责占梦的官员,占一占这个梦是怎么回事。

官员占卜后,说:“此乃泾水作祟。”

泾水作祟?这个结论实在是有点莫名其妙。但秦二世信之不疑,认为这是泾水之神对自己有意见。

于是秦二世决定去找泾水之神谈谈。他起驾离开皇宫,来到了望夷宫。

望夷宫距离咸阳很远,是秦始皇在世的时候,为了北望夷而建造的。想想吧,这个宫殿,都能够看到北方的游牧民族,可知秦二世离开权力统御中心有多远。虽然望夷宫距离权力中心有距离,却在泾水的边上,这就能够满足秦二世要和泾水之神谈谈的要求。

抵达望夷宫后,秦二世沐浴斋戒,不近女色,不吃肉,不吃大荤,以免泾水之神讨厌他。他打算在泾水之上,为泾水之神建立祠堂,先是把四匹白色的马,捆起来沉入泾水中,作为赠送给泾水神的礼物。

正在忙着和神灵对话,不知是谁把前线的战报报给了他。秦二世发现自己这边的军队,居然全都成了起义军,很是上火,就派了使者去咸阳批评赵高,让赵高上点心,快点解决这个问题。

送走使者之后,赵高命人把自己的女婿阎乐和弟弟赵成叫了来。

赵高的女婿阎乐——不是说赵高是太监吗?他怎么会有女婿?

这件事,实际上是秦汉史中一个饶有趣味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