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楚国战队闪亮登场 3、被忽悠死的人

沛县的县令,为保性命决定起义。但是他一个人,这义也没法起,必须要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大家一起起义。

参加沛县起义动员会议的,有狱掾曹参,主吏萧何。县令叫他们两个来,大概是视他们为亲信。认为本县往日待他们不薄,他们这时候肯定会回报我。曹参和萧何也认为是应该回报县令的时候了,只不过,他们认为县令往日待他们很薄,一点也不厚。

出现在沛县公堂上的这一幕,却是人类社会最频发的现象。人类的天性,都会高估自己对别人的付出,低估甚至忽略自己对别人的伤害。同样的,人性的弱点,还会低估或是忽略别人为自己的付出,认为是理所应当的。

官员处于利益分配点上,利益这东西,无论怎样分配,总会有人感觉不公,怨气冲天。但分配利益的官员,却不会感受到失意者心里的怨恨,只会认为自己英明神武,群众热烈拥护。就拿沛县县令来说,每一次利益分配,都会引发大面积的不满,最不满的应该就是萧何和曹参。

但这时候就算问萧何曹参,对县令有何不满之处,恐怕他们也说不上来。这些不满与怨恨,都积累于日常工作的小细节之中,细节太多,无从记忆,最终大脑里剩下的只是一种莫名的情绪——屈辱如一团火,熊熊地灼烧着曹参萧何等人的心。

此时天下大乱,人们各报其怨,而攻其仇,曹参和萧何,最想干的事,就是抡起杀猪刀,把县令砍个稀烂。

但曹参和萧何,终究不是亡命之徒,虽然心里恨县令,但杀掉县令这事,他们还做不出来。

他们能做出来的,是借刀杀人。

借刘邦之刀,杀掉县令!

萧何还是当时的优秀领导干部,屡次政绩考核名列榜首。秦朝的御史曾想调萧何去咸阳做京官,但萧何坚决不肯去。萧何算准了,秦朝的统治长不了,留在沛县,只等这一天。

于是曹参和萧何两人,真诚地忽悠道:“县令大人,你现在是秦廷任命的官员,却声称要揭竿而起,造反起义,只怕这事大家根本不信你。到时候你造了半天反,造反派这边不承认,照样杀你。秦廷那边又因为你造反,也会来杀你。结果你反没造明白,落得个大家一起来杀,太划不来了。”

县令问:“那要怎么办,才能让大家相信我呢?”

曹参和萧何心中暗喜,脸上的表情越发真诚:“这事很简单,大人如果要造反,最好是先派人出城,去芒砀山里,把刘季的反政府游击队找到。有了这支反政府武装,大家就会相信你了。”

县令听了后,就说:“你们两个说得有道理,那怎么才能找到芒砀山里的刘季呢?”

曹参萧何道:“当然是派杀狗匠樊哙去找了,前一段时间,樊哙去过芒砀山,听说是去找刘季侃大山。对了,单只是让樊哙一个人去不行,樊哙他没身份啊,建议派夏侯婴以县府代表的身份,和樊哙一道去吧。”

于是县令作出决定,派杀狗匠樊哙、原司御夏侯婴出城,去把刘邦找回来。

但等樊哙和夏侯婴走后,县令一下子醒过神来了,也许是有人提醒了他。在这沛县之地,他最大的敌人就是刘邦。以前他是县令负责政务,刘邦是亭长负责治安,但刘邦总是无端挑衅,找他的麻烦。比如说,吕雉事件,县令对吕雉是觊觎良久,必欲得手的,却不想反倒被刘邦把吕雉娶走了。这叫什么?这叫夺妻之恨!

县令之所以要造反,只是为了防止被人砍。而最想砍县令脑袋的人,无疑就是刘邦。可现在曹参和萧何居然建议他把刘邦请来,这不是建议老鼠把猫请回家来吗?

发现上当,县令怒不可遏,立即派人去杀曹参萧何。可是曹参萧何是当地人,早就有人通风报信,于是两人匆忙逃出县城,正遇上满脸幸福匆匆赶来的刘邦、樊哙及夏侯婴。

曹参萧何把情形向刘邦一说,刘邦也傻了眼。哎,挺好的计划嘛,这个破县令怎么就这么快醒过神来了呢?是哪个浑蛋告诉他的?

可眼下这事怎么办?攻城根本不可能,手下兄弟太少。难不成大家再回芒砀山,继续当强盗去?

《史记·高祖本纪》称,这时候,刘邦写了一封信,射入城中。信上说:“乡亲们,乡亲们哪,你们现在帮助县令守城,这可是极危险的事啊。很快诸侯的部队就会从四面八方杀来,到时候打破城池,血屠沛县,你们为县令殉葬,多不值得啊。为什么大家不快点杀掉县令,让我刘邦进去呢?我进城之后,保证大家不会再遭到诸侯的攻击,更不会遭到屠杀,不知乡亲们以为然否?”

书上说,城里的父老乡亲,看了这封信后,就抄起拖布笤帚,把县令杀掉,迎接刘邦进了城。

这个说法很诡异,因为杀人这种事,非普通百姓所能为。更何况既然有人杀了县令,这个人总得有个名字吧?为什么史书上没有提到杀手的姓名呢?

猜测起来,刘邦射书信入城,根本不可能达到让百姓杀县令的目的。首先当时识字的人就不多,其次读到这封信的人,很难想象他恰好有一呼百应的影响力。这封信或者是劝说百姓偷开城门,又或是通知自己的同伙开门,总之这封信最可能的目的是开门,而不是杀人。

城门打开,刘邦进入,这时候县令就非死不可了。但由于这个县令并无什么说得出来的劣迹,杀掉他也不是光彩的事,所以连杀手都不肯承认是自己干的。最终大家都把这事往外推,推来推去,就推到了沛县人民群众身上。

历史就是这样,一旦遇到脏事,大家都不肯承担责任,总是往人民群众身上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