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宗皇帝赵顼一生都矢志不渝地推行变法,原动力非常简单,四个字就能概括——富国强兵。想富国,是因为没有钱,财政赤字,赵顼穷得连登基大典给员工发红包的钱都没有,穷则思变;要强兵,是因为北宋帝国
无论是基于富国的目的还是强兵的目的,对皇帝来说,军队改革势在必行。帝国近百万大军,拿着国家近六分之五的财政收入,还不能打仗,谁当老板都不乐意。
但对军队的改革又是必须谨慎的,军队是一个帝国的权力保障,改革既要替国家节省下开支,又要能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同时还不能引起部队大的动荡。
王安石要做的这道题,难度不小。
王安石交给皇帝的答题试卷里,对军队开出了两剂药方:一曰将兵法,一曰保甲法。
王安石搞将兵法之前,帝国执行的是一套叫更戍法(又称出戍法)的兵役制度(想出这个天才办法的是“半部《论语》治天下”的北宋第一宰相赵普),驻京禁军与外地驻军定期进行轮换,目的当然是为了防止武将坐大,让将不知兵,兵不知将。
将兵法谈不上改革,只是针对帝国一直以来将兵分离而造成的战斗力低下所进行的一种改良,又变相地走回了隋唐时期的老路子。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帝国的军事战斗力,但整个帝国重文抑武的基本国策决定了帝国不可能给予武将们过多的权限,将兵法也只是在局部地区实行,而在神宗时代的政治高层里,一样没有武将们的发言权。
在王安石的诸多改革中,将兵法也许是政敌们攻击得最少的一条,原因很简单,政敌们认为这起不了多大作用,对帝国的危害相比较其他新法来不值一提。
保甲法,才是王安石祭出的最狠绝的一招,也是被政敌攻击得最多的一条新法。
把部队缩编了,还要提高整个帝国的军事实力,王安石如何鱼与熊掌兼得?
只有保甲法。
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北宋帝国颁行保甲法。全国各地的农村住户,不论主客,每十家(后改为五家)组成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家有两个男丁的,出一人为保丁。
保丁们农闲时集合进行军训,间或进行巡查,维持治安。
每保设有保长、保正、都保正,一般由当地比较富裕的地主头头担任。
在王安石看来,保甲法可以使各地壮丁接受军训,成为帝国正规部门的一种辅助力量,既节省国家的大量军费,又可以建立严密的治安网,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编制起来,以便稳定封建秩序。
保甲法其实并不是横空出世的天外来物,早在春秋时期,齐国就已经实施了什伍里甲制,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有什长,伍有伍长。什长、伍长负责闾里治安,一旦发现形迹可疑者要及时上报,使“奔亡者无所匿,迁徙者无所容”,秦国商鞅变法继续将什伍里甲制发扬光大,后来为各代统治者所推崇。
粗看起来,王安石的保甲法也是新瓶装旧酒,并没有什么新颖之处。但对王安石来说,保甲法不仅仅是维护地方治安,加强政府对百姓的控制力这么简单,他心中的保甲法,是“足以除盗,固可渐习其兵,既人人能射,又为旗鼓变耳目……然后使其与募兵相参。”
撤减兵源,缺失的兵力何处补充?王安石从保甲法里给出了答案——全民皆兵。
为了加强保丁的军事素质,北宋帝国进行了两大举措,一曰上番,一曰教阅。
上番就是加强保丁的军事培训工作。熙宁五年,北宋帝国先后发布了两道命令,令各地保丁到各地巡检司和县尉进行“上番”,即进行军训,时间各地不等,通常为十天至半月。
上番保丁人数众多,时间短,效果也顶多和现在高中生、大学生军训相当。这点宋廷也有自知之明,相比较而言,他们对教阅更为重视,施行的力度更大。
为了鼓励保丁们农闲练好武艺,保家卫国,各保可以推举出武艺高强的保丁,推举者可以获得升官或免税的资格,而宋廷在每年十月至次年一月,在州县对各保推举的精英保丁们进行军事培训,曰教阅,教阅的时间为一月。
到了元丰时期,宋廷又实行团教和集教,设置十一教所,禁军教头二百七十,都教头三十,对大保长进行军事训练,大保长学成毕业后,又在辖区内对保长、保丁们进行军事培训。
宋帝国对加强保丁们的培训工作可谓费尽苦心,据元丰四年(公元1081年)的统计,开封与陕西、河北、河东五路参加教阅的保丁、大小保长和都保正达六十九万人次。
为此,帝国设立了一个专门的机构——提举保甲司,专门负责保甲的教阅事宜。
到元丰年间,整个北宋帝国的保甲数达到六百九十三万人,这个数字是令王安石和赵顼骄傲的,花钱的兵少了,却多了几百万同样能“打仗”的子民,还用看西夏人、契丹人的脸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