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点半,博斯把车停在市中心天使之女大教堂后面的停车场。他坐在车里,从那儿可以看到第二大街的半个街区,包括和春日街交会的街角。虽然看不到《时报》大楼,但是没关系,他知道不能享受管理层停车特权的《时报》员工都会经过春日街和第二大街的十字路口,把车停在半个街区之外的员工车库。他在等待布雷默现身。
离开霍尼·钱德勒的住所之后,博斯回家睡了两个钟头,然后在他那栋山坡上的小屋里踱来踱去,仔细思考布雷默这个人,越想越觉得他完全符合凶手的所有特征。他打电话给洛克,又问了几个关于模仿犯心理特征的问题,但没有告诉洛克他在怀疑布雷默。他跟谁都没说,因为他记得三振出局的法则。他想出了一个计策,然后驱车到好莱坞分局给汽车加油,拿上了要用的装备。
现在他在等待。他看着街头的流浪汉接二连三地走过第二大街,他们仿佛听见了海妖塞壬的歌声,朝着几个街区之外的洛杉矶使命救济院走去,那里的救济餐和床铺在召唤他们。不少人提着袋子或推着购物车,里面装着他们一生的财物。
博斯一直盯着街角,思绪飞到了别的地方。他在想西尔维娅,不知道此时此刻她又在做什么、想什么。他真希望西尔维娅在做出决定之前不要考虑太久,因为他知道自己源自本能的心理保护机制已经开始运转,已经开始考虑要是她一去不回,或许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他试图说服自己,正是西尔维娅让他变得脆弱,看到模仿犯的字条,他最先想到的不就是西尔维娅吗?没错,她成了博斯的软肋。他试图说服自己,也许西尔维娅会妨碍自己一生的使命,不如由她去吧。
看到布雷默转过街角,朝车库走去,博斯打了个激灵。他赶紧发动车,开上了第二大街,朝春日街驶去。
远处的布雷默刷卡进入了一个新建的车库,博斯盯着自动门,继续等待。五分钟后,一辆蓝色的丰田赛利卡驶了出来,司机一边观察春日街的路况,一边缓缓前移。博斯看清坐在驾驶座上的正是布雷默。赛利卡开上了春日街,博斯跟了上去。
布雷默向西沿着贝弗利街行驶,接着拐上了好莱坞大道。他在冯氏超市停车,十五分钟后走出超市,手里提着一袋杂货。然后他驶向派拉蒙制片厂北边的那片独栋别墅区,把车开过一栋用灰泥粉刷的小房子的一侧,停进屋后的独立式车库里。博斯则把车停在一栋房子的距离之外等着。
这片住宅区的房子只有三种样式,像从模子里印出来的。这儿也是二战后兴起的片区之一,当初建的都是给复员军人居住的价格低廉的房子。托八十年代的福,如今恐怕只有挣得和将军一样多才买得起了。这片地段已被雅皮士大军占领。
每家每户门前的草坪上都插着一个小小的金属告示牌,虽然牌子分属于三四家不同的家庭安保公司,但是上面都写着同一句话——“私人领地,武装防卫”,如同这座城市的墓志铭。有时候博斯觉得应该把山上那排好莱坞的标志给拆了,换成这一句。
博斯在车中观察,等着布雷默的行动。他应该会绕到正门检查邮箱,或进屋开灯。可是过了五分钟,什么动静也没有。博斯下车朝屋前的车道走去。他下意识地拍了拍外套的一侧,那把史密斯韦森手枪还在,就插在枪套里。
车道上没有照明,车库大门洞开,里面漆黑一片。博斯只能看见布雷默那辆车的尾灯反射着暗淡的红光,看不见布雷默的踪影。
车道右侧有一道六英尺高的木栅栏,把布雷默的房子和邻居的隔开。九重葛开得正艳,枝条越过栅栏垂了下来,博斯能听见邻居屋里传来细微的电视节目声音。
博斯沿着布雷默的房子和栅栏之间的小道朝车库走去。他知道此刻自己处在完全孤立无助的状态,拔出武器也没什么用。他贴着房屋外墙来到车库,在踏入黑暗之前停下了脚步,站在一个变形的旧篮筐下,低声呼唤:“布雷默?”
车库里很安静,只听见汽车引擎冷却时发出的咔嗒声,接着博斯忽然听见鞋踩在水泥上的声音。他转过身。布雷默站在几步之外,手里拎着购物袋。
“你在干吗?”博斯问。
“我还要问你呢。”
博斯瞥了一眼布雷默的双手,说:“你没给我电话,所以我就来找你了。”
“我为什么要给你打电话?”
“你不是想听我说说对判决的看法吗?”
“应该你打给我,忘了吗?没关系,报道已经写好了。再说,今天出了别的事,与之相比,你的判决就要靠边站了,你懂我的意思吧。我写了篇模仿犯的报道——欧文的确管凶手叫模仿犯——明天就要见报了,头版头条。”
博斯朝他走了几步。“那你怎么没去红风酒吧?我记得你说,只要你的报道上头条,就会去喝一杯。”
布雷默把购物袋换到右手,左手伸进衣兜掏东西。博斯听见钥匙的声响。
“今晚不想喝。我其实有点喜欢霍尼·钱德勒,你明白吗?你到底来这儿干吗,哈里?我看见你跟踪我了。”
“你不叫我进屋吗?也许我们能喝瓶啤酒,庆祝你的头版新闻,A版一面,你们记者是这么说的吧?”
“没错,会登在折线之上。”
“折线之上,我喜欢这个叫法。”
两人在黑暗中凝视着对方。
“怎么着,喝一杯?”
“行啊。”布雷默说。他走到房子的后门前,打开锁,伸手拧开了门口和厨房的灯,然后退后一步示意博斯进屋。
“你先请,去客厅坐。我去拿几瓶啤酒,马上过去。”
博斯穿过厨房和短短的过道,来到客厅和餐厅。他没有坐下,而是站在一扇前窗旁边。窗帘是拉上的,博斯掀开一点,透过窗户能看到大街和街对面的房屋。外面一个人都没有,没人看见他来过这儿,博斯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犯了个大错。
他低头看了看窗台下方的老式散热器,伸手摸了摸。散热器被漆成了黑色,摸上去凉凉的。他又在那儿站了一小会儿,然后转身环顾四周。房间布置得很漂亮,有一些黑色和灰色的家具。博斯在一张黑色的皮沙发上坐下。他知道要是在这儿逮捕布雷默,就能把整个地方大致地搜查一遍,如果找到任何能够定罪的东西,只要回去再申领一张搜查证就够了。布雷默是个常和警方、法院打交道的记者,自然也清楚这套流程。那他为什么还让我进来?博斯觉得奇怪。难道我又错了?他对自己的计划失去了信心。
布雷默拿来两瓶啤酒,没拿酒杯,坐到博斯右边的另一张皮沙发上。博斯拿着啤酒瓶把玩了一会儿,不断有气泡从瓶底升起,几乎涌出瓶口,他举起酒瓶说:“祝贺你,折线之上。”
“折线之上。”布雷默也举起了酒瓶,板着脸喝了一口,然后放在茶几上。
博斯喝了一大口,含在嘴里,冰凉的啤酒让他的几颗牙有些刺痛。根据之前人偶师和模仿犯案件的记录,两个凶手没有对受害者使用过药物。他看着布雷默,两人四目相对,他咽下了酒,感觉非常爽快。他弓着身子,双肘撑在膝盖上,右手握着酒瓶,和布雷默对视着。洛克曾告诉他,不要指望模仿犯会良心发现,主动坦白,唯有用计抓住他的自大心理。博斯重新拾起了信心,瞪着布雷默,炽热的目光似乎要将他灼穿。
“怎么了?”布雷默问道。
“告诉我,你那么干是为了写报道、写书,为了上头条,为了书畅销,随你怎么说。但别跟我说心理学家说得对,你他妈的就是个变态。”
“你说什么呢?”
“别废话了,布雷默。是你干的,你明白我知道是你,不然我在这儿跟你费什么工夫。”
“人偶——模仿犯?你说我是模仿犯?你是不是疯了?”
“你是不是疯了?我只想知道。”
布雷默沉默许久,似乎在回归真实的面目。他就像一台演算超长方程的计算机,闪烁着“请等待”的提示。运算终于有了结果,他的目光再次聚焦在博斯身上。“我想你该走了,哈里。”他站了起来,“显然最近你查案的压力太大了,我觉得——”
“你才是压力太大的那个人,布雷默。你犯了错,不止一次。”
布雷默突然扑向博斯,用左肩压住博斯的胸口,把他摁在沙发上。博斯感觉到肺里的空气都被挤了出来,只能无助地陷在沙发里。布雷默把手伸进博斯的外套拔出枪,然后放开他,拉开手枪的保险栓,用枪指着他的脸。
两人互相瞪着对方一语不发将近一分钟,然后布雷默说:“我只认一件事:你激起了我的兴趣,哈里。但在我们进一步讨论之前,我有件事不得不做。”
一种解脱的感觉传遍博斯的全身。他已经预测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尽量不动声色,反而摆出一副惊恐的神情,睁大双眼看着枪口。布雷默俯身,使劲在博斯身上摸索了一番,从胸口到胯下,再到身体两侧,找窃听器。
“不好意思,这么粗鲁。”布雷默说,“谁叫你不信任我呢,那我也不信任你,没问题吧?”
布雷默直起身子,退到沙发前,坐了下来。
“现在,用不着我提醒,但我还是要说,你落在我手里了。那么回答我的问题,我犯了什么错?告诉我,哈里,否则第一枪就把你的膝盖打碎。”
博斯一边用沉默来吊住他的兴趣,一边思考下一步怎么走。“好吧,”他终于开了口,“我们先回顾一下基本情况。四年前你以记者身份介入了人偶师案件的全过程。一开始,是你报道了最早几起案件,促使警察局成立了专案组。作为记者,你能了解到嫌疑人的情报,也许还拿到了尸检报告。你还有像我这样的线人,或许专案组和验尸官办公室一半的人都为你提供情报。我只想说,你知道人偶师的所有手法,连脚趾上的十字记号都知道。后来人偶师死了,你全写进了书里。”
“是啊,我知道,这说明不了什么,博斯,知道的人多了。”
“噢,现在管我叫博斯,不叫哈里了?你忽然觉得我很讨厌,还是这把枪让你自认为高我一等?”
“去你妈的,博斯,你个蠢货,你没有任何根据。你还知道什么?太棒了,这绝对值得写进书里,等我写《模仿犯》的时候专门写那么一章。”
“我还知道什么?我调查了混凝土里埋的那个金发女郎,从混凝土里得到了信息。你填坑的时候把烟盒扔进去了,记得吗?想起来了吗?开车回家的路上你想抽一根烟,把手伸进兜里却发现空无一物。你看,烟盒和贝姬·卡明斯基一样,也在那儿等着我们呢。万宝路软盒,你就抽这个牌子。布雷默,这是你犯的第一个错。”
“抽这个牌子的人太多了,把它拿给检察官吧,祝你好运。”
“左撇子也不少呢,比如你——模仿犯,还有我。不止这些,你还想听吗?”
布雷默扭过头去望向窗户,什么也没说。这可能是个花招,博斯心想,为了引诱他夺枪。
“喂,布雷默!”博斯抬高了嗓门,“还有呢。”
布雷默猛地转过头来瞪着博斯。
“今天判决下达时,你说我应当感到高兴,因为判决只罚市政府赔两美元。可是那天晚上我俩喝酒时,你还给我解释过,即使陪审团只判一美元赔偿金,钱德勒还有办法找市政府要十万美元诉讼费。记得吗?所以我就想,今天早上你跟我说判决只会花去我们两美元,那是因为你知道的确只要赔两美元,钱德勒已经死了,没法再要钱了。而你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你杀了她。这是第二个错。”
布雷默摇摇头,露出像在跟三岁小孩打交道的神情。他把枪口下移,指向博斯的腹部。“听我说,早上我跟你说那些话,只是想安慰你,明白吗?我不知道她是死是活。没有哪个陪审团会信你那套。”
博斯愉快地笑了:“至少现在你觉得我的话能说服检察官,已经到了陪审团这一步。看来我的故事越来越可信了,对不对?”
布雷默冷笑一声,抬起了枪口。“就这样而已吗,博斯?就这么点料?”
“猛料要放到最后。”博斯点燃一根烟,眼睛一直盯着布雷默,“还记得你杀死钱德勒之前是怎么折磨她的吗?你一定记得吧。你咬了她,用烟头烫她。今天围着她的所有人都在想,为什么模仿犯变了,为什么增添了新的手法——改变了作案模式。最感到疑惑的是心理学家洛克,你真的把他耍得团团转,单就这一点来说,我有点佩服你,布雷默。但是,你瞧,你不知道我掌握的情报。”
说完最后一句,博斯故意不说了。他知道布雷默会上钩。
“那你又掌握了什么,大侦探?”
博斯笑了,现在他已经完全掌握了主动权。
“我知道你为什么要折磨她。很简单,你想收回字条,对吧?可她就是不告诉你放在哪儿。你看,她明白字条给不给你,她都是死路一条,所以她强忍着——不管你怎么折磨她都强忍着——她没告诉你字条在哪儿,真是个有骨气的女人。她最后打败了你,布雷默,揪出你的人是她不是我。”
“什么字条?”过了很久,布雷默无力地挤出一句。
“让你露出马脚的字条。你没找到,那栋房子挺大,没那么容易找到,更何况床上还躺着一具女尸,要是有人来访,你很难向别人解释。不过别担心,我找到了。你不读霍桑的书,真是太可惜了,字条就夹在书里,真遗憾。但就像我刚才说的,是钱德勒把你揪了出来。也许有时候人间还是有正义的。”
布雷默没有马上回击。博斯看着他,知道一切进展顺利。他快要收网了。“信封她也留着,你是不是在想这个?信封我也找到了。我就不懂,给她的字条和给我的一模一样,为什么要折磨她,逼她交出来?只不过是一份复印件而已嘛。后来我才想到,你要的不是字条,是信封。”
布雷默垂头看着双手。
“我说得怎么样?你在听我说吗?”
“我听不懂。”布雷默抬起头说,“要我说,你他妈是脑子有病。”
“那么,我只需要费点心思向检察官解释,对吧?我只要跟他说,字条上的诗提到了你写的报道,而那篇报道星期一才见报,也就是开庭审判那天,可信封上的邮戳却是星期六。你瞧,这就对不上了。模仿犯怎么会在诗中提到两天后才刊登的报道?答案当然只有一个,那篇报道就是模仿犯自己写的。星期二的报道提到了字条,也就能解释通了,你的线人就是你自己,布雷默。这是第三个错。三击不中,你出局了。”
接下来两人都没说话,屋里非常安静,博斯能听见啤酒嘶嘶冒泡的声音。
“你忘了件事,博斯。”最后布雷默说,“我拿着枪呢。告诉我,你还跟谁说过这些鬼话?”
“先听我把话说完。”博斯说,“上个周末你留给我的新的诗只是个障眼法。你想让心理学家和其他人都以为你杀钱德勒只是为了帮我,或是出于什么变态的心理,对吧?”
布雷默没有作声。
“这样就没人看得出你去找她的真实目的——为了收回字条和信封……妈的,你是个记者,她跟你很熟,八成你一敲门她就请你进屋了,就像你请我进屋一样。熟人好下手,布雷默。”
布雷默仍没作声。
“回答我一个问题,布雷默。我很好奇,为什么两张字条,一张要送,一张要寄?你是个记者,想混进警察局留张字条在桌上,没人会注意。可为什么要寄一张给钱德勒?这显然是个错误——就因为这个,你不得不回来杀她。那你一开始何必寄给她呢?”
布雷默盯着博斯看了很久,然后瞅了一眼手中的枪,好像在确认一切还在自己的掌控之中,还能摆平难题。枪是个很有效的圈套,博斯明白,他已经把布雷默牢牢攥在手中。
“那篇报道本该星期六见报,原计划是这样。有个蠢货编辑把它推迟排到了星期一。星期六我还没来得及看报,就把字条寄了出去。我犯了个小错,而你犯了个大错。”
“哦?是吗?什么大错?”
“一个人来这儿……”
这回轮到博斯不作声了。
“为什么一个人来,博斯?你就是这么解决掉人偶师的吧?独自一人去找他,冷血地把他杀掉?”
博斯想了想。“问得好。”
“是吧,你犯的第二个错是小看我,觉得我不如他。他根本不值一提。你杀了他,所以他死了活该。可这一回,该死的人是你。”
“把枪给我,布雷默。”
布雷默笑了,就像博斯提了一个傻问题。“你以为——”
“还有多少?还有多少个女人埋在地下?”
布雷默两眼放光,很是得意。“多得很,多得足以满足我的特殊癖好。”
“有多少?埋在哪儿?”
“你永远不会知道,博斯。这将是你的痛,带着遗憾和失败的最后的痛。”
布雷默举起枪,对准博斯的心脏,扣动了扳机。
博斯盯着布雷默的眼睛,听见金属撞击的咔嗒声。布雷默扣了一遍又一遍,结果都一样。恐惧在他眼中迅速聚集。
博斯伸手从袜子里掏出了弹夹,里面装着十五枚XTP子弹。他握紧弹夹,从沙发上跃起,一拳砸在布雷默的下巴上。布雷默被打倒在沙发上,那把史密斯韦森手枪掉到了地上。博斯马上捡了起来,拔出空弹夹,把填满的弹夹推了进去。
“起来!你他妈的给我起来!”
布雷默只好照做。“现在你要杀了我吗?就像上回,枪侠出手,又杀一人?”
“这要看你的表现了,布雷默。”
“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真想一枪打爆你的头,但必须你先动手,我才能开枪。就像人偶师,他耍了花招,现在轮到你了。”
“听我说,博斯,我不想死。我说的所有话只是在开玩笑。你搞错了,听我解释,求你了。带我去警察局,到那儿所有事都能解释清楚,求你了。”
“你用皮包带勒住她们的脖子时,她们有没有像这样求你?有没有?你让她们求你饶命,还是只求一死?钱德勒呢?到最后,她有没有求你杀了她?”
“带我去警察局。逮捕我,带我去警察局。”
“那你就对着墙,你这头肥猪,手背在身后。”
布雷默照做了。博斯把烟扔进桌上的烟灰缸,跟着布雷默来到墙边,用手铐铐住布雷默。这时布雷默的肩膀松弛了下来,显然他觉得安全了。他开始扭动胳膊,在手铐上摩擦手腕。“看到了吗?”他说,“看到了吗,博斯?我在手腕上擦出了伤痕。你杀了我,他们看到伤痕就知道是你私自处决了我。我才不是丘奇那种傻瓜,任你随意宰割。”
“没错,你不是。你懂得可真多,对吧?”
“没我不知道的。赶紧带我去警察局。明天一早你还没睡醒,我就放出来了。知道这叫什么吗,你搞的这场闹剧?只不过是个无耻恶警的胡乱猜测而已。就连法庭上的陪审团都觉得你做过头了,博斯。你这种招数不管用,你没证据。”
博斯让布雷默转过身,两人面对面只有不到两英尺之隔,呼出的酒气混在了一起。
“是你干的,不是吗?你还觉得能逃脱法网?”
布雷默瞪着博斯,眼中再次闪现出得意的光。洛克说对了,模仿犯自命不凡,哪怕他知道应该什么都不说,因为说出的话也许关乎自己的性命,他也做不到。
“没错。”布雷默用低沉且怪异的声音说,“是我干的,我就是凶手。而且我将逃脱法网,你等着瞧吧。等我放出来,你后半辈子都睡不安稳了,我会让你每个晚上都提心吊胆。”
博斯点点头。
“这些话我可从没说过,博斯,这将是你的一面之词。你这个无赖——法院都不会搭理你,他们不会让你出庭作证,你怎么跟我斗?”
博斯靠近布雷默,笑着说:“幸好我录音了。”他走到窗台边,从散热器的空隙里拿出一个微型录音机,把它放在手心里给布雷默看。布雷默愤怒地瞪大双眼。他中计了,被耍了。
“博斯,这盘磁带法院不会收的。你这叫诱供,没有告知我!”
“我现在就告知你的权利。从现在起你被捕了,之前我没逮捕你,所以不必告知。你明白警察办案的程序。”
博斯冲他笑了笑,品尝着胜利的滋味。“走吧,布雷默。”他说。转瞬之间,他已经厌倦了胜利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