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上午博斯走进审判室的时候已经迟到了十分钟。直到看见西尔维娅坐上出租车,安全离开酒店前往学校,他才出发回家。他换上了星期五穿的那身衣服,匆匆赶到审判室。博斯看见凯斯法官没坐在审判席上,原告席也不见钱德勒的踪影。丘奇的遗孀独自坐在那儿,直勾勾地望着前方,好像在祈祷。
博斯在贝尔克的身旁坐下,问道:“怎么了?”
“我们在等你和钱德勒。现在就缺钱德勒了,法官不太高兴。”
博斯看见法庭书记员站了起来,敲了敲法官办公室的门,接着把头伸了进去。博斯听见她说:“博斯警探到了,钱德勒女士的秘书还没联系上她。”
博斯胸口猛地一紧,出了一身冷汗,因为他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件事。他弓着身子,双手捧住脸。“我得去打个电话。”他站了起来。
贝尔克转过身,正要告诉他哪儿也别去,法官办公室的门就开了,凯斯法官迈着大步走了出来,说:“请坐下。”
凯斯法官坐上了审判席,吩咐书记员按铃通知陪审团入场。博斯坐了回去。
“我们马上开始,不等钱德勒女士了。以后再处理她迟到的事。”
陪审团落座后,法官问他们是否有话要说,对日程安排等事项是否有异议。没人吱声。
“很好,请回休息室继续商议,到了午餐时间法警会去通知你们。顺便说一下,钱德勒女士今天上午因为日程安排的冲突未能到场,请你们不要在意。非常感谢。”
陪审团离场。法官再次提醒原告和被告双方不要走远,一旦接到通知,要在十五分钟之内回到审判室,然后让书记员继续找钱德勒。交代完之后,他回到了法官办公室。
博斯连忙起身走出审判室,来到公用电话前,拨通了通信中心的电话。报上姓名和警察编号之后,他请接线员帮他查一下霍尼·钱德勒在机动车管理局留下的紧急联络信息,说需要详细地址,他会在电话这头等着。
直到博斯驾车驶出法院的地下停车场,对讲机才有了信号。他在洛杉矶大街上又试了一次,对讲机里传来了埃德加的声音。博斯告诉埃德加,钱德勒住在布伦特伍德的卡尔梅利纳街。“去那儿和我会合。”
“马上出发。”
博斯开上了第三大街,穿过隧道,上了港口高速。刚要换到圣莫尼卡高速时,寻呼机响了。他开着车,迅速瞥了一眼,是个不认识的号码。下了高速,他把车停在韩国城的一家杂货店门口,用墙上的公用电话打了回去。
“第四审判室。”接电话的人说。
“我是博斯,你们刚刚给我打电话了?”
“是的,是我打的。判决出来了,请马上回来。”
“怎么回事?我刚刚还在那儿,他们怎么——”
“这很正常,博斯警探。他们很可能上周五就已经达成一致了,想等一个周末,看看有没有人改变主意。这样他们还能少上一天班。”
回到车里,博斯又拿起了对讲机。“埃德加,你到了吗?”
“还没到,你呢?”
“我得回去了,出判决了。你能去看看吗?”
“没问题,去看看什么?”
“那是钱德勒的家,她的头发也是金色的,上午她没来法院。”
“我懂了。”
博斯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他竟会盼着霍尼·钱德勒出现在对面的原告席上。她还是没现身,坐在原告席上的是一名陌生男子。
博斯走向被告席,看见审判室里已经来了几名记者,布雷默也在其中。
“那是谁?”博斯向贝尔克打听德博拉·丘奇身旁的那个人。
“丹·戴利。凯斯从走廊上揪过来的,坐在那儿陪寡妇听判决。钱德勒肯定是被关起来了,哪儿都没找到她。”
“有人去过她家吗?”
“不知道,我想他们打过电话。你担心她干什么?你该担心你的判决。”
凯斯法官走了出来,坐上了审判席。他对书记员点点头,示意通知陪审团入场。十二位陪审员全部就座,没有人望向博斯,几乎所有人都盯着德博拉·丘奇身旁的那个男人。
“大家好,再说一遍,”法官说,“钱德勒女士因为日程冲突无法出席,出色的律师戴利先生同意代替她出席。法警告诉我你们已经做出了判决。”
十二人中的好几个点了点头。博斯看见有一名陪审员终于看了他一眼,但又马上移开了视线。他的心跳骤然加速,不知道是因为判决就要下达,还是因为钱德勒的失踪,也许两者都有。
“请把判决书交给我。”
陪审团团长把一小沓文件递给法警,经法警和书记员之手,最后呈递给法官。观看这一过程简直是一种煎熬。为了看清判决书,凯斯法官不得不戴上眼镜。他不紧不慢地研究了一会儿,最后把判决书交还给书记员,说:“宣布判决。”
书记员先在心中默念了一遍,然后开始宣读:“关于诺曼·丘奇因反抗被告耶罗尼米斯·博斯的非法搜查和抓捕而被剥夺公民权利一案,本陪审团判原告胜诉。”
博斯一动不动。他看向陪审席,这时所有陪审员一起向他投来目光。他又看了看德博拉·丘奇,只见她拉着旁边那名男子的胳膊,脸上堆满了笑容,但她其实根本不认识那人。她转过脸,得意地望着博斯。这时贝尔克拽了下博斯的胳膊。“别担心。”他悄悄地说,“赔偿金才是重点。”
书记员接着往下念。“据此,陪审团宣布原告应获补偿性赔偿金一美元。”
博斯听见贝尔克欢喜地低声喊道:“真棒!”
“至于惩罚性赔偿金,陪审团宣布原告也应获赔一美元。”
贝尔克又喊了起来,这一次声音大得连旁听席上的人都能听见。博斯看见德博拉·丘奇脸上那副得意的笑容消散得无影无踪,她的眼神暗淡了。博斯觉得这一切是那么离奇怪诞,仿佛在观看一出闹剧,不同的是他自己和剧中人一起站在舞台上。判决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他只是冷眼静观所有人。
凯斯法官发表了一通演说,向陪审团表示感谢,说他们履行了宪法规定的义务,应当为这次服务和身为美国人而感到自豪。博斯自动屏蔽了这段,坐在那儿出神。他想起了西尔维娅,真希望能告诉她判决结果。
凯斯法官敲响了木槌,陪审团最后一次离场。接着凯斯法官也走了,博斯看见他的脸上似乎有不满的神色。
“哈里。”贝尔克说,“这判决真他妈不错!”
“是吗?我不懂。”
“是的,这个判决可谓好坏参半。从根本上说,陪审团认为我们已经承认了所犯的过错,我们承认你闯进公寓是不对的,警察局早已为此处罚过你。他们认为按照法律规定,你不应该踢开门。但他们只判给对方两美元赔偿金,说明他们相信你的话,丘奇不仅形迹可疑,而且他就是人偶师。”他拍了拍博斯的背,似乎正等着博斯说谢谢,可他没等到。
“钱德勒怎么办?”
“啊,棘手的地方就在这儿。陪审团判原告胜诉,所以我们得付给钱德勒诉讼费。她也许会开价十八万或二十万,我们也许能还到九万。还不错,哈里,已经很不错了。”
“我得走了。”博斯站起身,穿过拥挤的观众和记者,朝审判室大门走去。他快速走上扶梯,从烟盒里摸出最后一根烟。布雷默踏上他身后的一级,翻开笔记本,已经准备就绪。“恭喜,哈里。”他说。
博斯回头看了看,这名记者好像是认真的。“恭喜什么?大家都说我就像个宪法保护的打手。”
“是的,可以说什么事都没有,只要赔两美元,挺不错了。”
“说是这么说……”
“那么,有什么想在报上说的?我猜‘宪法保护的打手’不能见报,对吧?”
“没错,谢谢你。听我说,你让我再想想。我现在得走了,回头给你电话。你为什么不回去问问贝尔克呢,他才是想让名字见报的人。”
走出大厅,博斯点燃了烟,从兜里掏出对讲机。“呼叫埃德加。”
“收到。”
“情况怎样?”
“你最好过来,哈里。所有人都到了。”
博斯把烟扔进了垃圾桶。
他们的保密工作没有做好。当博斯赶到卡尔梅利纳街时,头顶已有一架直升机在盘旋,地面有两家电视台的记者队伍。要不了多久,这儿就会变得像马戏团一样热闹。这个案子有两个吸引人的地方:模仿犯和霍尼·钱德勒。
道路两侧停满了各个机构的小汽车和面包车,博斯不得不把车停在两栋房子之外的地方。交警刚开始放置信号灯,正要封锁街道,禁止车辆穿行。
钱德勒的房子被黄色塑料警戒线围了起来。线外有一名穿制服的警员拿着一份登记表,博斯在上面签了字,然后从警戒线下面钻了过去。这是一栋包豪斯风格的两层小楼,建在山坡上。站在门外博斯就知道,从二楼的落地窗一定能看到山下广阔的平原地带。屋顶有两根烟囱。这是栋体面的房子,坐落在体面的街区,周围住的都是体面的律师和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教授。可惜如今一切都变了,博斯心想。走进屋里,他真希望自己还有根烟。
埃德加站在门口铺着瓷砖的走廊里,正在打电话,好像是在要求媒体关系部派人来应对。看见博斯进来,他指了指楼梯。楼梯就在进门右手边,博斯走了上去。二楼有一条宽敞的过道,连着四扇门。几位警探围在最靠里的那扇门外,偶尔朝屋里瞄一眼。博斯走了过去。
博斯已将自己的心智训练得几乎与变态杀人狂别无二致。每到一处犯罪现场,他都会启用物化的心理机制,死人不再是人,成了调查对象。他必须把死人看成尸体,看成证物,唯有这样才能撑得下去,完成工作,唯有这样才能生存。当然,事情总是说着容易,做起来难,他也有受挫的时候。
作为人偶师专案组的一员,他见过那个连环杀手的后六个受害者。查看的尸体用警察的话说都是“原状”——即被发现的最初状态,每次都不容易。那些受害者传达出的绝望是如此强烈,哪怕博斯尽最大努力将她们物化,也常被压得喘不过气。更何况她们都是来自街头的风尘女子,这一点更让博斯难以承受。凶手对她们的折磨就像是她们屈辱一生的最后一次受虐。
现在博斯低头看着霍尼·钱德勒那受尽折磨的赤裸身躯,任何心理防御机制都无法阻止他眼中的恐怖画面蚀刻灵魂。办了这么多年的凶杀案,他头一回只想闭上眼掉头离去。
他没有离开,而是和其他那些以冷静的姿势冷眼打量着尸体的人站在一起,就像冷血杀人狂的观摩会。他忽然想起圣昆廷监狱的牌局。洛克曾跟他讲过,四个变态杀人狂坐在一起,他们杀的人加起来比桌上的牌都多。
钱德勒仰面朝上,双臂张开,脸上涂着浓艳的化妆品,遮住了从颈部向上扩散的青紫色。地上拖着一条从手提包上剪下来的带子,一头紧紧勒在她的脖子上,绳结打在右侧,像是用左手拉紧的。与之前的几桩谋杀案相同,凶手用的捆绳、塞口布都被带走了。
但这次出现的一些痕迹也有不同于之前的地方。博斯看出来模仿犯在即兴发挥,如今他已不再伪装成人偶师作案。钱德勒的身上遍布烟头烫痕和咬痕,有的出过血,有的瘀青,意味着施虐是在她还活着的时候进行的。
罗伦伯格在房间里发号施令,连摄影师从什么角度拍照都要听他的。尼克松和约翰逊也在里面。博斯意识到,钱德勒死后,她赤裸的身体要这样在地上放好几个钟头,被那些瞧不起她的男人看个遍。她临死前或许也曾想到自己即将蒙受这番最后的屈辱吧。尼克松抬起头,看见博斯站在门口,于是走了出来。“哈里,你怎么会想到她?”
“今天她没去法庭,我觉得有必要看看。她的头发也是金色的,只可惜我没马上想到这点。”
“是啊。”
“死亡时间确定了吗?”
“只推测出大概,验尸官办公室的技术员说死亡时间至少在四十八小时前。”
博斯点点头。那么,在他发现字条之前钱德勒就已经死了。想到这一点,他心头的负疚感稍稍消解了一点。“有洛克的消息吗?”
“没有。”
“这个案子由你和约翰逊负责?”
“是的,甩手汉子让我跟他接手。虽然是埃德加发现的,但他的首要任务是上周的案子。我知道是你想到的,我猜甩手汉子肯定害怕和你的官司有牵连——”
“没关系,需要我做什么吗?”
“还是你说吧,你想怎么做?”
“我想从这儿出去。我不喜欢她,但喜欢活着的她,你明白吗?”
“明白。是啊,这案子糟透了。你看出来他的变化了吧?他现在还咬人、烫人。”
“我发现了,还有别的变化吗?”
“我们暂时没发现其他变化。”
“我想检查一下房子的其他地方,清理过了吗?”
“我还没来得及清理,只快速查看了一遍。戴上手套,发现什么跟我说一声。”
博斯来到走廊墙边的工具箱前,从一个纸巾盒一样的盒子里抽出一双橡胶手套。
欧文和博斯在楼梯上擦肩而过,他俩都没说话,对视了不到一秒。博斯走下楼梯,看见两位副总警监站在正门的台阶上,什么也没干,就杵在一定能被电视台拍摄到的地方,表情严肃,神色凝重。博斯发现聚集在警戒线外的记者和摄影师越来越多。
他在客厅环顾一周,找到了家庭办公室的门。房间的两面墙都是嵌入式书架,上面摆满了书,一扇窗朝向屋前的草坪和喧嚣。他戴上手套,开始翻找写字台的抽屉。他没找到想找的东西,但能看出来抽屉已被别人翻过一遍,里面的东西一团糟,文件都从档案袋里抽了出来,一点也不像那个始终把原告席上的东西放得整整齐齐的钱德勒所为。
他掀起铺在桌面上的吸墨纸,没发现模仿犯的字条。桌上摆着两本书,一本《布莱克法律词典》,一本《加州刑法典》,他翻了翻,还是不见字条。他靠在皮椅上,抬头打量两面墙上的书。
他推测翻遍所有书大概需要两个小时,可能还是找不到字条。忽然他看见在最靠近窗户的书架上,从上往下第二排有一本书脊开裂的书。他见过那本书,就是钱德勒在做总结陈词时念过的《玉石人像》。他马上起身将它抽出。
字条就在里面,折起来夹在书的中间,装字条的信封也在。博斯的猜测得到了验证,这张字条的确是警方那张的复印件。警察局收到的时间是上周一,开庭陈述的当天。不同的地方在于信封,这张字条不是直接送来的,而是邮寄的。信封上贴着邮票,盖着凡奈斯的邮戳,日期是开庭前的那个星期六。博斯看了看邮戳,他明白不可能从上面提取到任何有用的痕迹。信封上可能有很多指纹,来自经手的邮政人员。他觉得字条应该没多大取证价值。
他走出办公室,用戴着手套的手捏着字条和信封的一角,他得上楼找验尸官办公室的技术员要一个塑料证物袋存放它们。他站在门外朝卧室里看了看,只见一名技术员和两名运尸工往轮床上铺开了一个运尸袋。霍尼·钱德勒的公开展示就快结束了。博斯不忍心看这一幕,于是后退几步。埃德加走了过来,看了看字条,技术员正往上面贴标签。“他把相同的字条寄给了钱德勒?这是为什么?”
“我猜他是怕我们不提收到了字条的事。要是我们保密,他还能指望钱德勒公布出来。”
“要是她一直就有字条,为什么还要传我们那张作为证物?完全可以拿这张上法庭啊。”
“可能她觉得传我们那张更有说服力,迫使警方拿出证物能让陪审团觉得更可信。如果她直接呈上她的这张,我的律师可能把它推翻。不好说,我也是猜的。”
埃德加点点头。
“另外,”博斯说,“到这儿后你是怎么进屋的?”
“前门没锁,锁上没有撬痕,也没有其他闯入的痕迹。”
“模仿犯找到这儿,被请进门去……钱德勒不是被他诱捕的,真有些蹊跷。凶手在改变手法,他又咬又拿烟头烫,一定会露出狐狸尾巴让我们揪住。可他为什么要选钱德勒下手,而不是按照以前的手法,联系色情小报上的应召女郎?”
“真遗憾,洛克是他妈的嫌疑人,要是能请教他该多好。”
“哈里·博斯警探!”一个声音从楼下传来,“哈里·博斯!”
博斯走到楼梯口朝下一看,是守着警戒线、拿着登记表的那名年轻巡警,他正站在门口往上看。“外边有个家伙想进来,说是和你合作的一位心理学家。”
博斯望向埃德加,两人面面相觑。他又俯视那名巡警,问道:“他叫什么?”
巡警低头看了看写字板,念道:“约翰·洛克,南加州大学的。”
“放他进来。”博斯往楼下走去,一边向埃德加招手示意,“我把他带进钱德勒的办公室。你跟甩手汉子说一声,然后你也来。”
博斯让洛克坐在写字台前的椅子上,自己站着。透过洛克身后的窗户,博斯看见媒体记者正在聚拢,准备参加由媒体关系部的人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什么也别碰。”博斯说,“你来这儿干什么?”
“我一听到消息就来了。”洛克说,“可我以为你们把嫌疑人监控住了。”
“是啊,我们跟错人了。你怎么听说的?”
“广播里传遍了。我开车的时候听到的,就直接过来了。他们没说准确地址,不过我一到卡尔梅利纳街,只要跟着直升机,很容易就找来了。”
埃德加侧身闪进屋里,关上了门。
“杰里·埃德加警探,这位是约翰·洛克博士。”
埃德加点点头,没有要握手的意思。他靠着门,远远地站着。“你去哪儿了?我们从昨天起就在到处找你。”
“赌城。”
“赌城?你去赌城干什么?”
“还能干什么,赌博呗。我还在构思一本书的写作计划,讲讲北部城镇的合法妓女——等等,我们这是在浪费时间啊!我想看看尸体的原状,然后告诉你们我的看法。”
“尸体已经挪走了,博士。”埃德加说。
“是吗?该死!也许能让我调查一下现场,然后——”
“那儿已经挤了太多人,”博斯说,“再等等吧。你对咬痕怎么看?还有烟头烫痕。”
“你是说发现了这些痕迹?”
“还有,这次不是色情小报上的妞儿,”埃德加补充道,“凶手自己找上门,而不是让受害者去找他。”
“他变得真快,似乎正在全面崩解,也可能是某种未知动机或原因迫使他不得不这么做。”
“比方说?”
“我不知道。”
“我们给赌城打过电话。你没有入住。”
“哦?给星尘酒店?嗯,刚到那儿我就看见了新开张的米高梅酒店,决定看看有没有空房。刚好有空房,就在那儿住下了。”
“有谁和你一起吗?”博斯问。
“自始至终。”埃德加补充道。
洛克满脸狐疑。“怎么回事——”他忽然明白了,于是摇了摇头。“哈里,你开玩笑吧?”
“不是开玩笑,你在开玩笑吗,就这样找到这儿来?”
“我想你是——”
“不不不,先别回答。你听我说,先让你知道你的权利,我们再往下说,也许这样对你我都好。杰里,你带卡了吗?”
埃德加掏出钱包,从里边抽出一张白色的塑料卡,上面印着米兰达警告,开始念给洛克听。这段话博斯和埃德加都会背,但是警察局内部的白皮书里说最好直接拿着卡片念给嫌疑人听,这样被告方的律师之后在法庭上更无理由拿警方传达警告的过程做文章。
埃德加念着警告,博斯望向窗外聚在几位副总警监面前的一大群记者,布雷默也在其中。发布会透露给记者的信息一定没有多大价值,因为布雷默根本就没往本子上记东西。他只是站在人群的外围抽着烟,八成是在等待时机,从大人物欧文、罗伦伯格口中套点实质性内容。
埃德加念完,洛克问:“我被捕了吗?”
“还没有。”埃德加说。
“我们只想核实一些信息。”博斯说。
“真他妈无聊。”
“我理解。现在,你想交代去赌城的事吗?有人和你一起吗?”
“从星期五晚上六点,到十分钟前我在前面停车,有个人每时每刻都和我在一起,除了我上厕所的时候。真是荒唐——”
“是谁呢,你说的这个人?”
“是我的朋友,名叫梅利莎·门肯。”
博斯想起坐在洛克办公室门口的那个梅利莎。“那个学儿童心理的?你办公室那个?金发的?”
“就是她。”洛克不太情愿地承认。
“那她能证实你俩一直在一起?在同一间房、同一家酒店,干什么都在一起,对吧?”
“是的,她都能证实。我跟她一起回来时,在收音机的KFWB电台里听到了消息。她就在外面的车上等我,可以去问她。”
“什么车?”
“蓝色捷豹。听着,哈里,你去问她,洗清我的嫌疑。如果你不声张我和学生在一起的事,我就不会提这个……这场审问。”
“这不是审问,博士。相信我,我们要是审问你,你一定能感觉到不同。”
博斯朝埃德加点头示意,埃德加闪身出门去找那辆捷豹。屋里只剩下博斯和洛克,博斯从墙边拽过来一把靠背椅,坐在写字台前等待。
“你们跟踪的那个嫌疑人出什么事了,哈里?”
“他碰上了我们。”
“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
两人一言不发地坐了将近五分钟。埃德加把头探进门里,示意博斯出去。“核实过了,哈里。我去问了那个姑娘,她说的和洛克一样。车里还有信用卡账单,他们下午三点入住了米高梅星期六酒店。有张在维克托维尔的加油收据,上面的时间是星期六早上九点。去维克托维尔要一个小时,看上去钱德勒遇害时他俩正在路上。另外,那姑娘说星期五晚上他俩在洛克家。我们可以再去核实,不过我想他没说谎。”
“好吧……”博斯还没想通,“你上楼去告诉大家洛克是清白的。我想带他上去看看现场,如果他还愿意帮忙的话。”
“好的。”
博斯回到书房,在写字台前的椅子上坐下。洛克打量着他。“怎么样?”
“她吓坏了,洛克。她说的不一样,她把真相告诉我们了。”
“你他妈在说什么?!”洛克吼道。
现在轮到博斯打量洛克了。洛克脸上流露出的惊愕和十足的恐慌都是真实的,现在博斯可以确认了。虽然有些对不起洛克和滥用权力的感觉,但他还是再次用诡计试探了一下。“你是清白的,洛克博士,我只是想确认一下。我猜凶手重访犯罪现场只是电影里的桥段吧。”
洛克深吸一口气,垂头看向下方。在博斯眼中,他就像一个刚刚侥幸躲过和大卡车正面相撞的司机,惊魂未定地把车停在路旁。“去你妈的,博斯,刚刚那一分钟,我都做了好几个噩梦,你懂吗?”
博斯点点头,他懂什么是噩梦。“埃德加上楼去给大家通气了。他会请示警督让你上去查看现场、说说你的看法,如果你还愿意。”
“好极了。”洛克声音里的热情已经所剩无几。
接着两人又默不作声地坐着。博斯掏出烟盒,发现已经空了。他把烟盒放回兜里,没有扔进垃圾桶,免得留下虚假的证物。他不想再和洛克说话,只是望向洛克身后的窗外,观察街道上的情况。发布会结束了,记者正在散去。有几名电视台记者正以“死亡之屋”为背景录制新闻。博斯看见布雷默正一边采访街对面的邻居,一边在本子上奋笔疾书。
埃德加走进屋,说:“我们准备好了,他可以上楼了。”
博斯盯着窗外。“杰里,你能带他上去吗?我刚想起来有件事要做。”
洛克站起身,看了看两人。“去你妈的!”他说,“还有你,博斯,去你妈的……行了,我必须骂出口。现在,让我们忘了这件事,去干活儿吧。”
洛克穿过房间,走到埃德加跟前。博斯叫住了他。“洛克博士?”
他回头看着博斯。
“等我们抓到那家伙,他一定会扬扬得意,对吧?”
洛克思考了一小会儿,回答:“是的,他会非常得意,满足于自己和自己的杰作。不得不保持沉默对他来说才是最难受的,他想要持续的满足感。”
两人走后,博斯又观察了一会儿窗外,然后才起身离开。
博斯走出房子,黄线外面几个认得他的记者争相朝他喊出问题。他俯身钻过黄线,说了句无可奉告,又说欧文警监马上就出来了。这个说法似乎暂时稳住了记者,他沿着街朝自己的车走去。
博斯知道布雷默是个单打独斗的高手。他总是让大批人马先走,先完成他们的工作,最后才一个人出马,而他总能拿到自己想要的新闻线索。如博斯所料,布雷默在他的车旁现身了。“这就要撤,哈里?”
“不走,我来拿东西。”
“里边情况很糟糕?”
“你会不会往报上写?”
“听你的。”
博斯打开车门。“不见报的话,我可以告诉你,的确很糟糕。如果要见报,那就无可奉告了。”他低着头,假装在杂物箱里找东西却没有找到。
“你们警察管这名凶手叫什么?我是说,人偶师的名字已经用过了。”
博斯下了车。“模仿犯。这也不能登报。去问欧文。”
“好记。”
“是啊,我就猜你们记者会喜欢。”博斯从兜里掏出空烟盒,揉成团,扔回车里,然后关上了门。“给我根烟,行吗?”
“行啊。”
布雷默从衣兜里掏出一包软包装万宝路,抖出一根递给博斯,又掏出之宝打火机帮他点着。他用的是左手。“这座城市真是见鬼,哈里,不是吗?”
“是啊,这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