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最后一件打包好的行李放下,我终于忍不住哼出了一声——或者说是惨叫也不为过。随着哼哧几下,我拿起放在桌上的只剩下一口的矿泉水,咕咚一下全都灌进嘴里。将空瓶随手扔进刚刚套好袋子的垃圾桶,我拉开玻璃门,走上阳台,一股寒风扑面而来。
虽然还不是最冷的时候,但最近受寒流影响,气温又低了好几度。而且据天气预报所言,未来一些时日这种低温仍会持续下去。额头的汗水在刚刚开门的瞬间就被吹干了,我趴在阳台边缘一排刷白的铁栏杆上,眺望远方。二十二层,这是我所在楼层的高度。这里朝向偏北的方向,一天之内阳光很少能照到这里,在这种天气里,就显得更加寒冷了。
视野所及之处,全是类似的住宅楼,有比我所在这栋楼还高的庞然大物,也有独门独户的高档住宅小区。一道道矗立着的灰白色的墙体,像钢板似的组成了一道密不透风的栅栏,压得人喘不过气来。虽然毕业已有半年,可现在还是经常有那么一瞬间,让我觉得这一切都那么不切实际,像是在做梦一般。
我不是讨厌工作,但习惯了学生时代可以读书上课打打游戏这种现在看来颇有些空虚的时光,习惯了读研的时候盯着各种论文有时能研究一整天的那种干劲儿,现在突然面临每天朝九晚五的这种规律生活,我确实有些适应不过来。上班的这半年来,我一直住在之前为找工作临时租住的不到十五平方米的小出租屋里,离后来上班的地方颇有一段距离,每天光坐地铁来回都要花上三四个小时。虽说房租便宜,但也着实不方便,最后我还是决定搬到离上班公司近一点的地方。
因为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所在的学校都不是什么重点大学,而且我学的又不是那么容易找工作的热门专业,因此临近毕业时找工作就成了一件颇为头疼的事。虽说最后总算是找到了一份稍微像样点的工作,但离我的预期还是差了那么一点。工作内容倒颇为简单,每天只是简简单单地编写处理一些文案,月底时也会帮着处理一些财务报表之类的东西。总之就是工作轻松,轻松得简直不像是个男人应该做的工作——这是我姐那天在电话里直截了当对我所说的原话。
我本人不很喜欢这份工作,但也说不上讨厌,怎么说呢,就是一种可有可无的感觉。每天在浑浑噩噩中结束这漫长的一天,第二天再开始、再结束,如此重复。周末短暂的两天假期也像是被偷走似的,一觉睡到中午,赖在床上玩玩手机,再起来刷牙漱口,吃点东西,很快就下午三四点了。外面天气越来越冷,我也越来越习惯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屋子里,房间虽小,但至少是属于自己的空间。直到冰箱里空空如也,再也找不到一丁点可以吃的东西,我才会套上羽绒服,出去到超市买点食物。当然大部分是那种即拆即食的袋装熟食,也有一些可以用来制作简易料理的新鲜蔬菜和肉类,利用房间一角临时搭起来的简易灶台,倒也可以做一些十分简单的菜品。再搭配上每次只能煮一到两人份的小电饭煲煮出来的香喷喷米饭,就着我最喜欢的豆瓣酱,就可以美美地吃上一顿可口的大餐。
不过今天搬家忙得很,早饭只是匆匆在路边买了一杯豆浆。还好行李不多,我一个人叫上一辆车,很快就搬到了新的住址。虽然没比原来大上多少,但由于现在行李还没有打开,房间就显得比以前宽敞一些。再加上这里楼层高,采光也好了许多。说实话,我挺喜欢这里的。唯一值得在意的是,房租着实有些高了,对于我这种普通上班族来说,每月几乎一半的工资都要花在这上面。虽然我也想省点钱,但由于实在受不了上下班带来的奔波劳累,也只好花钱弥补。
现在已过中午十二点,一上午的劳累早已让我筋疲力尽,饥寒交迫的我现在肚子饿得已经快不行了。我回到屋内,换上鞋,拿起刚刚顺手扔在一旁的羽绒服,套在身上,打开门,准备出去随便吃点什么。这里楼下一层有各种商铺和快餐店,以后吃饭购物倒是方便了许多。
我走到门外,转身将门锁上,正准备走向旁边的电梯口,却听到隔壁房间传来了对话声。站在这里等电梯是件颇为无聊的事情,我扭头稍微瞥了一眼,那个房间的门似乎没关,所以我现在可以听到一些只言片语。好像是销售员正在向客户推销房间,听声音,主要都是那个销售员在讲,另一个人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听,很少发言。
“地方倒不小!”那个人终于再次说话了。
见对方发话,而且还是赞美的语言,销售员的声音更显激动了。“这位先生,我这里虽然只有一室一厅,但完全是超额配置,光是卧室就有三十平方米,而且价钱完全公道,这个请您一定要相信我。同一地段,同一户型,我这里绝对……”
“价格什么倒还好说,可惜这光线啊……”
“先生您说的是,我这里窗户都向北,采光自然不会有那么好。但您看看,这周围一百米内,一栋高层建筑都没有,就算现在是冬天,也绝对不会出现光线不足的情况,而且……”
“我是说太亮了,唉!”
“嗯?”
销售员像是没有反应过来,只是嗯了一声,便没有下文了,空气像是瞬间静止了似的。我能感受到销售员如此吃惊的理由,毕竟一般人都希望自己的房间采光充足,亮一点自然更好,而他这次的客户却有完全相反的需求。没等我反应过来,房间里响起了脚步声,离我这里越来越近,似乎是刚才对话的两人正在往门口走。我下意识地看向电梯的楼层显示器,电梯还在十五层。
很快,我感觉到身后站了其他人,应该就是刚才对话的那两位。为了避免尴尬,我没有回头看,不过那个销售员似乎还在苦口婆心地劝着身旁的奇怪客户,可那人再也没说过一句话。
叮的一声,电梯终于到了,门打开的那一瞬间,我搓了搓冻得发僵的手,便赶快将身体挤了进去。掏出手机一看,已经十二点半了,真想快点吃到热乎乎的饭菜啊……我这么想的时候,电梯门缓慢地合了起来,可外面那两人仍然没有进来的意思。我朝外瞥了一眼,他们正背对着我,那个销售员仍在喋喋不休着什么,似乎是在想着什么法子竭尽全力挽留这个来之不易的客户。
我实在没心思听他们的争论,只想着早点儿下楼找家快餐店填饱肚子,心烦气躁的我使劲按着电梯里的按钮。我闭上双眼,背靠电梯,等待着启动的那一刻。突然,砰的一声,我吓得赶紧睁开了双眼,电梯里竟然伸进了一只脚。就在电梯即将关闭的那一刻,这只脚伸了进来,在即将被夹的前一刻,这只脚成功地让电梯门重新打开了。
看来只能等电梯外的那两人进来才能下去了,我无奈地叹了口气。电梯门缓缓打开,露出电梯外那个人完整身形的时候,我着实吃了一惊。
“陈默思!”我大声喊道。
这个被我称为陈默思的男子也看了我一眼,他眼角微挑,似乎也有些惊讶。不过直到最终电梯完全打开,我们也一句话都没说。他将头往后微摆,向我使了个眼色,我看他一脸无奈的表情,似乎是对身后那个仍在喋喋不休的销售员感到了无比厌烦。往常遇到这种情况,都是我来解围的。我往前走了一步,绕开陈默思,正打算向那个看起来很是圆滑的销售员说些什么,陈默思却拦下了我。他拍了一下我的肩膀,缓缓转过身,再次面向那个销售员。
“等等,请问您刚才说了什么,能重复一下吗?”
这个身材矮胖的中年男人,在寒冷的冬日还要面对陈默思这个怪物一般的客户,想必也很不好受吧。正当他想要放弃推销的时候,却突然听到了客户这样一句似乎重新提起了兴趣的话。他赶紧抹了抹额头,像是要抹掉那不存在的汗水似的,兴奋地说道:“刚刚我说,如果您觉得不满意的话,我们可以在房租的价格上给您一些优惠,或者带您看看这栋楼的其他房型。”
“不是,下一句。”
“下一句?”中年男人想了想,突然皱起了眉头,“先生,我刚才只是瞎说的,虽然我说有一个地方您可能会喜欢,但……”
“不用了,就带我们去看看那里吧。”
陈默思话一说完,就走进了电梯,和我并排站在一起。那个矮胖的销售员站在电梯外犹豫了一下,眼看电梯门就要关闭,最终还是不太情愿地挤了进来。
门终于关了,随着脚下微微一抖,电梯开始缓慢向下运行。就在这时,我突然觉得陈默思刚刚的那句话有点不大对劲。
“等等,我们?”
我看向了陈默思,一时有点摸不着头脑。陈默思撇了撇嘴,双手插在裤兜里,将头扭向了另一个方向。我只能略微看到他那纤薄的微翘的嘴唇。
我和陈默思大约有半年没见面了,最近的一次还是我快要毕业的时候。印象中那天我正要去一家公司面试,没想到莫名其妙地卷进了一件绑架案,最后还差点儿连小命都给丢了。当然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陈默思当时解决了一桩困扰我很长时间的钟塔山庄谜案,最后的结局实在令人匪夷所思。我至今仍没有从那件事里完全缓过来,现在偶尔还能梦到一些零星的记忆碎片。
后来,其实有几次我也想过去找陈默思,可陈默思的行踪一向飘忽不定,手机也时常处在关机状态。我去过他那位于垃圾场旁边的阴暗小楼,发现早已人去楼空,所以现在就连我也不能轻易联系上这个家伙了。这么长时间没联系,我甚至不知道他现在具体在做些什么,就算见到了,又能说些什么呢,只能凭白多出几许尴尬。
我和陈默思是大学四年的舍友,同时也是志趣相投的好朋友,我们虽然都是文学社的成员,但最喜欢的却又都是推理。大学四年,除了上课,我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了阅读推理小说上面,后来也试着写过一些,推理小说成了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陈默思这家伙虽然对推理感兴趣,但看待推理小说却始终戴着有色眼镜。在他眼里,推理小说就是骗人的玩意嘛,大部分都只是那些推理小说家躲在家中凭空想象的毫无根据的胡诌。我对陈默思的类似言论大都一笑了之。直到后来我写的一些短篇小说在杂志上接连发表之后,他对推理小说的批评才收敛了许多。
可陈默思的这些偏见完全不妨碍他的推理才能。在推理方面,不得不说陈默思确实有天才般的洞察力,任何蛛丝马迹都很难逃过他的眼睛。再加上他那强大到不可思议的逻辑分析能力,很多看起来匪夷所思的案件,很轻易就被他给解决了。大学四年里我们遇到过很多难解的谜题,在陈默思的参与下,最终都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为此陈默思后来竟成了当地警局的常客。我写的很多推理小说都是以陈默思解决的案件为原型的,很多读者通过各种渠道问我现实中陈默思这个人到底存不存在,大部分情况下我只是给出了十分含糊的回应,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在大部分读者的眼里,陈默思是只存在于小说中的一个虚构的人物,但对我而言,默思是一个最为现实不过的活生生的人。他是我的朋友,也是一直走在我之前,帮我拨开重重迷雾的那个人。
而这样一个人,现在就在我面前。
路上都是销售员在开车,陈默思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我则在后排。因为有陌生人在,一路上我们没有说过多的话。我只是问了陈默思这段时间在忙什么,他只是回了一句话——“查案”,我便没再多问。路上陈默思抽了很多支烟,还好我们一直在向偏远的郊区行驶,禁烟条令并没有那么严格。我坐在后排,看着前排吞云吐雾的陈默思,也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只好闭上眼睛,打起了盹。空调开的温度适中,但由于陈默思抽烟,前排车窗打开了一条缝,车里还是有点冷的。我将大衣脱下,盖在身上,依偎在后座,竟然就这么睡着了,肚里的饥饿感也早就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
等我醒来,车已经停了下来,前排也没了人。虽然我还没弄清情况,但还是穿上大衣,打开车门,走了出去。外面气温果然很低,我不禁打了个哆嗦。而且我也不知道自己此时身处何地,这里貌似是一个高档的住宅小区,房屋不多,但每栋都是独门独户的洋楼。三层的西洋别墅造型,雅致的木石雕刻,暗红的外漆,典型的欧洲复古式建筑。每栋别墅前面都有两个停车位,此时我们就身处其中的一个。
正当我吃惊不已的时候,身后稍远处传来一声咳嗽。一听这声音,我就知道是陈默思,和他相处这么久,很多东西早已成了下意识的行为。我回过头,视野里有什么东西飞了过来,我下意识地接住了它。外面包了一层油纸,放在手里还热乎乎的,一种属于食物的香气瞬间充斥了我的鼻腔。我赶紧打开包装,是一个汉堡,我的肚子瞬间又叫了起来。我看了一眼汉堡飞过来的方向,陈默思正靠在门口点燃了另一根香烟。看到我接住汉堡后,他转身走进屋内。我拿起热乎乎的汉堡狠狠咬了一口,在属于食物的碎渣滑入食管的一刹那,整个身体似乎都恢复了活力。
还没进屋,整个汉堡就已经被我吞入腹中了。一进屋,陈默思就递来一瓶矿泉水,我咕咚喝了两口。
“怎么,这么饿?”陈默思的声音仍然是那么平静,即便是这样一个问句也显得毫无波澜。
“上午刚搬家,还没吃饭。”
“哦。”
陈默思若有若无地回了一声,便转身上楼去了。一楼整体是一个客厅,很是宽敞,在我左侧有一扇很大的窗户,只不过现在拉上了褐色的法兰绒窗帘,整个客厅显得有些昏暗。地毯看起来是一种混纺的棉毛织构,脚踩在上面很有质感,再加上暗色调的欧式印花图案,让人感受到一股典雅的气质。我跟在陈默思后面,沿着同样铺着地毯的木质楼梯,登上了二楼。
二楼大部分都是客房了,没什么特别之处。我跟在陈默思身后,只是匆匆过了一遍,又登上了三楼。登上三楼的一刹那我便惊呆了——整个三楼简直就是一个小型图书馆。这里有大大小小三四十个书架,藏书恐怕有上万册了吧。我走近其中一个书架,随手抽出了一本书。
“《希腊棺材之谜》?!”我不禁叫了出来。我又抽出几本书,无一不是十分著名的欧美黄金时代的推理小说。
“默思,这是怎么回事?”我把目光从手中的书本转向陈默思。
陈默思的目光此时也被这些书架吸引住了,听到我的疑问,他才缓缓说道:“这里原来的主人是一位知名的推理小说作家——界楠,不知你听过没有?”
界楠……虽然在毕业之后我已经有将近半年没写推理小说了,但界楠老师的名号我还是听过的。他很多年前就已出道,出版过很多广受好评的推理作品,同时还保持着一定的神秘感,很少参加签售等活动,众人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年纪。尤其近几年,我好像没听过他有什么新作品出版。
“没想到竟然是这位界楠前辈的……那前辈他……”我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不知道该不该把这句话问出来。
“一个月前,他被害了。”
“什么……”
陈默思的这句话像是一道电流,划过我的身体。虽然我已经有预感这里发生了什么,但没想到竟然是这种事情,实在令人吃惊。在陈默思说这里是界楠前辈的住所时,我已经有所怀疑了。既然这原本是界楠前辈的住所,而我们现在就可以这样随便进出,这本身就说明了一个问题——这里已经不属于他了。如果他只是搬家,那三楼这卷帙浩繁的推理小说藏书,肯定也要跟随这位推理小说家一起离开这里。既然现在一切如初,就说明这里一定发生过什么。
没想到,界楠前辈竟然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凶手是谁?”
“凶手,嗯……我想想……”陈默思突然停了下来,“要不这样,我出个题考考你,题目就是这次的案件。题目本身不难,就看你的观察力了。”
我看向陈默思,他一脸平静地看着我,眼里似乎露出一丝兴奋的表情。我点点头,算是答应了。
大约一个月前的某天清晨,著名推理小说作家界楠被发现死在家中,第一发现人是每天早上定时来清理房间的一个年轻保姆。据保姆所说,当时大门没有锁,她一走进大厅就发现有人倒在沙发前的地毯上。经警方鉴定,此人就是著名的推理小说作家界楠,死亡时间是前一天下午三点到五点,死因是勒毙,死者脖子上有一条很宽的横向勒痕,和丢在一旁靠椅上的针织围巾相符,死者脚下的毛毯有蹬踏的痕迹。围巾为死者所有,据其邻居及朋友所称,死者生前每次出门都会穿一身灰色毛呢大衣,戴上这条黑色的针织围巾。死者当时身穿针织线衫和牛仔裤,大衣被挂在靠近门口的衣帽架上。没有其他异常。
嫌疑人有三位,分别在死者遇害当日下午三点半左右进入过这栋房子。但很可惜的是,三人都停留了很短的时间,并不知道各自来访的具体时间,所以其先后顺序不得而知。第一位嫌疑人是死者作品的出版社编辑许言,他当天如约造访死者家中,两人就新书出版一事商谈了约二十分钟,随后他离开,没有发现异常。第二位嫌疑人是死者的异性好友王永晴,她称前一天来访时曾将一条手链不小心遗落在死者家中,故当天在去朋友家时正好顺路来取,并很快离开。最后一位嫌疑人是快递员易诺,他于当天下午三点半左右来给死者送快递,据他所说他当时亲手将快递交于死者手上,并立刻离开,当时未见任何异常。
默思一说完,我心里立刻就有了一个判断。我深吸一口气,说道:“死者肯定是他杀的。”
我话刚说完,就遭到了陈默思无情地嘲讽:“啧,我当是什么呢,这不是很明显的吗?脖子上都那么大一块勒痕了,难不成还是死者自己弄的?”
“你听我说完。”
陈默思顺势靠在了沙发上,做了个请继续的手势。
我继续说道:“本案的重点就在于这个凶器——围巾,死者被勒毙,而且凶器就在身边,既不是上吊自杀,也不是意外身亡,很明显凶手并不想隐藏什么,尤其是死因。”
“也许凶手不是不想隐藏,而是根本没时间隐藏呢?”陈默思随口说道。
“你说得很对,三个嫌疑人究竟有没有案发后布置现场的时间,对案件接下来的分析至关重要。但很可惜的是,仔细分析一下,三人貌似都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这个任务。第一位嫌疑人当时在死者家中待了二十分钟之久,如果他真的是凶手,那他肯定是最后一个离开死者家中的。所以他很可能在谈话中知道刚刚死者家中有两人来访,并且只停留了很短的时间,如果他继续在死者家中逗留,无疑他的嫌疑将是最大的。第二位嫌疑人,她当时只是顺路来取回遗落的物品,如果在这里花费过多的时间,她将会在去朋友家的时候迟到,这么明显的疑点警方不可能注意不到。第三位嫌疑人是个快递员,每天要投送大量的快递,如果在这里花了很多时间,就会延误其他快递的投递,很容易引起怀疑。所以……”我停顿了一下,“不管凶手究竟是不想隐藏,还是没有时间隐藏,反正现场确实是他杀无疑了。问题还是在于这条围巾,凶手究竟为何要使用围巾作为凶器?”
我见陈默思没有开口的意思,便继续说道:“很显然,围巾这种东西并不适合作为凶器使用。虽然相比于刺杀、毒杀、溺杀等方法,勒杀具有更不容易留下证据的优点,但不管怎么想,围巾作为凶器,是不是有些随意了点?”
“弄不好只是凶手刚好看到了呢?”陈默思笑着说道。
“没错,想来想去也只能这样认为了。”我点了点头,“凶手如果是蓄意谋杀的话,大可以事先准备好更合适的凶器,而不是在现场随便找条围巾来当作凶器使用。所以我认为凶手临时起意的可能性比较大,死者可能说了什么话激怒了凶手,从而惹来了杀身之祸。这时凶手刚好看到了那条围巾,从而用其将死者杀害。”
“不错,不过凶手到底是谁,到现在为止你貌似还没有提到。”陈默思提醒道。
“好,接下来就是关于凶手身份的推理了。关于这一点,其关键点仍然在那条围巾。正如我刚刚所说的,凶手是无意间看到了这条围巾,才将其作为凶器杀害死者的。所以凶手究竟是如何使用那条围巾杀害被害者的呢?首先我们要确定的是,死者有经常使用围巾的习惯,回家后将大衣和围巾都挂在了门口的衣帽架上,所以按照常理,死者在家的时候,围巾应该在衣帽架上。另一方面,死者死于客厅正中的沙发前,这一点其脚下毛毯上的蹬踏痕迹可以证明,死者的确是在这里被勒死的,而不是在其他地方勒死后被挪到了这里。但这两点就产生了一个矛盾,作为凶器的围巾和死者之间其实是有一段距离的,凶手必须在取得围巾后,再在死者面前走这么一段距离,才能杀害对方。怎么想这都有些牵强,死者总不会就这么坐以待毙吧?”
“如果死者当时真的没有注意到呢?”陈默思打趣道。
“这也不可能,死者又不是瞎子。何况当时凶手都临时起意想要杀害他了,这说明死者可能有意无意中惹怒了凶手,他肯定或多或少对凶手有些提防——如果他清醒的话。”我有意停了下来,看了一眼陈默思的反应。
陈默思笑了笑,示意我继续下去。
“而另一种可能,就是死者当时其实是在休息。在有外人存在的情况下,自己还能安然休息,这就说明那个外人和他的关系肯定不简单。三个嫌疑人中,唯一符合条件的就是他的异性好友王永晴。”
“所以说凶手就是她咯?”
我摇了摇头。“如果仅仅有这些线索,王永晴的嫌疑自然最大,但很可惜的是,其他线索的存在恰恰否定了我刚刚的这个推测。”我深吸一口气,继续说道,“警方的鉴定报告中提到,死者颈部的勒痕是横向的。也就是说,凶手在勒死死者的过程中,其用力方向是水平的。我们试想一下,如果当时死者刚好躺在沙发上休息,凶手拿着围巾将其勒死,其用力方向虽是水平的,但在死者颈部留下的勒痕一定有沿着颈部向上的趋势,这与警方报告不符。所以凶手在死者休息时将其勒死的假设不成立。”
“那还有其他可能吗?”陈默思问道。
“有。”我很冷静地回应道,“既然不能在死者注意的情况下拿到凶器并接近死者,那在他不注意的时候不就行了?不要忘了,在围巾勒死人之前,围巾还不是凶器,它的本质还是围巾。所以,只要想办法在死者不注意的情况下,拿着围巾接近他,自然就可以实施犯罪了。”
“但阿宇你要记住,这围巾可是死者的,难不成你想让凶手对死者说:‘啊,你的围巾真好看,让我们共同来欣赏一下吧!’哈哈哈哈!”陈默思捂着肚子笑了起来。
但我却一点也不觉得好笑。“默思你说得很对,这种拙劣的手法不管怎么想,现实中都很难发生。所以凶手其实采用的是另一种手段,与其想办法让凶器接近死者,不如让死者自己接近凶器。刚从外面进门回来的时候,是死者与围巾在房子里最为接近的时刻。”
“你是想说在这个时候凶手杀害了死者?”
我再次摇了摇头。“有三个证据可以否定这个猜测:第一,死者脱下围巾的时候一定是在衣帽架附近,所以他不会在沙发附近被害;第二,一般而言,进门后我们都会先取下围巾再脱大衣,这样的话围巾就会挂在大衣下面一层,被大衣覆盖住,凶手很难取到;第三,死者当天下午一直都在家中,根本没有出去过,更何谈回来。这三点完全否定了刚刚的那个猜测。”
陈默思点点头,随即饶有趣味地说道:“我猜你真正想说的是下面这个吧?”
我笑了笑。“没错,其实我把赌注全都放在下面这个猜测上了。除了进门的那个时刻,其实还有一个时候,死者与凶器最为接近,那就是出门的时候。死者在刚要出门的时候,被凶手杀害了。”
“但阿宇你别忘了,死者可是在沙发附近被害的。如果死者当时想要出门的话,应该在门口附近的衣帽架那里吧?”
“没错,你说得很对。不过换一种思路,如果不是死者去取围巾,而是围巾被取了过来呢?”我故意顿了顿,看了陈默思一眼,才说道,“如果房间里只有一个人出门,那个人当然会自己去衣帽架那里取衣服。但如果有两个人一起出门呢?这就会出现另一种常见的场景,其中一个人很可能会去衣帽架那儿帮另一个人取衣服。适用于这次案件的,恰恰是后面这种场景。所以,现在凶手已经很明显了,不是吗?”
陈默思做了个请继续的手势,我马上继续说了下去。
“其实后面的分析很简单。首先,我们来讨论一下,当时究竟是谁帮谁取了衣服。很明显的是,死者是个德高望重的推理作家,不管是名气还是辈分,对于三个嫌疑人来说,显而易见都是死者比较大,所以结果也很明显,凶手帮死者取了衣服。这个对我们接下来的分析至关重要,因为如果是凶手帮死者取了衣服,那么凶手就必须要满足一个条件——凶手当时也脱了外套。只有在凶手也需要去衣帽架取衣服的时候,他才可能帮死者一起取回衣服,才可能在沙发那里用围巾杀害了死者。”
“不错,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接近答案了。”陈默思很是满意地点了点头。
我舔了舔嘴唇,继续说道:“所以,接下来的分析也简单了。对于三个嫌疑人,我们一一分析一下。首先排除嫌疑的是三号嫌疑人易诺,他是个送快递的,很可能连死者的门都没进,自然不可能脱掉外套了。第二个被排除的是二号嫌疑人王永晴,她当时只是路过死者家取回她前一天遗落的手链,之后就匆匆离开了死者家,根本没有坐下来闲聊的时间,自然也就没有可能脱下外套了。所以,唯一有可能是凶手的,就是一号嫌疑人许言,他当时去死者家中商谈出版相关事宜,时间是二十分钟左右,这么长的时间里,要说没脱下外套,怎么想都不太可能。所以,按照目前的这些线索,凶手是编辑,我觉得最符合逻辑。”
在最终推理出最可能是凶手的人选后,我长长地呼出一口气。陈默思听完之后,倒也没说什么。这时我听到一阵热水烧开的嘶鸣声,陈默思站起身,走向一旁的厨房,将电源关掉。
“阿宇,tea or coffee?”从厨房传来了陈默思的声音。
我下意识地选择了咖啡。
没过多久,陈默思用托盘端着两个装满液体的马克杯走了过来。他把托盘放在茶几上,将其中一个杯子递给了我,自己拿起另一个马克杯,里面是红茶。
“很棒的推理,刚刚。”陈默思喝了一口,将马克杯放下。“其实我给你的信息很少,但没想到阿宇你还是最终推理出了真相。半年过去了,还真是让人刮目相看啊!”
陈默思十分认真地看了我一眼。
我知道陈默思口中的半年是什么意思,那次也确实是多亏了他,我才没有丢掉小命。虽然能得到陈默思的认可着实不容易,但他的夸奖倒也不能尽信,最起码我对自己的那点能力还是心里有数的。刚刚那个案子陈默思确实没有给我多少信息,但他告诉我的,却都是和导向最终正确答案密切相关的一些线索。所以,与其说是没有多少信息,倒不如说是陈默思已经提前替我筛掉了很多不相干的红鲱鱼。
“默思你就别调侃我了,我知道这种推理,你肯定一眼就看穿了吧?倒是默思你,这半年来到底跑哪去了,搬家了?”我喝了一口咖啡,味道还不错,虽说仅仅是速溶咖啡罢了。
“家?我还有家吗?”陈默思苦笑了一声,接着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不愉快的回忆,皱了皱眉头。“你也知道,从我刚上大学的时候,我就已经是孤家寡人一个了。家对我来说,除了是一个能读能写的字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刚刚可能提了一个不合适的话题。从我认识陈默思以来,他就一直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正如他的名字所暗示的,很多时候你去找他,他看起来都像是在沉思一般。默思几乎没有朋友,除了我,作为默思大学四年的舍友,我自觉对他已经算是颇为了解了。但尽管如此,默思仍然是个谜一样的人物,让人捉摸不透。关于默思的家庭,我唯一知道的,就是他的双亲在他刚上大学的时候就已经不在了。所以我刚才无意中提到的一点,可能刚好触及了默思心中最敏感的部位吧。
“默思,你也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这半年来都住在哪儿?我有几次去以前你住的那地方找你,你都不在。”
“办案,不是说了吗,一会儿在最南边,一会儿在最北边,有时连我自己都分不清我在哪里。对了,你说我之前住的那地方,炸了。”陈默思简单地回了句。
“炸了?”我重复了一声,一时摸不着头脑。
“不知道,反正就是前几天我好不容易办完案子回去之后,就发现整块地方都没了。原本我住的那栋楼已经被移平,其他还有什么变化的话,就是后面的那块垃圾场变成了高尔夫球场。这种事我是无所谓啦,那个垃圾场我也不喜欢,没了也好。但就是没住的地方,这个可就让人头疼了。没办法我就打电话给老杨,和他说了这件事,他向我保证很快就能给解决。没想到第二天,我的卡里就多了一百万。”
一百万……这么大一笔钱,在陈默思口中就像是说着玩似的,还有那个老杨……等等,我似乎以前在哪听过,好像也是陈默思和我说过的。老杨……杨志康!市公安局副局长,专门分管刑事案件的,据说以前还是公安局最厉害的刑事专家,最后一步一步升到现在的位置上。一想到这儿,我额头渗出了不少汗水。
“阿宇,你也别吃惊。我当时和你现在的样子也差不了多少,一百万,我也没见过啊,所以我又打电话问老杨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老杨和我说了好长时间我才明白了过来,原来我的房子是被拆迁了,这一百万就是拆迁补偿款。”陈默思这么一板一眼地向我解释了起来。
原来陈默思家所在的那块地,很早以前就被一家房地产公司看中,想要在那里建一座高尔夫球场。那里虽然有一座垃圾场,可处理起来并不麻烦。而且拜那座垃圾场所赐,除了行事作风均异于常人的陈默思之外,那栋楼里根本就没什么住户。可当那家公司上门去找陈默思的时候,几次都没有找到人,电话也打不通,就这样工程被拖了一个多月。最后项目负责人实在等不下去了,就直接把楼推倒,没过两个月,一座高尔夫球场就建好了。当然,等陈默思回来之后,等待他的就是这番场景了。
那家公司本来也没打算给陈默思什么补偿款的,毕竟一栋破楼,地方也不好,值不了啥钱。奈何陈默思有一个市公安局副局长这样的老朋友,一个电话过去,钱就乖乖打到陈默思卡里了,而且只多不少。
“所以,我就拿着这笔钱,想要重新找个住的地方。”陈默思缓缓说道。
原来是这样,所以今天中午我就看到了一直和房地产商讨价还价的陈默思。不过说来也巧,我们竟然就这样遇到了,要知道我也是今天才刚刚搬过去的。
“默思,那这个地方……”我指了指周边,偌大的客厅只有我们两个人坐在这里,确实显得有些空旷。
“还能是什么?我以后就要住在这里咯!不,准确地说应该是我们。怎么样,有没有兴趣?”
突然接到陈默思的邀请,我有些猝不及防。这里简直就像个欧式城堡,我连现在都有些梦幻般的感觉,仿佛周围的一切都是不真实的。
“你不用担心租金,一方面有我那个一百万,可以慢慢花;另一方面……一个死过人的地方,你觉得会有多少人想来住吗?”陈默思突然哈哈大笑了起来。
“所以,我可以搬进来?”我战战兢兢地向陈默思问道,其实更多的是在问自己,我自己究竟想不想这样。
“当然。”陈默思的回答很是干脆,“如果你不怕什么鬼神之类的东西的话。”
“那好吧……”我勉强答应了下来。不过这里应该都在郊区了,离上班的公司只会比以前住的地方更远,而且这里连公交地铁都没有。我开始为自己以后的行程担忧起来,也许买辆车是个不错的选择。
“那就这样决定了,你明天就可以搬过来。”陈默思看起来也很是开心,他一口将杯中的红茶饮尽,只剩一个茶包,转身又去厨房添水了。
等默思回来,我问道:“默思,你是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的?”
这里地方这么偏僻,普通人根本不会想到这里,而且这里还发生过那样的案件。
陈默思将提起的茶包在马克杯里晃了一下,想要加快茶汁的扩散。“很简单,因为这个案子就是我破的。”
陈默思说完之后,我没有任何惊讶。既然他刚刚已经向我说了那么多案发现场的情形了,说明他对这个案子极为了解,很可能就亲自参与过这个案子。再加上陈默思那天才般的推理能力,我毫不怀疑他刚刚说的任何一句话。
“对了,当时老杨也在场。我只是刚好解决了另一个案子,本来打算和老杨一起去喝酒的,没想到酒没喝成,又被老杨拉了过去,顺手破了这个案子。后来老杨帮我要到那一百万之后,又提了这个案子,所以我才想着可不可以搬到这里来住一段时间。你别说,这里确实还挺宽敞的!”陈默思说到最后,狠狠咂舌了一番。
没想到陈默思一开始的目标就是这里,今天中午和销售员的那番纠缠,只是为了引出这个地方罢了。
“对了,默思,你刚刚说杨局长后来又向你提了这个案子,是为什么呢?难道这个案子还有什么隐情吗?”我对这一点很是在意,总觉得这个案子有些蹊跷,一个著名的推理小说作家,最后竟然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死在了自己的公寓里,着实令人意外。
“还能有什么隐情?一个简单的临时起意凶杀案而已,没什么特别的。”
“那凶手杀人的理由呢?那个编辑,为什么要杀害自家出版社的作家呢?”我还是有些不甘心地问道。
“理由嘛,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只是看不惯作家那颐指气使的样子,每次和作家见面都要被使唤来使唤去,他心里已经很是不高兴了。这次他名义上是来商谈出版事宜,其实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听作家训斥他。因为作为编辑,他在编校的过程中,删掉了很多作家自以为写得很好的地方,可这些地方在编辑眼里简直不能看。于是作家就一直教训着编辑,还声称要告到主编那里,让他这个小小编辑趁早滚蛋。在两人即将一起出门的那一刻,年轻的编辑再也忍不下去了,用围巾勒死了作家,然后惊慌失措地逃走了。”
没想到竟然是这种理由,我也无话可说。作家与编辑的关系本来就有些微妙。我自己也和一些编辑接触过,很多编辑其实人都挺好。但作家就不一样了,耍大牌的耍大牌,骂人的骂人,这么说来当编辑从某一方面来说其实也挺憋屈的。所以发生了这种事,虽然不是很能理解,倒也情有可原了。
“不过,老杨当时找我可不是为了这件事,而是事后发现的一样东西,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陈默思突然说道。
“什么东西?”
“一封信。你还记得当天下午还有个快递员来过死者家中吗,他就是来送那封信的。”
“一封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我疑惑道。
“准确地说是一张请柬,里面写着一个叫作日月山庄的地方,邀请推理作家界楠于一个月后拜访该地。我在意的其实是请柬上最后的那句话。”
“什么话?”
陈默思从抽屉里取出了一张紫色的卡片,递到了我的面前。
“如有不去,后果自知。”我看着紫色卡片上的这几个烫金大字,默默念了出来。
如有不去,后果自知……我在心里重复着这句话,竟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难道这个邀请函的背后,还藏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吗?
我看着这张被神秘气息笼罩的紫色卡片,心里突然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