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的友谊进展速度,和热恋中的情侣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一同吃饭,一同自习。志野也不再骑自行车,而是和肖默一起回家。有时候周末的下午,肖默还会去志野家里补习,每次看见志野书架上满满当当的奖状和奖杯,肖默总是拿起来看半天,爱不释手。
志野爱拿肖默开玩笑:“你不是说我们是一类人吗?我会的你应该也会啊。”
“我一定会的。”每当这时,肖默似乎更加信念坚定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偶尔,肖默会留下来吃晚饭,志野的母亲第一次看见儿子带朋友回家,每次都会兴冲冲地烧一桌子好菜,替肖默准备好他最爱喝的橙汁,再夹上满满一碗菜,笑眯眯地看着两个小家伙说:“你们俩就像对双胞胎,连爱吃的菜也一样。”
把饭菜消灭干净后,肖默都会主动帮忙洗碗,他说这些事平时在家里都是他干的。多了个人,志野和母亲都觉得家里更有温馨的感觉了。
这种莫名其妙的平衡,在某天肖默一个问题下,被打破了。
“为什么我一直没有见过你的父亲。”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肖默看着一张志野的全家福问道。
“他不经常回家。”志野的回答很简短。
“是工作的缘故吗?”肖默追问。
“工作个屁!”志野情绪激动起来,“不是我妈赚钱养家,我早就饿死了。”
从志野的只言片语中,能够拼凑出一个他心目中父亲的轮廓。他的父亲是个商人,生意上的事情比较烦琐,所以回家的时间不多,但每次回家似乎都会闹得不欢而散,贴补的家用也少得可怜,最重要的是,父亲质疑志野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每次喝醉酒都对母亲大呼小叫。
“你倒说说看是和谁生了这个杂种?我算来算去日子都不对,那段日子我都不在家里,你怎么会怀孕的?”
母亲总是一个劲儿地哭,解释了许多次,可每次父亲还是会这样质问她。
关于这个话题,志野只提起过这么一次,肖默也就不敢再多嘴。
形影不离的两个人在学校里被视为异类,但他们乐在其中,用志野的话来说,这是他中学最开心的一段时光。
随着肖默的成绩节节攀升,考试的时间也临近了。
而悬而未决的调查,影响到了志野的升学。如果有虐杀动物的污点,可能重点高中会重新考虑人选,留给志野证明清白的时间不多了。事件过去了几个月,找到那件血衣的希望也更加渺茫了。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学校里再一次发现动物尸体,让事情发生了转变。
凶手露出了马脚。
上午第一堂数学课,老师正准备从讲台里拿粉笔,却摸出来满手的血。这时,大家才发现一只黄狗的尸体被塞在了讲台里,全身布满了可怕的伤口,它的眼珠里已经有白色的蛆虫在蠕动。
但就在讲台内壁上,发现了一枚清晰可见的血掌印,还有一件白色的T恤衫,上面染满了鲜血。
所有见到这个掌印的人,都立刻知道了它的主人是谁。
六根手指的掌印,这个学校里只有阿飞一个人。阿飞的右手天生奇异,居然有两根大拇指,两根大拇指在指节处相接,像一根分叉的小枝丫。如此特别的掌印,就算有人想刻意伪造,也颇有难度。
也许有天赋异禀的手指,阿飞打人特别的疼,学校里被他欺负过的同学都非常恨他。他成为虐杀动物的真凶,在大家心里可谓实至名归。
很快,虐杀动物的阿飞就被“缉捕归案”,几个老师把他送往了警察局,还通知了他的家长。
志野洗脱了嫌疑,虽说是件高兴的事,却也提不起高兴的劲儿来。
“你有没有觉得这件事有点奇怪。”食堂吃午饭的时候,志野用胳膊肘顶了顶身边的肖默。
“奇怪?有什么奇怪的?”肖默直起身子问,嘴里还含着一口饭。
“之前所有动物尸体都没有在教学楼里面出现过,这次居然放在老师的讲台里,而且也没有用到透明胶布,最后还粗心地留下了血衣。”整件事情被志野这么一梳理,和之前几起虐杀动物比起来,就有了很多不一样的地方。
“可能是阿飞知道学校查得紧,可他又忍不住变态的嗜好,慌里慌张地草草了事吧!”肖默说。
“但你不觉得这次的黄狗很大吗?以前都是小猫小狗,要抓要杀都比较容易。”
“难抓所以才连胶带都没绑。”
“也不是没可能。”志野抚着下巴,“你说抓这只黄狗的时候,会不会被咬到?”
“我怎么知道?真是的,又不是我抓的狗。”肖默继续埋头吃饭,另一只手偷偷将手腕上不小心露出来的绷带藏进了袖口,他用筷子敲敲志野的碗,说道,“别想了,你快点吃,饭都凉了。”
也不知道志野听没听进去,他就像着了魔一样,在思索着什么。
“我想到了,终于让我想到了。”
看着志野兴奋的脸,肖默一下子停住了手里的筷子,问道:“想到什么了?”
“看你紧张的,我想到了给半夏的生日礼物。”
肖默费力地咽了口口水,笑着说:“你才想到呀。”
“还记得我和你第一次遇见时的那只黑白相间的小狗吗?”
“你说欢欢?”
“嗯。就是它了。”
“你别告诉我,打算把欢欢当生日礼物送给半夏?”肖默半信半疑地问。
志野信心满满地答道:“半夏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狗,她听说讲台里惨死的黄狗,还流眼泪了呢。”
在志野的恳求下,肖默把欢欢带回了家,从头到脚把它洗干净,还喂饱了肚子。他们找来一个小鞋盒,打算半夏生日当天,把欢欢装进鞋盒里送给她。
欢欢暂居肖默家的时候,志野去看过几次,每次去志野总觉得欢欢有些怕肖默,它时常把志野的身子作为屏障,和肖默保持一定的距离。
志野听说过一句话,狗最怕杀过自己同类的人,它们的鼻子可以闻出来那人身上的血腥味。
其实,志野也怀疑过那只黄狗是肖默杀死的。冒风险做这种事情,然后嫁祸给阿飞,只对志野一个人有好处。学校里除了肖默,志野没有第二个肯为自己做这种事情的朋友了。
虽然心中满是疑惑,可志野还是很高兴肖默这种为了友谊的举动。
几天后,教导主任在广播里告诉大家,阿飞坦承了自己杀死黄狗,塞进老师讲台里的全过程,而血衣的尺码也和阿飞吻合。
志野总算松了一口气,他拍拍后脑勺,自嘲着:我可笑的念头一定是因为推理电影看多了。
模拟考一结束,升学考就迫在眉睫了。不过,半夏的生日比升学考先一步到来。
这一次模拟考,肖默的成绩居然挤进了全年级前三,这样的进步几乎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包括替肖默辅导的志野。作为学校里尽人皆知的死党,他和志野之间的差距正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缩小,他们两个人在各方面都越来越像了。
只有一点除外,那就是在半夏面前的表现。
为了送礼物的时候不至于在半夏面前出丑,志野决定还是委托肖默代他将欢欢交给半夏。
放学回家的路上,志野怀着忐忑的心情,站在公交车的站台等候着肖默的好消息。志野胡思乱想着半夏看见表白信后的各种反应,她到底会不会接受自己呢?
肖默很快从后面赶了上来,做了个酷酷的胜利手势。
“肖默,你真是我的好朋……”
“友”字还没从志野的嘴里说出来,一部黑色的小轿车歪歪扭扭驶上了人行道,挡风玻璃后是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整张脸陷在围巾之中。轿车在撞倒了一排护栏后,径直朝着志野和肖默冲来。
在危急关头,肖默做出了一个让志野终生难忘的举动,他把志野推出了轿车行进轨迹外。没有任何刹车措施的小轿车,将肖默高高抛起,又从他的两条腿上碾了过去。
颠簸后的小轿车终于停在肖默血肉模糊的身体前,尾部的排气管冒着白烟,脱落的前车灯耷拉一侧,只是司机始终没有下车。
又一声引擎的轰鸣,黑色轿车发疯似的驶向拐角,逃离了志野的视线。
重归平静的街道,除了摇摇欲坠的护栏,连空气似乎都凝固了。睁大双眼看着一动不动的肖默,志野心中涌起无法呐喊的绝望。
血,悄无声息地渗入地面的裂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