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我在镜子前一丝不苟地整理了头发,干净的白衬衫领口格外显眼。确认几次自己的造型之后,我提了一个大包,这才放心地出门了。
就像去见一个宿敌,在每个方面都不能落于下风,准备了一晚上的辩论素材,我信心满满。看到守雄的地址才发现,他住得离我并不远,或者说他也住在案发的区域内。
临近十月,虽说已是入秋的季节,可午后的阳光还是有一点毒辣。我解开领口的纽扣,想要透透气。所幸守雄住得很近,步行了十五分钟左右,经过一片热闹的菜场,就到了信上所写的地址。
这是一座十二层高的公寓楼,从外表来看已经有些年头了,密密麻麻的晾衣架包裹着整座公寓楼,想必入住率很高。
公寓楼的大门上,镶嵌着褪色的铜字——福赐公寓。守雄住在福赐公寓的七楼,我走进电梯,负责操作电梯的工作人员礼貌地向我问好,替我按下了按钮,电梯门缓缓闭合,发出吱吱呀呀的机械声。电梯开始慢慢吞吞地爬升。
楼真是够老的,就和电梯里的这位工作人员一样老!电梯操作工是很早以前设立的岗位,很多新建的公寓早已改由乘客自助操作电梯。而这座公寓却保留下来了,操作电梯的是一位上了岁数的妇女,她坐在狭窄的电梯间里,眯着眼睛,看起来眼神不是很好,不过她对电梯的按钮了如指掌,在按钮面板前的靠椅上熟练操作着。
一声清脆的提示音响过,我来到了七楼。走出电梯,两边都是锈迹斑斑的铁门,来到走廊里倒数第二间,就是七〇四室了。
安静的走廊让我有点紧张。把刚才解开的领口纽扣系了起来,深吸了一口气,我这才按下了门框上的黑色按钮。
隔着门板就能听见门铃的音乐,可门铃的电量不是很足,音量逐渐变轻,调子也完全走了音。
我又按了一下,这次索性不出声了。
什么破玩意儿!我抬手用指关节用力地敲门。震动让门框上龟裂的油漆碎屑纷纷剥落,全都落在了我的皮鞋上。
住在这样穷酸的地方,难怪说话会如此尖酸让人讨厌了。我把包挎到了肩膀上,脚抵在脏兮兮的走廊墙上,把皮鞋里里外外擦干净,但鞋侧走线的缝隙里,白色的粉末擦不干净。我有点恼火,迟迟不见有人开门,朝七〇四室的房门发泄式地踹了一脚,准备离开。
几片油漆簌簌落下,门敞开了三十厘米的空隙。
我误以为是守雄来开门了,可喊了几声没有动静,我探头往门里张望,发现家里没有人,门好像也没有上锁,所以我才可以踹开。我推不动门,低头发现原来是有好多信封卡住了下面的门缝。抽出几封,发现大多数都是水电费的催缴单。
走廊吹来一阵风,门随着惯性慢悠悠地开了,整个屋子在我面前一览无余。
看了那么多本推理小说,这样的场景似曾相识,我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果不其然,面前的景象出乎我的预料,让我大为震惊。
顺着地上凌乱的红色液体望去,一具尸体躺在地上,从腿上的黑色长筒丝袜来看,应该是一个女人。与此同时,我听见屋子内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以及打开窗户的声音。
我双腿开始微微颤抖起来,站在原地迈不动步子,有一种恐惧想从身体里迸发出来,可喉咙像被湿毛巾堵上了一样,发不出一丁点的声音。
我脑子一片混沌,使尽浑身力气跑向电梯,不停地按着下楼的按钮,眼睛却不受控制般地时不时看向七〇四室,光线从房间里洒进走廊,门前那片地格外明亮,我能看见浮尘毫无规则地在空气中飘荡。
电梯这才从一楼慢悠悠地开始上升,二楼、三楼、四楼……电梯显示屏上的数字在不停变大。
突然,我有了一个特别的念头。
这个念头让我改变了想法,返身折了回去。在电梯门“叮”的一声打开时,我已经走进了七〇四室,从里面关上了门。
背靠着门板,听见那部电梯嘈杂的关门声响过后,我才长长舒了口气。
血腥的气味刺激着我的鼻子,脑子也比刚才清醒多了。我不敢正眼看尸体,尽量避开地上的血脚印,查看屋子里的基本情况。这是一间单身公寓,房门进来是一个七八平方米的客厅,客厅的左边是厨房,右边是卧室和洗手间。屋子里设备还算齐全,可除了家具,几乎没有什么摆设,床上空空如也,像是长久没人住过的样子。血脚印一路延伸到卧室。卧室的窗户大开,随风轻摆的窗帘看起来鼓鼓囊囊的。
窗帘后面有人?
会是杀死客厅里那个女人的凶手吗?可刚才明明听见有人跳窗逃跑的啊?
我注意着窗帘下边有没有脚露出来,慢慢靠近窗帘,揪住一角猛地拉开。
没有人躲在后面。虚惊一场,是我自己吓自己。
窗帘后的窗台上面,有一只淡淡的红色脚印,看来凶手是从这里逃走了。
确认了屋子里没有其他人之后,问题来了,地上的女尸是谁?会不会就是这里的主人呢?那为什么守雄约我到这里来呢?这会不会是他杀人栽赃给我的一个陷阱呢?
我靠近窗边,楼下的菜场正处在午后的闲时,老板们整理着店铺,准备迎接傍晚下班时间的那波客人。要进入这栋楼,菜场是必经之路,我盯了一会儿,既看不见警察的身影,也听不见警笛声,当然,疑似凶手样子的美发师和快递员也没有出现过。
我将注意力重新集中到屋子内,仔细看着地上的女尸。她的喉咙被切开了一条很大的口子,伤口旁的组织卷向两边,血还没有完全凝固,尸体也还有温度。凶手出手狠辣,一刀毙命。尸体身上除了这个伤口以外,没有别的伤口了,屋子里的血都是从脖子里冒出来的。
其实在门口第一眼瞥见尸体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感觉,她是被奸杀恶魔杀害的。
工作日的下午,单身女性回家时被尾随杀害,还没等凶手来得及奸尸,我却突然出现在门口。凶手肯定没料到我的造访,这是被害人作息时间上的一个例外情况。在我敲门的时候,凶手刚刚下手,来不及锁门,于是跳窗逃跑,没有时间做任何伪装的工作,留下了第一现场。
假如我的推理是正确的,那么女尸就是守雄本人?
她竟然是个女人!
从守雄来信的语气和措辞,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她会是一个年轻的女人,很难想象她这样年纪的女人,对连环奸杀案有如此浓厚的兴趣。
她信里说有决定性的证据,会不会因此招致杀身之祸,而被奸杀恶魔盯上了呢?
想到这里,我开始搜尸体的身。衣服口袋里除了手帕之外,什么能够证明尸体身份的东西都没有。但我发现尸体右肩以下的袖管空空如也,她的整条右手臂不见了。
右肩上的伤口不是新的,关节处一个肉粉色的圆圈,皱褶的皮肤显得毛毛糙糙,看皮肤的颜色应该截肢才没多久。这就能够解释得通为什么守雄的每封信都是打印的了,并不是刻意隐藏笔迹,而是她根本没办法写字。
渐渐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我终于开始办正事了。让我转念返回这间屋子的原因并不是这具尸体,而是我突发奇想的一个计划。
我在《诡计》上所发表的推理,是基于快递员为嫌疑人的观点,一旦我的推理和案情全部吻合,那将是一夜成名的大好机会。
凶手还没有完成的步骤,就由我来代劳吧。
上衣和胸罩推至双乳之上:她穿的是连体丝袜,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褪到了膝盖处,这样马马虎虎也弄得差不多,我就不往下推丝袜了。才做完这第一步,我就已经气喘吁吁了。
我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了围兜和剪刀,套上围兜后,我举着剪刀准备对尸体下手,每一次杀人后凶手都会精神错乱般的胡乱捅上几十刀。可哪怕是面对没有呼吸的尸体,我也实在没办法说服自己下手,毕竟我还没有疯狂到这种程度。
还是先清理现场吧。我放弃了破坏尸体的念头,反正凶手没有侵犯尸体,可以让这起案件看起来有点特别,是凶手未完成的犯罪。
在厨房里只找到了半瓶洗洁精,第一次犯案时凶手混合了洗洁精和洗发膏清理现场,可这屋子里没有洗发膏,想必凶手也是就地取材,我也不讲究这些细节,就用洗洁精清理了尸体和现场。脚印、指纹、血迹都被我弄得一团糟,空气里满是洗洁精的香橙味。
最后,我走进洗手间,拧开热水龙头,洗干净我手上的血迹和气味。
水龙头的水压很大,瞬间冲在手上的水柱有点刺痛。我呆呆地在洗手盆里摊开双手,我望着镜子里那个神情惊慌眉头紧锁的人。
我意识到自己遇上了一点点小麻烦,反复拧了几次龙头,最终关上了它。我一边盘算着如何解决小麻烦,一边从洗手间里倒退着出来,清理自己留在地面上的痕迹。
合上包,收拾好自己的工具,我审视整个屋子还有没有被忽视的地方,这里看起来就和资料上形容的命案现场一模一样。
十五分钟后,我离开了现场。乘坐电梯,和开电梯的工作人员——那位眯着眼的中年妇女没有任何交流。出了公寓楼低头穿过菜场,我总觉得休憩中的慵懒老板们,都在聚精会神地注意着我,似乎整个世界只有我引人注目。我有点体会到凶手选择在白天行凶,是需要有多么强大的一颗心脏呀!
我先回到家里,洗漱更衣,将从现场带回来的所有东西装进一个袋子。我出门沿着最热闹的街道,每隔一个路口便扔掉袋子里的一件物品,直到东西全部扔光。我转进没有监控摄像头的小路,找了间公共电话亭,按下报警电话号码,待线路接通,故意压低声音说道:
“喂!我要报案!福赐公寓七〇四室里有一具女尸,你们快派警察去看看吧!”
不等接线员说话,我利落地挂掉了电话,擦掉指纹,回到了人潮汹涌的大街上,为了确保警察追查不到我的身上,来回倒腾了两趟公共汽车,直到天黑才回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