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里寂静无声,我的血液从脑部回流,整个人慢慢冷静下来,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
我走向窗边,漆黑一片的窗外,只有一轮明月高高悬在空中,它清楚地目睹了这屋子里发生的一切。
柯布双手弯曲在脑袋两侧,耳洞里流出的血,慢慢浸润了他的手掌,微睁的眼睛仿佛在注视着我。
我轻声叫了几声柯布,地上的他毫无反应。我记起写作时学到的知识,测了测柯布的脉搏,指尖感受不到一丝动静。他的瞳孔也开始变得涣散,就算叫救护车也没用了。他应该已经没救了。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用力咬着自己的膝盖,喉咙变得莫名干燥。虽然在小说中一直描写凶案的场面,但面对一具真实的尸体,它所散发出来的恐怖气息,还是令我阵阵作呕。
我从一名作家,成了一个杀人凶手!
脑海中开始浮现警察铐起我的手,拎着装有烟灰缸的证物袋举在我面前,向我确认凶器无误后,将我押上警车的画面。我会被关在逼仄的看守所里,睡在潮湿硌人的地板上,等待着法官对我的死刑宣判。闻讯而来的媒体会把这件事大炒特炒,我的书将创下销售纪录,越来越多的人会读我的推理小说,可我却看不到这一幕。
不,今天不该是我的死期,下周我还有签售会呢。
我不想让这样的事情发生,本来就没有人知道柯施的名字背后还有另一个人的存在。假如我伪造柯布的死,没准可以救自己一命。
我起身拂下柯布的眼皮,让他闭起眼睛,被一个死人这样看着太惊悚了。我把窗帘拉了起来,开始构思我的计划。
就像写一篇推理小说,我给出一道谜题,让自己来破解它。
已知条件是男性死者,身高约一米八,体重约七十五公斤,头部受到重击致死。现场留有血迹、凶器以及大量我的指纹,并没有太多搏斗的痕迹,这么块动迁中的区域,应该也找不到目击证人。
柯布的体重让我首先排除了移尸丢尸的想法,分尸更是想都别想了。既然不能从尸体着手,那就从现场入手。从柯布邻居家都安装了防盗窗来看,这片治安的情况并不好,柯布家是唯一没有安装防盗窗的住户,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逻辑上没有任何问题。
顺着这个假设继续往下走,有一个小偷,经过踩点后选中了柯布家下手,趁着柯布不在家的时候,从大门进入了屋子行窃。我用钥匙圈上指甲刀的锉刀,在门锁孔上来来回回弄出好多条划痕。
小偷进了家以后,开始翻找值钱的财物,我用袖子包住手掌,一边擦拭指纹,一边翻箱倒柜地把东西都翻出来。柯布一个单身汉,除了那些推理小说,他的私人物品少得可怜,几乎有一半的衣柜是空的。我没有找到证件之类的东西,到底柯施是不是他的真名还不得而知,我找到了我们签署的那份合同,对折塞进了口袋里。柯布的经济状况不算很好,家具都很破旧,家里的现金只有几十块钱,想找几件值钱的东西带走,发现最值钱的就是他给我签名的那支名牌钢笔,就装在他今天拎回来的袋子里。那个袋子里还有一套医院的病服,病服套着洗衣袋,应该是从医院带回家里洗的。
就在小偷准备离开之际,柯布正好回家撞见,小偷拿家里的烟灰缸偷袭了柯布后逃逸。我洗干净烟灰缸里的烟灰后,再将烟灰缸蘸了蘸柯布的血,摆到了原位,然后把家里的烟头也捡走了。
最后我从写字台的抽屉里,取走了柯布的笔记本,虚掩着门,带着“赃物”和证据,离开了柯布家。
拐出这片破败的居住区,我决定步行回家,以免在公共交通上留下踪迹。走在街道上,大口呼吸户外的新鲜空气,人清爽了不少。刚才在屋子里的事情,就像小说里的情节一样,感觉是那么虚幻,那么不真实。
我分好几堆废墟扔掉了从现场清理下来的垃圾,撕碎的合同丢进了下水道,几十块的现金我塞进自己皮夹里。至于那支钢笔,我打算拆成几段再扔,摸到笔身上刻着什么字,没有灯光的路上我看不清上面的内容,于是我打算用手机上的电筒照亮一点看,可是我发现我的手机不见了。
我暂时把笔插在了笔记本上,打算带回家再说。我摸遍了口袋,怎么也找不到手机了。我努力回想丢在哪里,在等柯布的时候我还接过编辑的电话,所以一定是进了柯布家之后才丢的,可我现在记不清楚了。
只能沿着原路返回。我低头仔细搜寻着地面,去了刚才扔垃圾的废墟,都没有看见手机的踪迹。这地方黑灯瞎火,几乎没什么过路人,不太会被人捡到。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性了,手机被我落在了柯布家里。
如果我的手机被警察发现,那再怎么解释也没用。现场的伪造也就失败了,柯施其实是两个人的事情也会瞒不住。
逼不得已,只能折回柯布家,希望能尽快找到手机。
一路没有遇到任何人,房门还是和我走的时候一样虚掩着。我轻轻拉开门,家里的灯光泄到了楼道里,担心有邻居经过,我赶紧把门合拢起来,只留了一小条缝。
被我弄乱的屋子里,书本散落得到处都是,不夸张地说,连地板都看不见了。我刚才踩过废墟的鞋底有点脏,以免留下脚印,我脱掉鞋子走进屋里。踩在一本本推理小说上,柯布的尸体被包围其中,这看上去更像是哪部推理剧的布景。
当我将注意力重新放在寻找手机上的时候,我意识到一个巨大的难题,我要怎么才能在几百本推理小说里找到我的手机?
我瞄了一眼柯布的尸体,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他的姿势和我离开的时候有些不一样。我谨慎地走近他,地上的血迹表明并没有移动过的痕迹,我舒了一口气。
猛然间,我想起了我那本新书,从地上的书堆里找出了书,庆幸自己又折了回来,差一点就留下了重要的证据。
安静的屋子里突然响起了手机铃声,我差点儿被吓出心脏病来。
就在柯布的手边,他的手机屏幕亮了。
半小时后,窗外红蓝色的警灯闪烁,一位穿着制服的警察出现在柯布家门口。这位警察年纪不大,看起来像警校刚毕业的样子,皮肤黝黑,强壮的肱二头肌就快撑爆制服的袖管了。
他让我等候在门边,自己谨慎地挪动脚步,慢慢走进屋子,蹲在柯布尸体旁,确认了柯布的死亡后,通过对讲机向调度总台说明了情况。
“是你报的案吗?”年轻警察用带着外地口音的普通话问我。
“是我。”
“你和死者什么关系?”
“哦,死者以前是我的编辑。”
“你是作家?”
我点点头,正要开口回答,我身后有人突然说话了:
“准确来说,是个推理作家。”
警察好奇道:“沈括,你怎么知道的?”
叫沈括的年轻人从黑暗中走出来,一张白皙的脸和这位警察形成鲜明的反差,他的耳朵里塞着耳机,似乎正在收听广播节目。
他告诉警察:“满屋子都是推理小说,这位死者一定是这类文学的编辑,那么只有推理作家才会来找他。”
“你还看推理小说啊。我怎么不知道。”
“读书的时候看了不少。”
警察看起来和这位叫沈括的很熟,沈括穿着便服,样子不像个警察。
“这位是?”我忍不住问警察。
警察忙向我解释道:“我叫项北,是这片辖区的民警,本来我现在已经下班了,接到你的报警电话,我们辖区里人手不够,大家都出去维持节日的交通秩序了,所以就派我来了。我这位朋友正好等我下班,就跟着一起来了。”
“项北,你通知刑警了吗?”沈括站在门口问。
“他们正堵在路上呢。”
“比赛可马上就要开始了。”沈括朝他的耳机指了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