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爱的读者,看起来我欺骗了你们——虽然,事实上你们对我而言,并非非常亲爱,不管怎么说,我已经煞费苦心地避免欺骗你们,哪怕是一丝一毫。那就是说,我没撒谎。至少没有向你们撒谎。也许这就要看如何解读了。举例来说,“我是弗雷德里克·蔡斯”与“让我来告诉你吧:我的名字叫弗雷德里克·蔡斯”——我记得在第一页上我是这样打字的——之间,就有天壤之别。我说过在迈林根躺在石板上的那具尸体就是詹姆斯·莫里亚蒂了吗?没有。我只是说,很确切的,那是挂在死者手腕上的标签所写的名字。到现在为止,你们应该不会没注意到,我,你们的讲述者,就是詹姆斯·莫里亚蒂教授。弗雷德里克·蔡斯只存在于我的想象中……也许还有你们的想象中。你们应该不会吃惊吧。这两个名字哪一个出现在封面上?
一直以来,我都谨慎地做到公正,即便只是为了自娱自乐。我从未描写过自己未感受到的情绪,甚至于我让你们知晓的我的梦,也都是如此。(弗雷德里克·蔡斯会梦到在莱辛巴赫瀑布溺水吗?我不这么认为。)我完全照原样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和意见。我的确喜欢埃瑟尔尼·琼斯,甚至在得知他已婚后,我还试图阻止他继续办理这个案子。我确实觉得他是个能干的人——虽然很明显他有他的局限。例如他那次伪装的尝试就是可笑的。在我们出发去布莱克沃尔湾的那天,当他打扮成一个海盗或渔夫出现时,我不但认出了他,还得努力不让自己大笑出来。我用心地记录下每一句话:我自己的和其他人的。也许我有时会被迫回避某些细节,但是我没有添加过任何无关的事情。你们也许会想,这是一场用心策划的游戏,但我发现写作这事真是沉闷乏味——所有那些花在敲击打字机上的时间,已经被证明不值这八万零两百四十六个词(我有一个特别的本事,就是边打字边数数,并且记住打了多少字数的能力)。有几个键卡住了,而且字母“e”字迹太淡,以至于无法辨认。有一天,有人必须把这整篇玩意儿重新打一遍。我的老对手夏洛克·福尔摩斯真是幸运,他有华生做他的冒险事迹的忠实记录者,但我就负担不起这样奢侈的做派了。我知道,即便有可能,在我的有生之年这书也不会出版。这就是我的职业特性。
我必须亲自解释。我们一路如此一起走来,分道扬镳之前必须达成共识。我累了。我觉得我已经写得够多了,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必要回到开头——真的,甚至还要早些——把所有的事情都放在一起来看。我想起了克里斯蒂安·冯·埃伦菲尔斯在他那本极具吸引力的著作《格式塔的特性》中提出的格式塔理论——我在去迈林根的火车上,碰巧正在读这本书——它质疑大脑和眼睛之间的关系。有一种很普遍的视觉错觉。你以为你正看着一个双烛台。然后,走近细看,你发觉实际上那是两个面对面的人。在某些方面,这就是一个类似的运用,虽然没有这么细微。
为什么是我在迈林根?为什么伪装我自己的死亡是必要的?为什么我和埃瑟尔尼·琼斯督察见面,并成为他的旅伴和朋友?嗯,让我把电灯打开,再倒上一杯白兰地。好了,我准备好了。
我是犯罪界的拿破仑。夏洛克·福尔摩斯第一个这么称呼我,要承认我对这个称呼非常得意,就太不谦虚了。不幸的是,当1890年接近年底时,我还一点不知道我的“圣赫勒拿岛的流放”正要开始。福尔摩斯讲述的有关我生活的几个粗略情节基本上正确,我无意在此对它们详加扩充。我的确是两个男孩——双胞胎——中的一个,出生于戈尔韦的巴利纳斯洛镇上一个体面的家庭里。我的父亲是一位大律师,但是在我十一二岁的时候他开始和“爱尔兰共和兄弟会”有染,他知道这也许会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中,所以决定把我和我兄弟送去英格兰完成学业。我来到了沃丁顿的霍尔学院,在那里我在天文学和数学上的表现出类拔萃。从那里我去了科克的女王学院,师从伟大的乔治·布尔,在他的指导下,我在二十一岁时,发表了针对二项式定理的论文,我可以自豪地说,这篇论文在整个欧洲引起了相当大的轰动。结果我被一所大学任命为数学教授,那里是一个大丑闻的事发地,这个丑闻将改变我的人生轨迹。我不准备详细阐述这丑闻的确切性质,但我会承认,我对所发生的事情不感到骄傲。虽然我的兄弟站在我一边,但是我的父母再也没有和我说过话。
“可是,这个人具有最恶魔般类型的遗传倾向。他的血液中流淌着犯罪的气质……”
这就是福尔摩斯——或者是华生——写的,但他们错得离谱,如果我的双亲读到它,他们会深感羞辱。他们如同我说的,是令人尊敬的人,在我那悠久的家族史中,家族成员从未有过一丁点儿行为不当。我的读者们也许会觉得这难以置信,一个普普通通的教师会认真考虑改行从事犯罪行当,但我向你保证事情就是这样的。那个时候我正在伍利奇做私人家庭教师,虽然我确实有几个学生是附近皇家军事学院的学员,我可不是有人声称的“陆军教练”。其中有一个可爱的用功学生,名叫罗杰·皮尔格雷姆,他先是因赌博而债台高筑,而后交上了一帮时髦人。有一天晚上他极其苦恼地来找我。他害怕的不是警察——而是他自己的那伙人,为了他们认为皮尔格雷姆所欠的一小笔钱,对他翻了脸,皮尔格雷姆真的相信自己会被大卸八块。我有点犹豫,但还是答应代表他出面调解。
就是在那时,我有了第二次改变自己生活的发现,也就是那些最底层的罪犯——小偷、窃贼、造假者和骗子,他们是伦敦的瘟疫——都愚蠢得不可救药。我以为我会害怕他们。结果,我感觉到,即便在一群绵羊中走过也要多一些焦虑。我立刻看出来,关键是他们缺乏组织,而作为一名数学家,我天然地适合这项任务。如果我能像赋予二项式定理那样,赋予他们的恶行同样的规则,我就可以聚集一股能对抗世界的力量。我要承认,虽然一开始我感兴趣的是智力的挑战,我已经开始想到个人的利益了,因为我逐渐厌倦了紧巴巴的日子。
我花了三年多一点的时间去成就我的目标,也许有一天我会描述这个过程,尽管老实说这不太可能。除去其他的顾虑,我从来不是一个自吹自擂的人。隐姓埋名一直是我的格言——毕竟,警察怎么会去追踪一个他们连他的存在都不知道的人呢?我只是说,罗杰·皮尔格雷姆和我待在一起,给我提供了实在的支持——就是劝说——那偶尔是有必要的,虽然我们很少诉诸暴力。我们不会用克拉伦斯·德弗罗和他的团伙那种残暴的手段。我和罗杰成了亲近的朋友。我是他婚礼上的伴郎,我仍然记得他的太太生下他们第一个孩子乔纳森的那天。就这样,我们来到故事的开始。
1890年临近年底时,我非常舒适,并且自信自己的事业将会持续蓬勃发展。伦敦没有一个罪犯不为我工作。一路走来不可避免地有杀戮流血,但是事情已经解决,所有的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哪怕是最卑贱、最胆小怕事的罪犯,也都对能在我的保护之下干活而富裕起来表示感激。是的,我从他们的收获中拿走了很大的一部分,但是当情况变得对他们不利时,我总是在那里,爽快地为他们付保释金或辩护费用。我也可以非常有用。一个撬门掘洞的盗贼想要销赃吗?一个诈骗犯想要一个假的鉴定人吗?我把他们带到一起,给他们打开不止一种门路。
当然,还有夏洛克·福尔摩斯。世界上最伟大的咨询侦探当然引起了我的注意,但奇怪的是,我从来没有过多地去想他。难道我和那个荒谬的马斯格雷夫典礼,或者同样不可能的“四签名”一案,有什么关系吗?圣西蒙爵士的婚姻,或者微不足道的波西米亚丑闻,我怎么会在乎呢?我知道华生会让你们觉得我们是死敌。好吧,这能帮他提高杂志的销量。但是事实上,我们在颇为不同的领域里活动,如果不是发生了一件事情,我们也许永远不会相遇。
这件事情就是克拉伦斯·德弗罗和他的随从——埃德加·莫特莱克和利兰·莫特莱克,还有斯科奇·拉韦尔——的到来。我告诉埃瑟尔尼·琼斯的一切都是真的。他们是凶恶的罪犯,在美国享受巨大的成功。然而,不真实的部分是,我断言他们想和我合伙。正好相反,他们到英国来是要消灭我,夺走我的犯罪帝国,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他们行动之迅速,手段之残暴,让我大为吃惊。他们用最卑劣的手段策动我的追随者们反对我。谁胆敢抗议,他们就杀掉谁——手段总是血腥不堪,以此作为对所有其他人的警告。他们还利用警方的线人对付我,向苏格兰场和福尔摩斯两边提供信息,就这样,我发现自己在三条战线作战。“盗亦有道”就此休矣!也许我变得过于自信了。当然,我毫无准备。但是我会这样给自己开脱:他们不是绅士。他们是美国人。他们对于我所一直遵从的礼仪和运动员道德规则,一点儿也不当回事。
对,我已经说过,罪犯们是愚蠢的。对此我还要补充说,他们也是只顾自己的。很快,我的下属们就意识到风在朝哪个方向吹,然后就像俗话说的那样,“站好了队”。我最亲密的顾问们一个接一个地抛弃我。我不能怪他们。我想,如果我是他们的话,我也会这样做的。无论怎样,到4月初,我难以置信地发现自己成了一个逃亡者。我的一个优势是德弗罗不知道我长什么样,也找不到我。如果他找得到我,他就会杀了我。
此刻,我只有三位亲密盟友。他们都已经在这个故事中出现过了。
三人中最出色的叫佩里格林,也可称为珀西或者佩里。虽然几乎难以令人置信,他身为洛蒙德大公的幼子,如果不是他对于七岁时就被送去的爱丁堡私立学校,以暴力表示抗议,他本来有权享受舒适甚至是娇生惯养的生活。那地方由耶稣会会士管理,他们对待学生,一手《圣经》,一手桦木棍,一周以后,佩里就逃跑了,南下来到伦敦。他绝望的双亲开始了全国范围的搜寻,并且为他行踪的线索悬赏巨额酬金,但是一个决心不让人找到的孩子,是不会被人找到的,佩里快乐地消失在这个大都市里,和其他数以千计在首都勉强度日的孩子一起,睡在拱廊下面和门洞里。有一段短短的时间里——在这件事里有某种讽刺——他曾是一个服务于夏洛克·福尔摩斯的街头少年帮派,“贝克街非正规军”中的成员,但是薪水少得惹人嘲笑,不管怎样,佩里很快发现自己更喜欢犯罪。我非常喜欢他,但是我承认他身上有种让人很不安的东西,也许这是洛蒙德家族内近亲繁衍的结果。在我遇到他时,他十一岁,而据我所知,他已经杀过两次人。我吸收他为我工作之后,他更频繁地杀人——都阻止不了——我得有点儿遗憾地补充一句,他那怪诞的嗜血欲望偶尔对我还是有用的。从来没人注意过佩里。他似乎不过就是一个胖胖的金发小孩,他喜欢伪装,他可以夸张地混进任何一个房间、任何一个场合。他在我这里找到了他的职业。我不会说我成了他的第二个父亲——由于佩里厌恶权威人物,这就太危险了,他会乐意动手杀了他的第一个父亲。但是我们有自己亲近的方式。
我必须对塞巴斯蒂安·莫兰上校少用些笔墨。我已经描写过他了,华生医生可以提供任何你需要的进一步信息:他上过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是一个士兵、赌徒、成功的猎手,而且更重要的,还是一个狙击手,莫兰做了很多年我的二号人物。我们从来都不是朋友。那完全不是他的方式。他作风粗暴,并且有几乎无法控制的愤怒倾向,奇迹是他竟然跟着我这么久。事实上,他之所以如此,仅仅是因为我付他很多钱。他永远也不会加入德弗罗的团伙,因为他对于美国人有着强烈的憎恶——真的,还对于许多外国人——这让他一开始就与众不同。如果我来提醒你们,他选择的武器是一把德国机械师利奥波德·冯·赫尔德发明的消音气枪,你们也许就会想到他在这个故事里扮演的角色。
最后,我要说到乔纳森·皮尔格雷姆,他是我过去的学生罗杰的儿子。他的父亲和我分道扬镳——他在布赖顿提前退休。他和我在一起的时间里得以发家致富,他的妻子从一开始就为他担惊受怕,所以,当他请求离开我的时候,我一点也不吃惊,只是有少许忧伤。一个犯罪大师的一生中朋友太少,可以信赖的人也太少,他既是一个朋友,又是一个可以信赖的人。然而,他还是偶尔会和我通信,十六年之后,他把儿子送到了我这里。他儿子已经长大成人,和其父曾经一样恣意妄为。我永远也不会知道孩子的母亲怎么看待这种奇怪的“学徒”身份,但是罗杰已经意识到,有没有我,乔纳森都会转向犯罪,罗杰断定跟着我是一个更好的选择。这是个极其好看的孩子,他的清新率真让人情不自禁地喜欢,而直到今天我还在后悔,在我绝望之际,我竟让他渗透进入德弗罗的组织核心。你在这个故事里读到的一切,我所做的一切,都始于他的被害。
从来没有一个人比我更感到孤独。当我在海格特见到他的尸体时,我们正约定在此见面,以便他能提供我他搜集到的所有新信息。他被害的方式,他被绑起来处决的手段,让我感到恶心。当我跪在他的身旁,泪如雨下之时,我知道克拉伦斯·德弗罗已经打败了我,我的运气跌落到了谷底。我完蛋了。我可以逃离这个国家。我可以自我了断了。我已经没办法再忍耐了。
我听任这种愚蠢的想法停留了大概五秒钟。取而代之的是狂怒和复仇的渴望——这种情绪把我彻底淹没,就是在彼时彼刻,一个在我脑海中呈现的计划是如此大胆、如此出人意料,我肯定它会成功。你们一定记得我的处境。我有莫兰上校,我还有那男孩,可是除了他们之外,我没有人可以召来帮忙,而我们三个人就处于毫无希望的敌众我寡中。所有我过去的手下都已经背叛了我。更糟的是,我没法找到克拉伦斯·德弗罗,因为就像我一样,他从未暴露过自己。由于皮尔格雷姆,我知道了莫特莱克兄弟和他们的波士顿人会所。然而,我知道,这个团伙永远不会有人会为我背叛他们的头领。皮尔格雷姆还把我引向了斯科奇·拉韦尔,他住在发现尸体的地方附近,但他是一个极为小心谨慎的人。他的公馆就像一座碉堡。也许有可能杀掉他,但是我需要的是接近他,从他那里得到可以除掉团伙其他成员的信息。
那么,假设我可以把苏格兰场及其所有的资源为我所用呢?如果就像现在这样从内部进行运作,不让任何一方知道我是谁,我有没有可能以某种方式利用他们来击败我的敌人呢?最了不起的数学上的卓见——例如对角线论证法或者寻常点的理论——都是在灵光一闪中发现的。我的想法就是这样来的。我必须以一个难忘的和无可争辩的方式死去,然后以另一种伪装重生。我既要利用苏格兰场警察为我做事,又要将自己藏身于他们之中,抓住任何到我身边的机会。很明显我本人不能假扮成一名督察。因为查我的身份太容易了。但假设我是从遥远的地方来的呢?我几乎立刻想到了纽约的平克顿事务所。他们跟着德弗罗和其他人来英国是完全说得通的。与此同时,两个机构之间缺乏合作是众所周知的,对我来说却正是难得的机会。如果我提供有效的文件和档案,肯定没有人会怀疑或是质询我是否有权在那里。
首先,我放了一些文件——包括波士顿人会所的地址——在乔纳森·皮尔格雷姆的口袋里。它们就在那里等着警方发现。接着,我准备去假死。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捆绑进我的计划里,几乎要让我发笑,但还有谁会比他更适合接受我在舞台上的谢幕呢?几乎可以肯定,福尔摩斯不知道他的调查受到了克拉伦斯·德弗罗的帮助。一共三次——分别在1月、2月和3月——他曾经和我不期而遇,我知道他为我的事情准备了大量材料,并且最终会将它们移交给警方。在4月末,我到他在贝克街的房间里拜访了他。我的一个担心是,这样他就会知道我这里的事情已经多么绝望,以及我实际上掌握的权力多么无力,但幸运的是,情况并非如此。他接受了我假装成的样子,即一个报复心强烈的危险敌人,下定决心要把他从场面上除掉。
应该还要提一句,我在冒险和福尔摩斯会晤之前,做了一些基本的防护措施,我惊讶于他没有看出来,因为他应该知道对我而言,隐姓埋名一直是有多么重要。一顶假发,一点白粉,上耸的肩膀,以及让我身材更高而特殊设计的鞋子……福尔摩斯不是唯一的伪装大师,让我高兴的是他向华生描述的我——“非常高且瘦,前额高耸”——是完全错误的。那时我还不知道事情会演变成什么样,而我一直为所有的可能做好了准备。
我仍然不需要重复我们的对话。华生医生率先到了那里。我只要说,到我们的对话结束时,福尔摩斯已经为他的生命安危而害怕了,而我采取了进一步的行动,对他发起了几次袭击——所有这些袭击,目的都是为了恐吓,而不是为了杀他。
福尔摩斯的所作所为正如我所期望的。他给帕特森督察发了一份我以前同僚的清单,而他并不知道这些人现在已经都被德弗罗所雇佣,然后他逃往欧洲大陆。我和佩里以及莫兰上校跟着他,等待着机会来实施我计划的第一个高潮。袭击发生在迈林根的莱辛巴赫瀑布。
我猜到他该去造访那个可怕的地方。这是他的本性。没有游客,哪怕是一个为自己生命担惊受怕的游客,在经过那里时都无法不朝下注视那湍急的水流。我在他之前出发去那里,走过狭窄的小路,立刻知道我已经有了自己需要的布置。毫无疑问,这将是危险的。但是我愿意这么想,只有一位数学家才会在自杀般地跳进激流后生还。还有谁能这么仔细地计算所有必需的角度,冲下来的水量,下落的精确速度,以及不被淹死或是摔成碎片的概率?
第二天,当福尔摩斯和华生从英国旅舍出发时,一切都已就位。为防范任何差错,作为预防措施,莫兰上校已经藏在瀑布上方的高处。佩里,也许太过入戏了,伪装成了一个瑞士小伙子。我自己则等在附近的山脊上。福尔摩斯和华生到了,佩里拿出那封据称是店主写的信,召唤华生回旅店。福尔摩斯独自留下。就在这个时候我按计划现身了,而剩下的,有人也许会说,就是历史了。
我们两个进行了一番对话。我们都已经为结局做好了准备。千万别以为我对成功的机会完全自信。水流凶猛地倾泻而下,到处都是凹凸不平的岩石。如果能有其他选择,我一定乐意重新考虑。但我必须像是死了,有了这样的想法,我自然会允许福尔摩斯去写他的告别信。我稍许有些吃惊,他会觉得需要把将要发生的事情记录下来,然而,我一点也没想到,事实上我们俩都准备假装自己的死亡,这个情况回想起来,我会觉得稍微有点奇怪。不过,我最需要的是他的证词,就在我们两个摆好架势,开始像伦敦运动会上的一对摔跤选手一样扭打起来之前,我看着他把那张便条放在紧靠他的登山杖旁边。这对我而言,是这段经历中最不愉快的部分,因为我从来都不喜欢人与人之间的接触,而且夏洛克·福尔摩斯身上满是烟味。他使出“巴顿格斗术”并将我丢下悬崖时,我真的相当感激。
这几乎杀了我。这真是一次奇怪和可怕的经历,就好像在天空中没完没了地下坠,四周还被水包围着,几乎不能呼吸。我眼睛看不见了,耳朵中都是水流的怒号。虽然我已经确切计算出需要几秒钟才能到达瀑布底部,可我好像在那里悬挂了一辈子。我模糊地意识到冲向我的岩石,而且实际上我有一条腿碰到了它们,但是碰撞很轻微,否则我的骨头就会碎了。最终,我直直地插进冰冷的水里,身体里的空气都被挤压了出来,我打着圈旋转着,真是死去活来。我心里某个地方意识到自己活下来了,但是万一福尔摩斯正在看着,我不能浮出水面。我指示过莫兰上校要让他忙着,朝他扔小石子来分散他的注意力,就在这个时候,我游到岸边,浑身打战,筋疲力尽地爬出水面,藏在一个隐蔽的地方。
多么奇怪啊——真的,几乎是多么可笑——福尔摩斯和我两个人都利用了同一个事件来让自己从这个世界消失,我因为已经说过的那些原因,而他呢?嗯,对于这一点暂时还没有能让人满意的答案。虽然很明显,福尔摩斯有他自己的日程表,也就是他希望能销声匿迹三年,这三年以“大断代”之名为人们所熟知,我一直担心他会再次出现,因为我几乎是这世界上知道他幸存的仅有的人。有一段时间,我甚至怀疑他也许就住在赫克瑟姆旅馆,我隔壁房间里,我所听到的在黑暗中咳嗽的人就是他。这段时间里他去了哪儿?他到了那里之后又做了些什么?我不知道,也不关心。重要的是他没有干涉我的计划,我没有再次看到他,也让我松了一口气。
现在所需要的就是一具来顶替我的尸体,这是用来证实发生过什么的最后的证据。我已经准备好了一具。就在那天早上,我遇见了一个从罗森劳伊回来的本地人。我觉得他是一个干体力活的,或者是一个牧羊人,但事实上他是英国旅舍的厨师弗朗兹·赫茨尔。他与我的年纪、长相大致相仿,我有点儿遗憾地杀了他。我从不喜欢取人性命,尤其是被杀的还是个无辜的局外人,赫茨尔毫无疑问就是这样一个人。然而,我的所谋甚大,容不得任何的顾虑。佩里和我给他穿上和我正穿着的相似的衣服,加了一块银质怀表做足了戏。我亲自缝上了暗袋,里面装有我在伦敦写就的密信。那时我才把他丢进水里并匆匆地离开。
假使埃瑟尔尼·琼斯动一下脑筋,克拉伦斯·德弗罗写一封正式的信来邀请莫里亚蒂教授会面,其实是极其不可能的。口信会更安全——而且为什么还要这么麻烦,发明这样一种奇怪的密码?他也许还可能会问,为什么莫里亚蒂会觉得必须要带着这封信一路来到瑞士,为什么他会不嫌麻烦地把信缝进自己的外套里。这些都非常不可能发生,但这是我把英国警方拉进我的计划里,而设置的一系列线索中的第一条。
自打我遇见琼斯督察那一刻起,我就知道,长久以来一直和我作对的天意,最终站到了我这一边。对苏格兰场而言,不可能选择一位比他更好的代表,来执行我脑海里的此项任务。琼斯在许多方面是如此杰出,在其他方面是如此迟钝,如此轻信人,如此幼稚。当他的妻子告诉我他的故事,他对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奇怪痴迷,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气。直到最后他都是完完全全地听任我摆布——这是他的不幸。他在我手中就是一个傀儡,就像他在回家路上给他女儿买的那个玩具警察一样。
就说我们在迈林根警察局的初次见面吧。他捡起了我给无论哪位来此的警探故意设下的所有线索:平克顿的表(事实上是从肖迪奇的一间当铺买的),假装的美国口音,背心,南安普敦买的报纸,以及显眼地放着的我箱子上的标签。至于其他,他则是错得无可救药。我在巴黎酒店的昏暗灯光下剃须时割伤了自己,而不是在横穿大西洋的轮船上。我所穿的衣服是特意为这次假面舞会买的,事实上并不属于我,所以衣服上的烟味和磨破的袖子是完全不相干的事情。但是他做出了他的推断,我则是恰到好处地表现出惊讶。为了让他相信,我必须让他觉得我相信了他。
我告诉了他那封信的事,并且继续敦促他,一直到他第二次检查了厨师的尸体并且找到了信。利用《血字的研究》中的一段摘录,也许有点过于戏剧化了,但是在当时这把我逗乐了,并且我想这可能会让他从我所描述过的其他不可能的事情上分散些注意力。我对琼斯解密这封信的速度印象深刻——当然,如果他不能胜任这项任务的话,我会立即提供帮助——但是实际上,那密码是以一种比较容易破解的方式构成的:颇为不必要的插入单词“莫里亚蒂”,使破解过程变得直截了当。
接下来就是皇家咖啡厅。这就好比我设置了一连串的垫脚石——信件,会面,布雷德斯顿公馆——每一个都引向下一个,我的任务仅仅是做出必要的连接。佩里来了,穿得像个送电报的小子,装成是克拉伦斯·德弗罗的密使。我们演出了一幕已经排练好的戏,他匆匆而出,但不是太快,让琼斯能够跟上。顺带一提,那件鲜亮的蓝色外套是特意穿上的。这能保证佩里不会在人群中被跟丢。基于同样的理由,他坐在开往海格特的公共马车顶上,而不是车厢里。他没有进入布雷德斯顿公馆里头。在最后一刻,他迅速绕到公馆后面,藏身在附近的灌木丛中,脱掉了外套躺在上面。琼斯看不见他了,就假设他一定穿过花园门进入公馆了。
斯科奇·拉韦尔本来永远也不会邀请我进他的家门,但是第二天,面对一位来自苏格兰场的督察,他别无选择。我们在男仆克莱顿面前走过,遇到了拉韦尔本人,虽然琼斯和我好像有共同的目的,实际上我们的目的正好相反。他在调查最近发生的罪案,我则是在为将要发生的罪案做准备。因为,身处布雷德斯顿公馆之内,我就能观察它的防务。
“想要到处嗅嗅,是吗?”拉韦尔问。
我绝对是这么做的。是我坚持要去厨房,并从那里一直到花园的大门。我需要看到那个金属门扣。我再次感到幸运自己是个数学家,有一双精于测量的眼睛。我在心里给第二把锁的位置画了一幅图,这样我就知道当我回来时该在哪里钻孔。我的读者,我再一次与你们公平游戏。我说我是第一个重新回到厨房的人,有一小段时间里我是独自一人。我没有提及的是,这给了我时间向晚饭时要吃的咖喱中放入了强力鸦片。我计划的下一步,现在已经一切就绪。
刚过十一点钟,我就和佩里回来了,他喜欢这种冒险。我们找到锁,钻穿了大门,然后佩里爬到二楼。这一点琼斯说对了。我们没有发出声响,相当自信我们不会被打扰。佩里让我从厨房门进了屋——我告诉他在哪里找钥匙——然后我们开始干活。
我并不为那晚发生的事情感到自豪。我不是恶魔,但是情势逼迫我去做恶魔的行径。我们首先让克莱顿沉默,然后是厨房帮工、厨师和斯科奇·拉韦尔的美国情妇。他们为什么必须死?仅仅是因为,如果第二天这些人被审讯,他们都会发誓说送电报的男孩从未进过这房子,因为不会失去什么,他们的证词可能会被采信。如果这样,这整个计划就会被打乱,我不能冒这样的风险。佩里杀了三个人,我很怕他享受杀戮他们。我亲自闷死了亨丽埃塔,接着把还在沉睡中的拉韦尔拖到楼下。我把他绑在椅子上,用凉水把他浇醒,然后折磨得他生不如死。这不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情,但是在那个阶段,我不知道可以在哪里找到克拉伦斯·德弗罗,也不知道他正在计划什么。公正地说,拉韦尔是勇敢的,他顽抗了好一段时间,但是没有人能经得住被敲碎膝盖的折磨,从他那里我知晓了将要发生在法院巷的抢劫。拉韦尔还告诉我,德弗罗可以在美国公使馆里找到,但是他说这话的时候有点虚张声势,因为在他想来,他的主人我是找不到的。我不能闯进公使馆。德弗罗从未出现。我立刻明白,我那得了广场恐惧症的敌人,是一只躲在壳里的真正的蜗牛。我怎么可能把他从壳里剔出来呢?
我让佩里割断了拉韦尔的喉咙——给那孩子一个奖励——随后我们一起离开。但是首先,为了让琼斯第二天发现,我在日记里写下一个条目:霍纳13。我怕万一这线索不够明显,就在同一个抽屉里放了一块剃须肥皂;你或许会想,这对一个人的书桌而言是个奇怪的物件,但是我希望他会让琼斯联想到理发店。我还把美国公使馆的聚会邀请函放在他会看到的地方。
布雷德斯顿公馆的可怕凶杀案,足以刺激苏格兰场行动起来。英国警方以我终于认识到的全部坚定决心,决定召开一次会议来讨论这案子。即便如此,当琼斯说我也被邀请参加会议时,我还是很高兴。我有一大担心,就是琼斯或者他的一个同事,要联络纽约的平克顿侦探事务所,那样的话,我立刻会被揭穿是个骗子。因为这个原因,我才询问关于电报房的事情。并得知要花上几天才能向国外发出一封电报,而且可能还要几天才会有回复,但是这仍旧让我感到不安,并且认识到要实施我的计划,时间不够了。然后,当雷斯垂德督察个人坚持要联络事务所时,我决定必须采取行动了。离开大楼前,我确切地知道我必须要做什么。
当然,第二天下令袭击苏格兰场的人就是我。虽然随后我说的一切,都是为了让琼斯相信,他是爆炸所针对的牺牲者,实际上电报房——一个幸运的巧合是,它就在琼斯办公室边上——那才是真正的目标,以确保雷斯垂德让人恼火的电报,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都发不出去。佩里带着炸弹进入大楼,而莫兰上校则坐在四轮马车里等他。就在爆炸之前,我装模作样地注意到了他们,甚至于让自己在公共马车的车轮下陷入生命危险之中。重要的是,琼斯应该看到他们是坐着四轮马车来的——我故意选择了那种类型的马车——因为我知道他会用尽一切手段来追踪这辆马车。佩里和莫兰告诉车夫,把他们送到美国公使馆,但是,如同布雷德斯顿公馆一样,他们实际上没有进去。他们只要靠近就够了。
我非常惊讶于琼斯如此轻易地就同意,不顾外交豁免权的神圣性,并赌上了他的事业,伪装进入公使馆。但是这时候,我们已经是如此亲密的朋友,而且他是这样坚决地要找到克拉伦斯·德弗罗——特别是在苏格兰场有人丧命之后——他会做任何事情,而且是他揭穿了科尔曼·德·弗里斯。我表现出了必要的惊讶,而实际上我自己也很快就猜到了。
从这一刻起,琼斯接手了这次调查,我没什么可做了,只有跟着,恪尽职守地扮演福尔摩斯的华生。我们一起造访了波士顿人会所,对我来说第一次见到利兰·莫特莱克是挺有意思的。然而,突袭波士顿人会所的真正好处是,这让我得以埋下另一条线索。苏格兰场的督察们极其无能,即便我提醒了他们那块剃须肥皂,而且提出它也许指的是药店或是类似的地方,他们还是不能搞清“霍纳13”是什么意思。难怪福尔摩斯常常胜过他们!于是我拿了一张理发店的广告卡片,就在装作检查皮尔格雷姆房间里的杂志时,把它塞了进去。琼斯找到了它,如他所言,游戏又一次“在进行中”。
我必须说,他对法院巷事件抽丝剥茧的分析是相当高明的,他自己就称得上是一个大侦探了,我对他制定的布莱克沃尔湾的圈套也没有异议。只要德弗罗亲自来查验据称是约翰·克莱从安全保管公司偷来的赃物,这整件事就会结束得简单得多。但是他没来。埃德加·莫特莱克从我们手指缝里溜走了。德弗罗仍然遥不可及;我意识到,他需要更进一步的刺激,在他亲手把自己交到我手上之前,需要再来一次挫败。
逮捕利兰·莫特莱克正好提供了那机会。有点儿令人伤心,但并不出乎意料,在利兰脖子后面发现了一支毒箭时,琼斯会一下子得出结论有人用了吹箭。他当然见识过类似华生在“四签名”一案里描写过的死亡。实际上,我一直带着那支吹箭,在我引着利兰绕开过分热心的侍者并离开会所时,把它插入了受害者的皮肉之中。箭尖上涂着麻醉剂和马钱子碱,所以他一点都感觉不到。我本来想让他多受些折磨。毕竟,这个男人就是乔纳森·皮尔格雷姆被迫忍受的讨厌同伴。但是他的死亡只不过是为了激怒德弗罗,而且肯定见效了。
我无法预见德弗罗会绑架琼斯的女儿作为回应。即便是我也绝不会做得如此下作,但是我说过,我们的行事准则不同。当琼斯带着这个消息来找我时,我要做什么呢?我立刻明白,陪同他,会让我置身于极端的危险之中,但同时很明显的是,这场游戏正在到达它的高潮。我必须在那里。运气再一次站在我这一边。佩里碰巧在我的旅馆房间里。琼斯到达时,我们俩正在会谈。我得以告诉他这一最新进展,并且安排对我的保护。
那晚我们离开时,佩里和莫兰上校两个都在琼斯家门外,等在一辆两轮马车里。你或许记得,当我走上街道时,我好像是冲着绑架者大喊大叫。实际上,我的话是说给莫兰上校听的,让他知道我们的目的地,给他时间在我们前面赶到那里。所以当我们来到“死者之路”时,他已经在那儿了。他看到我们被打晕了。他和佩里跟着我们来到史密斯菲尔德肉类市场,他们设法在最关键的时刻找到了我们,虽然这也是侥幸脱险。顺带说一句,在我和德弗罗面对面之际,我差一点就被揭穿了。德弗罗猜到了乔纳森·皮尔格雷姆一直为我工作,而且肯定根本不是平克顿的人。他开始否认曾经写过一封引发所有这一切的密信,如果当时我不打断他,真相一定就会浮出水面。我冲向德弗罗只为了这个简单的理由——终止任何更进一步的讨论——虽然这让我在后来受了伤。
我就要说完了。再来一杯白兰地,我们就到了……现在,我说到哪了?
我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把克拉伦斯·德弗罗引出公使馆,而当我们到达公使馆,去约谈罗伯特·林肯时,莫兰上校和佩里已经就位,一个潜伏在附近的屋顶上,另一个则装成小贩在街上溜达。他们一路过来都极其有效率。没错,莫兰只对我付给他的钱感兴趣,而佩里则是个声名狼藉的未成年施虐狂,但是,即便这样,我还是选不出比他们更好的伙伴了。
还有琼斯!我觉得到最后他实际上猜出来了——也许并非猜到我是谁,但肯定知道了我不是谁。他一直以来都知道有些事情不对劲。他的问题仅仅是,他没办法知道不对劲的是什么。他妻子对他的评价是对的。他没有自己想的那么聪明,这就是他的失败之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的妻子才是两人中间更聪明的那个,因为她从第一次见面就不信任我,到最后,她甚至还把自己的怀疑公开说了出来。我为她和她的女儿感到遗憾,但没有别的选择。琼斯必须死。我扣下了扳机,但是即便到今天,我还是希望这事可以以另外的方式了结。
他是个好人。我敬仰他。虽然最后我不得不杀了他,我一直认为他是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