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场合,颁奖的顺序通常会按照受奖人的成就,从成就最低的开始,依序向上。听到主持人念出萝拉的名字,他冷冷的想。她是第一个从康瓦耳镇镇长和石牧高中校长手中接下奖章的杰出校友。
萝拉的旅行袋已经放到他车上了。他从旅馆服务人员专用的楼梯下来,从后门溜出去,把行李放进后车厢。为了避免被人发现,他还特地打破后门那边的灯,戴帽子,穿外套,就算有人看到他,也会以为是饭店的服务人员。
萝拉还是一样亮丽出众。她穿着一件极其性感的金色晚礼服,顶着无懈可击的妆容。她的钻石项链大概是假的,不过假的很美。她的钻石耳环可能是真品。或许是她的第二任老公最后一次送给她的礼物。美丽的外表,配上一点表演天赋,让她曾经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她的确有她的魅力。
她正在致词感谢镇长、校长和晚宴的来宾。“康瓦耳镇是个非常棒的地方。在石牧中学就读的那四年是我人生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她泪流满面,激动地说。
他兴奋地在脑海中想像等他们回到家里,等他关上门,等她发现自己误入陷阱时眼里的恐惧。
大家在鼓掌了。镇长宣布下一位受奖人的名字。
晚宴终于结束,可以离开了。他知道萝拉正在看他。但是他没有回应她的注视。他们事先说好,先跟其他来宾寒暄,趁大家还在相互道别时,各自回各自的房间,然后在车上碰面。
其他人明天早上就会退房,自行开车去参加亚丽森的追思会,然后再参加会后的早午餐宴。到时才会有人发现萝拉没去。即使如此,他们也会以为她提早回家了。
“恭喜大家。”珍的手轻轻放在他手臂上,刚好就在伤口最深最痛之处。鲜血从伤口直喷出来,浸湿他的外套,沾上珍宝蓝色的礼服。
他忍住痛,不敢发出声音。珍显然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情,转而向一对六十出头的老夫妻打招呼。
他突然想到被狗咬时滴到地上的血液。DNA。这是他第一次留下除了他标记之外的证据。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人发现过他留下的标记。他一方面有些为众人的愚蠢感到失望,另一方面又感到高兴。如果警方发现那几起命案之间互有关系,他就不能继续下手杀人了。也许等他杀了萝拉和珍之后,他还想继续。
即使珍知道自己的袖子上沾到血,也不会知道她是怎么沾到,何时沾到的。而且,就算是福尔摩斯再世,也不可能察觉三十公里外的小镇命案现场所发现的血滴,与石牧高中杰出校友之间的关系。
绝对不可能。这个想法实在是太荒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