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小说适合不同类型的读者

——丹尼斯·米娜谈创作

[英]凯特·阿特金森访 苏林译

丹尼斯·米娜(Denise Mina),1966年出生于英国格拉斯哥,犯罪小说作家和剧作家。父亲是位工程师,因其工作原因,一家人在18年内迁居21次,辗转于巴黎、海牙、伦敦、苏格兰和卑尔根等地。米娜16岁时离开学校,从事过多种低技能的工作,像酒吧女招待、餐厅帮工和厨师、肉食品加工厂工人以及照料老人和危重病人的护工。20多岁后重返校园,在格拉斯哥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世纪90年代,她一边撰写关于女罪犯精神疾病的博士论文,一边在斯特拉恩克莱德大学教授犯罪学和刑法,就在此时萌发了创作犯罪类小说的念头。

米娜迄今出版的主要作品有:嘉纳丘三部曲:《嘉纳丘》(Garnethill,1998)、《放逐》(Exile,2000)和《决议》(Resolution,2001),以格拉斯哥某报年轻女记者为主人公的帕蒂·米汉系列小说:《血之地》(The Field of Blood,2005)、《死亡时刻》(The Dead Hour,2006)、《最后一刻》(The Last Breath,2007),亚历克丝·莫罗探长系列:《寂静午夜》(Still Midnight,2009)、《黄蜂死亡的季节》(The End of the Wasp Season,2011)和《上帝与野兽》(Gods and Beasts,2012),另有一部长篇小说(《密室))(Sancfum,2003),两部剧本《艾达-塔姆森》(Ida Tamson,2006)和《醉女人看蓟》(A Drunk Woman Looks at the Thistle、2007)等。

这些作品为米娜赢得了声誉,其中《嘉纳丘》1998年获约翰-克里斯匕首奖最佳犯罪小说首作奖( John Creasy Dagger for Best First Crime Novel),并在2011年被BBC拍成两集电视剧搬上荧屏。《黄蜂死亡的季节》2011年获瑞典马丁·贝克奖(The Martin Beck Award)、201 2年获英国柴克斯顿年度老牌诡异犯罪小说奖( The akston\'s Old Peculier Crime Novel of the Year Award)。

凯特·阿特金森:你今后是不是还有许多创作计划?你担心在有生之年无法完成它们吗?(呵呵,我的猜疑症又犯了。)

丹尼斯·米娜:我只有在动笔时作品才一步步呈现出来,它们往往源于一个非常模糊的想法。我知道有些作家在无暇动笔之前会把灵光一闪的想法记在便条簿上。我也曾随身携带记事本,但最近翻出它时,看到上面全是梦呓一般的胡言乱语。一个叫我哭笑不得的词条是“月亮国乇和王后”,那到底记的是什么呀?

对我来说最佳的创作过程就是零星的想法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终完美成型。

我的帕蒂·米汉系列还有两部要写,但我庆幸它们目前还没有完成。如果我在默多克丑闻之前写了出来,那会遗漏多少生猛有趣的材料呀。

我从来没有什么死亡的恐惧。我现在非常忙,每当想到死亡,我就安慰自己,至少我还可以坐在桌前写上半个小时。

阿特金森:你书中的人物形象都非常丰满鲜活,不像有些小说(不管是犯罪小说还是其他类型的小说)中那样会出现面目模糊、无足轻重的人物。你真的喜欢他们还是你很清楚他们只是虚构出来的形象?

米娜:我非常喜欢他们。Facebook刚建成时,我就在上面寻找老朋友,并真的把莫林·奥唐纳(Maureen O\'Donnell)的名字输进去,忘了这并不是一个现实中的人物。我通常把小说的主人公建立在我所熟知的人物(他们有着让人过目不忘的相貌特征)身上,对我来说他们这样看起来也许会更加真实。我从来不会觉得他们无足轻重,特别是在小说完成之后。事实上,我通常觉得他们像是某个我喜欢的人,我已和他们相处了很长时间。

阿特金森:如果你不是身为一位作家,我想你在其他领域也已取得成功。如果时间回到从前,你可以自由选择,你会选择一条什么样的职业之路?

米娜:不,我不会在每个行业都能取得成功。这不是谦虚,我真的不会成功,因为我处理不好与领导的关系,容易因出言不逊而遭解雇。而这反而成就了我:我有一个渴望写作的朋友,但不幸的是,在成为作家之前、她的各种工作都做得非常出色,一直得到晋升。她永远没有时间和机会坐下来写作。

如果除了写作,其他职业可以完全自由选择:我希望自己有艺术方面的天赋,并成为一名雕刻家。但即使那样我可能还是需要一点自我推销的能力。

阿特金森:你希望自己可以创作出更多的作品吗?抑或反之?

米娜:当然是越多越好,最好包括各种不同体裁的作品。现在除为报刊撰稿外,我还创作剧本、诗歌、漫画、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我感觉所有这些不同体裁的作品都魅力无限。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交稿的最后期限更让人心潮澎湃了。

对我来说写作最难的事是草拟初稿,构建框架。成文的过程就是不断修改,那正是写作的妙处,但由于自己懒散,粗糙的初稿改起来非常缓慢,而交稿的最后期限逼得我不得不抓紧时间。

阿特金森:类型的问题很是乏味吗?呵呵,它本身就是一个乏味的问题!

米娜:我明白你的意思。我认为类型是一种营销工具,指导读者购买什么样的书;但也不能太把它当一回事,尤其对犯罪小说来说,它是一个非常大的类别。犯罪行为、认同偏差、阶层鸿沟:它们都是我感兴趣的。即使我是作为一个严肃文学作家被推向市场的,但我仍然在创作同一类型的小说。

犯罪小说看起来好像不够严肃,但它实际上能很好地表达出作家对社会的深刻认知,适合不同类型的读者来阅读。我喜欢犯罪小说!

阿特金森:你理想的写作地点在哪里?

米娜:孩子们都长大了,我的写作不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理想的地点则是在长途航班上或酒店客房里(倒过时差后一大早醒来)。候机厅也是不错的场所。戴上耳机,点杯咖啡,头顶上是不断变换信息的登机屏,桌上放着打开的笔记本电脑。哦,完美极了。

阿特金森:开篇和结尾你更喜欢哪一阶段?

米娜:总是开篇:写下第一章的欣喜,后面所有惊险曲折的故事都是从这里发端的。开篇就像制造一颗语言的原子弹。

而结尾呢,在一部犯罪小说中很难找到皆大欢喜的结局,而且对我来说,最好的犯罪小说应该在结尾设置一个出人意料的情节,它会让我想起在一顿长时间的美味大餐后最终奉上的巧克力加咖啡,让人回味无穷。这很难做到,所以我更喜欢把高潮放在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