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与静默僵持了半分钟。
女孩面无表情的脸突然被一个无可奈何的微笑取代,她摇摇头说:“你在开玩笑吧?不要玩这种游戏。”
“我没有在玩游戏,我说的是实话。”他还是紧抓着女孩的手腕。他想永远抓着。很矛盾的心情。
“我说真的,”女孩脸上的微笑消失,“你推理小说看太多了……不要搞多重转折。老天,又是埃勒里·奎因!”她皱皱眉,“可以请你先放开我吗?你握得太用力了。”
“对不起。”他不甘愿地放手,想在空泛的掌中再紧握住那股温存。
女孩揉着手腕,定定凝视着他,“讲清楚,怎么突然又变成我是凶手了?不要让我觉得林若平只是尔尔罢了。”
“我会仔细分析给你听,就像先前一样。”他凝视着女孩,仍然抑制不了欣赏艺术品的冲动,“其实之前的案情分析,有一个很大的疑点未解明。”
“……是什么?”她盯视着他,显露一丝天真的愠怒。
“我们都知道,依据凌小姐的房间现场状况来看,窃贼曾搜刮过整个房间,而只有斯芬克斯被偷,甚至从现场状况、皮包内钱未失窃的事实来看,我们可以断定,窃贼一开始的目的就是斯芬克斯,没有别的。
“我们来看看房内哪些物品被动过:浴室对面的衣橱、电视机底下的三个抽屉和小柜子、旅行皮箱里头被翻乱、床头柜的抽屉、床头柜原本装斯芬克斯的盒子被打开。
“要注意的是,旅行皮箱的拉链内袋没被动过,皮箱内的两个小袋子也没被翻查;房内除了上述那些柜子与抽屉外,并没有被搜刮的痕迹……你看出来了吗?窃贼搜寻的目标是明显可以放置斯芬克斯的‘空间’,那些用眼睛看就知道不可能装斯芬克斯的地方,他就略过没搜了,例如旅行皮箱的拉链内袋里头若有塞斯芬克斯那么大的东西,一看就知道了,因此拉链没被拉开;换句话说,他一开始的目标就是斯芬克斯,这是我重申许多次的明显结论。通常愈明显、愈简单的事物,我们反而愈不会去注意它的重要性。
“好,凌小姐告诉了我什么?她说前晚她离开房间时,是把斯芬克斯放在窗棂上!
“游轮里面对房门的那面墙是整面的窗户,也就是说窗棂具备整面墙的宽度,把物品放在窗棂上是相当显眼的;只要一踏入房内,窗户及窗棂绝对会首先映入眼帘。昨天我进入凌小姐房内时,才刚踏入就注意到窗棂上的天鹅,而斯芬克斯前晚就是被放在天鹅的位置……
“重点在哪里?重点在于,窗棂上的斯芬克斯对于任何进房的人都是一个明显的标的物,就算窃贼刚进房时房里是暗的,开灯后也不可能没注意到窗棂上的东西!太明显了,除非眼睛瞎了,否则哪还有必要在房内地毯式搜寻?这件看似荒唐的事,必定有个合理解释。我想出几个可能性:
“一、凶手是个瞎子。这显然相当荒谬,一个人是不是瞎子,在动作上很容易就可以看出来,与这件案子相关的人之中没有一个人是瞎子。这个可能性可以完全排除。
“二、凶手是摸黑搜寻,或用手电筒等弱光器具搜寻。同样不合理,407号房内的灯并没有故障,开灯并不会引起任何对凶手不利的情况;摸黑搜索根本是自缚手脚,甚至……非常可笑。这个可能性也可以完全排除。
“三、凶手目标是斯芬克斯,搜刮现场是为了掩饰这个目标。这也不对,如果这个假设正确的话,他应该要偷走凌小姐的其他物品才是。我们知道这是一桩有预谋的犯罪,既然有预谋,那唯一被偷的物品就是凶手预定的目标了;而从我之前的现场分析也指明这名窃贼的搜刮目标就是斯芬克斯,并无意制造偷窃其他物品的假象……因此可能性三排除。
“四、第四个是最后的可能性了,也是四个之中最说得通的。凶手进入凌小姐房间后,斯芬克斯已经不在那里了,换句话说,有人在他之前捷足先登!”
女孩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你愈说愈离谱了……这种可能性最说得通?那另一个人是怎么进去的?”
若平微笑,手从栏杆上移开,面对她说:“这应该由你来告诉我吧!没关系,等一下再说明。我先分析有关确定两名犯人进出房间的先后顺序与相关推理。
“我们先来看看,从现场被搜刮的不协调性我们推论出有两名犯人先后入房,两人目标相同,但宝藏被一号客捷足先登。我们知道谢领队是其中一个嫌疑人,他设计钥匙诡计进入房内。好,那他到底是一号客还是二号客?
“我的答案是,二号客,也就是饮恨的那个。为什么呢?首先,谢领队的目标是斯芬克斯内的宝石,并不是斯芬克斯本身,也就是说,他只要偷了宝石就好,没有必要将整个斯芬克斯都偷走。你想想,如果只偷走宝石,凌小姐会察觉有东西失窃吗?虽然皮包钥匙被偷,但后来都找回来了,如果斯芬克斯没有失窃,也就不会有调查行动,那对谢领队不是很有利?将斯芬克斯整个偷走根本是没必要的,是多此一举;既然谢领队没必要将整个斯芬克斯窃走,那么偷东西的人显然就不是他了,换句话说,他并不是一号客。如果谢领队是一号客,他只拿走宝石,留下斯芬克斯,那就不可能会有现场的搜刮行为,因为窗棂上的斯芬克斯对二号客来说绝对是明显的标的物,不必大费周章搜寻。其实单就这点就可以判断他是二号客了。
“其次,从之前交谊厅的香烟布置,我们知道点火时间是介于九点五十至九点五十五分,而香烟燃烧时间是十分钟,也就是说凶手为自己留了约十分钟的行动时间;这么一来,谢领队到达交谊厅的时间应该要在十点到十点五分之间。但他竟然十点十五分才到达!估计整个偷窃过程应该花不到五分钟的时间,他还留了十分钟的行动时间!如果谢领队是一号客的话,那十点或十点五分到十点十五分这段空白时间如何解释?照他的计划他应该要更早到达交谊厅以确保不在场证明才对。相反地,如果谢领队是二号客,那一切就说得通。他进入房间后斯芬克斯已经被窃,花了许多时间在现场搜寻,最后意识到不能再待下去,如果再不到交谊厅,自己会没有不在场证明,没有不在场证明,偷窃的嫌疑就有可能落到自己头上。如此一来,便可以解释谢领队因何事而迟到舞会,因为他进入房间后还花了很多时间找斯芬克斯,就因为目标物早已不在,他才花了比预计的时间还要久去寻找。
“既然谢领队是二号客,那他就不可能是把娃娃撞掉的人,因为他不可能弄错娃娃的方向;再者,从现场勘察我发现挂娃娃的犯人曾搬动通风口下方的矮柜来当垫脚台,这也代表,就真正犯人的身高而言,他不可能不使用垫脚台就够到通风口。以我的身高,不用垫脚台恰好可以够到通风口,换言之,真正犯人的身高必定是低于我,也就是低于一百六十五公分的人。不可能是谢领队,他太高了,因此他不是挂娃娃的人;既然不是挂娃娃的人,那他也就不是真正的凶手。
“关于谢领队是二号客的理由还有一个,是心理证据,不过可以视为并非绝对。晚会隔天,凌小姐告诉我谢领队心情变得不好,都不太答理她,很可能是因为他的计划失败,斯芬克斯被人捷足先登。当然,导致一个人心情不好的因素很多,我们不能随便做任意的因果关联。因此这点只是辅证。
“至此我们得到一个结论:真正的凶手在谢领队之前先偷走了斯芬克斯,不过他进入房内时不慎撞上浴巾娃娃,让它掉落,凶手试着将它挂好,但弄错方向。至此可以回到浴巾娃娃的问题。有关娃娃的方向被弄错其实没有那么单纯。如果说从头到尾只有一个嫌疑人进入房间撞掉了娃娃,又把它挂好,这样仍然相当启人疑窦,而且很矛盾。如同我之前分析过的,犯人根本没有把娃娃挂回去的必要……第一,他有时间压力;第二,这么做对于现场掩饰也没有帮助。除非挂回娃娃是无意识的举动,否则实在说不通。再者,就算挂回了娃娃,也很难解释为什么凶手特地又把那颗头好端端地摆在矮桌上?
“现在我们知道有两名嫌疑人先后进入房间,这项新的论点可以解答浴巾娃娃的疑问吗?可以。
“一号客不慎撞掉娃娃后又把它挂好,弄错方向;接着一号客离开,二号客进入,也一头撞上浴巾娃娃,结果娃娃的头掉了下来,掉在电视机柜子前面,妨碍到他之后搜索柜子的动作,因此就把它放到矮桌上。如此一来,浴巾娃娃的头与身体所呈现的不协调性,也因两名窃贼的先后进入而得到合理解释。
“关于一号客把娃娃挂回的理由,有可能是保持现场的完整性,虽然掩饰不了斯芬克斯被偷,但他可能希望尽量不要弄乱现场。不过关于挂回娃娃的理由,我倒是想到另一点有趣的心理确证……”他说到此突然停了下来,眼神落在女孩手中的熊宝宝上,“一号客是一名喜爱可爱事物的人,她不忍看到一个娃娃被抛弃在地上。”
汤影璇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似乎疲于反驳。她只是静静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推论至此有趣的问题来了,先前提到的身高问题,犯人必定矮于一百六十五公分,那么我可以排除掉一大票人,像邱宪铭先生、严雅晴、林政达、许芳雯、程杰晋夫妇、陈国茂夫妇……都可以被排除。这个旅行团内身高低于我的只有张乔音、韩琇琪和林政达先生的两个孩子。但我不能排除犯人是旅行团之外的人,虽然这可能性不高。总之必须有更确切的证据来指明凶手身份。”
“你的想象力会害死你……”女孩叹了口气,“就算你说的都是对的,你还是没有解释我——凶手——是怎么在没有钥匙的情况下进入407号房的。如果不能解释这一点,那你一系列的推理就要崩塌了。”
他持续保留他唇角的笑意,“差点忘了那点……这的确是关键的一点。其实相当简单,说穿了根本没什么,只要稍稍利用视觉的死角就行了。”
“什么视觉死角?”女孩用疑惑的神态反问,“没有钥匙是无法开门的……难道你要说我用备用钥匙进去?”她带点不屑的语气说道。
“当然不是。备用钥匙无法使用,这我先前就提过了。你的把戏连钥匙都不必用上,比谢领队的方法省时省力多了,不过却没有办法制造不在场证明……那也没关系,因为没有人会怀疑你。”
“废话少说,让我听听你的推理。”她仍旧带着冷冷的不屑。天真可爱的容貌混杂着冷漠的情绪,令人相当难以解读。
“如果门是从里头开启的话,哪还需要用到钥匙呢?”
“从里头开启?”她扬起眉毛,“如何办到?”
“我重头分析这个大胆的诡计,”若平调整一下站姿,以平稳的语调继续,“前天凌小姐离开房间赴宴前,雷毅曾来找过她,推荐凌小姐一本他自己写的书;据他所言,那是谢领队托他转告凌小姐的。先不管他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总之那时凌小姐一打开房门就看到雷毅站在走廊上,然后与她一同进入房内,推销小说。”
“这有什么发人深省之处吗?”
“有!凌小姐说那时两人谈话的地点是:雷毅站在浴巾娃娃前面,也就是他背对着浴巾娃娃,而凌小姐站在他面前。最重要的是,凌小姐说雷毅那时‘连房门都不给我关好,二话不说就立刻掏出一本小说递给我,叫我翻翻看’!也就是说,两人谈话时,房门是开启的!”
“那又怎样?”
“看一眼房间平面图就可以明白,雷毅等于是遮挡了凌小姐的视线,从他的方向看,他只要往右站一点,身体与墙壁形成直角,那他身后那一段直线距离等于是凌小姐的视觉死角;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真正的犯人——你——借着人体障蔽溜进房内,打开浴室的门进入躲藏。雷糊那晚穿的服装其实也是为了便利这个诡计的遂行,注意那包覆头部、垂下的头巾是完全遮挡了他脖子周围的视线,还有宽松的长袍、宽大的护肩弥补了人体障蔽的不足;他只要举起双手,拿着书,宽大的袖子覆盖的手肘部分又可以增加遮挡的宽度。也就是说服装是经过特意挑选的。
“而雷毅的演技与唐突旨在吸引凌小姐的注意力,以免背后的把戏露了底。等到凌小姐与雷毅离开后,你再离开浴室,偷走斯芬克斯,关上房门离开……不过你撞掉了浴巾娃娃,花了些时间挂好,全程大概五分钟左右。你离开后谢领队立刻进来,搞不好你们还擦身而过呢。”
若平做个停顿,观察女孩的表情;可惜以他迟钝的理解力,什么都看不出来。因为她没有表情。
她沉默良久才缓缓开口,“我怎么可能知道雷毅会去找凌小姐?如果我只是偶然目睹而进入房间,风险不是太大了?”
若平带点爱怜之意地摇头,“当然不是那样,你必须要有雷毅的帮助才能进入房内……我这样解释还不够清楚吗?他是你的共犯!”
“共犯?”她突然露出不可置信的笑容,让他感到有点突兀,“我们之间没有什么交集,怎么会合作犯罪?”
“交集可以待会儿谈,我先把相关推论补充清楚。首先,你们两人绝对有共犯关系,不可能是你偶然目睹到房门开启,然后躲进去……因为风险太大,这种做法根本不明就里,你没事干吗躲到别人房里?明显是有目的的,而且必须靠两人合作完成;雷毅与你的共犯关系也能解释为何你一名‘外人’能知晓凌小姐拥有斯芬克斯的事实。这个把戏绝非巧合,是两个人事先串通、再合作完成的。”
女孩沉默。暂时猜不透她的心思。
“你怎能那么笃定?”过了半晌,她开口。这个问题好像来得有点慢。
若平面无表情地回答:“有两条线索指向你涉案,我会一条一条说明。我要先解释的是,我不知道你与雷毅的关系,关于这点我没有线索可推……总而言之他利用了你来避嫌,让自己有完整的不在场证明。嫌疑也不可能落到你头上,因为你不属于这个旅行团。”
“这些都是你大胆的猜测,你没有确实的证据。”她的语调冷静。
“所以现在就要提到指向你的两条线索,其中一条提示了你与雷毅有关系,这项线索正好就是由你提供的。”
“我?”
“没错,就是你写的诗。”
汤影璇睁大双眼,嘴巴似乎要吐出什么话语,但又收回,“那,那是……”
“那是你故意泄露给我的吗?暗示雷毅和你有共犯关系?那首诗真的有弦外之音!”
无可奈何的表情覆盖在女孩脸上,她低下头说:“你从那首诗看出了什么?”然后是一阵近乎听不见的低语,“噢,你还真的猜出来了。”
“首先我注意到那是一首中文诗,却有着英文的标题,这是一个不和谐之处。”
“流行歌曲还不是常常有用英文作为曲名,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但却很可能是某种提示。我们先来看文意好了,整体看来是一首很抒情的诗,第一句‘雨过双眸绽流莹’说的是流泪的景况吧!眼泪从眼睛滴下,从滴泪者的角度看就犹如看到两道流星;第二句‘田间霞色烟织景’是写景,诗中人在野外徘徊望见晚霞;第三句‘人凝雾冢频回盼’挺有趣的,人‘凝’在雾冢,表示停伫,而雾多到成冢;第四句‘失魂月影暂伴星’是借景写情,将心情比喻为失去灵魂的月亮。”
“就这样?”
“当然还没完,以上是表面的文意分析;其实重点和文意一点也没有关系。诗的标题中译之后意思是,‘迷失于雨的领域’,抓出这句话的意象后,我觉得似乎似曾相识……”
“你可以说得具体一点吗?”汤影璇仍旧以不带任何情感的语调说道。若平有点心痛,他真的不想刺痛她。
“读完这首诗再比对标题,会发觉很熟悉,似乎诗里就蕴涵这种意象;于是我又把诗重读了几次,终于发现玄机。把四个句子的第一个字连起来读,可以得到雨、田、人、失四个字,合起来‘雨田人失’不正是相近于‘迷失于雨的领域’的意思吗?”
女孩脸上似乎有佩服的表情闪过;她现在看起来有点冰冷,却又带点讥诮,“那是我设计的弦外之音没错,接下来呢?”
她终于承认了。因推论正确而产生的成就感爬上他心头;但因揭露真相而伤害女孩的罪恶感却焚毁他心头。
“在这四个字中,”他痛苦地继续,从来没推理得这么痛苦,“我发现了有趣的连结性;雨加上田合成‘雷’字,人加上失合成‘佚’字,‘佚’与‘毅’同音,因此‘雨田人失’指的是‘雷毅’这两个字。”
“没想到你设计字谜的能力跟我一样‘错乱’,”她叹口气,“你因此注意到我跟雷毅有某种连结?”
“我因此注意到,你有可能是雷毅协助下的窃犯……你和他是什么关系?还有,你写这首诗是想故意给我提示吧?”
两个问题女孩都没回答,“目前为止你还是臆测,你还有更具决定性的证据吗?”
“有一张王牌,你赖也赖不掉。”
“那你就拿出证据来!”汤影璇似乎不顾一切地说,她仍然面无表情,不过眼眸深层底下,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挣扎着。
“这些文字游戏似乎证明不了什么,不过我有一个决定性的证据……指向你的第二条线索。”侦探狠下心,残忍地跋涉,“在凌小姐的浴室内我发现了一条关键线索——在洗手台上留着一张未被使用过的面纸,来自于洗手台的面纸抽取口内;而马桶旁的垃圾桶中发现了一张面纸团,经比对后发现两张是同一张面纸,裂口符合。有人从抽取口抽出一张面纸后撕了四分之一大小使用,然后扔进垃圾桶。
“另外,在洗手台边缘残留一团被压烂的牙膏,是凌小姐晚餐后挤牙膏时,有一小团牙膏从牙膏管底部的破洞掉出,黏着于洗手台边缘。因为边缘面略微倾斜,小牙膏团才没有掉落。
“垃圾桶内的四分之一面纸被揉成一团,难以展开,上头有牙膏的气味。很明显,当凶手躲入浴室内、靠近洗手台时,不小心触碰到牙膏团;发现之后立刻从洗手台抽出一张面纸将沾染上的牙膏团抹掉……”
“那又怎样?那又证明了什么?”她连珠炮似的问,但口气并不急促;大大的双眼露出问号,但也有可能是惊叹号。
他挣扎了一番,在理性与感性间徘徊。要温柔地搂住她,叫她忘掉一切,还是冰冷、无情地继续长篇大论?
这回要当个硬汉。
他狠下心,把已经从床上拉出的逻辑先生继续往前推——也不管他有没有穿衣服——让他背起欺凌年轻少女的黑锅。
“凶手把粘到的牙膏团抹掉,然后把那四分之一的面纸扔进垃圾桶,至此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被挤压后、仍旧残留在洗手台边缘的牙膏团,”他停下来瞄了女孩一眼,她凝眸注视,但,眼中却逐渐泄出恐惧与屈服,一种害怕真相被揭露的恐惧与屈服,“我检查过那团牙膏,上头有一个印记,那是一个凹陷的X形!”他鼓足了勇气,正视女孩的双眼,“我努力思索这个象征凶手的印记来自何处,直到我想起了你的小熊……”
若平目光向下挪移,看着孤零零的熊宝宝;汤影璇用仿佛无法置信的眼光,也低下头看着依偎在腰际、闪着无辜目光的小熊仔。
“我想起了小熊的肚脐,正好是一个上头有着隆起X形的圆盘!”他的语气带着胜利的意味,但那胜利却带着一丝卑怯。
女孩没有再反击,她两眼低垂,好像在深思着什么。
“洗手台的高度恰好在你的腰际,一定是你贴近洗手台紧靠时,垂挂在你腰际的小熊压上那团牙膏;后来你发现小熊的肚脐黏上牙膏,于是抽了张面纸、撕下四分之一擦拭,却没想到台面上仍留下了致命的证据——那个未被擦拭掉的印记。”话的尾音一落,若平直视女孩,她欲语还休。两人四目相交。底下的尼罗河发出屏息的水声。
若平一度以为她会用双手捂着眼哭出来,然后抱着小熊、甩着头发跑下甲板。但她没有。
汤影璇持续盯着若平看,两只眼眸仿佛形成漩涡,要将他吸进去似的;衬托着异国的夜空的背景,若平此刻感到一阵晕眩。眼前那张美丽的脸庞散发出强大磁力,他自己像块变质的磁石,一会儿被弹开,一会儿又被吸入。
“我很遗憾,这是无可避免的结论。”最后,他平静地说。
她会哭吗?还是崩溃?他猜疑着,不敢肯定自己会有答案。
“这就是你要说的全部了吗?”她说。
“动机,还有最重要的动机,这个案子最困扰我的就是动机。但当我一想到凶手是雷毅时,动机问题便迎刃而解。我不敢说自己在侦探方面有多神,但对雷毅这名推理作家来说,我应该是个值得挑战甚至嫉妒的对手。他的心理我不是很清楚,说明白点我根本不了解他;不过我猜想他把我设为欲打倒的对象,以便证明自己的能力。这便是这次事件的由来。简单说,这不过是很单纯的,侦探与凶手的决斗——虽然他一定不想被称为凶手——但对雷毅而言,证明自己的推理能力比其他人强,是多么重要的事。”
“这么说来整个事件都是他的计划?”她冷冷地问。
“谢领队的偷盗事件无疑是件他没料到的插曲,不过不妨碍他的计划,反而增加了我破案的难度。我从头说起:雷毅设计好一连串的陷阱,帮我付清旅费让我来埃及,并实行他的计划。首先发生的事件是,在往埃及的飞机上,我发现我的小说中被塞入了一张斯芬克斯的卡片,上头预告了往后会发生的事件。卡片的出现揭露了两个疑点,第一是上头出现‘欢迎来到埃及’的词句,但问题是当时根本还没到达埃及;第二是卡片究竟是在何时被放入背包中。先看第二点的话,可以发现雷毅是最有机会放卡片的人;当时我离开座位去上厕所,第一次遇上了你;坐在我身旁的雷毅便在这时将卡片塞入我的背包。这项事实也解释了第一个疑点。因为雷毅怕到达埃及后找不到机会放卡片,因此抓住我去上厕所的大好机会实行他的第一步行动,但这也造成了无法满足卡片上写的‘欢迎来到埃及’的条件。
“接着谈谈连续盗窃事件。要连续偷盗旅客的随身行李,恐怕只有在飞机上的时间才比较容易办到。而根据事实状况分析,这些盗窃行为发生的时间集中在从马来西亚飞往开罗的班机上。由于雷毅的座位被夹在中间,出入不便,因此我猜想物品的盗窃,包括太阳眼镜、笔、手帕都是由你来完成。《圣经》的部分,你应该是先偷拿了《圣经》后,再带到厕所里破坏,接着再放回吧。所有行动都是趁飞机上的睡眠时间完成。”
“真矛盾,”女孩反驳,“连续盗窃要传达出的是Sphinx的讯息,也就是首字拼组的英文字谜,那雷毅怎能预料得到团员们会带那些东西,以及谁会带那些东西?就算知道了,他又怎能知道谁的背包会放在哪个行李置放空间?”
“有关字谜的事你都知道嘛,我好像没跟你提过……你其实是明白内情的,不是吗?也就是说你的确是凶手的共犯……”
女孩仍旧面无表情,“你继续说,我只是想听你的推理。”
“我一一来解答你的提问。我认为雷毅是先发现旅客有这些物品,才想到能够拼组出斯芬克斯的字谜,而并不是先思考他要取得哪些物品,再去搜寻团员有没有那些物品;也就是说关于字谜部分应该是他离开台湾到搭上前往埃及的班机之间设计的。停留在马来西亚的时间让他观察团员并得到灵感,他也记录哪项物品是放在哪个背包,背包又是谁的,并详细描述背包与拥有者的外貌。他找机会将写在纸上的数据给你,你便依照数据在飞机上进行偷窃。一般说来同一旅行团的游客都会坐在同一区,行李也都集中在附近的置放空间,因此辨识起来应该不会很难。
“至于我的小说与雷毅的圣诞卡,情况与其他物品的被盗稍有不同。我的小说被盗的情况明显暗示了凶手有两人,”若平将那晚的追逐事件详述了一遍,“那是一个调虎离山计,一名犯人操纵斯芬克斯的傀儡引诱我出房间,而且相当聪明地,引诱我从落地窗出去。因为我要是从房门出去的话,有可能会顺道将门锁上,这样一来另一名犯人就无法进入房间盗窃了。落地窗无法从外头上锁,我只要一从落地窗出去,就等于是开启了一扇门。连这点都考虑到,不得不佩服你们的头脑。
“至于圣诞卡,我想雷毅是因为找不到x开头的物品,才会对我撒下这个谎吧!既然现在已经知道他是凶手,再回过头来看这点,便豁然开朗。毕竟要找到X开头的物品不容易,很自然地,就要由凶手本人来撒谎了。”
汤影璇开口了:“就算你说的这些都是对的,那你要怎么解释雷毅能预测凌小姐会购买人面狮身像并进行偷窃?”
“我先前犯了个错误。换个角度来想,为什么Sphinx这个字传达出的讯息一定要是‘下一个被偷的物品是凌小姐的斯芬克斯’?搞不好是雷毅自己宣称买了个斯芬克斯,然后被偷啊。或者是船上任何和斯芬克斯能够扯上一丁点关系的东西被破坏或是被偷,不是都能满足字谜和卡片的预示吗?只因为凌小姐买了个斯芬克斯,后来斯芬克斯也被偷,我便认为犯人一定要先知道‘会买’的事实,才能进行盗窃的行动,但其实这之中有很大的弹性,因为字谜和卡片的暗示并不明确。
“还有一点值得一提,斯芬克斯被盗事件的那晚,我曾到交谊厅寻找纵火事件的线索,那时发现门口有人窥探。我原本以为是谢领队回到犯罪现场隐藏什么重要的证据,不过他说他没有……我想那个人也许是你或雷毅吧?不过那都不重要了……”
汤影璇没有说话。
两个人持续对望着,作着沉默的拉锯战。
毫无预警地,女孩原本面无表情的脸突然有了变化,就像突来的骤雨般迅捷;拉成一线的嘴唇倏地扬起,化成美丽的弧线,一阵银铃般的笑声涌出,渗透入夜的静谧,牵动空气的凝滞;女孩单手捂住嘴,压抑住高涨的笑意,身子不住抖动。黑暗被划开了。
“你,你笑什么?”若平有点恼怒地看着她,质问。
“没,没什么,”汤影璇似乎笑到岔气,她调整了一下呼吸才恢复镇定说道,“没想到最终还是被你看穿了,果然是名侦探。”
“你承认了?”心中涌起胜利的成就感。
“就像许多凶手说过的台词,没错,是我干的。”她的脸上有着沉着的率性认真。
“我……很抱歉事情演变到这种地步……不过我还是必须完成受人委托的事情。那个斯芬克斯如果在你那里的话,请交给我……还是在雷毅那里?”他尽量保持自己语气的平缓,与情绪的稳定,“是他指使你这样做的吧?”
汤影璇静静看着他。若平的眼睛告诉他这是无助。
他突然感到抱歉,“请你明白,这又不是杀人罪,没那么严重的……我并没有任何指责你的意思……”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冀望可以看见她眼角泫然的泪珠,而不是仍然闪亮的眼瞳。
“……你的话很矛盾,稍早时,你不是告诉我你已经从谢领队那里取回斯芬克斯了吗?现在又反过来说是我偷了它……那你是存心对我说谎啰?”
“我很抱歉,那纯粹是想诱你露出马脚,想给你一个自白的机会,因此我才会留下陷阱,先去解决其他的事,但显然……”
“我知道了,”女孩点点头,“你如果想要回斯芬克斯,就用你的智慧来拿吧!”她站起身,脸上挂着微笑,谜样的微笑,“今晚到此为止。”
“等等……”他也站起身。
“祝你有个美好的夜晚,与你聊天很有趣。”
汤影璇缓缓朝楼梯走去,没有再回头。
他僵立着,无力追逐她的背影。他叹了一口气。
为什么自己在面对女人时,对于言词的措用总是很不得当?要不然就是,面对各种情况时不懂得如何应变。
不论是哪一种……这一段友谊会不会都暂时沉到谷底,或是尴尬?
不是谋杀罪,她只是玩了个小小的偷窃把戏,并没有什么恶意的。但她要他靠自己的力量取回斯芬克斯,难不成要他硬抢?况且,东西到底被放在哪里都还不知道,应该是在她的卧房吧?还是在雷毅那里?这个该死的雷毅,竟然瞒着他那么多事……归根结底都是那个冒牌推理作家的错!
可是……
他仍旧感到一丝遗憾与歉意。他有没有伤害她?有令她感到不快吗?
想这些都没用了。愈想只会觉得自己愈蠢。
通常侦探解决完案件就算没事了,但常常案件所留下的道德层面会压得人喘不过气。
一定会对她道歉的,好好地道歉。或许好言相劝,她会还回斯芬克斯。不过那是明天的事。
还是要直接去找雷毅?要的话先打得他满地找牙再说。
雷毅所说的第三回……说什么以某人性命为代价,那些应该都是夸张之词,他总不会找汤影璇当杀人共犯吧?明天一定找个时间和雷毅谈谈。这个游戏玩得太过火了。
他看着尼罗河,陷入茫然,想起她方才步下甲板的背影。
她仿佛走在尼罗河上,跟着河水流至远方。自己只能追逐着她的影子。追,再追……第一次见到她,也是从她的背影开始。那个背影,多么迷人……如果能拥住那个背影,将她翻转过来,让她不再是一道影子,这才算一个完美的结局。每个人都想要有完美的结局,他也不例外。
他陷入无可自拔的怜伤,被叹息、懊恼、遗憾、眷恋所织成的绵密细网所包覆住,融入夜幕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