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1938-)&琳恩·伍德·卜洛克(Lynne Wood Block)
劳伦斯·卜洛克是犯罪及推理小说界中最受推崇的作家之一,一九九四年荣获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的“大师赏”,并有数部作品及小说赢取文学奖项。卜洛克以短篇故事《你不能输》(You Can‘t Lose,一九五八年二月号《猎人杂志》)首次曝光,接下来两年用笔名发表作品不断,直至一九六一年《死亡曝光》(Death Pulls a Double Cross)出版为止。卜洛克的近作通常以下列两位角色为主轴,一为酗酒的前任警察马修·史卡德,这个人物首次出现在《在死亡之中》(In the Midst of Death,1976),系列作品尚包括爱伦坡奖得奖作品《屠宰场之舞》(A Dance at the Slaughterhouse,1991)以及精采绝妙的《酒店关门之后》(When the Sacred Ginmill Closes,1986)。另外就是以书店老板兼窃贼的柏尼·罗登巴尔为主角的系列小说。该系列除头两部之外,其他书名均以《什么什么的贼》(The Burglar Who……)为始。第一部是不可能的犯罪《别无选择的贼》(Burglars can’t Be Chooser,1977)。以下这篇是卜洛克与妻子琳恩合写、少数以罗登巴尔为主角的短篇故事。
我正要按第二次铃时,门就开了。我原以为会见到卡尔·拜勒曼,结果开门的却是一名发色淡金、表情严肃的高颧女子。这女的看来像个一辈子苦命又不肯认命的苦旦。
我报上姓名,女人点点头说:“是的,罗登巴尔先生,卡尔正在等你。他现在正在图书室里看书,我不能打扰他,麻烦你到客厅坐一下,喝点咖啡,卡尔再——”她看看表,“再十二分钟就好了。”
再十二分钟就正午了,卡尔就是要我中午到。我从纽约搭火车,再从车站坐计程车过来,由于接车顺利,结果早到了十二分钟,看来我得呆呆地空耗这十二分钟了。
我有点懊恼,不过并不讶异。卡尔·拜勒曼号称是全国犯罪小说的龙头收藏家,这人有样学样,师法犯罪小说大师雷克斯·史陶特(Rex Stout,一八八六至一九七五,美籍推理作家)笔下的人物尼罗·伍尔富。伍尔富是兰花迷,上下午固定在植物上耗两小时,绝不容任何人打扰。真实生活中的拜勒曼跟小说里的伍尔富一样固执,看书的时间甚至超过伍尔富的拾花弄草,而且看书期间绝不接见访客或接电话。
金发女带我进客厅。客厅里设备完善,我的座椅也颇舒适,咖啡香醇浓郁,可口无比。我拿起最近一期的《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翻阅,就在彼得·拉佛西(Peter Lovesey,一九三六-,英籍推理名家)的新故事看到一半、第二杯咖啡将要喝完之际,门开了,拜勒曼大步走进来。
“柏尼。”他说,“柏尼·罗登巴尔。”
“卡尔。”
“真高兴你来,找路没问题吧?”
“我从车站搭计程车过来的,司机知道这房子。”
他大笑说:“他当然知道罗,而且我还知道他怎么称呼这里,是‘拜勒曼的怪怪屋’对吧?”
“嗯。”我说。
“你就别跟我客套了,本地人全这么叫的,他们不懂,所以只好乱骂一通。对他们来说,这栋房子装饰得太过头了,而且风格混杂,既像莱茵河边的城堡,又像阿尔卑斯山的小木屋,加上图书室大过其他地方,带有以客易主的味道。你那位司机家里很可能只有一本圣经而已,而且是拿来安心用的,不是拿来读的。因此在他看来,一个把家里大部份空间拿来摆书的人——实际上是一生中大部份时间都在看书的人——一定是怪胎中的怪胎。”卡尔两眼发亮地说,“不过他的措词可能没那么客气吧。”
司机的说法的确不太一样。
“那家伙是个疯子,”司机信誓旦旦地说,“你看见房子就会明白啦,听说他只用一根筷子吃饭耶。”
几分钟后,我坐下来跟卡尔一起吃午饭,眼下看不到半根筷子。他用叉子进餐,而且跟小说中的伍尔富一样运用自如。午餐包括一片猪排、烤马铃薯和炖花椰菜,卡尔每种食物都吃了两份。
我不知道那么多的食物都被他塞到哪儿了,五十多岁的卡尔长得瘦瘦长长,满头灰发,胡子颜色较发色稍浓。他虽然居家读书,穿着却十分讲究——领带、背心、软呢夹克——我不敢往自己脸上贴金地以为他是为我打扮。我觉得他大概一周七天,天天如此穿吧,如果他每天晚餐时打黑领带,我也不会太讶异。
吃饭时,大多是卡尔·拜勒曼在发言,谈他所读的书,讨论小说里的人物。我觉得他无意要我加入讨论,而拜勒曼太太除了问我们要不要吃苹果蛋糕(比空气轻,比复仇甜)和咖啡(跟之前一样,但是新煮的,而且这回似乎更为香浓)之外,一个字都没说。卡尔和我都推拒掉第二片蛋糕,不过都又喝了一杯咖啡,然后卡尔转头看着自己老婆,正式向她点头说:“谢谢你,伊娃。”
然后拜勒曼太太便站起来,微微曲膝行礼,离开房间了。
“我们就自己享用白兰地和雪茄吧。”卡尔说,“不过现在喝酒还嫌早,而且拜勒曼堡里不准任何人抽烟。”
“拜勒曼堡是什么?”
“是我自己乱取的啦。别人若能称这房子叫怪怪屋,我这个姓拜勒曼的为什么不能称之为拜勒曼堡,呃?”
“说得也是。”卡尔看看表。
“我带你去参观图书室。”他说,“然后你再把带来的东西拿给我看。”
图书室门上面的对角斜框划分成几十个菱形格子,每个格子都嵌上一片镜玻璃,效果看来颇为诡异,我问说这是不是单向式镜子。
“你是说像警局里的那种呀?”卡尔挑起一边眉毛,“你是过去的职业病作祟吗,罗登巴尔?没有啦,这比警方骗罪犯的那种镜子更高明,镜子的另一面——”他用指甲弹弹镜片说,“是厚达一寸半的实钢,图书馆四墙用钢片强化,墙壁外层的水泥也加了钢条。你看看这个锁。”
那是最先进的波洛锁,构造复杂到无以形容,一万个锁匠里,只怕找不出一个有能耐复制钥匙。
“厂商保证绝对防盗。”他说。
“我也是这么听说。”
他将那把独一无二的钥匙插入百盗不侵的锁孔中,打开那扇铜墙铁壁般的门。里面是一间整整两层楼高的房间,有楼梯能通达上层。图书室跟房子本身一样高,十八尺高的天花板上用明暗相间的木板拼成朝阳散射的图形。整片地板铺着地毯,上面又多半被一片片的东方毯子盖住。四面墙上想当然耳从头到尾摆满了书架,上面堆满书籍,没有图画、陶罐、黄铜制动物雕像,也没有盔甲、雪茄盒、框好的家庭照片、雕版图,没有猎来的动物、浮雕玻璃、瓷器盒,只有一本又一本的书。一排排书中有时掺夹着黄铜制的书挡,但大部份都是从一个书架连到另一个书架、而且衔接不断的书。
“书。”他满怀虔诚地说。
我觉得这简直是废话,我自己有一间书店,看到书我还不认得吗?
“书。”我说。
“我相信这些书都很快乐。”
“快乐?”
“你很讶异吗?物件为什么不能有感觉?尤其是像书这样敏感的东西?而且书若有感,这些书一定很快乐,因为拥有它们的主人非常关爱它们,而且又让它们住在专为其安全舒适而设计的房间里。”
“看起来确实是这样。”他点点头。
“这里仅有两扇窗,它们当然开在面北的墙上,那样日光就不会直射进来了。阳光会让书脊褪色,让书皮的油墨变淡,那可是书本的大敌,所以图书室内不能有阳光。”
“那很好。”我说,“我的书店面向南方,对街的大楼可以挡掉一部份阳光,不过还是有些穿透过来了。我得小心避免把那些较贵的书摆到阳光照得到的地方。”
“你应该把窗子漆成黑色。”他说,“或是挂上厚窗帘,或者二者兼施。”
“我喜欢监看街上的情形。”我说,“而且我家的猫喜欢睡在有阳光的窗边。”
他扮了个鬼脸。
“猫?你在堆满书的房间里养猫?”
“它很乖的,就算房里都是摇椅也一样安份。”我说,“它是无尾猫,而且又勤劳。以前老鼠会咬书,打从猫咪来的那天起,老鼠就不再作乱了。”
“这里绝对不能有老鼠,”卡尔,“猫也一样,猫会掉毛,还有怪味。我不会让书本发霉的,你觉得这里的空气如何?”
“空气?”
“这边是六十四度华氏恒温,”他说,“虽然凉,但对书最好。我穿上夹克就非常舒服了,还有,你也看到了,大部份书都穿上了夹克——都加了书套啦!哈哈哈!”
“哈哈!”我附和说。
“这里的湿度是六十度,”他接着表示,“从来不变的,太干的话胶会干裂,太湿书页会发烂,这两件事都不容许发生。”
“真周到。”
“我也这么认为。房间里的空气定期过滤,不仅有空调,更加上特殊滤器,消除细微的污染尘。没有比这更安全舒服的藏书阁了。”
我嗅嗅空气,十分清凉,不会太湿或太干,是现代科学能做到的最高品质。我皱皱鼻子,闻到一股淡淡的气味。
“那么防火呢?”我问。
“钢墙、钢门、三层强化窗户,加上防热防弹玻璃,墙壁天花板和地板都加上特殊的绝缘体,老弟啊,就算整栋房子烧成灰,这个房间和里头的书还是分毫不伤的。这里是百分之百的防火。”
“可是万一火源起于图书室内……”
“怎么烧得成?我不抽烟,也不玩火柴,这里没有装油纸的柜子,没有一捆捆易燃的干草。”
“的确没有,可是——”
“就算里头着了火,还没真的烧起来之前就会被灭掉了。”他指了上面,我抬起头,看到墙壁及天花板上到处是圆圆的金属装置。
“是洒水系统吗?”我说,“有一次有人跑到店里跟我推销,结果被我赶出去。书虽然怕烧,但泡了水更惨,而且洒水设备就像防火器一样,没事就乱响乱洒,结果呢?卡尔,我实在无法相信——”
“拜托你好不好,”他举起一只手阻止我说,“你把我当白痴吗?”
“没有,可是——”
“你真以为我会用水灭火吗?少看不起我了,老弟。”
“我没看不起你,可是——”
“这里不会有火,也不会淹水。我图书室内的书啊,嗯,怎么说呢?就像安了壳的蚌壳一样舒服。”
“蜗牛。”我说。
“什么?”
“安了壳的的蜗牛才对。”我说,“人家好像都这么说的。”
他耸耸肩,安了壳的蜗牛大概就是这种反应吧。
“咱们没时间在这边咬文嚼字了,”他说,“两点到六点之间,我必须在图书室看书,现在已经一点五十了。”
“你已经在图书室里了。”
“我是说一个人。”他说,“身边只有我的书而已。罢了,你给我带了什么来?”
我打开公事包,小心翼翼地拿出加了软垫的信封套。我一抬眼,刚好瞧见卡尔毫无设防的精采表情,他不到一小时前才吃完大餐,竟然还能摆出那种垂涎三尺的模样,实在非常稀罕。他伸出手,我把书放到他手里。
“《毒蛇》,”他恭敬地说,“尼罗·伍尔富的处女作,他所有作品中最稀有、最抢手的书。我不认为这是最好的小说,史陶特写了好几部作品后,伍尔富的角色才臻圆熟,阿奇·葛温的叙述者角色才张显出来。不过他的才华从一开始就展现无疑了,这本书是珍品啊。”
他在手中来回翻看,前前后后地检查书套。
“我其实已经有一本了。”他说,“包着书套的初版书,这本的书套比我手头上的那本还美。”
“这红色很漂亮。”我说。
“非常洁净。”他说,“几乎没有瑕疵。我的那本有几处裂碎,还有个地方撕坏了用胶带贴好。这本看起来很完美。”
“是啊。”
“不过外观还是最其次的,对吧?这本是特别版。”
“没错。”
他打开书,一双大手轻柔到无以复加,有如帮兰花移盆。他找到书名页后念道:“致法兰克林·罗斯福(美国第三十二任总统),祈愿明日会更好。雷克斯·史陶特敬上。”他用手指抚着那行题字,宣布说:“是史陶特的笔迹。他签过名的书不多,不过我手上有很多本,足以认出他的笔迹了,这是最具意义的一本书,对吧?”
“可以这么说。”
“我刚不就这么说了嘛。史陶特是自由派民主党人士,基本上是世界联邦主义者,罗斯福跟现任总统一样,他们都是侦探小说迷。喜欢推理小说的总统好像都是民主党的。艾森豪爱看西部小说,尼克森喜欢读历史和传记,而雷根好像根本不念书。”他叹口气,将书阖上。“高本汉先生一定很后悔出让这本书。”他说。
“我想也是。”
“一年前当我得知他家遭窃,损失了一部份最棒的藏书时,我就想啦,什么样的窃贼才会知道该偷什么书,我当然就想到你了。”
我没接腔。
“再把价钱说一遍吧,老弟,我都快忘了。”
我说了个数字。
“好贵。”他说。
“这书很珍贵。”我说。
“我知道,我也知道我绝不能拿这本书去炫耀,不能告诉任何人书在我手上,只有你我知道书在我这里。”
“这将是咱们两个的小秘密,卡尔。”
“我们两个的小秘密。我甚至无法帮书加保,高本汉应该保了险吧?不过,他永远也无法找到可以取代的书了。你干嘛不把书卖回给他?”
“也许会喔。”我说,“如果你决定不要的话。”
“我当然要了!”他本想多说几句,可是一看表,又想起时间了。“两点钟。”他边说边往门口走,“伊娃会帮我把下午的咖啡准备好。你不会怪我把下午的时间拿去看书吧,包括最新的这一本。”
“读的时候小心点就是了。”我说。
“柏尼啊,我才不会去‘读’它哩!如果我想重看《毒蛇》,我这里还有很多版本。我只想握着这本书,陪着它。等到六点时,我们再把交易做个完结,届时我会请你吃晚饭,美味程度绝对不下于午餐,然后你就可以回城里了。”
他把我赶出来,不久又拿着摆了咖啡的托盘遁入图书室了,装咖啡的容器是以前火车上用的那种银壶,盘子上还有个糖罐和奶罐,以及一盘奶油酥饼。我站在大厅里看着图书室的门阖上,听见钥匙上锁,门闩拉上,然后转身看到卡尔的老婆伊娃。
“我看,他真的会在里面待四小时。”我说。
“他向来如此。”
“我想开车兜风,”我说,“可惜我没车。我去散个步好了,今天天气很好,阳光晴和。当然了,你先生不容许阳光射入图书室,不过其他地方他大概就无所谓了。”
她听了微微一笑。
“我要是早点想到,就会带点东西过来读,这里虽然有好几千本书,但全都跟卡尔锁在一起了。”
“也不全是。”她说,“我先生的藏书只限于一九七五年以前出版的书,以及少数他最喜欢的作者近作。不过他也购买其他当代的犯罪小说,四处摆在家里。客房里的书架上就有很多书。”
“那倒是好消息。有篇杂志的小说我才看了一半。”
“是《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对不对?请随我来,罗登巴尔先生,我帮——”
“叫我柏尼就好。”
“柏尼。”她说着脸微微一红,一对高高的颧骨由白转成紫红。“我带你去客房,柏尼,然后再把你的杂志送过去。”
客房在二楼,装了玻璃的书架果然摆满最新的犯罪小说。我正聚精会神读着杰米亚·希里(Jeremiah Healy,一九四八-,美籍作家暨律师)的小说开场时,伊娃敲着半开的门,拿托盘进来了。盘上的东西跟她给她老公的差不多——装在银壶里的咖啡、镶金边的骨瓷杯及盘子,同色系的盘子上摆着奶油酥饼,另外还有我稍早读的那本杂志。
“你真是太客气了。”我说,“你应该多带一个杯子,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起喝了。”
“我已经喝太多咖啡了。”她说,“不过,你若不介意的话,我可以陪你一下。”
“太好了。”
“我也这么觉得。”她说着绕过我椅子,坐到床沿边。“我没什么伴,村里的人对我们敬而远之,卡尔又一天到晚埋在书堆里。”
“而且他把门锁起来……”
“上午三小时,下午四小时。晚上则忙着回信、回电话。你知道卡尔已经退休了,可是他还得做些投资及生意上的决策,当然还有书籍的事。他向来买很多书。”她叹口气,“就是没时间陪我。”
“你一定过得很辛苦。”
“很寂寞的。”她说。
“我可以想像。”
“我和他共通点好少,”她说,“有时我纳闷他干嘛娶我,书本就是他的全部。”
“你对那些书一点兴趣都没有吗?”
她摇摇头。
“我不是那块料,”她说,“我对线索、时间表及耸动的谋杀方法根本毫无概念,就像在黑暗中玩拼图一样。”
“而且还戴上手套。”我说。
“噢,这个很好笑!”她笑得颇为夸张,并将手放到我臂上。“不过我不该开书的玩笑。你自己是书商,书也是你的全部吗?”
“不是我的全部。”我说。
“哦?那你还对什么感兴趣?”
“漂亮的女人。”我冲口说。
“漂亮的女人?”
“像你就是。”我说。
相信我,我原本真的没这打算。我本想将拉佛西读完,再去看希里的小说,等卡尔·拜勒曼从图书室出来,就把他以为我偷来的书籍费用结清。
事实上,本人带来的那本《毒蛇》是合法出售——应该可以算是。我压根不想闯进高本汉河滨区的石屋去偷书。高本汉是我朋友,也是大客户,我一听说他的书遭窃,便冲去找他。我向他保证会努力帮他注意,万一他的宝贝藏书出现在黑市,一定通知他。
“太谢谢你了,柏尼。”他说,“我们改天得好好谈一谈这件事。”
几个月后,我们谈了——我才知道他家里其实没遭窃。高本汉用凿子挖开自家前门,抽掉图书室内加了高额保险的珍贵藏书,自己把书藏起来,然后去报警——并将保险公司的赔偿金纳为己有。
高本汉当然是因为需钱孔急,这招监守自盗似乎是不用割爱又能赚钱的妙计。可是现在他更需要钱了——人通常都是这样的——他手边有一大箱非法书籍,连跟朋友炫耀都没办法,更别说拿去展览了。他也不能公然拿去卖,不过别人拿去卖就没问题了。尤其是找个有偷书嫌疑、一个像本人这样的人去卖。
“柏尼,这对你来说是最简单不过的事。”老高本汉说,“你不用去闯空门,连河滨区都不必来,你只要把书卖掉,我就会心甘情愿地把一成收入捧到你手上。”
“五成。”我说。
我们讨价还价半天,最后敲定三七分帐。后来在喝酒时,他坦承说,他的底线是四成,而我则承认只要有两成也可以接受。他把一箱书带给我,我很清楚哪本书该先卖,以及该卖给谁。
《毒蛇》是个中精选,也是最有把握的一本。卡尔·拜勒曼有可能付最高价,而且他最喜欢买非法书。
你不时会听到别人批评某人,说他宁可偷一块钱,也不愿去赚十元(有人也这样批评过我),卡尔·拜勒曼则是那种宁可用一千元去买一本赃书,也不愿循合法管道用半价去买的人。过去我曾经卖过他一些书,有些是偷来的,有些不是,而来路不明的书,往往令他付出更多。
反正目前卡尔认定《毒蛇》是我从书主手中偷来的,觉得高本汉若知道书落到他手里,脸一定会绿掉。不过我比他清楚——高本汉会眉开眼笑地把我从卡尔手上拐来的钱,七成纳入自己荷包里,而且也知道书的流向和下落。
从某个角度来看,我是在骗卡尔·拜勒曼,不过那并不损及本人“小节出入可也”的道德观。可是滥用主人的热情款待,染指人家的美貌少妻,则又是一回事。
唉,我能说什么呢,没有人是完美的。
事后我躺在枕头上,百思不得其解,一个男人为什么会选择与皮椅和一屋子的书为伴,而冷落温软的床铺和妖艳的金发美女。人性实在太不可测了,伊娃抚着我的胸口,催我喝咖啡。
那咖啡极香,在短短的“休战期间”,最是适合不过了。饼干也很好吃,伊娃吃了一片,但没喝咖啡。她说,她若在午餐后喝咖啡,晚上会睡不好。
“咖啡从来不会让我睡不着觉。”我说,“事实上,喝了好像还睡得好,我喝越多,就睡得越沉。”
“也许令你想睡的是我吧。”
“可能喔。”她挨过来,用身体压住我。
“也许我们该阖眼几分钟。”她说。
接下来,我只知道她用手推着我的肩膀,将我摇醒。
“柏尼,”她说,“我们睡着啦!”
“是吗?”
“你看看时间!都快六点了,卡尔随时会从图书室出来。”
“惨了。”她跳下床套上衣服。
“我先下楼,”她说,“你慢慢穿衣服,只要我们两个没在一起就成了。”
我还来不及说什么,伊娃便冲出门了。
我很想闭上眼睛再睡,但我必须强迫自己下床,火速冲个澡,把身上的蛛丝马迹冲掉,然后穿好衣服。我站在楼梯口,聆听有没有人在谈话,希望不至于听到怒骂声。我没听到声音,没听见愤怒、平常或任何其他声音。
好静啊,我心想,西部小说里很多配角也常讲这句话。接着我又想——就像西部小说中的英雄一样——是啊,静得出奇……
我走下楼绕过角落,跟伊娃撞个正着。
“他还没出来,”她说,“柏尼,我好担心。”
“也许他忘记时间了。”
“从来不会的,卡尔跟瑞士钟表一样准时。他身上就带了一个,而且会不时去看。卡尔每天六点准时出来,现在已经六点十分了,他人呢?”
“也许他已经出来了,然后——”
“怎么样?”
“我不知道。也许开车进城去买报纸吧。”
“他从来不会那样,何况车子还在车库里。”
“他可能去散步了。”
“卡尔讨厌散步,柏尼,他一定还在图书室里。”
“我想他有权待在里头,那是他的房间,他的书,如果他想多待一会儿——”
“我怕他出事了,柏尼,我敲过门,敲得很用力,你在楼上没听到吗?”
“没有,不过我大概听不到,我在楼上最里面,而且冲了一会儿澡。他没回答?”
“是呀。”
“图书室的隔音应该做得很好,也许他没听见你敲门。”
“我以前也敲过,他听得见的。”
“也许这次他也听见了,只是决定不理你。”
我干嘛一直跟她唱反调?也许是因为我不愿多想。
“柏尼,”她说,“万一他病了呢?万一他心脏病发呢?”
“有可能,可是——”
“我觉得我应该打电话报警。”
我从不认为报警是个好主意,不过这大概只是我个人的特殊看法而已。我现在实在没劲报警,我手上有本赃书,又有案底,更别提两小时前在楼上客房干了一件令我备感罪恶的事。
“别报警。”我说,“先别去,我们先确定卡尔没有睡着,或看书看得忘了时间。”
“可是怎么确定?门锁住了。”
“有没有多的钥匙?”
“就算有,卡尔也没告诉过我放在哪儿,他是唯一能接近那些宝贝书的人。”
“窗子呢。”我说。
“窗子打不开,窗上是三层防弹玻璃,而且——”
“而且没办法撬开,”我说,“他跟我提过了,但还是可以从窗子看到里面吧?”
“他在里面。”我说,“至少他的脚还在。”
“他的脚?”
“有张背对窗户的大皮椅,”我说,“卡尔坐在椅子上,我看不到他其他部位,但是可以看到他的脚。”
“他的脚怎么摆?”
“伸在椅子前方。”我说,“而且脚上还套着鞋,就这样而已。脚没什么特别好看的,不是吗?”
我握拳敲窗,我不知道自己期待那双脚有什么反应,不过它们只是静静留在原地。
“报警吧。”伊娃说,“我最好还是去打电话报警。”
“还不急。”我说。
波洛锁非常精良先进,这点绝对无庸置疑,但我不知道厂商凭啥说它防盗。我第一次在广告上听到“防盗”这两个字时,很想给他笑掉大牙。防盗?咱们等着看吧!
图书室的门锁确实难开,不过我向来随身携带一套小工具,我将工具拿出来施用(加上老天爷赏赐的天份)。
然后门就开了。
“柏尼,”伊娃倒抽口气说,“你是在哪儿学会的?”
“在童子军。”我说,“你若开锁开成了,他们还赏你奖章。卡尔?卡尔,你没事吧?”
他坐在椅子上,现在可以看清楚他那双穿鞋的脚了。卡尔的手放在大腿上,拿着一本威廉·康宝·葛特(William Campbell Gault,一九一〇至一九九五,美籍作家)的书。他头往后仰,两眼紧闭,看起来就像拿着书在打盹。
我们站着注视他,我嗅了一会儿空气。我第一次进图书馆时,曾闻到一股气味,但现在那味道却不见了。
“柏尼——”
我垂眼扫视地板,搜寻覆在地板上的栗色地毯及上面的小地毯。我在一小片波斯地毯旁单膝跪下来——我猜大概是大不里士(伊朗第四大城,位于该国最西北端海拔约一三六七公尺处)产的毯子吧,不过精明一点的窃贼大概懂得比我多。我仔细盯着这片地毯,伊娃问我在做什么。
“只是想帮点忙而已。”我说,“你的隐型眼镜不是掉了吗?”
“我又不戴隐型眼镜。”
“我弄错了。”我说。
然后我站起来,走到大皮椅边,慎重地将手搭到卡尔·拜勒曼的额头上,摸起来果然是凉的。
“他是不是——”
我点点头:“你最好打电话报警。”我说。
负责的警官艾默·克里敦个头矮壮,他穿着卡其色风衣,不断小心地瞄着墙上的书,仿佛怕有人逼他坐下来乖乖看书似的。我猜他看过的尸体大概比书本还多。
“很可能是心脏的问题。”他对卡尔的死因发表意见说,“通常都是这样的。他有没有抱怨胸口痛?左臂抽痛?有没有?”
伊娃表示没有。
“也许有吧,只是没说出来而已。”克里敦说,“也可能事先没有预警,照他的坐姿看来,我看病发作得很快。也许是阖眼打盹时死去的。”
“这样他就没受什么苦了。”伊娃说。
克里敦翻开卡尔的眼皮看了看,四处摸探尸体,然后说:“看起来极可能是窒息死的,反正应该不会有什么大斑鸟飞进窗子,拿枕头捣到他脸上吧?除非我猜错,否则应该是心脏病发。”
我能就这样不管吗?我看看克里敦,看看伊娃,看着头顶天花板上的旭日图案,以及底下的大不里士地毯,然后再看看爱书成痴的卡尔,以及他身边桌上的《毒蛇》。他是我的客户,而且死时离我带来的书如此之近。我该任他就此“瞑目”吗?还是应该扮演更积极的角色?
“我想你说得没错。”我告诉克里敦,“我认为他是闷死的。”
“你凭什么这样说,先生?你又没看他的眼睛。”
“我信任你的眼睛啊,”我说,“而且我也不认为是大斑鸟干的。”
“哦?”
“凶手的手法很漂亮。”我说,“而且像卡尔这么酷好犯罪小说的人,这样算死得其所。他若必须死,也许会希望死在密室之中,而且不是一般的密室,而是加上防盗的波洛锁、有着铜墙铁壁和密闭窗户的密室里。”
“他被囚住的场所比纳克斯炮台还要严密。”克里敦说。
“没错,”我说,“而且他是被谋杀的。”
“是闷死的。”我说,“化验时,叫化验室的人注意尸上有没有残留的海龙(Halon gas,一种灭火用的氟气)我想应该看得出痕迹,不过得刻意去找才行。”
“那是什么?听都没听过。”克里敦说。
“大部份人都没听过。”我说,“不久前报上才写过,他们在地铁收费站放置这种东西,因为有几次有人用燃烧弹攻击收费站人员——喷洒燃烧剂,结果将收费人员烧伤了——有了海龙,火在燃烧起来之前就可以灭掉了。”
“怎么弄的?”
“海龙可以置换房中的氧气,”我说,“我不是科学家,不清楚是怎么弄的,不过效果跟拿着枕头飞进来的大斑鸟一样。”
“那就跟眼前的迹象吻合了。”克里敦说,“不过房里怎么会有海龙?”
“房里一直都有啊。”我说,我指着墙壁天花板上的喷头说,“我第一次看到那些喷头时,还以为卡尔装了传统式的洒水器。我简直不敢相信,因为水对珍版书的破坏力比火还大,许多图书馆在洒水系统意外启动后,就全毁了。我跟卡尔谈到这点时,差点没被他扁。他斩钉截铁的说,他绝不会让他的宝贝藏书遭受水害。
“所以我想,喷嘴是设计来喷送瓦斯而非液体的。不用说,那气体一定就是海龙了。我知道现在比较好的研究图书馆都用这种装备,不过卡尔是我知道唯一把它用在私人图书馆的人。”
克里敦攀到梯子半途查看其中一个喷嘴。
“跟洒水器的喷嘴长得一样。”他说,“所以我才以为是洒水器。这系统怎么知道何时启动?靠感热器吗?”
“没错。”
“你刚说卡尔是被谋杀的,那表示有人启动装置罗?”
“是的。”
“在这里纵火吗?这比放大斑鸟进来高明一点。”
“你只要把感热器加热,就可以启动反应了。”我说。
“怎么加热?”
“我稍早进来时,闻到一股烟味。”我说,“味道虽然很淡,可是错不了。所以我才会想到问卡尔,万一图书室着火怎么办。”
“然后呢?”
“拜勒曼太太和我进来发现尸体时,那味道已经消失了。不过之前我发现那块地毯上有一块褪色的斑,所以便弯下腰去细看。”我指着大不里士地毯说(现在想想,搞不好是伊斯法罕的地毯),“就在那儿。”
克里敦跪到我指的地方,用两指搓揉斑点,然后闻闻手指。
“有焦味,”他说,“不过只有一点点。要启动上头的感热器,这样好像不够力。”
“我知道。那只是测试用的。”
“测试?”
“测试谋杀的方法。你若无法进入房间,该怎么提高房中的温度?你不能打开门锁,也不能开窗,如何才能弄到足够的热气来启动瓦斯?”
“怎么弄?”
我转身看着伊娃。
“告诉他你是怎么弄的。”我说。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她说,“你一定是疯了。”
“你不需要放火。”我说,“甚至不需要太多的热气,只要直接对着感热器加热到一定程度,足以启动灭火反应就行了。如果你能瞄准感热器,甚至连整个房间的温度都不会升高。”
“再往下说。”克里敦说。
我拿起一支象牙柄的放大镜,图书室里摆了好几支。
“我参加童子军时,他们并没教我怎么开锁,不过他们很重视生火的技巧,像是用打火石摩擦取火,以及拿放大镜聚光,用热能极强的光点点燃低燃点的物品。”
“窗子。”克里敦说。
我点点头说:“窗户面北,阳光绝不会直射进来,不过你可以在离窗子几尺处用镜子捕捉阳光,然后把镜子的角度调好,让阳光射到放大镜上穿透窗户,照在房中的物件上。”
“也就是感热器。”
“那是当然了。”我说。“不过凶手一定会先确定方法能否奏效,他不会事先拿感热器来试验,因为那会启动感热器。为了确定厚实的窗玻璃不会干扰加热过程,凶手一定得先测验一下。”
“难怪地毯上会有焦痕了,对吧?”克里敦停下来,又看了一下焦斑,然后抬眼盯着窗户。“只要看到一小缕轻烟或焦痕,就会知道方法生效了,而且也能大概知道加热时间的长短。如果那热度足以烧焦羊毛毯,自然可以启动感热器了。”
“天啊。”伊娃大叫一声,很快对新的情况做出因应。“我刚还以为你疯了,现在我明白凶手是怎么弄的了。可是谁会下这种毒手?”
“噢,我不知道。”我说,“我想应该是住在这里、熟知图书室,也了解海龙的人吧。卡尔·拜勒曼的死能使这个人受益,比如说,一个备受丈夫冷落、被他当成佣人、而且觉得让他与珍爱的书籍同赴黄泉是种美丽复仇的人。”
“你不会是指我吧,柏尼。”
“既然你提起了……”
“可是,我那时跟你在一起啊!卡尔跟我们一起吃午饭,然后就进图书室了,而我则带你到客房去。”
“你是带我去客房没错。”
“然后我们就在一起了。”她微微垂下眼帘说,“我先生惨遭横死,我说这话实在很丢脸,可是我们一直在床上待到快六点钟,然后才下楼一起发现尸体呀。这你可以做证,不是吗,柏尼?”
“我确实可以发誓我们两个上过床,”我说,“而且我还可以发誓我在床上待到六点,除非中间我在梦游。不过我睡死了,伊娃。”
“我也是。”
“我倒不这么认为。”我说,“你没喝咖啡,说是喝了会睡不着,那咖啡也的确没让我醒着。我想咖啡里掺了东西让我昏睡,所以你才半口都不肯喝。我想,你让卡尔带进图书室里的那一壶也一样。所以当你启动海龙时,他也睡得很沉。你一直等到我睡着后,才拿着镜子和放大镜到外头,将感热器加热,启动瓦斯,然后回到床上。海龙几分钟内就将氧气吸干了,就算卡尔没睡着,只怕也难以防范。海龙无色无臭,图书室里的空气清净系统不到一小时就可以将海龙清除干净。不过应该还是可以在清净系统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加上两个咖啡壶中残余的镇定剂,我想应该足以将你定罪了。”
克里敦也与我有同感。
我回到城里,答录机有留言要我回电给高本汉。时间很晚了,不过听来很紧急。
“坏消息。”我告诉他说,“书差点就卖出去了,结果卡尔把自己跟史陶特和罗斯福的鬼魂一起锁进图书室里,三个人后来就变成一挂了。”
“你是说他死了吗?”
“他老婆把他干掉了。”我说,然后把整件事告诉他。“这就是我说的坏消息,不过我们的情形比卡尔好一点——我把书拿回来了,我相信我可以找到客户。”
“啊,”他说,“嗯,柏尼,卡尔的事我觉得非常遗憾,他真的是个爱书人。”
“是的。”
“不过,你的坏消息反倒是好消息。”
“是吗?”
“是的,因为我改变心意了。”
“你不想卖书了?”
“我卖不了啊。”他说,“卖掉那本书就像把我的灵魂抽走。谢天谢地,现在我不必卖了。”
“哦?”
“还有更好的消息。”他说,“我做成一笔买卖,报酬超高的,细节我就不说了,总之结果很棒。如果你真的把《毒蛇》卖掉,现在我可得求你去把它买回来。”
“我懂了。”
“柏尼,”他说,“我是搜藏家,跟卡尔·拜勒曼一样热中搜集。我再也不卖书了,我要增加自己的收藏。”他叹口气,显然十分期待。“我想把书拿回来,不过我当然还是会付你佣金。”
“我不能拿你的佣金。”
“难道你要做白工吗?”
“也不尽然是。”我说。
“哦?”
“我想拜勒曼的图书室最终会被拍卖掉。”我说,“伊娃不能继承,不过总会有些甥女侄儿什么的可以捞到一点好处,拍卖会上会有一些很棒的书。”
“那是当然罗。”
“不过,有几本最抢手的书不会包括在内,”我说,“因为那几本书不知怎地,跟《毒蛇》一起跑到我的公事包里面啦。”
“真的还假的,柏尼?房里有具尸体、有凶手,现场还有警察,你竟然还能把书弄到手?”
“卡尔把他最精华的藏书拿给我看过,”我说,“所以我知道该拿什么,也知道书摆在哪里。克里敦根本不在乎我拿书做什么,我告诉他说,坐火车时想看点书打发时间,他还耐心地等在一旁看我挑了八到十本书哩。火车得坐很久,他一定以为我看书看得很快。”
“把书都带过来,”他说,“现在就过来。”
“老兄,我累毙了。”我说,“而且你又住那么远,我明早一起床就过去,行吗?等我到你那儿后,你可以教我大不里士和伊斯法罕的毯子有啥不同。”
“两种毯子根本完全不一样嘛,柏尼,怎么会有人搞不清楚?”
“你明天再跟我讲,好吗?”
“嗯,好吧。”他说,“可是我实在痛恨等待。”
搜藏家!你能不爱他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