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瑞威克
在《安妮霍尔》这部电影中,艾尔威·辛格(Alvy Singer,美国导演伍迪·艾伦自导自演的角色)的一生可分为恐惧与悲惨两大部份,我想再加上第三个部份:无可忍受的乏味。现实生活中若剔除掉乏味或沮丧的部份,其实还蛮有看头的——或者换个方式说,会变得非常真实。如果你跟福尔摩斯和我一样,“憎恨一成不变的事物”,那么那些只会原版重现周遭世界的书籍或电视节目,必然会令你猛打呵欠,或觉得看了脑筋变笨。
有些侦探小说当然是相当写实的,但那不为我所爱。我喜欢有点荒诞离奇的故事,喜欢被逼到最极限,游走于逻辑摇摇欲坠却依然绵系不断的边缘上。对我而言,故事是否精采好看,就在作者准备迎向风险、突破创作的界线时。如果福尔摩斯能从那一丁点的破案过程中,暂时告别沉闷的日常生活,那么我们其他人至少也能在好看的密室推理小说中找到些许慰藉。
“不可能的犯罪”小说类型在出版界虽长久备受推崇,但很少人会蠢到将之搬上电视。这是因为我们都老于世故,不敢轻意将侦探影集当成好玩的娱乐看待。我虽知道“强纳森·克里克”(Jonathan Creek,英国出品的推理电视影集,从一九九七年制播至今)会被贴上“荒谬”、“夸张”的标签,但自己还是跃跃欲试,因为我相信,让观众接受的关键在于剧中人物,而非情节。让人物以真实诚恳的方式回应各种情境,才能自由地编写故事。(因此,维克多·梅尔卓在《一脚踏入棺材中》那一集当中说的“我不相信”,正是对离奇转折的命运所呈现的一种诚实反应)基甸·菲尔在约翰·狄克逊·卡尔的《三口棺材》中也说:“问题是,这件事可不可能做到?如果可以,那么会不会去做,就不是问题了。”或者像克里克在《箱中男人》中说的:“我们不该把不可能和难以置信的事物混为一谈。我在办案过程中破解的案子,大多是难以置信的事,所以才会如此难以破解,因为大家都没料到会有人费那么大的劲去愚弄别人。”
但问题是,卡尔也发现到一点,那就是当读者看到奇案时,同样会期待案子也有离奇的成因;当诡谲难测的案情水落石出,却发现结果与原本的铺排相形见拙时,读者常不免有上当的感觉。就连史上最知名的侦探故事也很难摆脱这种指责:当你发现《巴斯克维尔猎犬》原来是在“伦敦佛罕路的商家买来的”时(隐喻稀松平常、不过尔尔),想必一定很失望吧?然而那部小说依然广受喜爱,因为它展现了创作该有的本质:紧扣读者的心弦。我可以在书中找出至少六、七处令人脊骨发凉、屡试不爽的经典章节——那些篇章令人凝神动容,不忍将书本放下。一般而言,“超自然”的推理小说比传统的侦探故事更具吸引力,因为看到有人违反自然定律,大家都会想一探究竟。这种小说写得好的话,会给读者一个绝妙的破案方式,扭转我们对整个案情的看法,进而让人大呼过瘾。看到这样的作品——如卡特·狄克逊(Carter Dickson,约翰·狄克逊·卡尔的另一笔名)的《犹大之窗》、杰克·福翠尔(Jacques Futrelle,一八七五年至一九一二,“思考机器”的创作者,于泰坦尼克号船难中英年早逝)的《逃出十三号牢房》、卜斯特(Melville Davisson Post,一八六九至一九三〇,美国推理作家)的《杜姆道夫杀人事件》——真是一种罕有的飨宴。
不可能的犯罪故事令人爱不释手,或多或少跟它满足读者暂时逃避现实的想望有关吧。就像奇迹般消失于无形的鬼怪一样,我们偶尔也需要遁出现实生活,潜入充满异想的奇幻世界里。
(本文作者即是“强纳森·克里克”电视影集的原创者兼编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