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森尧
西方最早的侦探推理小说主要都是以短篇形式写作,十九世纪中叶爱伦坡以《莫格尔街凶杀案》和《失窃的信》首开此一先例,成为现代西洋侦探推理小说的鼻祖。除了短篇形式之外,同时也确立了此一类型作品的推理模式:扑塑迷离的案情和出人意表的结局——《莫格尔街凶杀案》的谜底揭晓时,凶手是一只人猿,《失窃的信》里头那封要命的信始终就摆在人人触目可及的办公桌上。以后一百多年来推理小说的发展,不论是英美或是日本,大约都是遵循此一模式,作者乐此不疲,一般读者也是百读不厌。
事实上,很多人都知道,最早发明侦探推理小说的是中国人,在《七侠五义》和《小五义》中所描写的包公办案方式,基本上即是一种短篇模式的雏形,写得相当精采好看,但中国在这方面的优良传统,跟其他伟大的发明一样,却没好好延续发展,殊属可惜。而西方在爱伦坡之后,以此一形式写作推理小说最精采的莫过于英国的柯南·道尔,他所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其中除了四个中篇之外,其余有五十六篇全为短篇形式,这是西方侦探推理小说在短篇创作形式上的最高颠峰,至今没人能够超越。
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之所以那么成功而能历久不衰,主要是他创造了一个像福尔摩斯这样的性格人物,然后又把“推理”艺术在这个人物身上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另外一个重要理由是,他真正展现了短作的艺术风格,其中有两个重要的元素,一个是结构严谨,文体平易近人,他的英文文体至今仍是许多人乐于模仿的对象。另一个是独特而具有高度创意的叙述观点的运用,这似乎是一种极高水平的写作手法,《咆哮山庄》或狄更斯《荒凉屋》乐于使用的精致手法,柯南·道尔则是进一步将之发挥到了极致,他以华生医生这个角色的第一人称观点去叙述故事,一方面他是福尔摩斯的助理,另一方面又是所有故事的客观观察者,写来无比生动,既能突显福尔摩斯的独特个性,又能为所有案件蒙上神秘色彩,这样的侦探推理故事读来就扣人心弦了。
如今这本以“不可能的犯罪”和“密室谋杀”为主题的短篇合集,在故事描写手法或推理艺术等方面,一样不能免俗,还是从福尔摩斯承续而来,只不过是把焦点集中在“不可能的犯罪”这个神秘特点上面,比如书中以中世纪的背景的《旅者的故事》这一篇,把“密室”的空间缩小到只能容纳三个人的马车内的狭隘空间,三个人——一对夫妻和一个十二岁儿子,不声不响莫名其妙死了,在那个迷信盛行的时代,许多人会认为这是天谴,但有判断力的人则认定这是一桩离奇谋杀(《七侠五义》中,包公即处理过多桩类似的奇案),这时只能依赖推理功夫来解决问题了。
“不可能的谋杀”换个角度看,也就是几乎不露破绽的“完美谋杀”,这归结到最后就是推理和斗智的问题。希区考克有多部影片即是奠立在“完全谋杀”的基础上,比如《电话谋杀案》或《夺魂索》就是属于此一类型,俗话说人算不如天算,百密必有一疏,再如何设计精良的“完美谋杀”最后必定功亏一篑,无所遁形。唯一不同的是,希区考克并不玩“谁是凶手”的游戏,他的趣味性不在解谜,而在把观众推向经历或目睹整个过程,这显然有着另一番不同寻常的趣味,他无疑颠覆了一般传统通俗推理小说的游戏方式,如果形诸于文字的话,其走向必然是西默农或松本清张的风格,简言之,偏于文学而不是通俗的娱乐取向,而一般侦探推理是不向文学抛媚眼的(福尔摩斯有这个企图,却很浅薄,克莉丝蒂根本就放弃了此一企图)。一般侦探推理不要文学,他们要娱乐大众,而短篇形式则是最简便且直接了当的写法。
事实上,本书中的《等待果斯陀》即是一篇希区考克式的谋杀故事(也算得上是我个人较喜爱的一篇),这里除了“完全谋杀”的设计之外,并没有解谜,也没有推理,这甚至是希区考克《电话谋杀案》的倒装版:妻子雇人谋杀亲夫,最后功败垂成。妻子为什么要谋杀丈夫呢?这背后的心理学要素大有探索的空间,但这不是本篇故事的主旨,我们唯一的感受是不停讶异和虚惊,因而深深感到娱乐。这和解谜及推理所带来的乐趣十分不同,也许有人会说,这样的娱乐水平似乎高一些,是吧?这是一种太过于写实的作法,坦白说,就侦探推理这一环而言,有其不利之处。
这本短篇集的编选者在序言中已经说得很明白:有些侦探小说当然是相当写实的,但那并不为我所爱。诚然,一般读者会比较偏爱荒诞离奇的故事,喜欢被逼到极限,游走于逻辑摇摇欲坠却仍能被说服的边缘上(《达文西密码》不正是如此吗?)这正是本书的最大企图,也是大致统一的选编取向:密室谋杀和不可能的犯罪。这样的作法有什么特点呢?简单讲就是考验解码的能耐,在《冒险史》这一短篇集里头,福尔摩斯就曾对助理华生医生大略如此说过:他活着的最大乐趣就是不断面对艰巨解谜工作的挑战,没有这些,他真不知道要怎么活下去。幸好他的创作者柯南·道尔可以源源不绝提供给他这个机会,让他神龙活现且自信地游走于解谜游戏之间。
这本书的主要企图正是如此,推理和解谜,这正是我们的娱乐基础之所在,不也正是一般侦探推理小说的主旨吗?
(本文作者为文化评论者)